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子曰:序卦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動静相因,動則有静,静則有動,物无常動之理,艮所以次震也。艮者止也,不曰止者,艮山之象,有安重堅實之意,非止義可盡也。乾坤之交,三索而成艮,一陽居二隂之上,陽動而上進之物,既至於上則止矣。隂者静也,上止而下静,故為艮也。然則與畜止之義何異?曰:畜止者,制畜之義,力止之也。艮止者,安止之義,止其所也。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
程子曰:人之所以不能安其止者,動於欲也。欲牽於前而求其止,不可得也。故艮之道,當艮其背,所見者在前,而背乃背之,是所不見也。止於所不見,則无欲以亂其心,而止乃安。不獲其身,不見其身也,謂忘我也。无我則止矣,不能无我,无可止之道。行其庭,不見其人,庭除之間,至近也。在背則雖至近不見,謂不交於物也。外物不接,内欲不萌,如是而止,乃得止之道,於止為无咎也。
朱子曰:艮,止也。一陽止於二隂之上,陽自下升,極上而止也。其象為山,取坤地而隆其上之狀,亦止於極而不進之意也。其占則必能止於背而不有其身,行其庭而不見其人,乃无咎也。蓋身,動物也,唯背為止。艮其背,則止於所當止也。止於所當止,則不隨身而動矣,是不有其身也。如是,則雖行於庭除有人之地,而亦不見其人矣。蓋艮其背而不獲其身者,止而止也;行其庭而不見其人者,行而止也。動静各止其所,而皆主夫静焉,所以得无咎也。
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静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也。
程子曰:艮為止,止之道唯其時。行止動静不以時,則妄也。不失其時,則順理而合義。在物為理,處事為義。動静合理義,不失其時也,乃其道之光明也。君子所貴乎時,仲尼行止久速是也。艮體篤實,有光明之義。艮其止,謂止之而止也。止之而能止者,由止得其所也。止不得其所,則无可止之理。夫子曰於止知其所,止謂當止之所也。夫有物必有則,父止於慈,子止於孝,君止於仁,臣止於敬,萬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則安,失其所則悖。聖人所以能使天下順治,非能為物作則也,唯止之各於其所而已。上下二體,以敵相應,无相與之義。隂陽相應,則情通而相與,乃以其敵,故不相與也。不相與則相背,與艮其背止之義同也。相背故不獲其身,不見其人,是以能止,能止則无咎也。
愚曰:震反為艮,震初九越五而之上,一人背而往也。九四去四而之三,一人背而來也。兩人相背而去,止見其背,而不得見其身,故曰艮其背,不獲其身。艮為門闕,五四中爻,而虛在門闕之中庭也。卦互震,震為足行也。既背而去,行於庭中,但見其背,不見其人,故曰行其庭,不見其人。彖辭因重艮之象而言艮也。夫子作彖辭,既曰艮,止也,又曰時止時行,動静不失其時者,何哉?此以艮震反體,卦中又互震而發艮之止,非一定之止之謂也。天下知止之為止,而不知行之為止,故聖人特發此義以贊艮曰: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而不相與也。此釋繇辭艮其背之義也。人之四體皆能動,唯背不動,所以文公云:身動物也,唯背為止。艮其背,止於所當止。所當止,即大學至善之地;止於所當止,即止於敬孝慈信之類也。文公云:艮其背,渾只見得道理合如此,入自家一分子不得,著一些私意不得。蓋只於道理當止處便止,不見自家身,不見人,不見利,不見害,只見箇道理。如殺身成仁,舍生取義,皆是道理當止處。曰:上下敵應而不相與也,此是言上卦下卦各止其所而不相與也。敵應,是初與四,二與五,三與上,亦各止其所而不相與也。文公曰:八純卦都不相與,艮卦是止,尤不相與。曰: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也。蓋不把行其庭對艮其背並說。艮其背,但只止於所當止,也不管身,也不管人,所以彖辭云是以不獲其身至无咎也。文公云:伊川謂艮其背,止於所不見,竊恐未然。恐是失點檢。
又曰:艮其背,背字恐是止字。彖中分明解云:艮其止,止其所也。此亦見得好。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程子曰:上下皆山,故為兼。山此而并彼為兼,謂重複也。重,艮之象也。君子觀艮止之象,而思安所止,不出其位也。位,所處之分也。萬事各有其所,得其所則止而安。若當行而止,當速而久,或過或不及,皆出其位也,況踰分非據乎?
愚曰:一身之中至難止者,思也。思不出其位,位猶所也。如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也。无思,静而止也。思不出其位,動而止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程子曰:六在最下,趾之象。趾,動之先也。艮其趾,止於動之初也。事止於初,未至失正,故无咎也。以柔處下,當止之時也,行則失其正矣,故止乃无咎。隂柔患其不能常也,不能固也,故方止之初,戒以利在常永貞,固則不失止之道也。
朱子曰:以隂柔居艮初,為艮趾之象。占者如之,則无咎。而又以其隂柔,故又戒其利永貞也。
愚曰:四震為足,初動於下,而應之趾也。艮其趾,不是止而不行,是一舉趾之初,便要止於正也。止於正,則无咎矣。其又曰利永貞者何?欲其始之以正,終之以正,始終不失其正,然後為艮道之善也。
象曰:未失正也。初未失正而止之,則天理全。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程子曰:六二居中得正,得止之道者也。上无應援,不獲其君矣。二居下之上,成止之主,主乎止者也。乃剛而失中,不得止之宜。剛止於上,非能降而下求,二雖有中正之德,不能從也。二之行止,繫乎所主,非得自由,故為腓之象。股動則腓隨,動止在股,而不在腓也。二既不得以中正之道,拯救三之不中,則必勉而隨之。不能拯而唯隨也,雖咎不在已,然豈其所欲哉?言不聽,道不行也。故其心不快,不得行其志也。士之處高位,則有拯而无隨;在下位,則有當拯有當隨。有拯之不得而後隨,所以不拯之而唯隨者,在上者未能下從也,退聽下從也。
朱子曰:六二居中得正,既止其腓矣。三為限,則腓所隨也。而過剛不中,以止乎上。二雖中正,而體柔弱,不能往而拯之,是以其心不快也。此爻占在象中,下爻放此。
愚曰:二動成巽,巽為股。腓,股輔骨垂肉也。艮之初為趾,則二為腓。二以柔居下卦之中,知中而欲止者也。然腓制於股,股制於心,腓雖欲止,豈能救於股之隨心哉?其心不快,則動而後已。卦互坎,坎為心,病不快也。夫股上聽於心者,腓上聽於股者,今六二腓雖欲止,然心豈肯退聽於股,股豈肯退聽於腓耶?聖人於六二教人以心止而後為止,心不止,腓欲止,得乎?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程子曰:限,分隔也,謂上下之際。三以剛居剛而不中,為成艮之主,決止之極也。已在下體之上,而隔上下之限,皆為止義,故為艮其限,是確乎止而不復能進退者也。在人身如列其夤,夤,膂也,上下之際也。列絶其夤,則上下不相從屬,言止於下之堅也。止道貴乎得宜,行止不能以時而定於一,其堅強如此,則處世乖戾,與物睽絶,其危甚矣。人之固止一隅,而舉世莫與宜者,則艱蹇忿畏,焚撓其中,豈有安裕之理?厲薰心,謂不安之勢薰爍其中心也。
朱子曰:限,身上下之際,即腰胯也。夤,膂也,止於腓則不進而已。九三以過剛不中,當限之處而艮其限,則不得屈伸而上下判隔,如列其夤矣。危厲薰心,不安之甚也。
愚曰:異端有止心之學者,制其身使不動,九三是也。夫限者,一身上下之際,所以為俯仰之節也。夤者,脊之肉,自上而屬下。熏心,馬融、王肅作熏,謂熏灼其心。虞翻曰:未聞易道以坎水熏灼人也。荀爽以熏傳寫之誤。按古本當作動心,以互體有震,震為動。今也三制其身使不動,當上下之際,俯仰之間,強坐而止之,坐久至傷裂,其夤亦危厲矣。然身雖不動,而心則動,此正所謂坐馳者也,豈得為善止心者乎?坎為心病,故曰厲薰心。若孟子之不動心,則善止心者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程子曰:四大臣之位,止天下之當止者也。以隂柔而不遇剛陽之君,故不能止物。唯自止其身,則可无咎。所以能无咎者,以止於正也。言止其身无咎,則見其不能止物,施於政則有咎矣。在上位而僅能善其身,无取之甚也。不能為天下之止,能止於其身而已,豈足稱大臣之位也?
愚按:此爻《程傳》得之。四,坤體,坤為身。四、三,兌象,兌折之為躬。所貴乎大臣者,以其能格君心之非。今四不能止君,而但能止躬,豈足稱近君之位乎?然以六居四,得其正,故无咎。无咎者,善補過者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程子曰:五君位,艮之主也,主天下之止者也。而隂柔之才,不足以當此義,故止以在上,取輔之義。人之所當慎而止者,唯言行也。五在上,故以輔言。輔,言之所出也。艮其輔,則不妄出而有序也。言輕發而无序,則有悔。止之於輔,則悔亡也。有序,中節有次序也。輔與頰舌,皆言所由出,而輔在中。艮其輔,謂止於中也。五之所善者,中也。艮其輔,謂止於中也。言以得中為正,止之於輔,使不失中,乃得正也。
愚曰:此爻亦只從伊川說。三至上有頤體,震為動。頤,動輔也。艮伏兌,兌為口言也。艮其輔,非止其口而不言者也。言而有序,言滿天下無口過也。夫人而止於中正,豈復有餘事哉?道而止於中正,豈復有餘理哉?言而止於中正,豈復有餘悔哉?此五所以悔亡也。
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程子曰:九以剛實居上,而又成艮之主,在艮之終,止之至堅篤者也。敦篤,實也。居止之極,故不過而為敦。人之止難於久終,故節或移於晚,守或失於終,事或廢於久,人之所同患也。九能敦厚於終止,道之至善,所以吉也。六爻之德,唯此為吉。天下之事,唯終守之為難。能敦於止,有終者也。上之吉,以其能厚於終也。
愚曰:艮本坤體,坤,厚也。五爻言施艮之地,未嘗言艮道也。言艮道者,其上九乎?艮道何道也?曰:厚而已。天下之物,薄則易摇,厚則難動。上九重艮之極,所謂嶽不動者也,何厚如之?故曰敦艮在聖人也。大德敦化,見於中庸。安土敦乎仁,見於易。所以法艮道也。
象曰:以厚終者何?靡不有初,鮮克有終。非厚不能終也。
周易程朱傳義折衷卷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