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下离上】
四易卦
易
遯:䷠【五來初往】。
大壯䷡【二往上來】。
又易
无妄䷘【五來三往】、
大畜䷙【二往四來】。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王肅本作地】。
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張氏玩辭以離,麗也下即接柔麗乎中正三句,後接日月麗乎天四句,似較與諸卦辭例相合,當備參考】。
離以麗為義,麗者附也,以一柔附兩剛而命名為離,亦以離體為火,火隱無形,必著物而後能形,如附麗然,故以重離之體言之。五上本天道,以五隂附上陽,而兩離成日,大坎成月,【自二至五為大坎日月,見說卦】。如日月之麗乎天。初二本地道,以二隂附初陽,而互巽為草木,互兌為百穀,【二四互震,三五互兌,草木百穀,見說卦】。如百穀草木之麗乎土。三四本人道,以下離接上離,而三陽一明,四陽又一明,如人道之上兼天,下兼地,跨兩離以踞六爻之正,上下皆明而化成天下,則是所謂利貞亨者,亦惟火柔之麗于中并麗于正,故云然也。且夫離者中女也,以中女而兼互巽則為長女,其又兼互兌則又為少女,以兩離兼三女而三隂備焉,此全坤也。夫乾為馬則坤為牝馬,今坤為牛而離不為牝牛乎?【九家易離為牝牛】。乃以坤為人腹與離為大腹而畜之,向亦不知畜之為何以,而其麗如是,然後知麗之而亨者,亦即其畜之而吉者也,是之以也。離與坎對,然坎内勝外,離外勝内,坎四吉上凶而離四凶上吉者,卦位内離而外坎,純爻則見【說,且前】坎。易四卦皆以純隂見坎離,則内坎以離位相逼,而外坎不然,自内不如外離。易四卦皆以純陽見坎離,則外離以坎位見尅,而内離不然,自外不如内。况離下卦互巽,巽為木為風,風以助火而木以生火,皆麗之有益于火者也。上卦互兌,兌為澤為金,澤以滅火而金以仇火,皆麗之有損于火者也。夫如是而吉凶内外瞭然矣。故二五君臣同為柔中,而二反為卦主者,亦内勝有然,不止卦位不合耳。
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郭氏舉正云:以字下有明照二字,今本脱去。原其意,以明照二字連,則以字無著故也。不知繼明二字連,而照字連下,請所謂繼明即重明也。以者,以繼明也。因誤讀誤解之故,而反欲改經,唐、宋後儒罪過何如矣。今諸本引舉正又云無繼于二字,則又非郭氏原本,郭氏不受也】。
初九:履錯然,敬之,无咎。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辟、避通字】。
火主禮,禮者履也。然而禮為履,初亦為履,以人之行必自履于地者始也。乃初從遯來,以遯之五剛下移為初,一似避尊而趨卑,避崇高而趨汙下者然。且履蹈之間,儀文錯然,
【即紛錯也】。
凜于中而習于外,所云敬也。夫敬則宛然左辟,即在尊高且避之,而何有于咎?
六二:黄離,元吉。象曰:黄離,元吉,得中道也。
離以中女【見前】。
受坤索,而二為坤隂,然且當互巽之末,坤順巽亦順,卦所謂畜牝牛者,指此爻也。夫坤色黄,牛為土【見九家易】。
又黄,而以互巽東南之木生正南之火,火既盛而土生其間,又黄,則名此離為黄離,不大吉乎?六二以大壯上九、大畜六四移之為中,此以推易得之者,故曰得中。或曰離為日,日行道,黄而居中,故云。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鄭氏本作擊】。缶而歌,則大耋。【京房作絰,蜀才作咥,俱聲誤】。之嗟,凶。【鄭、薛本無凶字】。
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九家易》曰:初為日出,二為日中,三為日昃,故曰此離,非他日昃之離也。夫光景何常,毋論石火電光難以久恃,而即以離日言,曾幾何時而遂至于昃,人生行樂耳。桑榆在前,何足把玩,故曰何不日鼔缶。今者不樂,逝者其耋矣,嗟何及矣。三從无妄來,其下為震,為仰缶。風俗通曰:缶,瓦器,可以節歌。此即淮南子所云小人鼓缶,戰國策所云秦王擊缶者,鼔即擊也。又鄭康成以此為艮爻
【離從遯來,則下卦是艮】。
艮位在丑,丑上值弁星似缶,此與坎之互震而云用缶正同。震、艮皆東北方丑位,而上星如此,則又不止作震、坎形似己耳。耋者,八十之稱。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象曰:突如其來如,无所容也。
四以火繼火,厝火在下,而通火于上,有如突然。突者,竈囱也。【廣韻竈堗通作突,諸字書皆然。近世字彚謂从讀森,大謬。囱,烟牕也,今俗呼烟囱,讀葱。予别有辨証,兹不載】。
當四在大畜身,本柔也,移乾二之剛而來為離剛,若火之延來者然。然且以上火接下火,而四以陽體而居互巽之上,巽風揚之如焚然。夫離者,麗也,即附也。火以附物為義,而今以附物而反焚物,及物焚而火亦無所容矣。是其焚之而物死,非物死也,火也;焚之而物死而棄,非物棄也,火也。火以麗為體,而乃失所麗,如死然,如棄然。膏以明自煎,火以焚自滅,誰為為之?蓋四居兌中,兌為澤,為金,金為火所滅,而澤又足以滅火,故象如此。荀慈明曰:隂麗于陽,相附麗也。然而有别離之義焉。離者,火也。託木而生,是附麗也;烟焰飛升而灰炭降滯,是别離也。【占法載隋煬帝幸江都,筮離之賁,正此爻也,後果驗】。
六五:出涕沱若,戚。【子夏傳作嘁。咨,慙也】嗟若,吉。
象曰:六五之吉,離【鄭康成作麗】王公也。
五位坎中,坎為憂,而又當重離之目,出互兌之口,則從而涕沱,從而戚嗟,亦時會使然。然而終吉者,彼其所附麗,皆后王君公,處尊高而負艱大,若所謂袁安之念王室,自然流涕者,此非婦人之泣與孤士之嘆已也。火上為災,故上九殺人,九四自殺,而五亦尚在憂危之間,此即外氏說易所謂水欲其上,火欲其下者。【坎卦行有,尚亦如此】。
不止前說,如内巽外兌之有異【見前彖下】。
而本義謂迫于上下兩陽,故有憂虞,則黄離元吉,獨非兩陽之間乎?何前後不顧如此?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无咎。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王肅本此。下有獲匪其醜,大有功也二句,則小象于象詞原不必周到者,此孺子妄增語也】。
離為戈兵,故終以征伐,與坎為法律,故終以刑獄正同。然此乃王者之事,嚮明出治,命將出師,皆王之所為。故其有嘉者,第折取其魁首,而不及其類。【醜者類也】。
尚書所謂殱厥渠魁,脅從罔治,漢陳湯傳所謂第誅其首惡之人,而諸不順者皆從之,真掌邦政,以正庶邦之事也。大壯之易,以二剛加上首,是折上六之首也。五上皆六,皆隂類,而易上而不及五,是不及類也。坎與離對,然往往相反者,坎者陷也,以兩隂陷一陽,故終陷。離者附也,以一隂附兩陽,故終附。若胡仲虎謂坎水内明而外暗,上六暗外,故陷刑。離火内暗而外明,上九明外,故出征。其說亦通,然于坎陷離麗外,又一義矣。若周易首乾坤而次坎離,以乾坤為隂陽之純,坎離為隂陽之中,不若震艮巽兌之各居于偏也。且坎離為上經之終,坎離互體為下經之終,以坎離為乾坤之用,二濟又坎離之用,不若震艮巽兌所重卦之各異其用也。凡此皆易理所自有者,然專見及此,便為京、焦、陳、邵所濫觴,而易義亡矣。仲氏曰:易有真義,請自思之。
仲氏易卷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