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下巽上】
淙山讀周易卷十六 宋方寔孫撰 下經
渙亨,王假有廟。【序卦: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
疏云:王能渙難而亨,可以至于建立宗廟。
利涉大川
《疏》云:德洽神人,可濟大難。
利貞
《疏》云:大難既散,宜以正道而柔集之。
伊川曰:合渙散之道,在乎貞固也。
大難渙散之後,利在貞固而能守,九五爻曰渙,王居无咎是也。
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伊川曰:渙之成渙,由九來居二,六上居四也。剛陽之來,則不窮極于下,而處得其中;柔之往,則得位乎外,而上同于五之中。巽順于五,乃上同也。
童溪曰:有所謂剛柔共濟之才,而後致渙道之亨。
楊氏曰:一則亨乎險中,一則出乎險外。
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
伊川曰:當離散之時,王者收合人心,則至于有廟,乃是在其中也。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伊川曰:上巽,木也;下坎水,大川也。利涉險,以濟渙也。木在水生,乘木之象。乘木所以涉川也,涉則有濟渙之功。
渙卦坎下巽上,所以亨者,由九二以剛來而不窮,能亨于坎險之中。六四以柔得位,出乎坎險之外,而上同于九五。九五以剛中之道,而處巽上之中,是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之象也。又言初六、六三能與九二同出于坎險之中,有利涉大川之象。凡乘木者,皆有功也。王假有廟,則知宗廟以得人而安,又欲以至誠之道而收合人心,譬如利涉大川,烝徒共楫,非獨力之所能濟。初六言吉,九二言悔亡,六三言无悔,六四言元吉,渙卦下四爻皆有剛柔共濟之才,即象所謂乘木有功者也。
九五曰:渙王居,无咎。功歸于王,有居之之道也。
上九曰:渙其血。去成功之後,為自保計,不敢貪天之功以為己有也。渙卦風行水上,有舟楫之象。行于水上者,舟楫也。行舟楫者,人也。其遇風者,天也。故卦曰王假有廟,以見其祖宗之靈。卦象曰:先土以亨,于帝立廟。又欲歸功于天,不專歸于宗廟也。為人臣者,豈敢自以為有功哉?此上九去逖之所以无咎也。
象曰:風行水上,渙。
伊川曰:為卦巽上坎下,風行于水上,水遇風則渙散,所以為渙也。
先王以享于帝,立廟
《疏》云:先王以渙然无難之時,享于上帝,以告太平,建立宗廟,以祭祖考。
誠齋曰:卦辭言王假有廟,舉其畧;象曰享于帝,舉其詳。不獨歸功于祖考,當歸功于天。享于帝,昊天有成命是也;立廟,清廟是也。
潘氏曰:萃與渙皆取宗廟為義。
初六:用拯馬壯,吉。
伊川曰:六居卦之初,渙之始也。始渙而拯之,又得馬壯,所以吉也。六爻初獨不云渙者,離散之勢,辨之宜早,方始而拯之,則不至于渙也。
童溪曰:初六之才,順有餘矣,所不足者健也,故必馬壯而後吉。
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伊川曰:始渙而用拯,能順乎時也。
初六爻獨不言渙者,初六以隂柔之才當渙之,初在坎下之下,力未足以濟渙也。九二在上,陽剛而健,為初六者,唯能上從九二以共救險難,有用拯馬壯之象,所以吉而順也。
九二:渙奔其机,悔亡,
伊川曰:在渙離之時,而處險中,其有悔可知。若能奔就所安,則得悔亡也。机者,俯憑以為安也。又曰:奔,急往也。
童溪曰:机即二也。
象曰:渙奔其机,得願也,
《疏》云:違難奔散,願得所安。奔初獲安,是得其願也。
九二在坎險之中,勢已急矣。唯能以剛健之才,應于九五,急就所安,出于險中,以得所願。九五亦有所憑以為安,是机之象也,所以悔亡。
六三:渙其躬,无悔。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潘氏曰:居下之上,有應于外,將以身濟渙也。
六三在坎上之上,欲出于險外,故以身濟渙而无悔。才雖隂柔,志亦可嘉也。
六四,渙其羣,无咎。
伊川曰:以巽順之正道,輔陽剛中正之君,君臣同功,所以能濟渙也。天下渙散而能使之羣聚,可謂大善之吉也。
渙有丘,匪夷所思。
伊川曰:丘,聚之大也。夷,平常也。方渙散而能致大聚,非平常之見所能思及也。非大賢知,孰能如此?
象曰:渙其羣,元吉,光大也。
伊川曰:稱元吉者,謂其功德光大也。
六四屬于巽體,當渙散之時,以順道而收合衆心,下接初六、九二、六三而與之共濟,是渙其羣者也,故得大吉。出于坎險,由涉川而至于有丘之地,匪夷所思,又知九五之為尊。歸功于上,巽順于下,愈見六四之為光大也。
九五:渙汗,其大號
伊川曰:當使號令洽于民心,如人身之汗浹于四體,則信從而服矣。
童溪曰:謂其號令一渙,而不復反汗也。
渙:王居无咎,
《注》云:為渙之主,唯王居之,乃得无咎。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誠齋曰:居之為言,執之以金石之堅,行之以四時之信,固守而不遷之謂也。如是,斯可以正位凝命,而永无災咎矣。
九五為渙之主,當渙散之初,能以巽順中正之道收合人心,汗其大號,一出而不復反。及渙功已成,又有居之之道,不使人心復至于渙散,所以能保正位也。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无咎。
《疏》云:血,傷也。逖,遠也。上九處于卦上,最遠于險,不近侵害,是能散其憂傷,去而遠出者也。
童溪曰:渙其血,則能遠去禍害,而无所傷矣。此張子房從赤松子遊,大夫蠡去越之時也。
象曰:渙其血,遠害也。
伊川曰:謂能遠害,則无咎也。
當渙功已成之時,歸功于九五,唯王居之,可以无咎。上九在渙體之外,所以不敢自居其功也。渙其血去,必欲遠出,而後可以无咎,是巽順之極者也。向使當渙散之初,難猶未散,險猶未出,徒欲遠去,以為保身之計,則不得為无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