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53卦-渐卦䷴风山渐卦(艮下巽上)-[元]赵采撰《周易程朱传义折衷•卷二十八》

[元]赵采|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53卦-渐卦䷴风山渐卦(艮下巽上)

第53卦:渐卦䷴风山渐卦(艮下巽上)-[元]趙采撰《周易程朱傳義折衷》

周易程朱傳義折衷卷二十八

元趙采撰

程子曰:序卦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止必有進,屈伸消息之理也。止之所生亦進也,所反亦進也,漸所以次艮也。進以序為漸,今人以緩進為漸,進以序不越次,所以緩也。為卦上巽下艮,山上有木,木之高而因山,其高有因也。其高有因,乃其進有序也,所以為漸也。

漸:女歸吉,利貞。

程子曰:以卦才兼漸義而言也。乾坤之變為巽艮,巽艮重而為漸,在漸體而言,中二爻交也。由二爻之交,然後男女各得正位。初終二爻,雖不當位,亦陽上隂下,得尊卑之正。男女各得其正,亦得位也,與歸妹正相對。女之歸,能如是之正,則吉也。天下之事,進必以漸者,莫如女歸。臣之進於朝,人之進於事,固當有序。不以其序,則陵節犯義,凶咎隨之。然以義之輕重,廉恥之道,女之從人,最為大也,故以女歸為義。男女,萬事之先也。諸卦多有利貞,而所施或不同。有涉不正之疑,而為之戒者;有其事必正,乃得宜者;有言所以利者,以其有貞也。所謂涉不正之疑,而為戒者,損之九二是也。處隂居說,故戒以宜貞也。有其事必貞,乃得宜者,大畜是也,言所畜利於貞也。有言所以利者,以其有貞者,漸是也,言女歸之所以吉,利於如此貞正也。蓋其固有,非設戒也。漸之義宜能亨,而不云亨者,蓋亨者通達之義,非漸進之義也。

朱子曰:漸,漸進也。為卦止於下而巽於上,為不遽進之義,有女歸之象焉。又自二至五,位皆得正,故其占為女歸吉,而又戒以利貞也。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程子曰:如漸之義而進,乃女歸之吉也,謂正而有漸也。女歸為大耳,它進亦然。漸進之時,而隂陽各得正位,進而有功也。四復由上進而得正位,三離下而為上,遂得正位,亦為進得位之義。以正道而進,可以正邦國至於天下也。凡進於事,進於德,進於位,莫不皆當以正也。上云進得位,往有功也,統言隂陽得位,是以進而有功。復云其位,剛得中也,所謂位者,五以剛陽中正得尊位也。諸爻之得正,亦可謂之得位矣。然未若五之得尊位,故特言之。内艮止,外巽順,止為安静之象,巽為和順之義。人之進也,若以欲心之動,則躁而不得其漸,故有困窮。在漸之義,内止静而外巽順,故其進動不有困窮也。

愚曰:漸,否之變也。變否九四之剛,下柔而成艮;變六三之柔,上進而成巽。漸,柔之進也。漸義多端,女歸為甚,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一毫不可躐,而此卦以艮之男下巽之女,女待男而後進,正合斯義,故曰女歸吉。雖然,女歸貴漸,漸貴正,漸而不正,烏用漸哉?卦艮男下女,然後巽女往進,艮陽居三,巽隂居四,男女各得其正,故曰利貞。彖於女歸吉下又以四者釋漸,曰進得位,曰進以正,曰剛得中,曰止而巽,皆主三四二爻而言,蓋三四相易,漸之所以成卦也。

伊川云:漸體中,二爻交也。曰進得位,往有功者何?言四隂位,六三往居之,進得位也。自六三往而得位,而隂陽上下各正有功也,故曰往有功。曰進以正,可以正邦者何?言四為諸侯位,坤土在下為邦,六三以艮男下之而後往進,四正也,女進以正則家正,正家而天下治矣,故曰可以正邦也。此兩者以六居四而言漸也。曰其位,剛得中者何?其位謂陽剛之位也,陽剛之位在六爻為一、三、五,一始進也,五進已極,三得中也,剛得中謂九三也,此以九三言漸也。曰止而巽,動不窮者何?動止否之六三,六三因九四止於内,而后動而順於外,動以漸,此動所以不窮也,此以三四相易而言漸也。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程子曰:山上有木,其高有因,漸之義也。君子觀漸之象,以居賢善之德,化美於風俗。人之進於賢德,必有其漸,習而後能安,非可陵節而遽至也。在已且然,教化之於人不以漸,其能入乎?移風易俗,非一朝一夕所能成,故善俗必以漸也。

愚曰:地中生木曰升,升有速義;山上有木曰漸,漸有緩義。山,木之長養也,漸而後可成材;君子之居賢德也,漸而後可成德;賢德之善俗也,亦漸而後可成俗。居賢德,居,止也,止乎德,所以體艮;善俗,風化之也,所以體巽。

初六:鴻漸於干,小子厲,有言无咎。象曰:小子之厲,義无咎也。

程子曰:漸諸爻皆取鴻象,鴻之為物,至有時而羣有序,不失其時序,乃為漸也。干,水湄,水鳥止於水之湄,水至近也,其進可謂漸矣。行而以時,乃所謂漸,進不失漸,得其宜矣。六居初,至下也,隂之才,至弱也,而上无應援,以此而進,常情之所憂也。君子則深識遠照,知義理之所安,時事之所宜,處之不疑。小人幼子,惟能見已然之事,從衆人之所知,非能燭理也,故危懼而有言。蓋不知在下所以有進也,用柔所以不躁也,无應所以能漸也,於義自无咎也。若漸之初而用剛急進,則失漸之義,不能進而有咎必矣。雖小子以為危厲,在義理實无咎也。

朱子曰:鴻之行有序,而進有漸。干,水涯也。始進於下,未得所安,而上復无應,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則為小子厲,雖有言,而於義則无咎也。

愚曰:離為雉,巽為雞、為鸛,皆為飛鳥之象。邵子曰:隂交於陽,而生羽翼之類是也。漸卦有巽、離、坎象,故六爻皆取鴻為言,以飛而又宿食,近於水也。干,水涯。初之二,二近坎,故云干。鴻之起,必附地盤旋,自下而上,有漸之義。艮三為少男,小子也。初進二,艮成兌,兌為口,有言也。初六之鴻,方漸於水涯,未驟進也。而九三疑其欲應四,而為其无應,至於有言。然初豈孟浪而進者?初之漸,固於進退之義无咎矣。小子危之,彼豈知鴻鵠之志哉?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程子曰:二居中得正,上應於五,進之安裕者也。但居漸,故進不速。磐,石之安平者,江河之濱所有象。進之安,自干之,磐又漸進也。二與九五之君,以中正之道相應,其進之安固平易莫加焉,故其飲食和樂衎衎然,吉可知也。爻辭以其進之安平,故取飲食和樂為言。夫子恐後人之未喻,又釋之云:中正君子,遇中正之主,漸進於上,將行其道,以及天下。所謂飲食衎衎,謂其得志和樂,不謂空飽飲食而已素空也。

朱子曰:磐,大石也。漸遠於水,進於磐而益安矣。衎衎,和樂意。六二柔順中正,進以其漸,而上有九五之應,故其象如此,而占則吉也。

愚曰:自二至上,有巽、離、坎象,故此後皆言鴻。二之五變巽為艮,艮為石,巽為高,磐石之高大,得安之所也。五之二變坎為兌,坎為水,飲也,兌為澤,食也,為說衎衎而樂也。六二應於九五,進之最安者也,故曰鴻漸於磐。君臣相得,則飲食衎衎,詩所謂嘉賓式燕,以衎是也。君臣和樂,豈徒飲食云乎哉?象曰不素飽也,其詩不素餐之謂乎?

九三,鴻漸於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象曰:夫征不復,離羣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程子曰:平高曰陸。平,原也。三在下卦之上,進至於陸也。陽,上進者也。居漸之時,志將漸進,而上无應援,當守正以俟時,安處平地,得漸之道。若或不能自守,欲有所牽,志有所就,則失漸之道。四隂在上而密比,陽所說也。三陽在下而相親,隂所從也。二爻相比而无應,相比則相親而易合,无應則无適而相求,故為之戒。夫陽也謂三,三若不守正而與四合,是知征而不知復。征,行也。復,反也。不復,謂不反顧義理。婦謂四,若以不正而合,則雖孕而不育,蓋非其道也,如是則凶也。三之所利,在於禦寇。非理而至者,寇也。守正以閑邪,所謂禦寇也。不能禦寇,則自失而凶矣。夫征不復,則失漸之正。從欲而失正,離叛其羣類,為可醜也。卦之諸爻,皆无不善,若獨失正,是離其羣類,婦孕不由其道,所以不育也。所利在禦寇,謂以順道相保。君子之與小人比也,自守以正,豈惟君子自完其已而已乎?亦使小人得不陷於非義,是以順道相保,禦止其惡,故曰禦寇。

朱子曰:鴻水鳥陸,非所安也。九三過剛不中而无應,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夫征則不復,婦孕則不育,凶莫甚焉。然以其過剛也,故利禦寇。

愚曰:三艮,山也。九三若動而上進,則三變坤,坤為平地,故曰陸。三艮,夫也。四巽,婦也。羣醜,三隂爻也。離,麗也。九三剛而不中,不能止乎禮義,牽於情欲,進往交四,而不知反。夫隂陽相求者也,三既以不正而交四,四亦必以不正而交三。卦互離,四離體,離為大腹,孕也。四動離毁,婦孕不育也,何凶如之?

象曰:夫征不復,離羣醜也。言九三征,則三隂相附麗而為羣,曰婦孕不育,失其道也。言四不正而合,失其道,豈能育乎?曰利禦寇,順相保也。坎為盗,離為戈兵,寇也。三往四來,則坎離毁寇无矣,故曰利禦寇,順相保,謂下復為坤也。三四皆无正應,然隂陽相比而易合,故作易者戒之。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无咎。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程子曰:當漸之時,四以隂柔進據剛陽之上,陽剛而上進,豈能安處隂柔之下?故四之處非安地,如鴻之進於木也。木漸高矣,而有不安之象。鴻趾連,不能握枝,故不木棲。桷,横平之柯。唯平柯之上,乃能安處。謂四之處本危,或能自得安寧之道,則无咎也。如鴻之於木本不安,或得平柯而處之,則安也。四居正而巽順,宜无咎者也。必以得失言者,因得失以明其義也。桷者,平安之處。求安之道,唯順與巽。若其義順正,其處卑巽,何處而不安?如四之順正而巽,乃得桷也。

朱子曰:鴻不木棲。桷,平柯也。或得平柯,則可以安矣。六四乘剛而順巽,故其象如此。占者如之,則无咎矣。

愚曰:鴻趾連有膜,不能棲木。巽為木,今鴻漸於木,則居非所安。若或得桷,則木方平,鴻可立足而少安,故得无咎。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謂六四介二剛之間,猶鴻之棲。倘四能巽事,五順以接三,則猶鴻得桷,可以安身而无咎矣。三與四皆不中也,三剛而征則凶,四柔而巽則免咎。易於其不中者,又欲使知所處也。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程子曰:陵,高阜也。鴻之所止,最高處也。象君之位,雖得尊位,然漸之時,其道之行,固亦非遽與二為正應,而中正之德同,乃隔於三四。三比二,四比五,皆隔其交者也。未能即合,故三歲不孕。然中正之道,有必亨之理,不正豈能隔害之?故終莫之能勝,但其合有漸耳,終得其吉也。以不正而敵中正,一時之為耳,久其能勝乎?君臣以中正相交,其道當行,雖有間,其間者終豈能勝哉?徐必得其所願,乃漸之吉也。

朱子曰:陵,高阜也。九五居尊,六二正應在下,而為二三所隔,然終不能奪其正也,故其象如此。而占者如是,則吉也。

愚曰:巽為高,二艮之五,山進於高陵也。巽為婦,離為大腹,孕也。二五相易則離毁,二至五歷三爻,三歲不孕也。勝猶奪也,以六二中正之臣,而仕九五中正之君,進而在高位,猶鴻漸於陵。然士之得君,如女之從人,苟非其道,不可妄合,故三歲不孕。守正而終莫能奪其節者,女之吉也。然女終有家,二與五正應也,終得其願者也。士能无以三歲之久而苟於進,則外應終莫能勝之,而卒得所願,吉莫大焉。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安定胡公以陸為逵。逵,雲路也,謂虛空之中。《爾雅》:九達謂之逵。逵,通達无阻蔽之義也。上九在至高之位,又益上進,是出乎位之外,在他時則為過矣。於漸之時,居巽之極,必有其序,如鴻之離所止而飛於雲空,在人則超逸乎常事之外者也。進至於是而不失其漸,賢達之高致也,故可用為儀法而吉也。羽,鴻之所用以進也,以其進之用况上九,進之道也。君子之道,自下而上,由微而著,跬步造次,莫不有序。不失其序,則无所不得其吉,故九雖窮高而不失其吉。可用為儀法者,以其有序而不可亂也。

朱子曰:胡氏、程氏皆云:陸當作逵,謂雲路也。今以韻讀之,良是。儀,羽旄旌纛之飾也。上九至高,出乎人位之外,而其羽毛可用以為儀飾。位雖極高,而不為无用之象,故其占為如是則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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