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清]毛奇龄撰《仲氏易•卷八》

[清]毛奇龄|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

䷏【坤下震上】

二易卦。

【初往四來】。

【上來四往】。

豫:利建侯行師

按:公羊傳:孔子欲作春秋,卜得陽豫之卦。宋氏云:夏、商之卦名。王氏易辨云:舊易豫上原有陽字,如習坎類,而周易刪之。然不可考矣】。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故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豫有二義,早計也。【爾雅:豫,叙也。郭璞曰:事預備則有敘】。

樂也。【即悅豫之義】。

蓋先物而動,則莫如雷之出地,而雷既出地,則物以生成而樂。然而曰建侯、曰行師者,震為侯,坤為土,建侯象也。以一陽統五陰,為地,為水【三、四、五為互坎】。

而以上震之長子帥之,行師象也。【此義見鄭玄諸說。若韋昭註國語,以坤為居樂,為建侯,震為外威,為行師,皆通】。

雖剛非中位,然一剛而諸柔應之。【四非中,故不止與初應,與剛中而應不同】。

且合三五之互坎與體之大坎,坎中為志【見前】。

剛得應而志自行,下順上動,此與天動于上、地順于下者相同,而況君之撫有此衆乎?故其在天地,則日月不過互坎、大坎,皆與伏離為背合,坎月離日無過差也。四時不忒,上震【正二月卦】;下坤【六月卦又四月卦】;互坎【十一月卦】;互艮【二三四為互艮,十二月卦】。

遞四時而順序之,不少僭也。其在聖人,則坎為律而互艮、而止、而刑清,坤為衆而居下、而順、而民服,則是剝與復為時卦

【復陽生之時十一月卦,剝陰長之時九月卦】。乃易而為豫,而長陽絀陰之義皆見焉。【一陽帥五陰】。何其大也!

國語,晉侯將入秦,筮之,得屯之豫,初四五三爻皆動。占法爻動多則占彖,故司空季子占法謂屯、豫彖皆利建侯得國之象也。【詳見屯卦】。

若占此彖,則曰:坤,母也;震,長男也。母老子彊,故曰豫【坤為大母,故老;震為長子,故彊】。

其繇曰利建侯行師,居樂出威之謂也。【居樂,坤内出威,震外居樂,故利建侯出威,故利行師】。

此皆以兩卦内外及說卦互象為斷,與推易之法正相表裏。若晉史郭璞傳所載晉元筮興復事,

【晉史,元帝為晉王時,使郭璞筮之,遇豫之暌,璞曰:會稽當出鐘,以告成功,上有勒銘,應在人家井泥中得之。繇詞所謂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是也。及帝即位,太興初,會稽剡縣果于井中得一鐘,長七寸二分,口徑四寸半,上有古文奇書十八字,人莫能識】。

則近乎狡獪,且第有案驗而無占斷,驟覺難測。及以推易之法衍之,則瞭若指掌,非畸事也。豫上震下坤,震為龍,為首出之子,而下連坤土,此奮而出地之象也。悔為睽,上離下兌,嚮明而治,而金以宣之體。離互亦離【暌二三四為互離】,此重明、重光、中興之象也。震為鳴,為聲【見前】。

故先王以作樂崇德,而合暌之兌金,以升于暌之離火,是坐明堂,向南離,而考擊鐘鏞以作樂之象也。祗兩卦皆有坎水以陷之【豫、暌三四五皆互坎】,則尚在陷中,未經出土。而豫、坎互坤【豫三爻為坎、坤互用】,則當在水土之間。況豫之震為東方,離為南方【見說卦】。

會稽者,東南郡也。豫有互艮【二三四為互艮】,艮為成萬物之所以成終者也【見說卦】。

則非告成功乎?若曰鐘有勒銘,有古文,則睽、離為文,兌為言,以文為言,非勒銘乎?至若長七寸二分者,南北為縱,縱即長也。南離之數,天七地二【此大衍之數,宋儒誤以為河圖者,下同】。

則七寸二分也。大數陽,小數陰也。東西為衡,衡即徑也。西兌之數,地四天九,則四寸半也。陰數四,折陽數之九而半分之,則四寸有五也。

象曰:雷出地,奮豫,

【崔憬以雷出地句,奮豫又句】。

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易通曰:樂,樂也】。

初六:鳴豫,凶。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豫上為震,震當鳴,【說卦】而初自復來。向時之震鳴,今已易為坤喑矣,乃復倚虚震而為之鳴。夫無實而有聲者為妖,【五行占法稱鼓妖是也】。

況震鳴在四,而我故先之,是太早計也。計之太早,則似豫而實窮矣。窮則凶,凶又何樂?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此以不豫為豫者也。二處坤之中,以陰居陰,而五不我應,乃復當艮山之初,而介艮剛以與五相阻,是介于石也。【說卦:艮為石】。

且離象為日,下卦本離位,純陰則見。【一、二、三離位,說見前】。

而二當離位之中,離象未竟。【離象終于三,爻以三為下卦終也】。

是不終日也。夫前有所介,而其所自處者,復為不終日之計,可謂豫乎?然爻處坤中,順而守正,與初之妄動者反,可謂不豫乎?夫初與二同為地道,而一動而凶,一順而吉,此無他,順動之致殊,由中外之勢異也。【以一卦言之,則二為中,初亦為外】。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向秀以盱為盱睢,亦承視貌】。

三,多悔:介亦多悔【見繋詞】。

蓋以坤迷之盡,當艮止之半,不能早計,徒仰視上震,羨其所得而悔之,則亦晚矣。【悔恨與改悔同義】夫離為目【說卦】。

三四半離而從上,則為盱目。【盱者,張目上視也。三隂四剛,得離半目,而三陰從四上剛,有上視象】。

徒盱目以觀,雖曰悔晚,然不可謂無悔也。何也?位使然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此其為豫,則有所自者也。由,自也。自復為震,震則先事而動;自剝為艮,艮則後事而成。先事而動則早計,後事而成則樂,此豫之大有得者。故互坎為疑,而互艮止之曰:勿疑也。夫西南得朋,五陰皆朋也,而合而總乎此矣。盍,合也。簪,總也。以一陽括衆陰而貫乎其中,如簪之括髪者然,非得坎志而大震行不至此。【玩辭困學記曰:或謂古無簪字。鹽鐵論神禹治水,遺簪不顧,列女傳姜后脱簪,家語孔子聞,哭蓍簪,皆是】。

六五:貞疾,恒不死。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坎為疾【說卦】。

疾與豫反,書所云王有疾,勿豫是也。夫四五皆互坎,而體之大坎【通體中實為大坎】,則君獨受之。第坎象為月,而五當坎上正弦滿之時,所謂縆也。縆與恒同,即詩所謂如月之恒者。雖恒有半魄,而中明未亡,實未嘗死。【月魄謂之死。書曰:旁死魄】。

則為久長計,仍有類于不終日者,此則豫仍未豫者也。五與二應,正上坎下離相對之位,而上爻不純,且四剛逼而多亢,遂致坎憂。【說卦】,離樂。【南為凱。凱者,樂也。南方長養萬物,故樂】。

坎月之恒明,反不如離日之暫麗如此。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上自剝來,剝上剛為艮,而今易四柔而冥艮之跡,是豫之有成者莫如艮。所謂成言乎艮者【見說卦】。而今已變而渝矣。渝則冥,冥則不長。然而猶无咎者,天下難與圖成者,未必不可與慮始。既已遇豫而敗其所成,則變動方開,正謀始之事。所謂以毁為成,以變為正者,豫道有焉。几一陽所推之卦,俱自剝、復,則俱從初上對易,然特于此卦發其例。如初既變震,則鳴震為凶;上既變艮,則冥艮為无咎。第于九四所易之爻,直揭由字,以明推必有由。而初揭震鳴,上揭艮成,與一陰推自姤、夬,而履揭夬、履同,人揭姤、遇正同。特姤、夬分揭二卦,而此從一卦並揭之,則亦陰陽奇偶之微意耳。蓋推卦之顯著而精核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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