【周易上经】第11卦-泰卦䷊地天泰卦(乾下坤上)-[清]毛奇龄撰《仲氏易•卷七》

[清]毛奇龄|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11卦-泰卦䷊地天泰卦(乾下坤上)

欽定四庫全書|仲氏易卷七

翰林院檢討毛奇齡撰

䷊【乾下坤上】聚卦【三陽三陰】

【此周易聚卦之首,以乾、坤禪而為否、泰。否、泰者,分聚之樞要也。故移易者自一陰一陽至五陰五陽止,而此以陰陽中分定為聚卦之首,觀者詳之】。

泰:小往大來,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陽而外陰,内健而外順,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此聚卦也。夫猶是天地設位、乾坤成列之卦,而必天與地並設,乾與坤同列,然後往來之象見焉。故曰:獨不見往來乎?否、泰是也。往者,自内而達之外也;來者,自外而達之内也。小大者,陰陽也。小者陰,大者陽也。夫陽本在上,陰本在下,而今顧反之,何與?曰:所謂交也。交則上者有時而下,下者有時而上。内外亦然。夫内即下也,外即上也。下陽上陰,即内陽外陰。故陽為健,為君子;陰為順,為小人。健與君子,則嘗欲其居于内;順與小人,則嘗欲其居于外。而以交言之,則内健而往,往則仍外;外順而來,來則復内。似乎君子小人迭為消長,内外往來本無一定。而在此時則不然。君子也,内也,道長也;小人也,外也,道消也。故曰泰也。【内外以卦言,往來以爻言。若宋魏文靖進講泰卦曰:内君子,外小人,固為泰道。第在外而腹心是寄,不為外;在内而情意不浹,不為内。是直以地分内外矣。此講義非易理也。本義不知推,但知變,以為此卦從乾來,又從歸妹來。不知從乾來,則諸卦盡然;若從歸妹來,則顛倒矣。歸妹從泰來,泰不從歸妹來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財【九家易作裁,義同】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初九:拔茅茹,以其彚(句)。征吉。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郭璞洞林以其彚句,鄭註:以彚征句,謂引類而仕之】。

三陽與三陰為交,故三陽連類以進,而陰即翩翩以應之,如茅茹然。蓋卦有互兌,即倒巽也。巽為茅【見諸家易】。

雖互在二四,與初無涉,而茅根為茹【虞翻曰:茹,根也】。

根必下生,茅在二則根在初矣。拔茅者以其根,進賢者以其類。【彚,類也。征,進也】。

二三之征,自有連初陽而並彚者,不其吉乎?彖曰:上下交而其志同。蓋陰陽上下亦各有志,今初征之彚,亦曰其志在外耳。惟陽志在外,故陰志在内,一曰中心願,一曰中以行願,蓋同之也。

九二:包荒,【鄭本讀康,虚也】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九二為卦主,合三陽而居三乾之中,則儼一天矣。夫三,坤地也。地曰荒,猶四方之稱四荒也。而二能以廣大之量包之。上卦居坎位【四、五、六,即陰陽。陰,坎位也。純陰陽則位象見。說見乾卦】。

河也。二身居互兌之初,亦河也。乃乾健之德足以馮之,然且遠邇同觀,中外一體。三陰雖遐而不遺,其志有在;三陽並征而非比,朋黨盡消。其得乎剛中,進乎行健,為何如者?此无他,身居離位【一、二、三,即離位也。說見前】則高而倍明,而旁有兼陽,則光且益大也。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復,艱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象曰:无往不復,天地際也。

夫以三陽之終,交三陰之始,此正往來之機,消息之會。若所稱天地際者,如概言其理,則天下無有平而不陂,往而不復者。【平陂以上下言,往復以内外言】。

而君子于此,則一以人事持之,修盈保大,艱而能貞,有何咎乎?縱或其志在外,將與陰交,如六四之以孚,即其孚也,而任其自然,勿以為慮,則雖飲食之間,亦且獲泰交之福,所謂寢食俱安也。故曰:保泰者,持滿之道也。兌口為食,離合為孚。【離、坎俱有孚象,三爻居離位之上,故云。楊廷秀曰:勿謂時平,其險將萌;勿謂陰往,其復反掌】。

六四,翩翩【陸德明本作篇篇】不富以其隣,不戒以孚。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夫四之翩翩而來者,以交陽也。第陰能廣生,則必先有資于陽,而後孚之以其心。今四居互巽之倒,是巽近市利,而四則反之。况位當坤首,坤亦吝嗇,雖欲富其隣,而莫之以也。且四之欲孚陽也,當有戒矣。信以心,必信以言。而四居互巽之倒,是巽為命令,而四則反之。況位當兌口,兌盡則口脱,雖欲孚以言,而亦莫之以也。然富可不以,而孚則必以,是何故?蓋富之不以,則以似巽而實非巽,故似富而實非富,失其實也。若夫孚,則中心願之,信雖在言,而願之在心。夫在心而有不能以之也乎?雖不戒,猶能以之,所為上下交而志同如此。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乃交之至五而為婚姻。夫五與二應,固也。五為陰而二為陽,以陰從陽,不待言也。何也?中心願也。乃二四同功為互兌,三五同功為互震。震為長子,兌為少女;震為兄,兌為妹。合震之與兌,而歸妹之象成焉,所為雷澤歸妹是也。夫當紂之時,帝乙為尊,

【殷王帝乙,紂之父也。易直引之,如高宗、箕子類,亦是易例】。

故春秋傳曰:微子者,帝乙之元子也,

【左傳哀九年:晉救宋,伐鄭。陽虎卜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與也。微子啟者,帝乙之元子也。宋、鄭,甥舅也。祉,祿也。若帝乙之元子歸妹而有吉祿,我安得吉焉?乃止。荀爽傳對策:《易》曰:帝乙歸妹。婦人謂嫁曰歸,言湯以娶禮歸其妹于諸侯也。此據乾鑿度云:易之帝乙為成湯,書之帝乙六世王,同名不害以明功。

又曰:湯以乙生嫁妹,本天地正夫婦諸語。但史稱湯為天乙,稱紂父為帝乙。此據左傳微子為帝乙元子,則正指紂父。故虞翻曰:震為帝,坤為乙。帝乙,紂父,乾鑿度以為成湯。此易緯之文,故是妄語,不足據也。且高宗伐鬼方,箕子明夷,俱是實事。此屢言歸妹,則必當時原有帝乙嫁妹一節,傳偶不載,故亡之耳。而程傳謂帝乙制下嫁之禮,此何據乎?且下嫁何必妹乎?若本義云帝乙歸妹時,亦嘗占得此爻,則歸妹之六五亦云帝乙歸妹,當又占得彼爻矣。儒者說經,何可臆斷如此?】以帝乙之尊,而歸六五之妹于九二,則陰之從陽,順之從健,小人之從君子,皆得之矣。以願而見諸行矣,既濟之受福,坤五之元吉,兩無愧耳。

上六,城復于隍。【子夏傳作堭,姚信作湟,義同】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象曰:城復于隍,其命亂也。

然而泰至此而否象生焉。夫城,土也;隍,去土者也。向取隍之土以為之城,今且復傾城之土以塡之隍,此平之无不陂,而往之无不復也。蓋坤當外盡,而坎位上形,

【上位坎,見前】。

坤為土,為城,而坎為隍,為窞。坤坎之合,象固有之,則雖坤衆,水亦衆。地水相比,變而為師,而亦何所用?則雖坤為國邑【見前】。兌為口語【見前】。

邑之不戒,治以告命,而究近于亂。何則?往復之幾,介于俄頃,即守之甚固,猶且不免于吝,何況征也?保泰者視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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