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下坎上】
三易卦。
易
泰䷊【初往五來】。
又易
咸䷞【四來二往】,
恒䷟【四往五來】
井:改邑不改井,无喪无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蜀才本作累;】其瓶,凶。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邑不改井【舉正:此下有无喪无得八字】。
乃以剛中也【荀爽、李鼎祚本此下有无喪二句】。
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荀、李本此下有井字】。
羸其瓶,是以凶也,
井以巽木取水為義【下巽上坎,以巽木下入而取坎水于其上,汲井之象,故名井。但古無木器取汲水者,鄭康成云:巽木,桔槹也。按桔槹即轆轤,莊子所謂鑿木為機,後重前輕,挈水若抽者,當是也】。
而文王演彖,則專以推易之法演之為辭,以為推易者,改易之謂也。故井從泰來,以泰初之五而改名為井,是泰者,坤、乾之卦也。改乾初之剛而填之坤土之中,坤土成坎,而乾以剛金而生坎水,則坤本邑也。而今改為井,是改邑也。然而井者,坎、兌之卦也。改坤五之柔而反之乾剛之初,坤改坎水,而乾以陰金而改巽木,是乾、巽皆非井也。而但改坤邑而即名井,是不改井也。
【虞仲翔曰:泰初之五為井卦,乾坼坤五,故改邑。初為舊井,故不改井。荀慈明曰:此本泰卦,剛得中,故為改邑;柔不得中,故為不改井】。
故以乾之剛而改為柔,乾不為喪;以坤之柔而改為剛,坤不為得【虞仲翔曰:无喪泰初之五,无得五來之初。荀慈明曰:陰來居初,有實為无喪,失中為无得】。
惟是陽上而往,往固為井;陰下而來,來亦為井。往來井井【虞仲翔曰:往謂之五,來謂之初。荀慈明曰:陽往居五為井,陰來在下亦為井】。
將傳所謂井居其所而遷者,雖復遷改,猶居其所,其謂是與?【徐氏易東曰:往來井,故不改井】。
特井以養人為義者也。水上出井,則能養人;水不上出井,則不能養人。故以象言之,上坎,水也,井也。五剛為井,上為口,四為腹,而合兩體而觀之,則一坎三爻,儼轆轤之横陳于井端,而二四互兌,為缺口之缾,纍以巽繩,非即彖之所為繘,爻之所為收,而垂缾綆于井幹者乎?而無如巽為倒兌,而缾底且下漏也。故井有三截,初二為下井,井雜塗泥,此不能出水者也。三四為中井,井已貯水,然猶未出也。五上為上井,上則出之。向使汔至于井而不得水,亦猶之不繘井也。汔者,幾也【汔,幾也,涸也,見說文。或作仡,以勇壮為解,則易一字矣。書仡仡勇夫,與詩汔可小息,是兩字。蘇軾作燥解,則猶近涸義耳】。
繘者,綆也。況已繘其瓶,而敝而下漏,是羸也。羸者,毁也【言毁敗也。若作係縲解,則與繘重矣】。
羸非凶乎?盖井以養人為德,傳所謂井德之地,貴出水不貴入水,有如此【漢儒說易,猶顧義理。至宋則專務鋪張,並無實義。如不改井,則謂所性分定,无得无喪,則謂大行不加,窮居不損。然試問何謂不改井,則茫然矣。若汔至是進鋭,羸瓶是退速,非不整齊,然已錯認一别字矣。有謂古人立邑,必相水泉所在,不得水泉,則當改邑以就之,亦杜撰無據。且于易義改邑不改井,何干涉耶?】,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坎以勞之,巽以申命而勸相之】。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无禽。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无禽,時舍也。
初、二皆地道,而初尤土下,井底之近泥者也。兌為口,兌口倒矣,其能食乎?夫初本泰、乾,因移為坎井而虚其下,則初非井也,而亦名井,如所云井泥是也。乃既名為井,而反以改移之,故更名此地為舊井【舊井與井,從來無此分解】。
夫新泉可食,舊水不可食【後漢禮儀志引古禮云:立秋浚井改水。淮南子云:八方風至,浚井取新泉,四時皆服之】。
向使泉水新生,滃然上浮,則禽鳥亦時時下之【何玄子云:如杜詩鸕鷀窺淺井是也】。
今忽為舊井,井眢下缺,即巽為山雉,離亦飛鳥【互離】。並無反而顧之者,此其棄置為何如者也,故曰時舍也【象義云:北方謂轆轤之軸曰禽。杜撰無據。崔憬解作擒,言獲也,亦不合】。
九二,井谷射【荀爽本作耶,未詳】。
鮒甕【說文作罋,云:汲瓶也。鄭玄本作瓦,云:停水器也】。
敝漏。象曰:井谷射鮒,无與【陸德明本此下有之字,誤。與字是韻,增之則失韻矣】也,二猶在井下,而内水不浮,外甓不治,儼溪井之在山谷者,莊子所謂缺甃之崖是也。夫二居互兌之底,倒兌之中,兌澤有魚【見前】。
況井類溪谷,則中多水蟲,今嵓澗之間,有物穿水,來往如射,謂之射鮒【鮒,小魚也。少牢饋食曰:魚用鮒,十有五而俎。言細小也。若呂子洞庭之鮒,莊子涸轍之鮒,則皆大魚,又一類矣。陸佃謂小魚相即而行名鯽,相附而行名鮒,說似可信。至子夏傳註為蝦蟇,此竊莊子埳井之蛙伏缺甃之崖一語而誤之,同知子夏傳偽書也】。
以射鮒而生井中,此固非恒汲之水可養人者,而且倒兌下缺,有如翻壺,身敝底漏,一如彖之所謂羸其瓶者,此豈可與乎?夫汲之引之,必有所以與之者,顧誰則與此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
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三在井之中,而居剛乘剛,下鮮漏敗。井之渫,去其汚者。渫者,泄也。史記屈原傳井泄不食是也。乃兌口顛倒,一在二下,一在三上,皆相隔不及,則雖渫不食,亦其恒事。夫清不見亮,賢不見收,當必有代為之恤者。所幸三五互離,離日之明,則五與三共有之。夫五,王位至尊,王能明,則凡共處離位與不共處離位者,皆得受福。所謂井養之德在一人,而井養之利及天下,非歟?夫不食而惻,非我惻也,有惻之者也。王明之求,非我求也,有求之者也。並惻之,並汲之,亦並求之,則其福也,非並受之而何?
六四:井甃,无咎。
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四居井之中,即離中也。以離中之火,燒坤土為甓,而甃之四傍,馬季長之所謂以瓦治井者,修之象也。夫四為兌口,口已及水,而中不汚敗,外得甃甓,水可以上矣。
九五:井冽,寒泉食。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此上水時也,坎水正中冽也,不泥也,寒也。坎北寒地,乾金又寒德也【說卦:乾為寒】。
泉也,有本也。上坎下又坎也【二至四為大坎】。
食也,兌口正向也。
上六,井收【荀爽本作甃,誤】勿【干寶作罔】幕有孚,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如是則水已出,井可以養人矣。坎水上達,而巽繩之在下者,井面無有,是井收也。兌口已決,而坎口之上向者,仍見其缺,是勿幕井也。夫轆轤有繘,所以汲水;井幹有幕,所以止汲。今汲者已稀,而井之待汲者,仍勿之止,求之者窮,而與之者不竭,是非履坎半之孚,乘乾元之吉,而由舊,而修,而成,而進于大成不至此。此井養之不窮,而汔至之所以未有功也。
仲氏易卷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