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54卦-归妹䷵雷泽归妹(兑下震上)-[元]赵采撰《周易程朱传义折衷•卷二十八》

[元]赵采|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54卦-归妹䷵雷泽归妹(兑下震上)

第54卦:归妹䷵雷泽归妹(兑下震上)-[元]趙采撰《周易程朱傳義折衷》

程子曰:序卦: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進則必有所至,故漸有歸義,歸妹所以繼漸也。為卦震上兌下,以少女從長男,男動而女說,又以說而動,皆男說女、女從男之義。

歸妹:征凶,无攸利。

程子曰:以說而動,動而不當,故凶。不當,位不當也。征凶,動則凶也。如卦之義,不獨女歸,无所往而利也。

朱子曰:婦人謂嫁曰歸。妹,少女也。兌以少女而從震之長男,而其情又為以說而動,皆非正也,故卦為歸妹。而卦之諸爻,自二至五,皆不得正,三五又皆以柔乘剛,故其占征凶而无所利也。

愚曰:歸妹,漸之反也。漸曰女者,有父母之辭。此曰妹者,无父而有兄之辭。漸先言女而後歸者,據歸者為文。此先言歸而後妹者,據歸之者為文。漸繇辭言利、言吉,此繇辭言凶、言无攸利者,漸四爻皆當位,二隂皆承陽,故為吉、為利。此卦四爻皆失位,二隂皆乘陽,故為征凶、為无攸利。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征凶,位不當也。无攸利,柔乘剛也。

程子曰:一隂一陽之謂道。隂陽交感,男女配合,天地之常理也。歸妹,女歸於男也,故云天地之大義也。男在女上,隂從陽動,故為女歸之象。天地不交,則萬物何從而生?女之歸男,乃生生相續之道。男女交而後有生息,有生息而後其終不窮。前者有終,而後者有始,相續不窮,是人之終始也。以二體言,男女相感,說而動者,少女之事,故以說而動,所歸者妹也。所以征則凶者,以諸爻皆不當位,所處皆不正,何動而不凶?大率以說而動,安有不失正者?不唯位不當,又有乘剛之過。三五皆乘剛,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婦有倡隨之禮,此常理也,如恒是也。苟不由常正之道,狥情肆欲,唯說是動,則夫婦瀆亂,男牽欲而失其剛,婦狃說而忘其順,如歸妹之乘剛是也。所以凶,无所往而利也。夫隂陽之配合,男女之交媾,理之常也。然從欲而流放,不由義理,則淫邪无所不至,傷身敗德,豈人理哉?歸妹之所以征凶也。

愚曰:文王繇辭說征凶,无攸利,夫子彖辭却言天地之大義,人之終始,何相反也?蓋此卦其義正,其情邪?繇辭以其情言也,彖辭先言其義,後言其情也。何者?歸妹本是天地間常理,只是說而動,則凶而无所利,位不當,柔乘剛,皆說而動之失也。曰:天地之大義者何?歸妹自泰變,乾九三交坤而成震,坤六四交乾而成兌。天地之交,莫大乎日月。震、兌,日月之所出入也。兌,西也,月之所生;震,東也,日之所出。然離為日,互於二四,而酉象交於日中;坎為月,互於三五,而卯象交於月中。震、兌之交於日月者,是乃天地之交也,而有夫婦之道焉,故曰天地之大義。曰:人之終始者何?人之為道,自男女為夫婦,而此生有所終;自夫婦有父子,而生生從此始,故曰人之終始也。此以三四相易,合三才以贊歸妹之義也。曰:說以動,所歸妹者何?說以色,而動以情,則隂未有不先於陽,女未有不加於夫,柔未有不乘於剛者,文王以為是象也。征凶,无攸利,夫子曰:征凶者,以隂位乎陽之上,而位不當也;无攸利者,以柔乘剛,牝雞之晨,惟家之索,故无所往而利也。此以中爻說以動,而戒歸妹之情也。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程子曰:雷震於上,澤隨而動,陽動於上,隂說而從,女從男之象也,故為歸妹。君子觀男女配合,生息相續之象,而以永其終,知有敝也。永終,謂生息嗣續,永久其傳也。知敝,謂知物有敝壞,而為相繼之道也。女歸則有生息,故有永終之義。又夫婦之道,當常永有終,必知其有敝壞之理而戒慎之。敝壞,謂離隙。歸妹,說以動者也,異乎恒之巽而動,漸之止而巽也。少女之說,情之感動,動則失正,非夫婦正而可常之道,久必敝壞。知其必敝,則當思永其終也。天下之反目者,皆不能永終者也。不獨夫婦之道,天下之事,莫不有終有敝,莫不有可繼可久之道。觀歸妹,則當思永終之戒也。

愚曰:說萬物者莫說乎澤,動萬物者莫疾乎雷。說與動,皆情也。歸妹而得其義,則可以永終,而其終自无敝。歸妹而動於情,則說色妄從,終必有敝。君子觀其象,知其敝之必至此,故謀之於始,所以永其終焉。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象曰:歸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程子曰:女之歸,居下而无正應,娣之象也。剛陽在婦人為賢貞之德,而處卑順,娣之賢正者也。處說居下為順義,娣之卑下,雖賢何所能為?不過自善其身,以承助其君而已。如跛之能履,言不能及遠也。然在其分為善,故以是而行則吉也。歸妹之義,以說而動,非夫婦能常之道。九乃剛陽,有賢貞之德,雖娣之微,乃能以常者也。雖在下不能有所為,如跛者之能履,然征而吉者,以其能相承助也。能助其君,娣之吉也。

朱子曰:初九居下而无正應,故為娣象。然陽剛在女子為賢正之德,但為娣之賤,僅能承助其君而已,故又為跛能履之象,而其占則征吉也。

愚曰:古者諸侯一娶九女,貴者為嫡,賤或少者為媵,廣繼嗣也。娣,媵也。此卦六爻,五在震中,兄之象;二在兌中,妹之象。餘爻言娣者,媵也。此爻當妹之歸,而已以娣從之。然娣賤者,賤者之不能專適,猶跛者之不能自行。不能自行,與貴同歸,如跛者一旦能履,何吉如之?初應四,震為足,兌為毁折,跛也。四至初,有履象,跛能履也。

象曰:歸妹以娣,以恒也。言妹歸娣從,亦禮之常也。跛能履,吉相承也,言娣襲妹之吉也。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程子曰:九二陽剛而得中,女之賢貞者也。上有正應,而反隂柔之質,動於說者也。乃女賢而配不良,故二雖賢而不能自遂,以成其内助之功,適可善其身而小施之,如眇者之能視而已,言不能及遠也。男女之際,當以正禮。五雖不正,二自守其幽静,貞正乃所利也。二有剛正之德,幽静之人也。二之才如是,而言利貞者,利言宜於如是之貞,非不足而為之戒也。守其幽貞,未失夫婦常正之道也。世人之媟狎為常,故以貞静為變常,不知乃常久之道也。

朱子曰:眇能視,承上爻而言。九二陽剛得中,女之賢也。上有正應,而反隂柔不正,乃女賢而配不良,不能大成内助之功,故為眇能視之象,而其占則利幽人之貞也。幽人亦抱道守正而不偶者也。

愚曰:九二離體,離為目,兌毁其右,眇也。兌三爻,初九、六三皆言娣,此不言者,二妹也。二,下卦之中也。女子之身,居則重閨,出則設茀,何異眇也?一旦從夫,豁然見天地之大,日月之明,何異眇者之能視?然二以剛中之才,女之最賢者,故雖已嫁而未嘗少變其常,幽閑獨處,如幽人之守正,此二所以利也。

象曰:幽人之貞,未變常也。言二歸而不改女節也。昔宋伯姬待姆而被火,君子以女而不婦,隘之。今二之妹,无乃伯姬之類也?曰:婦人以貞為重者也,與其濫也,寧隘。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程子曰:三居下之上,本非賤者,以失德而无正應,故為欲有歸而未得其歸。須,待也。待者,未有適也。六居三不當位,德不正也。柔而尚剛,行不順也。為說之主,以說求歸,動非禮也。上无應,无受之者也。无所適,故須也。女子之處如是,人雖取之,不可以為人配矣。當反歸而求為娣媵,則可也,以不正而失其所也。未當者,其處、其德、其求歸之道皆不當,故无取之者,所以須也。

朱子曰:六三隂柔而不中正,又為說之主。女之不正,人莫之取者也,故為未得所適而反歸為娣之象。或曰:須,女之賤者。

愚按:初至五有需體,三居需之中,故曰以須。須,需也,待也。三為說主,以隂柔不中正而比四,說而動者也,不正之女也。夫女所貴者,為其正也,為其動以理也。今六三動以情,而上无應之者,不正之女。女之賤者,人誰娶之?只宜反歸,而以娣從二可也。女之賤者,只宜為妾,不當適人。故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言女賤而適人,則未當也。又按天官書,須女四星,亦賤妾之象也。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程子曰:九以陽居四,四上體,地之高也。陽剛,在女子為正德,賢明者也。无正應,未得其歸也。過時未歸,故云愆期。女子居貴高之地,有賢明之資,人情所願娶,故其愆期乃為有時。蓋自有待,非不售也,待得佳配而行也。九居四,雖不當位而處柔,乃婦人之道以无應,故為愆期之義。而聖人推理,以女賢而愆期,蓋有待也。所以愆期,由已而不由彼賢。女人所願娶,所以愆期,乃其志欲有所待,待得佳配而後行也。

朱子曰:九四以陽居上體而无正應,賢女不輕從人,而愆期以待所歸之象,正與六三相反。

愚曰:此爻離體,離為中女,然以陽居上體而近五,女之賢而貴者也。意亦五之妹,非媵也。嫡妹既歸,二娣以從,則四亦當以次而適人。四既許嫁,自納采至請期,禮將成矣。四乃愆期而不歸,何也?易曰:四之愆期,非不歸也,有時也。又明其志曰:有待而後行也,何待親迎也?後世親迎之禮廢,而女之自獻其身者多矣,是以聖人大之。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程子曰:六五居尊位,妹之最貴者也。下應於二,為下嫁之象。王姬下嫁,自古而然。至帝乙而後正婚姻之禮,明男女之分,雖至貴之女,不得失柔巽之道,有貴驕之志。故易中隂尊而謙降者,則曰帝乙歸妹,泰六五是也。貴女之歸,唯謙降以從禮,乃尊高之德也,不事容飾以說於人也。娣,媵者,以容飾為事者也,衣袂所以為容飾也。六五尊貴之女,尚禮而不尚飾,故其袂不及其娣之袂良也。良,美好也。月望,隂之盈也,盈則敵陽矣。幾望,未至於盈也。五之貴高,常不至於盈極,則不亢其夫,乃為吉也。女之處尊貴之道也,以帝乙歸妹之道,言其袂不如其娣之袂良,尚禮而不尚飾也。五以柔中在尊高之位,以尊貴而行中道也。柔順降屈,尚禮而不尚飾,乃中道也。

朱子曰:六五柔中居尊,下應九二,尚德而不貴飾,故為帝女下嫁而服不盛之象。然女德之盛,无以加此,故又為月幾望之象。而占者如之,則吉也。

愚曰:五,諸妹之兄也。諸妹皆受命於兄而下降,故此爻曰君曰娣,備言之。帝乙,殷之賢君,其歸妹也何如?袂,婦飾也。其小君之袂,反不如諸娣之袂之美,以見嫡妹之能儉也。月,婦道也。月盈則掩日,婦強則敵夫。今幾望而未望,以見嫡妹之能謙也。月在震東,日在兌西,日月望也。二之五則坎、離毁,幾望而不望也。妹具此二美,何吉如之?然易不言於二而言於五者,二之美,五之教也。妹无失德,則兄有令聞也。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其位在中,以貴行也。言二在位之中,中則能儉能謙。二貴為帝妹,又陽為貴,貴則不以容飾為說也。

上六,女承筐无實,士刲羊无血,无攸利。象曰:上六无實,承虚筐也。

程子曰:上六,女歸之終而无應,女歸之无終者也。婦者,所以承先祖,奉祭祀。不能奉祭祀,則不可以為婦矣。筐篚之實,婦職所供也。古者房中之俎,葅歜之類,后夫人職之。諸侯之祭,親割牲,卿士大夫皆然。割取血以祭。禮云:血祭,盛氣也。女當承事筐篚而无實,无實則无以祭。謂不能奉祭祀也。夫婦共承宗廟,婦不能奉祭祀,乃夫不能承祭祀也。故刲羊而无血,亦无以祭也。謂不可以承祭祀也。婦不能奉祭祀,則當離絶矣。是夫婦之无終者也,何所往而利哉?

朱子曰:上六以隂柔居歸妹之終而无應,約婚而不終者也。故其象如此,而於占為无所利也。

愚曰:上六之女,謂三兌也。震為竹,坤動為方,竹器而方筐也。三之上兌女,承震筐也。隂虛无實,承虛筐也。三兌為羊,士震也。坎為血,上動之三,坎毁兌見,兌為刑殺,士刲羊无血也。女之適人,贄有榛栗棗脩,盛之以筐,以見舅姑。今但有筐而无實,則不成見舅姑矣。娶女者必刲羊以告廟,毛血必具。今士刲羊而无血,則不成告廟矣。三與上皆失應,故有是象。文公云:約婚而不終者也。此說得之。夫約婚不終,由不慎始也。此君子之於歸妹,所以永終知敝者,此也。

周易程朱傳義折衷卷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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