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元]赵采撰《周易程朱传义折衷•卷五》

[元]赵采|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0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

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元]趙采撰《周易程朱傳義折衷》

周易程朱傳義折衷卷五

元趙采撰

程子曰:師之興,由有爭也,所以次訟也。為卦坤上坎下,以二體言之,地中有水,為衆聚之象。以二卦之義言之,内險外順,險道而以順行,師之義也。以爻而言,一陽而為衆隂之主,統衆之象。比以一陽為衆隂主而在上,君之象也。師以一陽為衆隂主而在下,將帥之象也。

愚曰:言争不已,爰及干戈;匹鬭不已,黨類以多。訟而師,勢也。争起於心,故訟莫狠於心,言語為末;兵莫憯於志,莫邪為下。此兩卦皆以坎之堅,多心在體所致也。心以道制,易於此示聽訟无訟,以戈止戈之道焉。訟自下起,故訟卦辭為興訟者設;師自上出,故師卦辭為出師者設。

師:貞,丈人吉,无咎。

程子曰:師之道,以正為本。興師動衆,以毒天下,而不以正,民弗從也,彊驅之耳。故師以貞為主,其動雖正也,帥之者必丈人,則吉而無咎。蓋有吉而有咎者,有無咎而不吉者,吉且無咎,乃盡善也。丈人者,尊嚴之稱。帥師緫衆,非衆所尊信畏服,則安能得人心之從?故司馬穰苴擢自微賤,授之以衆,乃以衆心未服,請莊賈為將也。所謂丈人,不必素居崇貴,但其才謀德業,衆所畏服,則是也。如穰苴既誅莊賈,則衆心畏服,乃丈人矣。又如淮隂侯起於微賤,遂為大將,蓋其謀為有以使人尊畏也。

朱子曰:師,兵衆也。下坎上坤,坎險坤順,坎水坤地。古者寓兵於農,伏至險於大順,藏不測於至静之中。又卦惟九二一陽,居下卦之中,為將之象。上下五隂,順而從之,為衆之象。九二以剛居下而用事,六五以柔居上而任之,為人君命將出師之象,故其卦之名曰師。丈人,長老之稱。用師之道,利於得正,而任老成之人,乃得吉而無咎。戒占者亦必如是也。

彖曰:師,衆也;貞,正也。能以衆正,可以王矣。

程子曰:能使衆人皆正,可以王天下矣。得衆心服從而歸正,王道止於是也。

朱子曰:此以卦體釋師貞之義,以謂能左右之也。一陽在下之中,而五隂皆為所以也。能以衆正,則王者之師矣。

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程子曰:言二也。以剛處中,剛而得中道也。六五之君為正應,信任之專也。雖行險道,而以順動,所謂義兵,王者之師也。上順下險,行險而順也。師旅之興,不无傷財害人,毒害天下,然而民心從之者,以其義動也。古者東征西怨,民心從也如是,故吉而无咎。吉謂必克,无咎謂合義,又何咎矣?其義固无咎也。

朱子曰:又以卦體、卦德釋丈人吉,无咎之義。剛中,謂九二。應,謂六五應之。行險,謂行危道。順,謂順人心。此非有老成之德者不能也。毒,害也。師旅之興,不无害於天下,然以其有是才德,是以民悦而從之也。

愚曰:二剛中而有應於五。二,將兵之主;五,將將之主也。二有功,即五之功矣。以健行險以勢勝,以順行險以理勝。兵猶藥也,人不得已而後御於藥。然藥毒所以巳疾,故兵雖毒而人從之。人知其一日之毒,百世之利也,如是而後无咎。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衆。

程子曰:地中有水,水聚於地中,為衆聚之象,故為師也。君子觀地中有水之象,以容保其民,畜聚其衆也。

愚曰:外卦坤順,内卦坎險。文公謂伏至險於大順,藏不測於至静之中,說得地中有水好。中是藏於中,而不露地中有水之義,與地上有水便不同。地中有水,人不知也,遇其欲用随取。而凡所謂容民畜衆,井田之象也。民即比、閭、族、黨、州、鄉之衆,即其民之所推以為兵者,伍、兩、卒、旅、師、軍是也。凡師之盡善,无出井田。井田廢矣,能倣古為之,使兵農合一,亦後世之利也。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程子曰:初,始之始也,故言出師之義及行師之道。在邦國興師而言合義理,則是以律法也,謂以禁亂誅暴而動。苟動不以義,則雖善亦凶道也。善謂克勝,凶謂殃民害義也。在行師而言律,謂號令節制。行師之道,以號令節制為本,所以統制於衆。不以律,則雖善亦凶,雖使勝捷,猶凶道也。制師无法,幸而不敗且勝者,時有之矣,聖人之所戒也。

愚曰:度量衡之法,起於黄鍾之九寸。黄鍾,坎位也。爾雅曰:坎,律銓也。師出以律,則教道素明,兵卒有制,勝敵之道也。否臧,失律也。否讀為可否之否。劉遵曰:否字,古之不字也。失律者為不善,否臧則不善。

杜預亦曰:否,不也,故辭曰否臧。象曰失律,失律則凶矣。或曰:師出无名而以律,可謂臧乎?曰:司馬掌九伐之法,不正而動,是亦失律,安得不凶?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程子曰:師卦唯九二一陽為衆隂所歸,五居君位,是其正應,二乃師之主,專制其事者也。居下而專制其事,唯在師則可。自古命將,閫外之事得專制之,在師專制而得中道,故吉而無咎。蓋恃專則失為下之道,不專則無成功之理,故得中為吉。凡師之道,威和並至則吉也。既處之盡其善,則能成功而安天下,故王錫寵命至於三也。凡事至於三者,極也。六五在上,既專倚任,復厚其寵數,蓋禮不稱則威不重,而下不信也。他卦九二為六五所任者有矣,惟師專主其事,而為衆隂所歸,故其義最大。人臣之道,於事无所敢專,唯閫外之事則專制之,雖制之在已,然因師之力而能致者,皆君所與而職當為也。世儒有論魯祀周公以天子之禮樂,以為周公能為人臣不能為之功,則可用人臣不得用之禮樂,是不知人臣之道也。夫居周公之位,則為周公之事,由其位而能為者,皆所當為也,周公乃盡其職耳。子道亦然,唯孟子為知此義,故曰事親若曾子可也,未嘗以曾子之孝為有餘也。盖子之身所能為者,皆所當為也,在師中吉者,以其天之寵任也。天謂王也,人臣非君寵任之,則安得專征之權而有成功之吉象?以二專主其事,故此義與前所云世儒之見異矣。王三錫以恩命,褒其成功,所以懷也。

朱子曰:九二在下,為衆隂所歸,而有剛中之德。上應於五,而為所寵任,故其象占如此。

六三:師或輿尸,凶。象曰:師或輿尸,大無功也。

程子曰:三居下卦之上,居位當任者也。不惟其才,隂柔不中正,師旅之事,任當專一。二既以剛中之才為上信,必專其事,乃有成功。若或更使衆人主之,凶之道也。輿尸,衆主也,蓋指三也。以三居下之上,故此義。軍旅之事,任不專一,覆敗必矣。付二,三安能成功?豈惟無功,所以致凶也。

朱子曰:輿尸,謂師徒撓敗,輿尸而歸也。以隂居陽,才弱志剛,不中不正,而犯非其分,故其象占如此。

六四,師左次,無咎。

程子曰:師之進,以強勇者也。四以柔居隂,非能進而克捷者也。知其不能進而退,故左次。左次,舍也。量宜進退,乃所當也,故無咎。見可而進,知難而退,師之常也。唯取其退之得宜,不論其才之能否也。度不能勝,而完師以退,愈於覆敗遠矣。可進而退,乃為咎也。易之發此義,以示後世,其戒深矣。

朱子曰:左次,謂退舍也。隂柔不中,而居隂得正,故其象如此。全師以退,賢於六三遠矣,故其占如此。

象曰: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程子曰:行師之道,因時施宜,乃其常也,故左次未為失也。如四退次,乃得其宜,是以無咎。

朱子曰:知難而退,師之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程子曰:五,君位,興師之主也,故言興師任將之道。師之興,必以蠻夷猾夏、寇賊姦宄為生民之害,不可懷來,然後奉辭以誅之。若禽獸入於田中,侵害稼穡,於義宜獵取,則獵取之如此而動,乃得無咎。若輕動以毒天下,其咎大矣。執言,奉辭也,明其罪而討之也。若秦皇、漢武,皆窮山林以索禽獸者也,非田有禽也。任將授師之道,當以長子帥師。二在下而為師之主,長子也。若以弟子衆主之,則所為雖正,亦凶也。弟子,凡非長者也。自古任將不專而致覆敗者,如晋荀林父邲之戰、唐郭子儀相州之敗是也。

朱子曰:六五用師之主,柔順而中,不為兵端者也。敵加於已,不得已而應之,故為田有禽之象,而其占利以搏執而無咎也。言,語辭也。長子,九二也。弟子,三四也。又戒占者專於委任,若使君子任事,而又使小人參之,則是使之輿尸而歸,故雖貞而亦不免於凶也。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程子曰:長子謂二以中正之德合於上,而受任以行,若復使其餘者衆尸其事,是任使之不當也,其凶宜矣。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程子曰:上,師之終也,功之成也。大君以爵命賞有功也,開國封之為諸侯也,承家以為卿大夫也。承,受也。小人者,雖有功不可用也,故戒使勿用。師旅之興,成功非一道,不必皆君子也,故戒以小人。有功不可用也,賞之以金帛禄位可也,不可使有國家而為政也。小人平時易致驕盈,况挾其功乎?漢之英、彭所以亡也,聖人之深慮遠戒也。此專言師終之義,不取爻義,蓋以其大者。若以爻言,則六以柔居順之極,師既終而在無位之地,善處而無咎者也。

朱子曰:師之終,順之極,論功行賞之時也。坤為土,故有開國承家之象。然小人則雖有功,亦不可使之得有爵土,但優以金帛可也。戒行賞之人,於小人則不可用此占,而小人遇之,亦不得用此爻也。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程子曰:大君持恩賞之柄,以正軍旅之功,師之終也。雖賞其功,小人則不可以有功而任用之,用之必亂邦。小人恃功而亂邦者,古有之矣。

朱子曰:聖人之戒深矣。

愚曰:師濟矣,上六何為哉?論功行賞而已。坤為土,為國邑,故大君論功行賞。功大者爵之國,功小者承之家,惟小人用此例。象以有命為正功,正前勲也;以勿用為必亂邦,杜後患也。當師之時,偏禆行陣間,未必皆君子。小人有功,何以待之?伊川言:小人有功不可用,賞之以金帛禄位可也,不可使有國有家而為政。此漢英、彭所以亡。朱文公《本義》亦如此說。後來思量得他既一例有功,如何不及他得?看來開國承家,是公共㡳,未分君子小人。到小人勿用,是勿更用他與謀議經畫。光武自定天下之後,一例論功行賞。其所用在左右者,則鄧禹、耿弇、賈復數人,他不與焉。此意未曾改入《本義》。晏淵因問:古之行封,真是裂土地與之,非如後世虚帶爵邑。若使小人得之,終必有弊。文公云:勢不容不封他,但聖人須别有以處之。今雖未知得如何,只如舜封象,使吏治其國,則知待小人亦必有道也。但文公謂光武所用在左右者,則鄧禹、耿弇、賈復數人,不知光武正不曾用得此數人。所以南軒論寇、鄧、賈識明智達,量洪器遠。以當時大臣論之,三子者過之遠甚,用以圖政,豈不可乎?而乃執一槩之嫌,廢大公之義。以此觀之,則是高帝犯小人勿用之戒。光武又懲創高帝太過,雖功臣是君子,亦一例不用。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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