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下艮上】
子母易卦。
易
泰䷊【三往上來】。
又易
益䷩【五來二往】。
損: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蜀才本作軌字,聲之誤】。
可用享。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夫艮與兌而何以謂之損哉?原推易之法,文王有之,伏羲未嘗有之也。其因重命名,或取卦義【如山在地下,得謙義類】;或取卦象【如山與雷合,得頤象類】,未嘗移卦畫而上下之也。惟此損益兩卦,則于象于義俱無所取,而獨取卦畫上下移易焉,而為之定名。一若伏羲畫卦早于名六十四卦時示移易之意,而文王演辭則始從而盡發之。故文王于乾坤之後閱十卦而至泰否【十者,天地生成之全數】。
咸恒之後亦閱十卦而至損益,上下二經兩相對易。然且上經十卦合得陽畫三十,隂畫三十【三十者,天地生成之積數。五十去天五,三十增天五】。使隂陽均等,而後泰否以三隂三陽開聚散之門。下經十卦亦合得陽畫三十,隂畫三十,使爻畫齊一,而後損益以一子一母立推易之準【子母說見前】。
而為爻詞者,若猶恐後人稍昧其說,乃獨于六三一爻明指三畫曰:所謂損者,損此三畫之一也。又明指一畫曰:所謂推移者,亦止移此一畫以為上下之交也【三交,上曰得友上交,三曰得臣】。
而至于夫子為傳,則又明示上下,惟懼舛貿。于損曰其道上行,言移而之上;于益曰自上下下,言移而之下。其于推易一法,致意如此。故漢儒自荀爽【《九家易》曰:損、泰,乾之三以居上】。蜀才【謂本泰卦,坤之上六下降乾三,乾之九三上升坤六】。
虞翻【泰初之上,損下以益上也】。
諸易皆明言從泰卦三畫移為上畫,而名之為損,至益卦亦然。是以唐後諸儒,自李鼎祚【易解】後,至宋儒朱子本義指定其說【本義云:損下卦上畫之陽,益上卦上畫之隂。又云:下卦本乾,而損上爻以益坤,三人行而損一人也。一陽上而一隂下,一人行而得其友也】。
而元、明以後,凡為易說者類百家,皆不敢有所同異。即不信變易,如程氏伊川亦云:下兌之成兌,由六三之變也;上艮之成艮,自上九之變也。三本剛而成柔,上本柔而成剛,其諄諄再三,且有然者。是故損下益上,損乾三而益坤上也,然而懼其朘于民也。其道上行,進下剛而易上柔也,然而慮其行之亟也。是必上下相信,體大離之孚以合其志【離、坎皆為志、為孚】。而後乾元之吉可以无咎。且必守其正固,協互坤之貞以慎其出,而後互震之行可以攸往。則其所以損之者,于何用之?夫以下之奉上者,比之諸臣之享君。古者享禮陳簋,以八簋為盛,四簋為中,二簋為簡,乃以供獻之禮。而此之陳簋已為至薄,而又取陳簋之至簡者以當之。問曰:曷可用?曰:即二簋可以用矣。然二簋亦何可遽用?以時用可矣。是以損有時,益有時,損剛益柔有時。夫損剛者損盈也,益柔即益虚也。此不特損卦然也,即以益卦言之,其盈虚損益,上行下行,亦何者不與時偕,而謂損獨無時哉?孔子讀易至損、益,喟然而嘆,子夏避席而問,答曰:夫自損者益,自益者缺,吾是以嘆也。此皆與雜卦盛衰之始有相發者【又淮南子引孔子讀易至損、益,喟然而嘆曰:或欲利之,適足以害之;或欲害之,適足以利之。利害禍福之門,不可不察】。
震為盂、為木、為竹,而合之成簋,二者初與二兩陽數也。至若下兌口食,上艮門闕,而致互坤之養于其間,其享禮之象明切如此。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古文作徵。陸德明云:止也。鄭玄、劉瓛云:清也。皆與懲同。史記荆舒是徵,可驗。惟蜀才本作撜,與拯同誤】。忿窒【鄭、劉本俱作懫,云:止也。孟喜本作恎,義同。惟陸績本作瘠,不可解】。欲【孟本作浴,聲誤】。
夫内乾剛忿,易六三而成兌說,是懲之也;外坤柔欲,易上九而成艮止,是窒之也【又艮為少男,故多忿;兌為少女,故多欲】。
初九,已【虞翻本作祀,别一義不同】事遄【荀爽本作顓,誤】往无咎,酌損之。象曰:己事遄往,尚合志也。
夫卦之名,祗以三與上相易,而三為損下,上為益上,則上與三為卦主,而諸爻無與。然而初與二則皆在所損之列,以皆下也;四與五則皆在所益之列,以皆上也。況初尤下之下者,顧勿謂下可損也。夫下之奉上,特故事耳。急公之誼,分所固有,而速于往應,即已无咎。若夫損,則未可遽也。如酌然,嚌之啐之,審其深淺而裁啜之,蓋享之用簋以其薄,而享之需酌又恐其厚也,此上志也。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二則近損矣,三損則二將及矣,故守正【貞也】。則利遄往【征也】。則凶。此其勢有弗可損者。不惟弗損,即二從五易【益以五剛易二柔】,似乎益之而亦弗可益。蓋益之則必有從而損之者,故曰益尚不可,況損乎?夫上下相孚,亦各有志,徒事驩虞為小補,而朘民實多,非中也,即非志也。九二從益卦九五所易,故曰益之,非汎設語。貞,正也,猶正供也。禹貢:厥賦貞。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此損之實也。三人行,三陽進也;損一人,一陽移也;一人行,三獨升也;得其友,獲上應也。其推易之法如此。若夫三陽並行,疑于無隂,三隂並峙,又疑于無陽,自一陽既動而偶形成焉。象曰一則得,傳曰三則疑,非合觀,焉能知之?三居互震之中,為行、為足、為大塗,故有行人之象。來註不識推易,止曉反易,故以益下三爻反于損之上三爻為三人行,則不特損下三爻反于益之上三爻,亦當為三人行,即六十四卦三十二對,何一非下反上、上反下者?三爻上行,當不止此一卦矣。且其以一人行為六三往上而居四,夫三四皆隂,居上居下,何從見之?祗強解反易而不顧情理,何也?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无咎。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四與五皆受益之地,益又何損?夫以無損者而觀其損,則其所損必其所不喜,而必欲去者,則惟疾而已。夫四與初應,初既遄往,則四以遄使報之【說文往來數曰:遄】。
離者坎之反,坎有心疾,而今以大離反坎而去疾得喜,則是惟弗損,損豈有咎乎?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此則有益之者,然不知其誰益之也。且益亦匪利也,天下有得之不為富,而損之不見傷者,則莫若納錫之龜【見禹貢:九江納錫大龜】。
夫龜棄于地,得而獻之,雖實之為十朋,亦龜耳,非其利也,然弗之却也。弗求弗却,一似鬼神所錫,自天祐之者,此在民不費,而在上不貪,彖之所謂元吉者,非與?夫下之所損,止于二簋,為宴享之需,而上之所益,不過一龜,為卜筮之用,其取予之正,而不過如此。五在益卦,則二與五易,然損五益二,此于五非益,而亦曰益者,以互坤叠隂,如龜甲然,雖所損在陽,而叠隂相餉,隣于納龜,故曰此所益者龜也。又卦象離為龜,而升艮之門闕之間,則正宗廟所藏者。漢食貨志:元龜長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為大貝十朋。註:兩貝為朋,言直重也。但兩貝係新莽所定,在古則五貝為一朋,直五十貝為尤重。若鄭康成引爾雅說,謂龜有十名,則十龜非十朋矣,非是【爾雅:十龜為神龜、靈龜、攝龜、寶龜、文龜、筮龜、山龜、澤龜、水龜、火龜】。
上九:弗損益之,无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損以三上為卦主,而上尤受益之主也。三既損其剛以與之上,而上即以柔應之,則不惟弗損,抑又何益?彖之所謂无咎貞吉,而利有攸往者,則惟此爻能當之。蓋三以所損為所得,則所得者友也,並行者也。上以所益為所得,則所得者臣也,奉我者也。夫臣各有家,既已得臣,則天下之家皆其家,雖剛柔相應,隣于家室,而視若無有,如此則不謂之大得志不可矣。彖言有孚,即爻言志也,皆大離中合之象。但初九合志,九二中志,上九大得志,皆以志歸陽,其重泰三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