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子序卦: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夫進之而不已,必有所傷,理自然也。明夷所以次晉也。為卦坤上離下,明入地中也。反晉成明夷,故義與晉正相反。晉者,明盛之卦,明君在上,羣賢並進之時也。明夷,昏暗之卦,暗君在上,明者見傷之時也。日入於地中,明傷而昏暗也,故為明夷。
愚按:《程傳》云:明夷,昏暗之卦。暗君在上,明者見傷。朱文公以為明夷未是說暗主,只是說君子明而見傷,到上六方是說暗主。以愚觀之,坤體在上,為地,為晦;離為日,為明。明入地中,非暗君在上,明者見傷而何?
明夷:利艱貞。
程子曰:君子當明夷之時,利在知艱難,而不失其貞正也。在昏暗艱難之時,而能不失其正,所以為明君子也。
朱子曰:夷,傷也。為卦下離上坤,日入地中,明而見傷之象,故為明夷。又其上六為暗之主,六五近之,故占者利於艱難,以守正而自晦其明也。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
程子曰:明入地中,其明滅也,故為明夷。内卦離,離者,文明之象。外卦坤,坤者,柔順之象。為人内有文明之德,而外能柔順也。昔者文王如是,故曰文王以之。當紂之昏暗,乃明夷之時,而文王内有文明之德,外柔順以事紂,蒙犯大難,而内不失其明聖,而外足以遠禍患,此文王所用之道也,故曰文王以之。
利艱貞,晦其明也。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程子曰:明夷之時,利於處艱厄而不失其貞正,謂能晦藏其明也。不晦其明,則被禍患;不守其正,則非賢明。箕子當紂之時,身處其國,内切近其難,故云内難。然箕子能晦藏其明,而自守其正,志箕子所用之道也,故曰箕子以之。
愚曰:彖舉文王、箕子事者,蓋聖人翼易至此,思商辛之暴,有合乎明夷之世。緬懷文王、箕子,實得夫用明夷之道。何者?文王之所以用明夷者,用一卦之全體也。箕子之所以用明夷者,應六五一爻之義也。文王處君臣之間,故曰大難。箕子處親親之間,故曰内難。内文明,如詩歌大明,書述聰明之類。外柔順,如夫子所謂服事殷,韓子所謂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之類。利艱貞,晦其明,如中有九疇大法,外乃佯狂為奴之類。能正其志,如卒為武王陳洪範,以詒萬世。是其志之所以正也。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衆,用晦而明。
程子曰:明所以照,君子無所不照。然用明之過則傷於察,太察則盡事而无含弘之度,故君子觀明入地中之象於莅衆也。不極其明察而用晦,然後能容物和衆,衆親而安,是用晦乃所以為明也。若自任其明,无所不察,則已不勝其忿疾,而无寛厚含容之德,人情睽疑而不安,失莅衆之道,適所以為不明也。古之聖人設前旒屏樹者,不欲明之盡乎隱也。
愚按:《程傳》謂用明之過,則傷於察。不極其明察而用晦,然後能容物和衆。但用晦而明,聖人於明夷卦言之,恐非不傷察之意。蓋明夷之用晦,只與邦無道,危行言遜相似,亦不是和世同塵,所以彖以艱貞為晦其明。即中庸素患難,行乎患難,使之昭昭若揭日月而行,亦豈明夷之世處衆之道哉?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程子曰:初九明體,而居明夷之初,見傷之始也。九,陽明上升者也,故取飛象。昏暗在上,傷陽之明,使不得上進,是于飛而傷其翼也。翼見傷,故垂朶。凡小人之害君子,害其所以行者。君子于行,三日不食。君子明照,見事之微,雖始有見傷之端,未顯也。君子則能見之矣,故行去避之。君子於行,謂去其禄位而退藏也。三日不食,言困窮之極也。事未顯而處甚艱,非見幾之明不能也。夫知幾者,君子之獨見,非衆人所能識也。故明夷之始,其見傷未顯而去之,則世俗孰不疑怪?故有所往適,則主人有言也。然君子不以世俗之見怪而遲疑其行也,若俟衆人盡識,則傷已及而不能去矣。此薛方所以為明,而揚雄所以不獲其去也。
愚曰:明夷,晉之反。晉離在上,離為鳥下,而為明夷於飛也。夫飛者必揚其翼,今朶而垂之,則翼无乃傷乎?傷翼而不疾去,則傷身必矣。故君子於行,三日不暇食也。行者,客也。住者,主人也。主人必與初去留異趣者,故初有所往,則主人見譏而有言也。象曰:君子於行,義不食也。言君子不食而去,亦義當然。此孔子接淅而去齊者也。《程傳》既言翼見傷,故垂朶,又云傷未顯而去之,引魏生、申公、白公不待見傷而去者,以明爻義。不思其已見傷,何得以為事未顯?恐不若《本義》直以垂朶為見傷之象,為簡易也。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程子曰:六二以至明之才,得中正而體順,順時自處,處之至善也。雖君子自處之善,然當隂闇小人傷明之時,亦不免為其所傷。但君子自處有道,故不能深相傷害,終能違避之爾。足者,所以行也。股在脛足之上,於行之用為不甚切。左又非便用者,手足之用以右為便,唯蹶張用左,蓋右立為本也。夷於左股,謂傷害其行而不甚切也。雖然,亦必自免有道,拯用其壯健之馬,則獲免之速而吉也。君子為隂闇所傷,其自處有道,故其傷不甚。自拯有道,故獲免之疾。用拯之道不壯,則被傷深矣,故云馬壯則吉也。二以明居隂闇之下,所謂吉者,得免傷害而已,非謂可以有為於斯時也。六二之得吉者,以其順處而有法則也。則謂中正之道,能順而得中正,所以處明傷之時,而能保其吉也。
朱子曰:傷而未切,救之速則免矣,故其象占如此。
愚曰:初往四,二成巽,巽為股,震為左。左,股也。坎為美脊之馬,震為作足。坎、震得位,馬之壯健者也。初云垂翼,二云夷股。傷翼則害其飛,傷股則害其行。夷於左股,將併其右而及之,傷之漸深也。二何以受傷之深?二在明體之中,大臣之位。明盛者,招殃之道;位隆者,賈禍之基。矧當暗君在上之時乎?此所以傷於左股也。傷股有救乎?曰:有。馬壯則吉,馬所以載傷也。象又以二之吉為順以則,何也?蓋傷股以馬救,傷明以順救。順以則言,豈非順帝之則之謂乎?先儒以此為文王之事。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程子曰:九三,離之上,明之極也。又處剛而進,上六,坤之上,暗之極也。至明居下而為下之上,至暗在上而處窮極之地,正相敵應,將以明去暗者也。斯義也,其湯、武之事乎?南,在前而明方也。狩,畋而去害之事也。南狩,謂前進而除害也。當克獲其大首,大首,謂暗之魁首上六也。三與上正相應,為至明克至暗之象。不可疾貞,謂誅其元惡舊染汙俗,未能遽革,必有其漸。革之遽,則駭懼而不安,故酒誥云:惟殷之迪諸臣,惟工乃湎於酒,勿庸殺之,姑惟教之。至於既久,尚曰餘風未殄,是漸漬之俗,不可以遽革也。故曰不可疾貞,正之不可急也。上六雖非君位,以其居上而暗之極,故為暗之主,謂之大首。夫以下之明,除上之暗,其志在去害而已。如商、周之湯、武,豈有意於利天下乎?得其大首,是能去害而大得其志矣。志苟不然,乃悖亂之事也。
朱子曰:以剛居剛,又在明體之上,而屈於至暗之下,正謂上六闇主為應,故有向明除害,得其首惡之象。然不可以亟也,故有不可疾貞之戒。成湯起於夏臺,文王興於羑里,正合此爻之義,而小事亦有然者。
愚曰:此爻程子以為湯、武之事,朱子以為夏臺、羑里事,楊誠齋以為武王事。愚敢從誠齋說,而於不可疾貞,見作易者之有憂患也。大抵此時此事,只當徐救而緩圖之,若疾於求其正,則於仁義終有未盡善處。或曰:武王五年觀政於商,然後有牧野之舉,則亦不可謂疾貞矣。愚以為使武王聽伯夷之諫,少緩孟津之渡,以俟商紂之自亡,則周之靖安當無窮期。惟伯夷之諫不行,故後來周公之憂益大,則一戎之定,三監之階也。作易者謂不可疾貞,詎不信夫!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朱子曰:竊疑左腹者,幽隱之處,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者,得意於遠去之義。言筮而得此者,其自處當如是也。蓋離體為至明之德,坤體為至闇之地。下三爻明在闇外,故隨其遠近高下而處之不同。六四以柔正居闇地而尚淺,故猶可以得意於遠去。五以柔中居闇地而已迫,為内難正志以晦其明之象。上則極乎闇矣,故為自傷其明以至於闇,而又足以傷人之明。蓋下五爻皆為君子,獨上一爻為暗君也。
愚曰:上六,暗君也。九三居明極,上之敵也。六四遠上而近三,三為離之極,離為大腹。初有震象,震,左也。四與初應,故由外入内,是入於左腹也。互坎,坎為心。初九往四,離變艮,艮為門。此言六四以柔正居闇地,入於左腹,去闇就明也。蓋四處闇尚淺,乃今得遂其遠去之心,以就九三之明,况四與三僅門庭之隔耳,出其門庭即就三矣。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言四之心意在於去闇君,就明主,今既入於左腹,是獲心意也。此與微子事相類。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程子曰:五為君位,乃常也。然易之取義,變動隨時。上六處坤之上,而明夷之極,隂闇傷明之極者也。五切近之,聖人因以五為切近至暗之人,以見處之之義,故不專以君位言。上六隂暗傷明之極,故以為明夷之主。五切近傷明之主,若顯其明,則見傷害必矣。故當如箕子之自晦藏,則可以免於難。箕子,商之舊臣,同姓之親,可謂切近於紂矣。若不自晦其明,被禍可必也。故佯狂為奴,以免於害。雖晦藏其明,而内守其正,所謂内難而能正其志,所以謂之仁與明也。若箕子,可謂貞矣。以五隂柔,故為之戒云利貞,謂宜如箕子之貞固也。箕子晦藏不失其貞固,雖遭内難,其明自存,不可滅息也。
朱子曰:居至闇之地,近至闇之君,而能正其志,箕子之象也,貞之至也。利貞以戒占者。
愚曰:六五之為君,夷於明者也。明傷而不已,任道之君子,欲正之則勢不順,救之則力不能,去之則義不可,此最難處者也。必如箕子之所為而後可,故曰箕子之明夷,利貞。箕子之處此,何以為貞也?甘心為奴,身可辱也,而自靖自獻,一念之正,初未嘗息,終成異日法受聖化及民之事,故曰明不可息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國也;後入于地,失則也。
程子曰:上居卦之終,為明夷之主,又為明夷之極。上至高之地,明在至高,本當遠照,明既夷傷,故不明而反昏晦也。本居於高,明當及遠,初登于天也。乃夷傷其明而昏暗,後入於地也。上明夷之終,又坤隂之終,明傷之極者也。初登於天,居高而明,則當照及四方也。乃被傷而昏暗,是後入於地,失明之道也。失則失其道也。
朱子曰:以隂居坤之極,不明其德,以至於晦。始則處高位而傷人之明,終必至於自傷而墜厥命,故其象如此,而占亦在其中矣。
愚曰:此爻按《程傳》云:居高而明,常照四方,乃被傷而昏晦,是後入於地。但上六乃坤之極,隂闇之甚,安得有明?故曰不明晦。又是闇主,安得被傷而昏闇?不如《本義》之說明白。初登於天。愚謂明夷之初,離也。離本乾體,故曰登天。明夷之後,坤也。坤為地,故曰後入於地。此爻言明夷之主,當其初也,本具離明,可以照四方,乃但據高位以傷人之明。至其後也,昏暗之極,失其為君之則,遂墜厥命,而竟入於地矣。故雜卦曰:明夷,誅也。為明夷之主而不誅者,鮮矣。明夷六爻,當聖人作易時,上似為紂,三為武王,四為微子,五為箕子,二為文王。初其避紂之伯夷、太公乎?
周易程朱傳義折衷卷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