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48卦-井卦䷯水风井卦(巽下坎上)-[元]赵采撰《周易程朱传义折衷•卷二十五》

[元]赵采|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48卦-井卦䷯水风井卦(巽下坎上)

第48卦:井卦䷯水风井卦(巽下坎上)-[元]趙采撰《周易程朱傳義折衷》

程子曰:序卦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承上升而不已必困為言,謂上升不已而困,則必反於下也。物之在下者莫如井,井所以次困也。為卦坎上巽下,坎水也,巽之象則木也,巽之義則入也。木器之象,木入於水下而上乎水,汲井之象也。

井:改邑不改井,无喪无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

程子曰:井之為物,常而不可改也。邑可改而之他井,不可遷也,故曰改邑不改井。汲之而不竭,存之而不盈,无喪无得也。至者皆得其用,往來井井也。无喪无得,其德也常。往來井井,其用也周。常也,周也,井之道也。汔,幾也。繘,綆也。井以濟用為功,幾至而未及用,亦與未下繘於井同也。君子之道,貴乎有成,所以五穀不熟,不如荑稗。掘井九仭而不及泉,猶為棄井。有濟物之用而未及物,猶无有也。羸敗其瓶而失之,其用喪矣,是以凶也。羸,毁敗也。

朱子曰:井者,穴地出水之處,以巽木入乎坎水之下,而上出其水,故為井。改邑不改井,故无喪无得,而往者來者,皆井其井也。汔,幾也。繘,綆也。羸,敗也。汲井幾至,未盡綆而敗其瓶,則凶也。其占為事仍舊无得喪,而又當敬勉,不可幾成而敗也。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程子曰:巽入於水下而上其水者,井也。井之養於物,不有窮已。取之而不竭,德有常也。邑可改,井不可遷,亦其德之常也。二五之爻,剛中之德,其常乃如是,卦之才與義合也。雖使幾至,既未為用,亦與未繘井同。井以濟用為功,水出乃為用,未出則何功也?瓶所以上水而致用也,羸敗其瓶,則不為用矣,是以凶也。

愚按:程子云:坎,水也。巽之象,木也。巽之義,入也。木器之象。木入於水而上乎水,汲水之象也。文公云井象,只取巽入之義,不取木義。又曰以木是汲器,則後面却有瓶,却是瓦器。又曰若作汲井桶,則解不通,且與後面羸其瓶凶之說不相合也。以愚觀之,繇詞言瓶者,謂上卦坤體,坤為腹。二至四兌象,兌為口。井中之器,有腹有口,瓶也。自四至初成反兌,兌口在下,巽繩反上,而毁折之,羸其瓶也。不是古人汲水只用瓦器,不用木桶,亦不是卦中不取木義。易中有一象,則說一句。聖人見卦中有瓶象,則說瓶,巽木也,巽乎水而上水,安知非又以木而汲水乎?今人汲水,二物皆用,亦可見矣。朱漢上謂此卦彖辭脱錯,當云:巽乎水而上水,井。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无喪无得,往來井井,養而不窮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其言亦有理。夫子於改邑不改井,曰以剛中者何?坎本坤體,坤為邑,乾以一陽變之成坎,故曰改邑。坎剛居中,震、巽、艮、兌皆可改,坎不可改,故曰不改井。井以不變為德者也。於无喪无得,往來井井,曰井養而不窮者何?夫无喪无得,而隨取隨與,往來井井,而取之不竭,井以養為用者也。於汔至亦未繘井,曰未有功,於羸其瓶曰凶者何?汔如汔可小康之汔,汔,幾也,幾至於水也。繘井,綆上於井也。今曰未繘井,則水不上出,曰羸瓶,則汲井无具,非凶而何?井以上出為功者也,故曰未有功,又曰是以凶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程子曰:木承水而上之,乃器汲水而出,井之象。君子觀井之象,法井之德,以勞徠其民,而勸勉以相助之道也。勞徠其民,法井之用也;勸民使相助,法井之施也。

愚曰:木上有水,井。文公云:巽在坎下,便是木在下面,漲得水上來。如桶中盛得兩斗水,若將大一斗之木沈在水底,則木上之水亦漲一斗,便是此義。又如草木生津潤,皆上行,直至樹末,便是木上有水,井之義。以愚觀之,若說漲水上來,豈止用木為然?其他器物沈下水底,水亦漲起。且草木生津潤,於井義皆無干涉,《程傳》亦自稳當。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无禽。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无禽,時舍也。

程子曰:井與鼎皆物也,就物以為義。六以隂柔居下,上无應援,无上水之象。不能濟物,乃井之不可食也。井之不可食,以泥汙也。在井之下,有泥之象。井之用,以其水之養人也。无水則舍置不用,井水之上,人獲其用,禽鳥亦就而求焉。舊廢之井,人既不食,水不復上,則禽鳥亦不復往矣,蓋无以濟物也。井本濟人之物,六以隂居下,无上水之象,故為不食。井之不食,以泥也。猶人當濟物之時,而才弱无援,不能及物,為時所舍也。以隂而居井之下,泥之象也。无水而泥,人所不食也。人不食則水不上,无以及禽鳥,禽鳥亦不至矣。見其不能濟物,為時所舍置不用也。若能及禽鳥,是亦有所濟也。

朱子曰:井以陽剛為泉,上出為功。初六以隂居下,故為此象。蓋井不泉而泥,則人所不食,而禽鳥亦莫之顧矣。

愚曰:初為井底,坤水汨之泥也。夫輕清者上升,重濁者下降,物皆然,水為甚。此初六所以為井泥,而不為人所食也。泥而不食,遂為廢井。舊井,廢井也,不特人不食,禽亦不飲。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言居下流也。舊井无禽,時舍也,衆所共棄也。嗟夫!德之不修,行之不潔,而怨時不我用,惑哉!

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象曰:井谷射鮒,无與也。

程子曰:二雖剛陽之才而居下,上无應而比於初,不上而下之象也。井之道,上行者也。澗谷之水,則旁出而就下。二居井而就下,失井之道,乃井而如谷也。井上出則養人而濟物,今乃就下,汚泥注於鮒而已。鮒或以為蝦,或以為蟇,井泥中微物耳。射,注也,如谷之下流注於鮒也。甕敝漏,如甕之破漏也。陽剛之才,本可以養人濟物,而上无應援,故不能上而就下,是以无濟用之功。如水之在甕,本可為用,乃破敝而漏之,不為用也。井之初、二无功,而不言悔咎,何也?曰:失則有悔,過則為咎,无應援而不能成用,非悔咎也。居二比初,豈非過乎?曰:處中非過也,不能上由无援,非以比初也。井以上出為功,二陽剛之才本可濟,反以在下而上无應援,是以下比而射鮒。若上有與之者,則當汲引而上,成井之功矣。

朱子曰:九二剛中,有泉之象。然上无正應,下比初六,功不上行,故其象如此。

愚曰:程義已詳。爻云谷者,以下卦伏艮。云鮒者,以巽為魚,鮒魚之類也。云甕者,以三、四、五離象,離為大腹,兌為口,有口而腹大者,甕也。云敝漏者,以兌為毁折也。九二雖剛中君子,然九五不應而下比初,是以用舍皆不濟。何者?用則當如井之上行,而其德宣;舍則當如甕之貯水,而其德畜。今井下注,既不能宣以濟用;甕敝漏,又不能畜以待用。

象曰:无與也。以五不應,无與之者,以致此也。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程子曰:三以陽剛居得其正,是有濟用之才者也。在井下之上,水之清潔可食者也。井以上為用,居下未得其用也。陽之性上,又志應上,六處剛而過中,汲汲於上進,乃有才用而切於施為。未得其用,則如井之渫治,清潔而不見食,為其心之惻怛也。三居井之時,剛而不中,故切於施為,異乎用之則行,舍之則藏者也。然明王用人,豈求備也?故王明則受福矣。三之才足以濟用,如井之潔清,可用汲而食也。若上有明王,則當用之而得其效。賢才見用,則已得行其道,君得享其功,下得被其澤,上下並受其福也。井渫治而不見食,乃人有才知而不見用,以不得行為憂惻也。既以不得行為惻,則豈免有求也?故求王明而受福,志切於行也。

朱子曰:渫,不停汚也。井渫不食,而使人心惻,可用汲矣。王明,則汲井以及物,而施者受者並受其福也。九三以陽居陽位,在下之上,而未為時用,故其象占如此。

愚曰:巽為股,為入。股入坎下,渫井之象也。兌口在上,不食也。坎為加憂,為心病,心惻也。乾五為王,離為明陽,為福。三居下卦之上,下離滓濁,上接清泠,井之渫治者也。井渫可以食矣,而不食焉。三與上為正應,上於是惻之,曰:是井也,猶君子之修其身而不見用,為我心之所傷也。渫則可用汲矣。汲者誰歟?若有明王汲之,則天下並受其福矣。此望五也。象曰行惻,謂行道之人所惻也,指上六曰求王明。受福,謂上六求明王而告之以汲,曰:井不汲於井,无喪;賢不用於賢,无戚。我之所求於王,自欲受福而已。井不汲,賢不用,福不我與,心安得不傷乎?

六四:井甃,无咎。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程子曰:四雖隂柔而處正,上承九五之君,才不足以廣施利物,亦可自守者也,故能修治則得无咎。甃,砌累也,謂修治也。四雖才弱,不能廣濟物之功,修治其事,不至於廢可也。若不能修治,廢其養人之功,則失井之道,其咎大矣。居高位而得陽剛中正之君,但能處正承上,不廢其事,亦可以免咎也。

朱子曰:以六居四,雖得其正,然隂柔不泉,則但能修治,而无及物之功,故其象為井甃,而占則无咎。占者能自修治,則雖无及物之功,而亦可以无咎矣。

愚曰:甃井用塼,塼者,坎水坤土,合而甄者也。四有甃井之象,故云井甃。九三、六四,君子之潔修者也。三之渫,抱潔而可用汲。四之甃,自脩而不使廢。然九三而上六應之,故為我心惻而求王明。六四而初不應之,故但守正自修,免咎而已。不修井,四之咎也。修矣,或食焉,或否焉,則九五之責也。何者?四近君也。

九五:井洌寒泉,食。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程子曰:五以陽剛中正居尊位,其才其德,盡善盡美。井洌,寒泉食也。洌,謂其潔也。井泉以寒為美,甘潔之寒泉,可為人食也,於井道為至善也。然而不言吉者,井以上出成功,未至於上,未及用也,故至上而後言元吉。泉寒而可食,井道之至善者也。九五中正之德,為至善之義。

朱子曰:洌,潔也。陽剛中正,功及於物,故為此象。占者有其德,則契其象也。

愚曰:陽為清潔。坎,水陽也。九五以陽居陽,清潔之至,故為洌。坎中一陽是乾,乾為寒。井五月卦,隂氣自上而下,寒矣,故九五有寒泉之象。井泉寒洌而後可飲,人君德中正而後能用士。九三渫之,六四修之,至此則寒洌而九五食之矣。以中正之君,用自修清潔之士,此天下所以並受其福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程子曰:井以上出為用,居井之上,井道之成也。收,汲取也。幕,蔽覆也。取而不蔽,其利无窮。井之施,廣矣大矣。有孚,有常而不變也。博施而有常,大善之吉也。夫體井之用,博施而有常,非大人孰能?他卦之終,為極為變,唯井與鼎終,乃為成功,是以吉也。以大善之吉,在卦之上,井道之大成也。井以上為成功。

朱子曰:收,汲取也。晁氏云:收,轆轤收繘者也。亦通。幕,蔽覆也。有孚,謂其出有原而不窮也。井以上出為功,而兌口不掩,故上六雖非陽剛,而其象如此。然占者應之,則必有孚乃元吉也。

愚按:幕,于氏本作冪,亡狄切,覆也。今作幕,音莫者,傳寫誤也。井至上六,既渫矣,既甃矣,既食矣,井道成,无所事矣,故曰井收,猶曰收成功云爾。然井養賢不窮,既收功矣,勿可覆冪,當與人共之。夫不言而信謂之孚,與人共之,不言而信,使天下並受其福,為吉之大,何以過此?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可見井食於五,猶是小成,勿冪於上,則博施濟衆,然後為成之大、吉之元矣。

周易程朱傳義折衷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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