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1)-[清]胡煦撰《周易函書•别集•卷十一》

胡煦| 易经注解| 2023-02-20 14:47:35| 0

(清)胡煦撰《周易函書•别集•卷十一》篝燈約旨

周易函書别集卷十一禮部侍郎胡煦:撰

篝燈約旨。

周易

聖人之道,大本大用,盡發泄於周易,其餘諸經,皆道之散見者耳。故唯周易最難理會,不知從前解易者,率略而不詳,何也?【煦】於乾之一卦,盖幾一百二十頁,約近五萬字,乃始解完。其兩經十翼,約至四五十萬字,乃始解完。然止於約舉大意,發明卦爻之象耳。而象中所藴,尚且不能盡情發泄,今節其些須遺漏者,畧附於此。周易之卦,文王開伏羲先天圖而闡發其義藴者也,故無有一卦一爻不是先天。其說詳具下繫第六章。各卦之爻,悉兼時位,故諸卦皆有初有上。初,時之方至者也。上,位之無加者也。至其中之二三四五,則時位中淺深高卑之象耳。唯方至,則前此之發源者可思,後此之綿歷者難量,故但著初而不著其後。唯無加,則中下之爻可以數紀,而無加之上非數可徵,故但稱上而不稱數。

就本末之所值而論,則各有其位;合衆爻之相形而論,則各有其時。時之與位,均可紀之以數,故中四爻但有二三四五之稱。三百八十四爻,據卦而考之,無過分别時位中道理耳。

凡卦爻取象,無踰天道、物理、人事三者而已。物理亦天道也,其必兼天道、人事而為之象者,周易為天人合一之書故也。

解易者,須知易之在人,日用常行,事事切實,不可暫離,而又確有明驗,方為實理。不問其理之切不切,不計其用之驗不驗,但只信口鋪揚,雖道理百出,皆似是之非也。

易以象告者也,老、莊之文出於易,則皆象也。大易為上古之文,故其立象也簡;老、莊為中古之文,故其立象也繁。

文字之理,即文而具,故驟通也易;象數之理,緣象而伏,故遽達也難。求象數者,必須會其神,故其達也可通於文字;拘文字者,究竟泥其理,故其達也罔通於象數。文字之義理,有定者也,故其理確不可易;圖象之義理,包含無盡,任人擬議而得之,故常有似是之非。試看文字之始,原止有伏羲四圖,乃後世之六經皆出其中,其廣大可知矣。

易象無所不包,先儒悉凖諸人事,或亦文章可聞性,天道不可得聞之意歟?然而易之精理少減矣。

理不緣數而有,數必依理而具。言數而不本諸理,則河圖、洛書所有之數,要他何用?言理而必附於數,則伏羲先天四圖,效法圖、書,寧尚有數之可言乎?盖理則合顯微而無間,而數則有及有不及,故文、周擬爻之法,唯中四爻紀之以數。至於初命為初,以初非數之所能始也;上命為上,以上非數之所能終也。凡皆理之最靈最妙處也。道與器,理與氣,形與神,莫不如是。

觀圖說書,僅向數中摸索,則道理百千萬種,不可殫究矣。夫道理而至百千萬種,則理之支流,而非其原本也。若原本既明,則至一而無所不貫。

周易立象,如立於九天之上,籠罩萬物,雖不急急於細微曲折,而細微曲折皆所不遺,與日月照臨相似,故愈推愈遠,愈益難量,此所以大而無外,確而該也。如因立象之小而小視之,又或拘泥象中人事而不知旁通,非立象之旨也。如公用亨於岐山,謂為祭祀之吉占,則拘象者也。此非獨祭祀也,睽之上九,一爻也,而豕也,鬼也,狐也,絶不相類矣。得其意者,止一爻之旨耳。

周易之占,隨人所得卦爻而委曲周詳,如告語焉。即日月不到之區,皆有體物不遺之妙,則周易之至靈亦可想矣。故曰: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大哉易乎!非至精、至變、至神,孰能與於此乎?

今之禪宗者,常不正言,得其意者,遂以為妙悟。周易立象,其道理藴藉,本可推測無窮。然儒而僻者,常樂於禪宗,而不能精求於周易,則未知立象之妙矣。

周易,言性之書也。保合太和,賦性之定也。繼之者善,繼此太和而已。元為善長,繼之而定於性中者也。子思所由謂率性之謂道,而孟子遂確以為性善也。

時乘六龍以御天,大體而大用斯存。乾始美利利天下,大用而大體斯在。時乘六龍以御天,何用之非體?美利利天下,何體之非用?程子曰:内外一如,顯微無間。深有會於此也。

周易之旨,擬象而繪神,實有函盖萬物的氣象,故不切之理,皆得自附於易。若高視遠寄,則雖一爻之細,一象之微,要亦莫之罄也。四子五經,但能訓釋字義,體貼語氣,便可得解。故註易之難,嘗百倍於四子五經。一卦而比量於六十四卦,觀其異,又觀其同;一爻而比量於三百八十四爻,觀其相得,又觀其不相得。緣其義理不屬文辭,故註釋周易,但有比例參互之一法耳。

聖人寄占卜於周易,非徒欲天下後世藉是以為前知之具。誠謂占卜之妙,悉之於幾,本同太極,通於神明,達其微者,即可緣是以為盡性達天之具。如但謂周易為性天之書,乃儔人之中,固有不必盡性達天,不必盡解周易,而事功炳若,何代無之,則周易當不至今日而絶矣。故前知之說,即聖凡不遺,精粗俱到之妙也。然周易常存而不廢者,當即在是。

四書而曰集註,是大美之聚也。周易而名本義,恐止為一人之書耳。以初中末盡天下之時,以上中下盡天下之位,此大槩之說也。吉凶悔吝,得失憂虞,撮其大槩而已,而至切至當,即在於此。譬若君天下,臨萬國,但只總持大剛,雖兵刑錢穀,不事躬親,而細微曲折,要皆在總攬中矣。若專在細微曲折處,務欲推勘至盡,是庶尹百司之事也。一爻之細,用以占百千萬事,恐百千萬言,亦不足以盡一爻之情矣。特在氣機方動之初,便克將大意呈露,因人因事,因地因時,詳而味之,故能前知。今人鑿鑿細求其所以然,謂邵子之數實能如此,匪唯不知邵子,亦并不知周易。

一故神,兩故化,此乾坤生六子之妙也。兩者,乾坤也;一者,交也。乾坤即所化之兩,六子即既神之一。故分六子而論,莫不各具有乾坤,而未嘗不一;即乾坤而論,原可共成此一,而其初固兩。張子曰:不有兩,則無一。知言哉!

天地者,兩之象也;隂陽者,兩之名也;剛柔者,兩之質也;動静者,兩之用也。一隂一陽之謂道,則神而化矣。不别象質體用,直以乾坤為天地,以動静為隂陽,皆非也。一奇而二耦,一陽而二隂,三則奇耦之交,隂陽之合也。老子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即此旨也。太極一而二儀兩,幾肇於誠,而幾即含誠,此神化之所由寓也。一者兩之神,喻若夫婦之生子;兩者一之化,喻若一子也。既肖父,又肖母,又如一母而育數子。

三等二候所以定一卦之體,隂陽太少所以致六爻之用,故周易體三而用四。始終上下莫備於三,隂陽太少則分位各居矣,故周易三全而四備。一二者,隂陽也。三隂陽之合,四隂陽之雜也。故三以立卦,四以行爻。筮法三縱而四横,三經而四緯,故無弗備也。四營十八變雖止成一卦,而六十四象亦已呈露,故謂四營十八變即為先天之大圓可也。聖聖相因而莫之有易,神哉!神哉!

起知於易,元之亨也。効能於簡,利之貞也。

元而善長,起知於易也;貞固幹事,効能於簡也。

乾卦言性,元之亨也;坤卦言道,暢於四肢,發於事業,利之正也。乾、坤二用之後,唯坎卦始言時用。坎也者,懷胎之坤也;用也者,暢而發焉者也。

元,太極也。亨,隂陽也。利,四象也。正,八卦也。其圖則虚其中者,元也。初加之兩畫,亨也。再加之四畫,利也。三加之八畫,貞也。

太陽者,代天而行化者也。故近人則極熱,遠人則極寒。漸近則萬物以生,近之極而萬物以長。至於漸遠,而又為斂藏之候矣。故易曰:大明終始。若使天地無日月,則終古如長夜,安有生化乎?此周易之所以貴陽也。日者,陽光之能施者也。月者,隂形之能受者也。故乾彖言日,而坤彖言月。乾之大明終始,言日也。坤之西南得朋,言月也。

雷風電雨,正蒙經世書解之確矣。然是四者,皆氣之為耳。雲者,氣之動而鬱蒸者也;雨者,氣之動而凝聚者也;電者,氣之動而光明者也;雷者,氣之動而搏擊者也;風者,氣之動而奮迅者也。雷電,陽氣之舒;風雲雨,隂氣之聚散者也。

日月星辰、雲霞雨露,生於天而含地之氣,故各有其形。山川水火、草木禽魚,生於地而含天之氣,故各有其靈。氣之凝而成形者,雲霞烟霧之類是也,是積之極厚者也。氣之凝而成質者,隂陽之氣結為雨露霜霰是也。釜甑之氣凝而為水,竈突之烟凝而為煤,皆是也。然二者之質皆凝於水火,故先天一圖風雷始之,有氣而無形。水火則隂陽之氣方始成質者也,故後天一圖遂以坎離二者代先天乾坤之用。盖天地間有形有質之隂陽,皆水火之用也。然積之不厚,亦不可以成質,故孔子於坤初遂發積之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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