淙山讀周易巷十九
宋方實孫撰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
《疏》云:釋聖人所以深明神明之道,便能生用蓍之意,以神道與用蓍相協之故也。
南軒曰:天地能生蓍之形,不能生蓍之用,唯聖人之德贊于神明,故分之掛之揲之以四,歸奇于扐,生其用而至于圓而神也。
參天兩地而倚數。
南軒曰:一三五七九皆陽數也,獨以一三五參之而用九者,此倚其陽數也。二四六八十皆隂數也,獨以二四兩之而用六者,此倚其隂數也。特取九六而不用七八者,乃參天兩地而倚其數也。
觀變於隂陽而立卦。
南軒曰:純陽為乾,純隂為坤,及夫隂陽之變,則陽卦多隂,隂卦多陽,此卦所以立也。
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南軒曰:剛柔者立本,變通者趨時,必待發其所藴,揮其所聚,此爻所以生也。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
南軒曰:道者出乎天,德者能于已,能和順於道德,自然於義无所亂也。故曰理於義,如此則人道盡矣。
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伊川曰:理也,性也,命也,三者未嘗有典。窮理則盡性,盡性則知天命矣。天命猶天道也。又曰:理則須窮,性則須盡,命則不可言窮與盡,只是至於命也。
横渠曰:既窮理,又盡性,然後至於命。命則又就已而言也。
聖人作易,凡其生蓍倚數,立卦生爻,皆示人以道德性命之理。唯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則義在我矣。又能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則天命亦在我矣。曰蓍,曰數,曰卦,曰爻,皆不可以徒泥也。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伊川曰:仲尼言仁未嘗兼義,獨于易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而孟子言仁必以義配。蓋仁者體也,義者用也。
横渠曰:隂陽、剛柔、仁義,所謂性命之理。易一物而三才備,隂陽氣也,而謂之天;剛柔質也,而謂之地;仁義德也,而謂之人。又曰:隂陽其氣,剛柔其形,仁義其性。
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
横渠曰:三才而兩之,莫不有乾坤之道也。
潘氏曰:隂陽、剛柔、仁義,是三才之道也,即性命之理也。兩其三而為六,所以六畫而成卦。
分隂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
南軒曰:居剛者不必皆剛而或以柔,居柔者不必皆柔而或以剛,此迭用柔剛也。分之以示其理之之經也,迭用以示其理之之緯也。所以六位而成章,章者,經緯變錯而成也。
初、三、五爻屬陽,二、四、上爻屬隂,故曰分隂分陽。初、三、五爻有時而用剛,初九、九三、九五是也;亦有時而用柔,初六、六三、六五是也。二、四、上爻有時而用柔,六二、六四、上六是也;亦有時而用剛,九二、九四、上九是也,故曰迭用柔剛。故易有六位,所以交錯而成文章也。
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
《疏》云:此一節就卦象明重卦之意。易以乾坤象天地,艮兌象山澤,震巽象雷風,坎離象水火。若使天地不交,水火異處,則庶類无生成之用,品物无變化之理,所以因而重之。今八卦相錯,則天地人事莫不備矣。故云:天地定位而合德,山澤異體而通氣,雷風各動而相薄,水火不相入而相資。既八卦之用變化如此,故聖人重卦,令八卦相錯。乾坤震巽坎離艮兌莫不交互而相重,以象天地。雷風水火山澤莫不交錯,則易之卦爻與天地等。
伊川曰:先儒以為乾位西北,坤位西南,乾坤任六子而自處于无為之地,此大故无義理。風雷山澤之類便是天地之用,豈天地外别有六子?如人生六子,則各任以事,而天地自有風雷之類于天地間,如人身上之有耳目手足,便是人之用也。豈可謂手足耳目皆用,而身无用乎?
潘氏曰:天地定位,无為而无不為者也。山澤之氣相通,雷風之勢相薄,水火之性不相厭射,六子交相為用者,天地六子合而為八。
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
《疏》云:聖人用此易道,以數知來事也。
潘氏曰:順以數已往,逆以知未來,則天地之事无不知者,故曰易逆數也。謂逆數其事于未來之前而知之也。
白雲曰:人之道,數往者順而易,知來者逆而難。易之逆數,未見其難者,非止卜筮之用,蓋由其道之始,必知其道之終也。是亦原始可以要終,知微知彰之義,故孔子以知幾為神,衆人獨知卜筮而已。
前章曰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曰將以順性命之理,理无不順也。聖人作易,以前民用,以逆數知來事,欲使人趨吉而避凶。能順理者,亦可以逆數也。
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烜之。【烜,况晚反,乾也。】艮以止之,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疏》云:此一節總明八卦養物之功。上四舉象,下四舉卦者,王肅云:互相備也,明雷風與震巽同用,乾坤與天地同功也。
潘氏曰:上文先言乎天地之无為,後言六子之相為用,言天地之用六子也。此章先言乎六子之職,後言乎乾坤之道,言六子非乾坤无以主之藏之。
帝出乎震,
伊川曰:帝者,主宰事而名。
南軒曰:帝者,神之應物而生,物之所宗也。帝出乎震,于方為東,于時為春,萬物從之而出。
齊乎巽。相見乎離,
南軒曰:方其出也,草昧而不齊,汙穢而不潔,唯至于東南然後齊,而潔齊然後可以相見。故離也者,于方為南,于時為夏,萬物亨嘉而相見。
致役乎坤,
南軒曰:坤,西南也,乃夏秋之交也。然萬物皆致養于坤,如萬物資生者是也。至于出機入機,生于此而反于此,未始暫停,而坤乃頹然在下,此致役乎坤。
說言乎兌,
南軒曰:至兌之西方,于時為秋,所以小息,此萬物所以說也。
戰乎乾,
南軒曰:至于西北,則陽自外來而為主于内,隂持己盛之勢而未肯聽,此戰乎乾,所以隂陽相薄也。
勞乎坎,
南軒曰:坎也者,萬物交精乎天一,今也復歸于北,故勞乎坎。勞者,如勞師之勞,勞其還也。
成言乎艮,
南軒曰:艮介乎東北之地,乃春冬之交,萬物所出入之方,所以成其終而成其始。
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
《疏》云:坤不言方者,所言地之養物不專一也。
楊氏曰:于帝言致役者,蓋坤,臣也;帝,君也。君之于臣,役之而已。于萬物言致養者,蓋坤,母也;萬物,子也,養之而已。
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
《疏》云:以兌是象澤之卦,說萬物者莫說乎澤。又位是西方之卦。
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隂陽相薄也。
《疏》云:西北是隂地,乾是純陽而居之,是隂陽相薄之象也。
楊氏曰:坤之上六,十月之卦也,何以言龍戰于野?由此觀之,則言隂陽相薄之語不為虚設。
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
《疏》云:以坎是象水之卦,水行不舍晝夜,所以為勞卦。又是正北方之卦,斗柄指北,于時為冬,冬時萬物閉藏納受為勞,是坎為勞卦也。
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疏》云:東北在寅丑之間,丑為前歲之末,寅為後歲之初,則是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
龜山曰:止于此矣。復出乎震,不終止也,故艮卦曰時止則止,時行則行。
此就八卦方位上說四時。首曰帝出乎震,又曰萬物出乎震。所以别言之者,以見震為長子,出而正位,則可以主宰萬物,與萬物之出乎震者不同也。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
于此言神者,明八卦運動,變化堆移,莫有使之然者。神則无物,妙萬物而為言也。
疏云:神既範圍天地,故此之下,不復别言乾、坤,直舉六子,以明神之功用。
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撓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
《疏》云:鼓動萬物者,莫疾乎震,震象雷也。撓散萬物者,莫疾乎巽,巽象風也。乾燥萬物者,莫熯乎離,離象火也。光說萬物者,莫說乎兌,兌象澤也。潤濕萬物者,莫潤乎坎,坎象水也。
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
《疏》云:艮不言山,獨舉卦名者,動、撓、燥、潤之功,是雷、風、水、火至于終始萬物,于山義為微,故言艮而不言山也。
故水火相逮
《疏》云:上章言水火不相入,此言水火相逮者,既不相入,又不相及,則无成物之功,明性雖不相入,而氣相逮及也。
雷風不相悖。
上言雷風相薄,此言不相悖者,二象俱動,動若相薄,而相悖逆,則相傷害,亦无成物之功,明雖相薄,而不相逆也。
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楊氏曰:前論震、離、坎、兌、艮、巽之屬,則兼乾、坤而言之。此不言乾、坤,而言六子者,豈非乾、坤其始,任六子以成功,及其終也,六子成其功,以歸于乾、坤,乾、坤則有所不與乎?
日以烜之,言離象也,此章又言火而不言日。雨以潤之,言坎象也,此章又言水而不言雨。山澤通氣,言艮兌象也,此章言莫說乎澤,莫盛乎艮,又獨不言山,以見說卦不可以一物拘也。
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
《疏》云:此一節說八卦名訓。乾象天,天體運轉不息,故為健也。坤,順也。坤象地,地順承于天,故為順也。震,動也。震象雷,雷震動萬物,故為動也。巽,入也。巽象風,風行无所不入,故為入也。坎,陷也。坎象水,水處險陷,故為陷也。離,麗也。離象火,火必著于物,故為麗也。艮,止也。艮象山,山體静止,故為止也。兌,說也。兌象澤,澤潤萬物,故為說也。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
《疏》云:畧明遠取諸物也。乾象天,天行健,故為馬也。坤為牛,坤象地,任重而順,故為牛也。震為龍,震動象,雷動物,故為龍也。巽主號令,雞能知時,故為雞也。坎為豕,坎主水瀆,豕處汙濕,故為豕也。離為雉,離為文明,雉有文章,故為雉也。艮為狗,艮為静止,狗能善守,禁止外人,故為狗也。兌為羊,兌說也。王廙云:羊者,順從之畜。
楊氏曰:羊外柔而内狠,猶兌外柔而内剛。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疏》云:畧明近取諸身也。乾尊而在上,故為首也。坤能包藏含容,故為腹也。震為足,足能動用,故為足也。巽為股,股隨于足,則巽順之謂,故為股也。坎為耳,北方之卦主聽,故為耳也。離為目,南方之卦主視,故為目也。艮既為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為手也。兌,西方之卦主言語,故為口也。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疏》云:此一節說乾、坤六子,明父子之道。王氏曰:索,求也。以乾、坤為父母,而求其子也。得父氣者為男,得母氣者為女。坤初求得乾氣為震,故曰長男。坤二求得乾氣為坎,故曰中男。坤三求得乾氣為艮,故曰少男。乾初求得坤氣為巽,故曰長女。乾二求得坤氣為離,故曰中女。乾三求得坤氣為兌,故曰少女。
乾為天為圜
《疏》云:此下歷就八卦,廣明卦象也。此一節廣明乾象,乾既為天,天動運轉,故為圜也。
楊氏曰:為天,取其行健也。為圜,取其運轉也。
為君為父
《疏》云:取其尊首而為萬物之始也。
楊氏曰:首出庶物者謂之君,萬物資始者謂之父。
為玉為金
《疏》云:取其剛而清明也。
為寒為氷
《疏》云:取其西北寒氷之地也。
潘氏曰:寒,取西北之氣也。氷,寒極其堅也。
為大赤
《疏》云:取其盛陽之色也。
為良馬
《疏》云:取其健行之善也。
為老馬
《疏》云:取其行健之久也。
為瘠馬
《疏》云:取其行健之甚,瘠馬骨多也。
為駁馬
《疏》云:言此馬有牙如鋸,能食虎豹。爾雅云:鋸牙食虎豹。王廙云:駁馬能食虎豹,取其至健也。
為木果
《疏》云:取其果實著木,有似星之著天也。
楊氏曰:果實而不剝于隂,為木果,如剝之碩果不食是也。
自乾為天為圜以下,言卦象所取者,亦非一說也。既曰為良馬,又有老馬、瘠馬、駁馬之别,因馬取象,亦各不同也。說卦說乾為馬,乾六爻取象,又不言馬而言龍,以見卦象與爻象又不同也。說卦謂震為龍,其究為健,又謂離卦其于人也為大腹,為乾卦,以見乾之為象。由君父而言,則為君父;由長子而言,則其究為健;由離卦而言,則于人為乾卦。凡人有陽明之德者,皆屬乎乾。至于六龍變化,則是大人有位者之象,非凡人所得而比也,豈非說卦之大旨邪?
坤為地,為母,
《疏》云:此一節廣明坤象。坤既為地,地受人生育,故謂之為母也。
為布,
《疏》云:取其地廣載。
潘氏曰:布流行也。
為釡,
《疏》云:取其化生成熟也。
為吝嗇,為均,
楊氏曰:坤以藏之,故為吝嗇。品物咸亨,故為均。
為子母牛,
《疏》云:取其多蕃育而順之也。
為大輿,
《疏》云:取其能載萬物也。
為文,為衆,
楊氏曰:其理質而體柔,故為文。其卦以隂而畫耦,故為衆。
為柄,
《疏》云:取其生物之本也。
楊氏曰:執而不敢以先物者,柄也。
其于地也為黑,
《疏》云:取其極隂之色也。
震為雷,為龍,
《疏》云:此一節廣明震象。
楊氏曰:出地而奮者,雷也。陽動于下,故為雷。乘時變化者,龍也。
為玄黄,
《疏》云:取其相雜而成蒼色。
楊氏曰:一剛一柔者,玄黄之雜也。
為旉,
《疏》云:取其春時氣至,草木皆吐旉布而生也。
為大塗,
《疏》云:取其萬物之所生出也。
為長子。
楊氏曰:乾一索而得之,故為長子。
為決躁。
《疏》云:取其剛動也。
為蒼筤竹。
《疏》云:竹初生之時色蒼筤,取其春生之美也。
為萑葦。
《疏》云:竹之類也。
其于馬也為善鳴。
《疏》云:取其象雷聲之遠聞也。
為馵足。【馵主樹反。】
疏云:馬後足白曰馵,取其動而見也。
為作足。
《疏》云:取其動而健也。
楊氏曰:上静而下動,故為作足。
為的顙。
《疏》云:白額為的顙。
楊氏曰:二隂居前為的顙者,載星之馬也。
其于稼也為反生。【麻豆之屬。反生,戴莩甲而出也。
楊氏曰:反生者,實在乎下也。
其究為健。
《疏》云:究,極也。極于震動則為健也。
為蕃鮮。
《疏》云:鮮,明也。取其春時草木蕃育而鮮明。
震為雷,為龍。
又曰:其究為健,以見震為長子,隨時變化,非人之所能測。及其究極,可以合于乾而為健,是帝出乎震者之事也。
巽為木,為風,
《疏》云:此一節廣明巽象。巽為木,木可以輮曲直,即巽順之謂也。為風,取其陽在上摇木也。
為長女,【巽一索而得女】
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
潘氏曰:繩,柔而正也。工,順而巧也。白,受物也。長高,木之性也。進退不果,柔而不決也。臭,香臭也。
其于人也為寡髮,【寡髪,如字,本又作宣,黑白雜為宣髪。
疏云:寡,少也。風落樹之葉,則葉在樹者稀疎,如人之少髮。
為廣顙,
《疏》云:額濶為廣顙。
楊氏曰:二陽在上而著。
為多白眼,
《疏》云:取其躁人之眼,其色多白也。
為近利市三倍,
潘氏曰:順而有獲。
其究為躁卦,
《疏》云:取其風之勢,極于躁急也。
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竟也,貪躁不已,則為躁卦,異于巽卦之義矣。非果謂六十四卦之外,又他有所謂躁卦也。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
《疏》云:此一節廣明坎象。坎為水,取其北方之行也。為溝瀆,取其水行无所不通也。為隱伏,取其水藏地中也。
為矯輮
《疏》云:取其使曲者直為矯,使直者曲為輮。水流曲直,故為矯輮。
為弓輪
《疏》云:弓者夭,取如水激射也。輪者運行,如水行也。
其于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
潘氏曰:加憂、心病、耳痛,皆中實也。
為血卦,為赤
《疏》云:取其人之有血,猶地之有水也。為赤,亦取血色。
其于馬也,為美脊
《疏》云:取其陽在中也。
潘氏曰:中,高也。
為亟心
《疏》云:亟,急也,取其中堅内動也。
為下首
《疏》云:取其水流向下也。
為薄蹄
楊氏曰:柔在剛下,故為薄蹄。
為曳
《疏》云:取其水磨地而行也。
其于輿也,為多眚
《疏》云:取其表裏有隂,力弱不能重載,常憂災眚也。
為通
《疏》云:取其水行有孔穴也。
為月,為盜
潘氏曰:月,水之精也。盜,中心險也。
其于木也,為堅多心
《疏》云:取剛在内也。
心病、耳痛,皆以病言也。曰為血卦,猶云占之則為血病之卦。說卦首言幽贊于神明而生蓍,以見說卦多說卜筮之事也。曰為盜者,亦是占盜之卦,謂盜必陷,有坎之象,非易書教人以為盜也。
離為火,為日,為電。
《疏》云:此一節廣明離象。離為火,取南方之行也。為日,取其日是火之精也。為電,取其有明似火之類也。
為中女。【離再索而得女】。
為甲冑。
《疏》云:取其剛在外也。
為戈兵。
《疏》云:取其剛在于外,以剛自捍也。
潘氏曰:二剛在外。
其于人也,為大腹。
疏云:取其懷隂氣。
潘氏曰:中虚也。
為乾卦。
穆氏曰:一柔未來而文剛,則乾而已。既來之後,始謂之離。
為鼈,為蠏,為蠃,為蚌,為龜。
《疏》云:皆取剛在外也。
其于木也,為科上槁。
《疏》云:科,空也。隂在内為空,木既空中者,上必枯槁也。
離為中女,又于人為乾卦,以見乾有為君之象,與凡人不同。為凡人者,唯當以柔順之道而處于乾體之中,不獨中女為得離之象也。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
《疏》云:此一節廣明艮象。艮為山,取隂在下為止,陽在於上為高,故艮象山也。為徑路,取其山雖高,有澗道也。為小石,取其艮為山,又為陽卦之小者。
為門闕
楊氏曰:二隂分于一陽之下,故為門闕。
為果蓏【果,桃李之屬。蓏,瓜匏之屬】。
潘氏曰:上實也。
為閽寺
《疏》云:取其禁止人也。
楊氏曰:閽人,主王宫中門之禁,止物之不得入者。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宫女之戒令,止物之不得出者。
為指
《疏》云:取其執止物也。
為狗,為鼠
《疏》云:取其皆止人家也。
為黔喙之屬
《疏》云:取其山居之獸也。
楊氏曰:在禽獸為黔喙之屬】,其于木也為堅多節
《疏》云:取其山之所生,其堅勁,故多節。
艮為閽寺,以見為閽寺者,亦當有以禁止之也。
兌為澤
《疏》云:此一節廣明兌象。兌為澤,取其隂卦之小,地類卑也。
為少女【兌三索而得女】。
為巫
潘氏曰:巫說于神。
為口舌
楊氏曰:以其言說而感人,故為口舌。
為毁折
潘氏曰:上闕也。
為附決
楊氏曰:无剛斷之才,則非因人以為決者不可也,故兌為附決。
其于地也,為剛鹵
《疏》云:取水澤所停,則鹹鹵也。
潘氏曰:中下實也。
為妾
《疏》云:取少女從姊為娣也。
潘氏曰:妾悅人也。
為羊
楊氏曰:外柔而内狠,故為羊。
說卦謂乾為寒,坤為吝嗇,震為決躁,巽為長,坎為通,兌為附決,如此之類,皆取其義,不但以物言也。震言長子,巽言長女,離言中女,兌言少女,獨于艮、坎不言中男、少男者,豈長子主器,則中男、少男亦未暇言邪?是說卦之微意也。
淙山讀周易卷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