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子曰:序卦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承二卦之義以為次也。夫善說以随于人者,必有事也。无事則何喜何随?蠱所以次随也。蠱,事也。蠱非訓事,蠱乃有事也。為卦山下有風,風在山下,遇山而囬,則物亂,是為蠱象。蠱之義,壞亂也。在文為蟲皿,皿之有蟲,蠱壞之義。左氏云:風落山,女惑男。以長女下于少男,亂其情也。風遇山而回,物皆撓亂,是為有事之象。故云蠱者,事也。既蠱而治之,亦事也。以卦之象言之,所以成蠱也。以卦之才言之,所以治蠱也。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程子曰:既蠱,則有復治之理。自古治必因亂,亂則開治,理自然也。如卦之才,以治蠱為能致元亨也。蠱之大者,濟時之艱難險阻也,故曰利涉大川。甲,數之首,事之始也。如辰之甲乙、甲第、甲令,皆謂首也,事之端也。治蠱之道,當思慮其先後三日。盖推原先後,為救弊可久之道。先甲,為先於此,究其所以然也。後甲,謂後于此,慮其將然也。一日、二日至于三日,言慮之深、推之遠也。究其所以然,則知救之之道;慮其將然,則知備之之方。善救則前弊可革,善備則後利可久,此古之聖王所以新天下而垂後世也。後之治蠱者,不明聖人先甲後甲之誡,慮淺而事近,故勞于救世而亂不革,功未及成而弊已生矣。甲者,事之首;庚者,變更之首。制作政教之類則云甲,舉其首也;發號施令之事則云庚,庚猶更也,有所更變也。
朱子曰:蠱,壞極而有事也。其卦艮剛居上,巽柔居下,上下不交,下卑巽而上苟止,故其卦為蠱。或曰:剛上柔下,謂卦變自賁來者,初上二下;自井來者,五上上下;自既濟來者,兼之亦剛上而柔下,皆所以為蠱也。蠱壞之極,亂當復治,故其占為元亨而利涉大川。甲,日之始,事之端也。先甲三日,辛也;後甲三日,丁也。前事過中而將壞,則可自新以為後事之端,而不使至于大壞。後事方始而尚新,然便當致其丁寜之意,以監前事之失,而不使至于速壞。聖人之戒深也。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程子曰:以卦變及二體之義而言,剛上而柔下,謂乾之初九上而為上九,坤之上六下而為初六也。陽剛尊而在上者也,今往居於上;隂柔卑而在下者也,今來居于下。男雖少而居上,女雖長而在下,尊卑得正,上下順理,治蠱之道也。由剛之上、柔之下,變而為艮、巽。艮,止也;巽,順也。以巽順之道治蠱,是以元亨也。治蠱之道,如卦之才,則元亨而天下治矣。夫治亂者,苟能使尊卑上下之義正,在下者巽順,在上者能止,齊安定之事皆止于順,則何蠱之不治也?其道大善而亨也。如此,則天下治矣。方天下壞亂之際,宜涉艱險以往而濟之,是往有所事也。夫有始則必有終,既終則必有始,天之道也。聖人知終始之道,故能原始而究其所以然,要終而備其將然,先甲後甲而為之慮,所以能治蠱而致元亨也。
愚曰:蠱者,敗自内出者也。故女惑男而疾痼之謂之蠱,風薄山而虚落之謂之蠱,于文皿之有蟲而空蠧之謂之蠱,于國則事之内弊而積敗之謂之蠱。事積敗,則非事矣。而序卦曰:蠱,事也。何也?事壞則事生,故蠱為事也。元,始也。此以初上之交,言治蠱之道也。治蠱之道,在于上下交盡。初六動則復,為泰之初九,始而亨者也,故曰蠱元亨。弗為胡成,弗往胡濟,故曰利涉大川。先甲後甲,只當從文公之說。剛上柔下,巽而止,蠱。伊川以為男雖少而居上,女雖長而在下,尊卑得正,上下順理,治蠱之道。然觀彖意,却不是如此。乃因剛上柔下,巽而止,所以為蠱。此言蠱壞之由,非治蠱之道也。盖泰初九之剛上而為艮,上六之柔下而為巽,有天地不交、上下不交之象。又下巽而莫予違,上止而不復有,為頹靡不振,所以蠱壞,故曰巽而止,蠱。此以泰變合二體而言蠱也。然治蠱之道不遠,初六為一卦之始,始變則復為泰,泰則亨而天下復治矣。泰則上下交,可以濟大難,往有事乎蠱矣。天下事向前則有功,不向前百年只如此,盖往則有功也。甲庚,聖人特于巽、蠱二卦明之。蠱,東方卦也;巽,西方卦也。甲者事之始,庚者事之終。始則有終,終則更始。以日言之,春分旦出于甲,秋分暮入於庚。甲庚者,天地之終始也,故曰天行也。蠱,事之壞也;巽,行事也。變更之始,當慮其終;事久而蠱,當圖其始。先甲後甲,圖其始也。
象曰: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程子曰:山下有風,風遇山而囬,則物皆散亂,故為有事之象。君子觀有事之象,以振濟于民,養育其德也。在已則養德,于天下則濟民。君子之所事,无大于此二者。
愚曰:振民育德,伊川謂在已則養德,于天下則振民。以象觀之,風言振民,山言育德,皆主天下而言。若曰育已之德,則君子育德,不在蠱卦。左傳曰:風落山謂之蠱。夫風落山,則榮者枯矣。然巽風以振之,艮山以養之,則枯者必再榮,壞者必再成蠱。是天下事已壞,民不得其所,而德行不修之世。然上之人作而新之,涵而養之,則好善興仁,有不期然而然者。盖振民則蠱之弊可去,育德則蠱之治可久。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无咎,厲終吉。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程子曰:初六雖居最下,成卦由之,有主之義。居内在下而為主,子幹父蠱也。子幹父蠱之道,能堪其事,則為有子,而其考淂无咎。不然,則為父之累,故必惕厲,則得終吉也。處卑而尸尊事,自當兢畏。以六之才,雖能巽順,體乃隂柔,在下无應,而主幹非有能濟之義。若以不克幹而言,則其義甚小,故專言為子幹蠱之道,必克濟則不累其父,能厲則可以終吉,乃備見為子幹蠱之大法也。子幹父蠱之道,意在承當於父之事也,故祗敬其事,以致父於无咎之地,常懷惕厲,則自得其吉也。盡誠於父事,吉之道也。
朱子曰:幹如木之幹,枝葉之所附而立者也。蠱者,前人已壞之緒,故諸爻皆有父母之象。子能幹之,則飭治而振起矣。初六蠱未深而事易濟,故其占為有子,則能治蠱而考得无咎,然亦危矣。戒占者宜如是,又知危而能戒,則終吉也。
愚曰:事壞于父,而子幹之人必以父為幸哉。有子父之弊,事有子幹之考,可以免咎矣。然以新易舊,稍犯痕跡,是暴父之過,揚己之善,故不免于危厲。然終之以吉者,以初六隂爻,處巽體之下,巽順以行之,事雖不承乎考,而意則承乎考也。盖跡若不順,而意則順。此爻既曰父,又曰考,易恐天下疑父在而子幹也,故以既歿者稱焉。宋朝神宗崩,哲宗嗣位,相司馬光,盡變新法,此非承以事,正是承以意。當時小人不察,遂起紹述之論,使知大易意承考之義,則此禍息矣。
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象曰:幹母之蠱,得中道也。
程子曰:九二以剛陽為六五所應,是以陽剛之才在下,而幹夫在上,隂柔之事也,故取子幹母蠱為義。以剛陽之臣,輔柔弱之君,義亦相近。二巽體而處柔,順義為多,幹母之蠱之道也。夫子之于母,當以柔巽輔導之,使淂于義不順而致敗蠱,則子之罪也。從容將順,豈无道乎?以婦人言之,則隂柔可知。若伸已陽剛之道,遽然矯拂則傷恩,所害大矣,亦安能入乎?在乎屈己下意,巽順將承,使之身正事治而已,故曰不可貞。謂不可貞,固盡其剛直之道,如是乃中道也,又安能使之為甚高之事乎?若於柔弱之君,盡誠竭忠,致之於中道則可矣,又安能使之大有為乎?且以周公之聖輔成王,成王非甚柔弱也,然能使之為成王而已。守成不失道則可矣,固不能使之為羲皇、堯、舜之事也。二巽體而得中,是能巽順而得中道,合不可貞之義,淂幹母蠱之道也。二得中道而不過剛,幹母蠱之善者也。
愚按:此爻朱文公謂《程傳》說得是。東莱又發明程意,以為伊川晚年更練世變,故見得到此。但幹母之蠱,幹亦是能植立,方不蠱壞。只植立而得中,不要過剛。若一向巽順將承,如鄭莊公從其母之請,以致共叔段之亂,亦不得。此又不可不知也。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无大咎。象曰:幹父之蠱,終无咎也。
程子曰:三以陽剛之才,居下之上,主幹者也。子幹父之蠱也,以陽處剛而不中,剛之過也。然而在巽體,雖剛過而不為无順。順,事親之本也,又居得正,故无大過。以剛陽之才,克幹其事,雖以剛過而有小小之悔,終无大過咎也。然有小悔,已非善事親也。以三之才,幹父之蠱,雖小有悔,終无大咎也。盖剛斷能幹,不失正而有順,所以終无咎也。
愚曰:初陽位,而以柔幹之,故初吉。三亦陽位,而以陽幹之,則過剛,恐失父之心,故小有悔。然志在幹蠱,直道而行,故无大咎。孔子曰:父有争子,則身不䧟于不義。九三之位歟?吁!止矣,不可過矣。稍過則為匡章之責善,又過則為直躬之証攘。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程子曰:以隂居隂,柔順之才也。所處得正,故為寛裕,以處其父之事者也。夫柔順之才而處正,僅能循常自守而已。若往幹過常之事,則不勝而見吝也。以隂柔而无應助,往安能濟?以四之才,守常居寛裕之時,則可矣。欲有所往,則未得也。加其所任,則不勝矣。
愚曰:純隂不能幹蠱,反更裕之。裕有寛順之意,是養父之過,則其蠱將日深,故不曰幹焉。夫有才,當其任可也。无其才,辭其事可也。以裕蠱之才,而欲往以有濟,其見吝必矣。其晉申生乎?獻公惑驪姬,姬禍晉國,其蠱甚矣。或謂申生曰:子辭,君必辯焉。申生曰:我辭,姬必有罪。是裕之也。不為吳太伯之謀,而為伐狄之往,卒嬰大禍,非往見吝乎?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象曰:幹父用譽,承以德也。
程子曰:五居尊位,以隂柔之質,當人君之幹,而下應於九二,是能任剛陽之臣也。雖能下應剛陽之賢而倚任之,然已實隂柔,固不能為創始開基之事,承其舊業則可矣,故為幹父之蠱。夫創業垂統之事,非剛明之才則不能。繼世之君,雖柔弱之資,苟能信任剛賢,則可以為善繼而成令譽也。太甲、成王,皆以臣而而用譽者也。幹父之蠱而用有令譽者,以其在下之賢,承輔之以剛中之德也。
愚曰:庶人幹一家之蠱,以一身幹之而有餘;人君幹天下之蠱,以衆賢幹之而不足。以身幹,故貴乎剛;以衆賢幹,故貴乎柔。柔則虚而能任矣。今六五以柔履尊,有應在二,惟賢用德,无為不成,故曰用譽。譽如譽髦,斯士之譽,故象云承以德也。宣王承厲王之烈,任賢使能,周室大興焉,斯之謂與!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程子曰:上九居蠱之終,无係應于下,處事之外,无所事之地也。以剛明之才,无應援而處无事之地,是賢人君子不偶于時,而高潔自守,不累於世務者也。故云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古之人有行之者,伊尹、太公望之始,曾子、子思之徒是也。不屈道以狥時,既不得施設於天下,則自善其身,尊高敦尚其事,守其志節而已。士之自高尚亦非一道,有懷抱道德,不偶於時,而高潔自守者;有知止足之道,退而自保者;有量能度分,安于不求知者;有清介自守,不屑天下之事,獨潔其身者。所處雖有得失小大之殊,皆自高尚其事者也。象所謂志可則者,進退合道者也。
愚曰:五爻以父子言,上九以君臣言。子之幹父,與臣之幹君,一也。自初之幹以逹於上,則蠱去矣。蠱去不復見,而臣子之事備矣。臣子之事備,全節而退,臣子之高致也。故表記曰:終事而退,臣之厚也。然君子之道,或出或處,不以一退盡天下之變。周公之於周,孔明之于漢,豈一退所難哉?而義不可,以其受再世之託,佩天下安危之寄於身耳。故蠱之君子,其志可以為則,而義或不可者,聖人不責也。
周易程朱傳義折衷卷十
<經部,易類,周易程朱傳義折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