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4卦-蒙卦䷃山水蒙卦(坎下艮上)-[清]毛奇龄撰《仲氏易•卷五》

[清]毛奇龄|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04卦-蒙卦䷃山水蒙卦(坎下艮上)

欽定四庫全書|仲氏易卷五

翰林院檢討毛奇齡撰

䷃【坎下艮上】四易卦。

易:

【初往上來】。

【五來二往】。

又易:

【三往上來】,

【初往二來】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說文作黷】,瀆則不告。利貞。

夫以卦言,則艮為止,坎為通,下欲通而上止之,是蔽也。蔽者,蒙也。然而蒙必求其通,是蒙亨也。通者,亨也。第蒙自觀來者也。觀以巽之九五【觀上巽下坤】。降而為坎之九二,是上固巽也,而今易為艮,下固坤也,而今易為坎,而互于震,是此六爻中均為蒙䜿。而五以艮之少男當蒙之最幼,是童也,謂之童蒙。二以坎之中男而兼互震長男之任,因之統諸蒙以受家政,是主卦者也。主卦者,我也,則謂之我。顧非我求蒙,蒙求我也。何也?以五來居二,非二往居五也。所謂禮聞來學,未聞往教也。然而蒙又自臨來者也。臨以兌之初九【臨上坤下兌】。升而為艮之上九,是初筮時固兌也。兌為口,為說【見說卦】。則因而告之宜也。至于再,則震固多躁【二爻為互震之始】而至于三,則坤又善迷【三爻為互坤之始。震為决躁,見說卦。坤為迷,見荀九家易】。

是瀆也,瀆則何告焉?蓋蒙之以養正為利者如此。【鄭氏以蒙為萌,謂物之始生。干寶以蒙于消息為正月,卦為薺麥並生之候,皆非正旨】。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張元冲傳明晉府古本止上有能字,蒙亨下無以亨字】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夫蒙之能通者,不惟坎為通也。夫二與五皆中也,觀能舍巽五之中而趨坎中,是時中也。【謂隨時處中】。

未有時中而不應者也,非強之使應,志應也。臨能虛兌初之告,以實坎中,是剛中也,未有剛中而可瀆者也,瀆則匪瀆,我瀆蒙也。是何也?則以中者正位也,以中而養中,則正養也。夫蒙以正養,而蒙不通乎聖,則無不通,非聖功乎?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君子以剛果之行,而行養正之德。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句)吝。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初者,養蒙之始也。養蒙之始,貴以發之者通之。夫發之而刑之,可乎?然而扑作教刑,多施之童穉,而長者殺焉。故初為下坎,坎為律【見九家易】則初之發蒙,固有以律為用者,所謂用則利是也。第坎固為律,為刑,然又為桎梏【見九家易】。夫刑以佐教,則刑者擊蒙者也。桎梏以錮罪,則桎梏者困蒙者也。擊則發,困則不發,夫不發則不通矣。獨不有刑則用之,桎梏則不用,而可以攸往者乎?則脫之乎?蓋初自兌來,兌為毁,為折,故脫之。夫脫之而後可以往,雖曰歷險,尚在前小歉耳【小歉為吝】。

《虞氏易》曰:坎為法,故又曰正法。法與律同。【虞仲翔謂兌為刑人,坤為用,以坎為穿木,震足艮手,互與坎連,故稱桎梏。兌為脫,坎象毁壞,故曰用脫桎梏。此又以互卦為解者,亦通。程傳,脫其昏蒙之桎梏,以桎梏作昏蒙之喻。此用莊子解其桎梏語,恐三聖不宜有此。若孟子梏亡,則梏作亂解,謂之亂亡,與桎梏不同】。

九二:包【陸德明本作苞。鄭康成云:當作彪,文也。不可解】蒙吉,納婦吉,子克家。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坎能藏垢,二又當埳藏之間,則凡為諸蒙,無不在其度量中,所謂包也。第蒙本貿昧,而加之隂柔,則猶是蒙也。而孺與婦兼之,故二上兩剛,既主蒙求,為發蒙擊蒙之長,則五為二應,三為上應,未免以嫗畜之情,而通乎匹配。其或稱納婦,或稱取女,宜也。第此所云納,非汎汎而應之也,又非以我之剛致彼之柔也。夫貞悔陰陽,誰不相配?而此則二從觀來,移觀之陽五,而易為蒙二,似乎出乎彼而入乎此者,是納之也。夫蒙而能包,吉矣。乃以包之者,而復為納之,又吉矣。是何也?則以授室者,即承家者也。故曰:此克家之子也,此主器者也。是非孺子之愚,與婦人之暗,所能間也。夫孺與婦皆柔也,以一剛為諸柔之長,而包之,又納之,自非剛柔接,而何以有是?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无攸利。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夫蒙自頤來,又自升來者也。以升之九三而易為上九,是前之上六固為我所取女也,而今勿用矣。【閩黄宗伯道周招姜司徒一洪入閩,得此爻,曰:妄動之婦,將不為人所取矣,何以行為?道周曰:非彼勿取我,我勿取彼也。夫我不取彼,而不當往耶?】蓋三為上應,我剛彼柔,則我將取彼。而以我之剛而易彼之柔,則彼將取我。然且升本互兌,兌少女為金,而艮當少男,正金夫也。不幸兌易成艮,若欲見金夫之美,因甘變躬之九三而不之有,何其蒙乎?則安所利乎?夫坤,順也。身本上應,而今復為他所有,是既不能取,又不能嫁,逆矣,何順之有?

六四:困蒙,吝。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四于互為震之終,于上為艮之始。介動【震】止【艮】之交而不能决,是困也。夫剛中者,實也。坎中滿也,而四處衆虛之中,隔于三而不與之比,是遠之也。此非衆遠之,獨遠之也。【王蒙曰:卦凡四隂,而初與三為二比,五為二應,故惟四為獨遠,實】。

六五:童蒙,吉。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鄭註:巽當作遜】。

以少男居尊位,而惟剛中之是應,是順且巽也。順者臨之坤,巽者觀之巽也。【陸績曰:六五隂爻,故蒙以體艮,少男故童蒙】。

上九:擊【馬融、鄭玄本皆作繋字形之誤】蒙,不利為寇,利禦寇。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四隂皆蒙,而惟二與上以陽剛而為發蒙之人,第二以中正而為包容,上以過高而行擊斷,兩陽相搏而分峙之勢成焉。夫上以剛爻而居艮首,艮為石【見說卦】。是以石投水,有似乎擊蒙然者。雖曰坎為盜為寇【見前】。當擊之。顧坎以剛中而為發蒙之長,是主人也。主寇不兩立,彼為主則此為寇,為寇何利焉?或者從而禦之斯已耳。夫剛而不中則上不順,擊蒙而不能養正則下不順,乃以一坤夾兩陽之間【二上兩陽爻夾三四五隂爻為坤】,而上陽以擊發而比于刑,下陽以包荒而為其所養,則祇一相抗之間,而坤之為順,上下皆見。夫亦以蒙亨無方,以巽育德者固其常,而以剛出險者亦其變也,是皆求通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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