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下兑上】子母易卦。
易
觀:䷓【上來四往】。
小過䷽【三往五來】。
萃:亨【馬融、鄭玄、陸績、虞翻本俱無亨字,此偶遺耳。程頤傳本謂此係羨文,而本義遵之。至吳澄纂言直剛此字,何其妄也!】。
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順以悦,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亨也。利見大人,亨【舉正此下有利貞字,謬】聚【荀爽本作取,誤】以正也【凡家易及李鼎祚本此下有利貞字,亦謬】。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孝亨與享同】。
澤上于地則不聚【散決故不聚】。
地中生木則不升【連長故不升】。
然而名聚者,此在重卦命名時,亦豫知推易之法。有子母聚者,曰:此雖非聚而猶聚也,以陰雖間而陽未間也【陰亦上下環聚】。
其名升者,亦豫知分卦之中。有上下移者,曰:此雖有降而猶之升也,以陽可上而陰亦可上也【升卦臨初升三,小過二升四,一以陽升,一以陰升】。
惟聚非卦義,故其為聚也,不以義而以形。專取互觀【二至五為互觀】。
大艮【又體為大艮】,作門闕之象【鄭氏曰:互巽為木,艮為闕,又艮為鬼,冥門宗廟之象】。
而以坎神【鄭氏曰:坎居尊位而隱伏為鬼神】。
坤牲【坤為牛,大牲也】。
合羣族【同姓異姓内外助祭】。而駿奔之,以隱合乎名聚之義。且曰四五并乾,此其中有大人焉【觀上九易四、小過九三易五并之,則上卦為純乾】。
下位離目,以一見為利【下卦離位,純坤則見】。
二四倒震,此其際可攸往焉【震為行】。三五巽命,又復以順行為利【順天命也】。則雖順以悦,剛中而應,其所為聚不在此,而即以聚觀。萃以正孝,享以順命,將傳所謂方以類聚者,未免冇情,誰能遣此?此犧之命名,文之演辭,孔子之贊傳,三聖之為易,共此義也。升亦猶是也【王制:天子假廟,羣工肆朝,諸侯薦碩牲,以相肆祀。此即用大牲之義。若假廟之假,音格,至也,與王假有家不同】。
象曰:澤上于地,萃。君子以除【荀爽本作慮】。
戎器戒不虞【除如除舊更新之除,言更置也。伏離見則戈兵甲胄皆戎器,聚則慮有不虞耳】。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傅氏作渥,鄭氏謂讀如夫三為屋之屋,不可解】。
為笑,勿恤,往无咎。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聚在陽而不在陰,以陰多于陽,且分其一也。然而坤為民,初又為民,民則聚時易而散時少,且三坤猶未析也。故欲觀聚象,則必于坤初觀之。乃聚必有信,而初固有之。離為孚,下位見也【㐲離位以純坤見】。
聚必有終,而初則不然。坤為終,初方始也【坤无成有終,初始則未終也】。
當其未聚,則有時而散【亂散也】。
上陰隔也。及其未散,則有時而聚,二三比也。且夫聚之象,果何為者耶?羣情蛹蛹,合并而動,有號召者,有持搤而捉搦者,有譁且笑者,有吁恤者。乃初居倒震之側,震有聲,可以號也。身與艮手鄰,搤之便也。上口與初相對,兌悦笑也。位離初而去坎遠,憂與恤所未及也。一若上悦下順,見若號召者而思以應之,無俟推引,即一捉搦間而笑而從之,别無悔恤,此何如聚也?盖四坤并列,漸上則漸分,而初當羣聚之始,勢猶未散,故象如此。若夫其初或散者,以初方聚時,其志或多未定耳。易隨象取義,變化莫測,然一定之義,詞理鑿鑿,而陋者妄以比應二字傅會牽強,謂四不附五,初不從四,四握五號,其象安在?若此者,思之骩心,言之詘口,觀者詳之【握者,搤持也。程傳以一握為一團,註經何事,可杜撰至此?】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蜀才本作躍,劉瓛本作,非是】。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此聚之稍進者。坤類尚合,則借巽繩艮手以牽引之【巽、艮皆互卦】。以上坤下,亦坤也。然而二固士也,位離中孚,身入艮闕,則當借彖之格廟以為之聚。而離丁夏令,則因而用禴,應有孚者。禴,夏祭名,周禮宗伯以禴夏享先王是也【鄭康成曰:禴,夏祭名】。
舊註作春祭則名礿【見王制、祭統】。
且係夏、商禮,與禴不同【王弼誤以禴為春祭名,且曰四時祭之省者,以時祭較他祭省約故耳。宋儒祖其說,謂禴為薄祭,固已可笑。至本義更謂薄物可祭,則變祭為物,更屬少理。毋論時物無厚薄,即據此卦此爻,有一字一畫與薄物相干否?吳澄作纂言,更竊襲其說,謂秋時物多故盛,夏時物少故殺,何謬劣至此!】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三則聚將盡,而上又相隔,則返而觀之,雖若萃而實非萃也。如萃然,則如嗟然,然則何利乎?所幸互巽在前,猶可順,則猶可入耳【巽為順、為入】。巽為互卦。陋儒謂易不及互,則夫子曰上巽,非耶?
九四:大吉,无咎。象曰:大吉,无咎,位不當也。
四與五皆陽聚者,雖以觀之上,而易之四位皆不當,然聚則吉矣,此乾吉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象曰:萃有位,志【陸德明本无志字,謬】未光也。
五則有位矣,以小過之三而易之五伏坎,未見不孚亦不光,然聚則无咎矣。元永貞者,乾吉亦坤吉也。
上六:齎咨【虞翻、李鼎祚本作資咨,同】。
涕洟,无咎。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若夫上六,則獨陰不聚,齎咨而涕洟。齎咨,兌口聲也【即嗟咨。虞仲翔謂齎持資財以作賻,謬甚】。
涕洟,兌口澤也。夫聚則歡而散則悲者,人之情也。當其聚時,則執子之手兮咥其笑矣,不知其嗟如也。乃忽當間隔而嘆息不已,繼之以泣,所謂悲莫悲兮生别離者,此非聚散之間有難言者哉?此夫子贊萃所為不言時與義而獨言情也。
仲氏易卷十九
<經部,易類,仲氏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