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毛奇龄撰《仲氏易•卷二》

[清]毛奇龄|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欽定四庫全書|仲氏易卷二

翰林院檢討毛奇齡撰

乃若演易與繫詞,則正有周作易之本事也。雖夏、商有易在前,此未必無辭。【朱子易贊曰:傳歷夏、商,有占無文。似文王始繫以詞。然考桓譚新論云:連山八萬言,歸藏四千三百言。連山藏于蘭臺,歸藏藏于太卜。則夏、商非無詞者。鄭夾漈亦云:連山亡矣,歸藏有司焉。膺註十三卷,觀左傳、國語,每有商易占卜,若無詞,何以占之?】特周易彖、象,則文王實始為之,故孔子曰:作易者,其于中古乎?中古者,文王與紂之時也。【漢儒謂:㐲羲上古,文王中古,孔子下古。繫詞又云:作易者,文王與紂之事】。

雖其所演爻詞,或問及牳野伐紂之後,則謂文王作卦彖,周公演爻象,亦無不可。【卦彖者,卦下彖詞,如乾元亨利貞是也。爻象者,爻下象詞,如初九潛龍勿用是也。史記世家謂文王益八卦為六十四卦,而揚雄云文王附六爻,則繫詞演爻皆文之事。祇馬融、陸績皆謂周公作爻詞,又易文有箕子之明夷、帝乙歸妹與王用享于西山諸語,遂疑伐紂後所作,故云】。

獨其繫辭則于序卦分篇之外,又特創一法,以為吾欲演易,則必使易之為義行于辭間,取六十四卦之已成者,相其隂陽之各萃,與夫隂陽之相間者,而兩判之。其各萃者,則謂之聚,謂隂與隂聚,陽與陽聚也,以中無間之者也。【如剥、復則一陽自聚,不與五隂間;臨、觀則二陽自聚,不與四隂間,類】。

其相間者則謂之分,謂分隂于陽,分陽于隂也,若因其已聚而分之者也。【如移剥之一陽于二而為師,則分隂為兩矣;移臨之九二作九三而為明夷,則隂分為兩,陽亦分為兩矣。雖師原不從剥分,明夷原不從臨、觀分,而一似因其所已聚而分之者】,而于是就已成之聚與已成之分者而為之移易焉。在羲畫之時,未嘗先畫聚而後畫分也;即序卦之時,亦未嘗序聚先而序分後也。而文以為吾演卦演爻,則必從其已聚之卦而移而易之,而然後繋之以辭,故其分卦之為彖,則必與聚卦之所移有相發者。【如臨為兌之初九所移,則為初筮;比為剥、復兩卦所移,則為原筮,類原者再也】。

分爻之為象,則必與聚爻之所移有相應者。【如屯以臨之九二移作九五,則六二與九二隂陽對易,有婚媾之象;蒙以升之九三移作上九,則六三不能以上九為配,有勿取女之象,類】。

而無如文王演之,孔子贊之,文王演之而繋之以詞,孔子贊之而復申之以傳,其開卷發端,諄諄啓迪,若惟恐後人之少昧其旨,而上傳首言之,下傳又首言之,而世讀其文而不之察也。上傳首章不云乎: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此言羲之立乾坤也。卑高以陳,貴賤位矣。此言羲之設重卦也。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此言文之為易,必先使隂陽之分聚有常度而無疑情也,而于是曰:方以類聚。審隂陽之從類者,而先為區之,所謂初率其詞而揆其方。【此亦大傳語】。

方者,位也,而于是曰:物以羣分。順隂陽之羣處者,而于焉分之,所謂乾為陽物,坤為隂物,爻有等而謂之物,爻相雜而謂之時。物者【皆大傳語】。

物者,族也,就其族而分易之也。【一曰物,即畫也。射禮畫地以置足謂之物,故畫即為物。隂物陽物,猶言隂畫陽畫也】。

然猶未言繋詞也,于是又曰: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剛柔相推而生變化。夫卦彖爻象謂之繋辭,乃以文王之作彖作象,而皆屬之剛柔之相推,是分明以推易之易為演易者所有事矣。蓋推即移也,所謂推而行之也。【亦大傳語】。

屈平有云:吾聞聖人不凝滯於物,而能與世推移。推移者,移易之謂也,乃猶未己也。其於下傳之首章復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則申言伏羲之畫八純。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則申言伏羲之生六十四卦。此與上傳之乾坤定而高卑位同一義也。伏羲為易止此也,而于是論有周之為易,則仍曰: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與上傳之剛柔相推而生變化無異焉。繫詞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與上傳之繫詞焉而明吉凶無異焉。則因而斷之曰:演易、繫詞用移易,豈有誣與?閒嘗讀類聚羣分與剛柔相推之文,而不得其解,及讀隨之剛來而下柔,與賁之柔來而文剛而解之。夫隨本三剛,賁本三柔,其為剛與柔,亦固其因重之所自有,又何嘗謂伏羲畫卦時,與文王演易時,取他卦之畫而置之?此以為兩有所從來,而彖傳云然,則明明以隨自否移,以否之上九移而為隨之初六,而剛下分;賁自泰移,以泰之九二移而為賁之上九,而柔下分矣。【他如訟之剛來而得中,蠱之剛上而柔下,晉之柔進而上行,无妄之剛自外來而主于内,類不一而足】。

故易有往來,未嘗言占。推行不窮

【推而行之謂之通,往來不窮亦謂之通】。

非以云畫借否、泰之小大。【謂小往大來、大往小來】。

示剛柔之上下,每一移易間,而辭義生焉。故易有五易,謂變易、交易、轉易、對易、移易,而實有不易之理該乎其中。【乾鑿度云:易,不易也】。

生平讀易,見從來爲易說者,言人人殊,並鮮一致,即就彖、象而細探之,亦且如夢如囈,滋悵惘而罕歸宿。因疑三古作易,千聖同揆,豈無一定之義理可示人指的?而乃薦賓、假廟、行師、折獄、建侯、取女,以及涉川、伏莽、驅禽、即鹿諸繫詞,無不彼此回惑,前後迷貿,之無實情,析之無定旨,強辨曲釋,一往鶻突,其所謂不易者安在?且易者,筮也。周官司筮掌三易,而春秋史氏每以筮法禪羲、文之祕,如秦伯伐晉、晉獻嫁姬諸筮,其見諸傳者,往往布詞斷事,炯若神明,此豈有意為妄誕者?乃易義既亡,而史氏之司筮亦且風流歇絶而不可復見,豈易之果善易與?抑亦說易者多蒙昧而未之覺也?乃以推易之法,一準諸爻,則爻不可易;一準諸詞,則詞不可易;一準諸占,則占不可易。故自推易法出,而春秋之筮,其可疑者悉不疑,其可信者則益信。以之而覈之漢、晉、唐、明,其占存而斷失者,無不驗親切,動若影響。是三古不傳之藴,至今日而長夜始一旦者。漢後說易,回惑迷貿,至今日而始曠若發矇,洞然若觀火者。第其說所自開,則漢焦贑著易林,有一隂一陽之卦自姤、復來,五陰五陽之卦自剝、夬來,似早已啓發其端,而其義未備。嗣此而蜀才、侯果輩已得舊傳,如需自大壮卦來,九四升五位,為位乎天位,而不竟其說。虞翻解諸卦,亦偶得舊傳,如訟自遯之二三相易,為三來二中,而亦不竟其說。【需、訟、、大壯、、遯、】。

乃當時不立推易名色,且其說雜出,雖未嘗言變卦,雜卦變于其中,致王弼言易,推其說而不盡合,則槩埽棄之,而于是辭象變占,茫無所據。唐時李鼎祚見當時奉敕譔疏,遵行弼書,急搜虞翻、蜀才諸所說,列之卦首,而彼伸此詘,闕略未備,

【虞翻、蜀才、侯果、荀爽、盧氏、蔡景君諸儒,各有師承,每卦取一說,而彼此未備】。

暨五代、北宋間,不能行其書,

【宋慶歷壬子,相府策賢良,六題一出,此書素未嘗見,賢良多下者】。

惟陳氏

【摶】之徒劉牧、李之才輩,稍知其概,私畫之為圖,而誤名卦變,

【如今所傳變卦反對圖,類】,且參以己意,補苴所不足。而程頤、蘇軾諸儒,在北宋說易家,則復以卦變却之。至南渡以後,有朱侍讀震,力持其說,曾于紹興間輯劉、李諸圖,進之御覽,

【其書名朱漢上易傳并易圖叢說】。

而朱文公熹則又以彖傳諸辭,其不可解處,非卦變不解,極言程氏不取卦變之非,

【朱子云:伊川不取卦變之說,至柔來而文剛,剛自外來而為主于内諸處,皆牽強說了去。又云:只是換了一爻,非是聖人合下作卦,如此自是卦成了,自然有此象】。

于是就朱震所進圖,而恢擴以盡其變。其于推易祕旨,可謂十得八九矣。惜其圖概從一卦所推,而所著本義,每卦下己,旁及他卦,然究非夫子所云類聚羣分之旨。故南渡諸儒,雖已遵之若蓍蔡,而終難盡合,疑議多有。元時朱升又復從而參訂之,有十辟卦變、六子卦變之說,此皆得乎漢、晉諸儒之各體者。【虞、荀諸易,原有臨、觀、遯、壯、震、巽、坤、乾兩變之說】。

然而六子之說疎焉。【以六子為卦母,不合】。

至明代來氏知德,專以反對諸卦釋夫子彖傳所云,而改卦變曰卦綜,然于彖傳諸辭仍有未合。暨何楷作周易訂詁,又稍變其說,以為諸卦俱本乾、坤所生,以求合於程氏、蘇氏本乾、坤不本他卦之意。【程氏謂乾、坤變泰,豈有泰復變賁之理?蘇氏謂剛柔相易,皆本諸乾、坤】。

然究非了義,總由彖、象不明,無所依據,即不能不仍取其說而再三致意,而不得要領,屢更不定,亦安知夫子大傳明明言之?所云書不盡言,言不盡意,默而成之,存乎其人,原謂其說難傳,當從悟入,而歷漢、唐、宋、元、明,縱横上下,各欲盡其義,而累求不得,乃不意今日而竟得之也。夫大傳之曰變、曰化,為羲易言之也;其曰遷、曰推,則皆為周易言之也。推、遷者,周易之易也。第夫子讚易,分作三翼,而以雜卦贊反易,序卦贊對易。其于上繫、下繫,則專以剛柔相推作推易之贊,而印之彖、象,質之卜筮。繫辭演繇,所至悉合。則夫序卦分篇,皆演易之所偶及,而專以移易一法為彖、為象。即曰演易用移易,而不易之義存乎其間,又何疑焉?若夫漢儒諸說,暨宋、元、明諸家圖本,詳載予推易始末一書,兹不具述。

文王演易繫辭圖

[清]毛奇齡撰《仲氏易•卷二》

文王演易繫辭圖

不易卦

【謂無可移易也。大傳所云乾坤成列者也】。

聚卦

【謂隂陽各聚于一方以待移,易大傳所云方以類聚是也】。

【陽一一陽,隂五五陰】。復

【陽二二陽陰四四隂】臨

【陽三三陽,陰三三隂】,泰

【陽四,四陽大,隂二,二隂壯】。

【陽五,五陽隂一,一隂】,夬

【此漢儒所稱十辟卦也。京房祖田氏舊易,立時日卦法,以此十卦并乾、坤作十二月卦,謂之十二辟卦。辟者,君也。及行之推易,則又去乾、坤,而以此十卦為聚卦,曰十辟卦。焦贑有云:一隂一陽之卦,自姤、復來;五隂五陽之卦,自剥、夬來。正指此也】。

半聚卦,一名環聚卦。【謂陽聚于中則隂兩分,隂聚于中則陽兩分,祇半聚而半實分焉。然不名分卦者,以其卦祇可分移與他卦,而不受他卦所分移故也。其又曰環聚,則以所分者初與上可環接也】。【小過】【二陽中隂四孚】【四陽隂二】

【此漢儒所稱四幹卦也。六十四卦皆可反易對易,而惟此中孚、頤、大過與乾、坤、坎、離八卦,祇可以伏羲變易之例行之。故上經以此二卦與坎、離終篇,下經以頤、大過與二濟終篇。如牆幹之夾持于兩端,謂之幹卦。今此與十辟對峙,而復與頤、大過子母之聚,夾持于二陽二隂之傍,一如文王之位置于上下篇者,此豈偶然也耶?】

子母,聚卦,一名子母。易卦

【謂本卦為他卦,所移為子,然又可移之作他卦之母者也。大傳所云分隂分陽,迭用柔剛是也】。

[清]毛奇齡撰《仲氏易•卷二》

【一,陽隂五】。無。【二陽隂四】。頤

【三陽陰三】。咸,恒,損,益

【四陽大隂二過】

【无妄、】

【大畜、】。【五,陽隂一】。無。【此傳是齋日記所稱子母之卦,如周官冢宰同五官為卿,而又統五官以為之長,正指此】。

分易卦,又名分推卦,

【謂移所聚而易其畫,則隂陽俱分,大傳所云物以羣分是也。第聚卦與易,分卦受易。與易者,每一卦可易四卦,至九卦止;受易者,則每一卦可易二卦,至四卦止。往來推移,神明存焉。大傳所云往來不窮謂之通,又曰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此之謂也。

[清]毛奇齡撰《仲氏易•卷二》

[清]毛奇齡撰《仲氏易•卷二》

[清]毛奇齡撰《仲氏易•卷二》

[清]毛奇齡撰《仲氏易•卷二》

[清]毛奇齡撰《仲氏易•卷二》

[清]毛奇齡撰《仲氏易•卷二》

[清]毛奇齡撰《仲氏易•卷二》

一、陽隂五】,剝,復

【每卦可易四卦】。【剝上移二】。師

【移三】。謙

【移四】。豫

【移五】。比

【復,初移二】。

師,

【再易,移止三】。

謙,

【再易,移止四】。

豫,

【再易,移止五】。

【再易止。

二、陽隂四】:觀

【小過】,

【每卦可易八卦】。【觀五,移初】頤

【移二】蒙

【移三】艮

【移四】晉。【上移初】屯

【移二】坎

【移三】蹇

【移四】萃。【臨初移三】,升

【移四】,解

【移五】,坎

【再移上】蒙

【再】

【二移明,三夷】,

【移四】,震

【移五】,屯

【再移上】頤

【再易止】。【小過,三移初】。

震,

【再移二】。

解,

【再移五】。

萃,

【再易移止上】晉,

【再四移明,再移初夷二】。

升,

【再易移止五】。

蹇,

【再移上】艮,

【再子母】,頤、萃、升

【每卦可易六卦】。【頤初移二】,蒙

【三移三】,艮

【三移四】,晉

【三】

【上移明,三移三,夷四】,震

【三移五】,屯

【三】

【萃四移初】。

【四易移止,二】。

【三移三】。

【三】。【五移初】。

【四易移止二】。

【三移五】。

【四易止】。【升二移明,四易移初,夷止五】,蹇

【四易移止上】艮

【四易止】。【三、移四】,解

【四、易移止五】,坎

【四、易移止上】蒙

【四、易止】。【三陽陰三】。

。【每卦可易九卦】。

【否四:初移】益

【移二】。渙

【移三】。漸。【五移噬初嗑】。

【移未二濟】。䷿

【移三】。旅

【上移初】隨

【移二】困

【移三】咸。【泰初,移四】恒

【移五】井

【移上】

。【二移四】豐

【移既五濟】

【移上】

【三:移歸四妹】。

。【移五】。

。【移上】。

。【子母】,咸恒損益

【每卦可易八卦】

【咸,三移初】。隨,

【再移二】。困,

【再】。【四移既,再移初濟,二】,井

【再移上】

【再】

【五移初】,豐

【再移二】,恒

【再易移止上】

【再】。【恒,二移初】。

豐,

【三易移止五】。

咸,

【再易移止上】

旅,

【三易止】。【三移歸,再移初。妹五】。

困,

【三易移,未再止。上濟】。【四移五】。

【三易移止上】

【再】。【損初移三】,蠱

【三易移未,三易移止四,濟止五】,渙

【再】

【二移三】,賁

【再移噬,再移四,嗑五】,益

【再易止】

【上移歸三,易移四,妹止五】。節

【再】

【益初移二】,渙

【三易移止三】,漸

【三易止】。【五移二】。

【再易移止三】。

【三易移噬,三易止四。嗑止】。【上移二】節

【三易移既三易移止三濟止四】隨

【三易止】

【四陽隂二】。遯

【大壯】。

【中孚】。

【每卦可易八卦】。【遯,三移无初,妄】。

【移,二】。訟,

【四,移家初人】。

【移二】。巽。【五:移初】離

【移二、】鼎。【上移初】。革

【移大二過】。

【大壯初大再易移,移五過止。上】

【再】。【二移五】,革

【再移上】

【再】

【三移五】。兌

【移上】

【四移五】。需

【移大上畜】。

【中孚初移三】,巽

【再移四】,訟

【再】

【二移家,再移无再易,三人,四妄止】。【五移大,再易移,三畜止,四】,睽

【再】

【上移三】。需

【再移四】。兌

【再】

【子大无大,每卦可母,過、妄、畜、易六卦】。【大過二移,初】,革

【三】

【三移初】。兌,

【三移上】

訟,

【三】。【四移初】,需

【三移上】

【三】

【五,移上】

【三】。【无妄:初移二】。

訟:

【四,易移家三,止三人】。【五移二】,睽

【三移三】,離

【三】

【上移二】,兌

【四易移止三】,革

【四易止】。【大畜初移四】,鼎

【四易移止五】,巽

【四易止】。【二移四】。離

【四易,移家四易止,五人止】。【三,移四】,睽

【四,易止】

【上移五】需

【四、易止】。【五陽隂一】。姤,夬

【每卦可易四卦】。【姤,二移同初人】。

《䷌》。【三移初】。履

【四,移小初畜】。

【五移大初有】《䷍》。【夬:二移同。再易上人,止】。【三移上】

【再易止】。【四移小,再易上畜,止】。【五移大,再易上,有止】。【一隂五陽與一陽五隂同,二隂四陽與二陽四隂同,然前移陽後不移隂者,以隂無主移之理也。另有折衷圖見推易始末】。【演易全圖】

【此一、二、三、四者,皆經文序卦中次第也。上下,上經、下經也。泰、否一層,聚卦也。咸、恒一層,子母聚者也。已下皆從上分移之。屯、蒙等卦,則從觀、臨等卦分移者。需、訟等卦,則從遯、大壯等卦分移者。餘倣此】。【演易全數】。【主易之數二】

【陽一】。乾

【隂一】。坤

【聚卦之數十二】

【上經六】。泰,否,臨,觀,剝,復

【下經六】:遯

【大壯】,姤、夬

【小中、過、孚】。【子母聚卦之數十】。【三陽三隂二】。咸恒

【三隂三陽二】。損益

【二陽四隂三】。萃,升,頤

【二隂,四无大,大陽,三妄畜過】。【分卦之數四十】。【一陽五隂四】。

師、比、謙、豫。【一隂五小陽,四畜】,履

【同大人有】。【二陽四隂九】。屯蒙坎晉,

【明夷】。蹇解震艮。【二隂四陽九】。

需、訟、離。【家人】。

睽、革、鼎、巽、兌。【三陽三陰七】,隨

【噬嗑】,困、漸、旅、渙

【未濟】

【三隂三陽七】。蠱賁井

【歸妹】,豐節

【既濟】

【全易之數六十四】。【不易聚卦十四】乾、坤、泰、否、觀、臨、遯,

【大壮】。剝、復、姤、夬,

【小中過、孚。兩易之卦十八】師、比,

【小畜】。履,

【同大人有】。謙、豫,

【无大妄、畜】。頤,

【大過】。咸、恒、損。

益,萃,升

【三易之卦十四】隨、蠱,

【噬嗑】。賁、困、井、漸,

【歸妹】。豐、旅、渙、節,

【既、未濟、濟。四易之卦十八】屯、蒙、需、訟、坎、離、晉,

【明、家、夷、人】。睽、蹇、解、革、鼎、震。

艮,巽,兌

仲氏易卷二

<經部,易類,仲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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