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13卦-同人䷌天火同人(离下乾上)-[元]赵采撰《周易程朱传义折衷•卷八》

[元]赵采|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13卦-同人䷌天火同人(离下乾上)

第13卦:同人䷌天火同人(离下乾上)-[元]趙采撰《周易程朱傳義折衷》

周易程朱傳義折衷卷八

元趙采撰

程子曰:序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夫天地不交則為否,上下相同則為同人,否義相反相次。又世之方否,必與人同力乃能濟,同人所以次否也。為卦乾上離下,以二象言之,天在上者也,火之性炎上,與天同之,故為同人。以二體言之,五居正位,為乾之主,二為離之主,二五以中正相應,上下相同,同人之義也。又卦唯一隂,三陽所欲同,亦同人之義也。他卦固有一隂者,在同人之時,而二五相應,天火相同,故其義大。

愚曰:否是上下不交,同人則上下相同。然不謂之泰而謂之同人,此只是時將開泰,與人同心同力之初,未說到泰。泰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已自泰了。同人是方理會泰,所以言利涉大川。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程子曰:野謂曠野,取遠與外之義。夫同人者,以天下大同之道,則聖賢大公之心也。常人之同者,以其私意所合,乃暱比之情耳。故必于野,謂不以暱近情之所私,而于郊野曠遠之地,既不繋所私,乃至公大同之道,无遠不同也,其亨可知。既與天下大同,是天下皆同之也。天下皆同,何險阻之不可濟?何艱危之不可亨?故利涉大川,利君子貞。上言于野,止謂不成暱比,此復言宜以君子正道。君子之貞,謂天下至公大同之道,故雖居千里之遠,生千歲之後,若合符節,推而行之,四海之廣,兆民之衆,莫不同。小人則唯用其私意,所比者雖非亦同,所惡者雖是亦異,故其所同者,則為阿黨,盖其心不正也。故同人之道,利在君子之貞正。

愚曰:人受天地之中以生,目有同視,耳有同聽,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然人每每自異,不能同人者,無他,私意障之也。故居家但同其所親,居鄉但同其所比,是同也,非同也,乃暱比之私同也。若夫野者,曠遠無適莫之所,無得喪利害之相關合也。二人適相值于野,不期同而自同焉,此同以天也。同以天者,是為大同。大同則天下一家,四海兄弟,安往而不亨?安往而不利?故曰利涉大川。天下唯大同者,然後能濟大難故也。然君子之同以正,不正則有所不同,不正而同,非君子之利。程氏發明小人不正之同,極好,學者宜細觀之。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

程子曰:言成卦之義。柔得位,謂二以隂居隂,得其正位也。五中正,而二以中正應之,得中而應乎乾也。五剛健中正,而二柔順中正應之,各得其正,其德同也,故為同人。五,乾之主,故云應乎乾。象取天火之象,而彖專以二言。至誠無私,可以蹈險難者,乾之行也。無私,天德也。

朱子曰:乾,行也。言是這般剛健之人,方做淂這般事。若是柔弱,如何會出去?外面同人又去涉險。

愚曰:乾與柔似乎異,今也以二之柔應五之乾,乃曰同人,此非以水濟水之同也。同人曰云者,舉繇辭而彖之也。人只為有私意,故與天不相似。今同人于野,大公至正,無遠近,无親踈,同人以濟大難,此與天合德,故彖以乾行贊之也。

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程子曰:又以二體言其義,有文明之德,而剛健以中正之道相應,乃君子之正道也。天下之志萬殊,理則一也。君子明理,故能通天下之志。聖人視億兆之心猶一心者,通於理而已。文明則能燭理,故能明大同之義;剛健則能克己,故能盡大同之道。然後能中正,合乎乾行也。

朱子曰:通天下之志,乃為大同。不然,則是私情之合而已,何以致亨而利涉哉?

愚曰:此卦以全體言之,則健必欲明,明必欲健。健而不明,不足以廣于野之公;明而非健,不足以成涉川之利。以二體言之,二、五皆中正也。上有剛健中正之君子,則下必有文明中正之君子出而應之。乾只是健,離只是明。健資乎明,以燭天下之理;明資乎健,以行天下之公。明而无蔽,健而無息,中正相應,此聖人能以天下為一家,中國為一人,故曰通天下之志。天下之志,久欲成大同之治,前日不相應,故塞;今中正以應,則通矣。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程子曰:不云火在天下,天下有火,而云天與火者,天在上,火性炎上,與天同,故云同人之義。君子觀同人之象,而以類族辨物,各以其類族辨物之同異也。若君子小人之黨,善惡是非之理,物情之離合,事理之異同,凡同異者,君子能辨明之,故處物不失其方也。

呂東莱曰:天與火同人,天在上,火炎上,故謂之同。易之有象,與春秋同。下一與字,精神都在上,須是詳看,便見得是真同。若云火在天下,便不見同意。君子以類族辨物,大抵同之中自有異。如天同一天,而日月星辰自了然不可亂;地同一地,而山川草木亦了然不可亂;道同一道,而君臣父子自了然不可亂。此同人類族辨物之謂也。謂之同矣,而又謂之辨者,常人以同為同。如以剛遇剛,以柔對柔,則謂之同;如以水濟水,以火濟火,則謂之同。殊不知剛柔相應,水火相濟,乃為同。

初九:同人于門,无咎。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程子曰:九居同人之初,而无係應,是無所偏私,同人之公者也,故為出門同人。出門謂在外,在外則無私昵之偏,其同博而公如此,則無過咎也。出門同人于外,是其所同者廣,無所偏私,人之同也,有厚薄親戚之異,過咎所由生也。既無所偏黨,誰其咎之?

愚曰:初九變則成艮,艮為門。艮陽畫,居三爻,人道也,故曰同人于門。人只為私意小智限隔在門裏,猶同得出門,便同不得于門,于是往也。象恐人不曉于義,故直截分明說出門同人。一出乎門,則自是而往,同乎比鄰;自是而往,同乎邑人;自是而往,同乎天下。四逹皇皇,又誰得而咎我哉?雖然,屋之有門,木為之;心之有偏,私為之。同人以去私為先。

六二:同人于宗,吝。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程子曰:二與五為正應,故曰同人于宗。宗謂宗黨也。同於所係應,是有所偏與,在同人之道為私狹矣,故可吝。二若陽爻而為剛中之德,乃以中道相同,不為私也。諸卦以中正相應為善,而在同人則為可吝,故五不取君義。蓋私比非人君之道相同,以私為可吝也。

愚曰:六二變動則為巽,巽與離皆坤隂也,故為宗。坤為吝嗇,故曰吝。伊川解此爻,謂二與五為正應,故曰同人于宗。同于所係應,有所偏倚,在同人之道為私狹,故可吝。如此却與彖辭相反。彖以柔應乾,曰同人,正喜二五相應,不當有吝。看來于宗不必指九五,况于野于門,皆不指為某爻,何獨于于宗而指五耶?盖二以柔居柔,恐知有親而不知有踈,知有近而不知有遠,故戒其如此。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象曰:伏戎于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程子曰:三以陽居剛而不得中,是剛暴之人也。在同人之時,志在於同,卦唯一隂,諸陽之志皆欲同之。三又與之比,然二以中正之道與五相應,三以剛彊居二五之間,欲奪而同之。然理不直,義不勝,故不敢顯發,伏藏兵戎于林莽之中。懷惡而内負不直,故又畏懼,時升高陵以顧望。如此至于三歲之久,終不敢興。此爻深見小人之情狀,然不曰凶者,既不敢發,故未至凶也。所敵者五,既剛且正,其可奪乎?故畏憚伏藏也,至于三歲不興矣。

朱子曰:剛而不中,上无正應,欲同於二而非其正,懼九五之見攻,故有此象。

愚曰:内卦離,離為戈兵,三變動,有震、巽、艮之象。震、巽草木為莽,艮為山,在下體之上,陵也。卦唯一隂,而五陽皆欲同之,初、上遠於利害之交,故不争也。二、五為正應,不可間,然則却五而奪二者,其九三、九四乎?九三以剛居剛,欲奪二而同之,摟初九以為戎,伏之草莽之下,以掩其不備,掩之不得,又升其高陵,以窺九五之隙。高陵,下卦之極也。然二、五正應,名正分定,豈九三強有力者所能奪哉?五之援,二爻之情也。五之為敵,剛矣。三豈能速得志于二哉?故忸怩,猶豫三歲而不敢興。其不敢興者,非力不足,盖尚知有義命而安之以行也。三德剛正未至,為小人之歸,所以此爻不言凶、悔、吝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程子曰:四剛而不中正,其志欲同,亦與五為仇者也。墉,垣所以限隔也。四之近于五,如隔墉耳。乘其墉欲攻之,知義不直而不克也。苟能自知義之不直而不攻,則為吉也。若肆其邪而不能反思義理,妄行攻奪,則其凶大矣。三以剛居剛,故終其強而不能反。四以剛居柔,故有困而能反之義,能反則吉矣。畏義而能改,其吉宜矣。所以乘其墉而弗克攻之者,以其義之弗克也。以邪攻正,義不勝也。其所以得吉者,由其義不勝,困窮而反于法則也。二者,衆陽所同欲也。獨三、四有争奪之義者,二爻居二、五之間也。初終遠,故取義别。

朱子曰:剛不中正,又无應與,亦欲同于六二,而為三所隔,故為乘墉以攻之象。然以剛居柔,故有自反而不克攻之象。占者如是,則是能改過而得吉也。

愚曰:九三動而爭,二成坤。坤,土在内外之際,墉也。九四動成坎,入險,有相攻之象。乘墉是居九三之上。伊川謂乘墉是近九五,不知易中言乘,皆是乘下爻。九四要乘九三之墉,奪九五之應,顯然攻之。五用大師,四遂不克。不克則屈,屈則懲,尚可以獲令終之吉。象以乘墉為義弗克,言非力屈理屈也。以其吉為困而反則,則者,理之當然也。幸其知困而猶反於則也,粗不至於凶,所以為吉者如此耳,非吉祉之吉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程子曰:九五同于二,而為三、四二陽所隔,五自以義直理勝,反不勝憤,而至號咷。然邪不勝正,雖為所隔,終必得合,故後笑也。大師克相遇,五與二正應,而二陽非理隔奪,必用大師克勝之,乃得相遇也。云大師,云克者,見二陽之彊也。九五居君位,而爻不取人君同人之義者,盖五專以私暱應于二,而失其中正之德,人君當與天下大同,而獨私一人,非君道也。又先隔則號咷,後遇則笑,是私暱之情,非大同之體也。二之在下,尚以同于宗為吝,况人君乎?五既于君道無取,故更不言君道,先所以號咷者,以中誠理直,故不勝其忿切而然也。雖其敵剛彊,至用大師,然義直理勝,終能克之,故言相克也。相克,謂能勝見二陽之彊也。

朱子曰:五剛中正,二以柔中正,相應於下,同心者也。而為三、四所隔,不得其同,然義理所同,物不得而間之,故有此象。然六二柔弱,而三、四剛彊,故必用大師以勝之,然後得相遇也。

愚曰:三四動而争二,則五成巽、震、坤,坤為喪,巽為號,震為聲,號咷也。五非三四所能有,三四不動,二自往同于五,離自動為【缺】,故曰先號咷而後笑。天下唯中與直,不可以勢屈也。二五之誠同也,而三四間之,乃至于用大師焉,不能無號咷也。然以其始之中直也,不以【缺】之三四為難,終於克之以相遇,是以復笑【缺。】曾子曰: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縮,直也,一人不足以敵千萬人,勢也,而以義不以勢,五有往而已,則中直之可恃也。夫同人之道,當其无事,不見其為同,經變而不失其同者,乃同人之至者也。伊川謂九五居位,而爻不取人君者,盖五以私暱應于二,失中正之德,非君道也。夫彖既以二五相應為中正,恐不當以九五為私暱,其不言君者,此乃天下争相同之時,未有君不可言,到得削平患難,成大同了,方有大君,此同人【缺。】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程子曰:郊在外而遠之地,求同者必相親相與。上九居外而无應,終无與者也。始有同,則至終或有睽悔。處遠而无與,故雖无同亦无悔。雖欲同之志不遂,而其終无所悔也。居遠莫同,故終无所悔。然而在同人之道,求同之志不得遂,雖无悔,非善處也。

愚曰:上九動則上體成坤,坤為郊,郊在野之内,未至於曠遠。上九處外无應,三四争二,已无與焉,亦同人之善者也。止言无悔,何耶?曰:同人之道,于野乃亨。郊猶邇城邑,已无好惡,見他人之好惡;已无争奪,見他人之争奪,此心未能豁然。嗟夫!于郊則无競矣,于野則无私也,能无競未至於大公,无私所以能无悔而未能亨也。象曰志未得,豈非君子之志必至于野而後得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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