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下坎上】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序卦: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
疏云:濟者,濟渡之名。既者,皆盡之稱。萬事皆濟,故以既濟為名。既萬事皆濟,若小者不通,則有所未濟,故曰既濟,亨小也。小者尚亨,何况于大?則大小剛柔,各當其位,皆得其所。當此之時,非正不利,故曰利貞也。但人皆不能居安思危,慎終如始,故戒以今日既濟之初,雖皆獲吉,若不進德修業,至于終極,則危亂及之,故曰初吉,終亂也。
伊川曰:利貞,處既濟之時,利在貞固以守之也。初吉,方濟之時也。終亂,濟極則反也。
白雲曰:六爻皆應,皆得正位,在六十四卦之中,獨此一卦而已。以是知既濟者,必在有應,必得其位,然後可也。
童溪曰:夫既濟之道,所利者貞,故初九、九三、九五,陽皆居陽,六二、六四、上六,隂皆居隂,隂陽各當其位,此正也。又曰:既濟之初,離明在下,无所不燭。六二之柔來濟,夫剛得中而亨,此既濟之初所以吉也。及其終也,以天下為无事,而不復有所事,故以廢怠而止,而坎難復作也。
九五陽也,六二隂也,陽大而隂小,既濟卦以九五而來亨于六二,猶東鄰來亨于西鄰,是自大者而來亨于小者,故曰亨小,取其以大亨小之象,非若旅卦、巽卦所謂小亨者也。又言既濟卦有利貞之義,六爻隂陽皆正而得位也。又言初吉終亂,係于君子小人之用事。初九曰濡其尾,无咎,唯初九以陽剛之君子而能從于六二柔中之大臣,協力共濟,所以初吉也。上六曰濡其首,厲,唯上六以隂柔之小人當既濟之時,欲乘九五于其上,所以終亂也。君子思患預防,能治小人,則終不至于亂,非謂既濟之初皆吉而終皆亂也。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
《注》云:既濟者,以皆濟為義者也。小者不遺,乃為既濟,故舉小者以明既濟也。
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
伊川曰:時既濟矣,固宜貞固以守之。
白雲曰:既濟六爻皆得位,未濟六爻皆失位。
初吉,柔得中也。
伊川曰:二以柔順文明而得中,故能成既濟之功。
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伊川曰:唯聖人為能通其變于未窮,不使至于極也,堯、舜是也,故有終而无亂。
誠齋曰:謂上六柔怠自畫,非克終既濟之才。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
伊川曰:水在火上,水火相交,則為用矣。各當其用,故為既濟。天下萬事,已濟之時也。
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伊川曰:時當既濟,唯慮患害之生,故思而預防,使不至于患也。自古天下既濟而致禍亂者,蓋不能思患而預防也。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无咎。
伊川曰:輪所以行,倒曳之使不進也。獸之涉水,必揭其尾,濡其尾則不能濟。
司馬曰:曳其輪者,不速進也。濡其尾,後其難也。
象曰:曳其輪,義无咎也。
伊川曰:既濟之初,而能止其進,則不至于極,其義自无咎也。
初九以陽剛之才,處既濟之初,知有思患預防之意。曳其輪,自重于下也;濡其尾,自顧于後也。其義可以无咎,與未濟卦初六之濡其尾,吝者不同矣。
六二:婦喪其茀,
伊川曰:二,隂也,故以婦言。茀,婦人出門以自蔽者也。喪其茀,則不可行矣。二不為五之求用,則不得行,如婦之喪茀也。
勿逐。七曰得,
伊川曰:逐者,從物也。從物則失其素守,故戒勿逐。自守不失,則七日當復得也。卦有六位,七則變矣。七日得,謂時變也。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伊川曰:謂自守其中,異時必行也。不失其中,則正矣。
六二在内卦而得中,婦道也,猶臣道也。喪其茀者,无所蔽于外之象也。執守中道,不須追逐,而七日自得。七日者,陽數也。隂陽遇合,終變而正,區區得喪,本无所役于外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疏》云:高宗者,商王武丁之號也。
童溪曰:高宗,古所謂聖主也。鬼方,其小醜也。以聖主而伐一小醜,歷時滋久,至于三年而僅克之,則其功固不足多,而在我老師費財亦已甚矣,况用小人乎?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伊川曰:三年克之,見其勞憊之甚。
潘氏曰:以剛居剛,過乎用剛者,雖高宗之征伐猶憊,况小人乎?
此爻可以論坎離内外之交,易言伐鬼方者二,既濟九三、未濟九四是也。鬼方者,小醜也,即隂類也。既濟九三重剛而不中,自内卦而接于外卦之六四,以陽從隂,縱得所欲于外,終必勞憊,為六四隂醜之所累。譬如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猶不堪其憊,况可用小人乎?自古小人用兵,多欲虚内以用力于外,故有小人勿用之戒。唯六四以柔處静,屬于坎體,有漏舟之象。繻有衣袽,終日戒,又能限止九三于其内,使知近險之為可畏,此坎離之所以既濟也。
六四,繻有衣袽,【袽,女居反,絲袽也。】
注云:繻宜作濡,衣袽所以塞舟漏也。
疏云:舟漏則濡濕,所以得濟者,有衣袽也。
伊川曰:舟有罅漏,則塞以衣袽,以備濡漏。
童溪曰:四,坎體也,故取漏舟為義。
終曰戒。
伊川曰:終日戒懼不怠,慮患當如是也。
象曰:終曰戒,有所疑也。
伊川曰:終日戒懼,常疑患之將至也。
六四隂柔而坎體,所以自防患于其身者,如塞漏舟,必有衣袽,以備濡濕,其事肆而隱矣。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
《疏》云:牛,祭之盛者也。禴,殷春祭之名,祭之薄者也。九五居既濟之時,而處尊位,物既濟矣,將何為焉?其所務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修德。九五履正居中,動不為妄,修德者也。苟能修德,雖薄可享。假有東鄰,不能修德,雖復殺牛至盛,不為鬼神歆享。不如我西鄰禴祭,雖薄能修其德,故神明降福。
伊川曰:五中實,孚也。二虚中,誠也。故皆取祭祀為義。東鄰,陽也,謂五。西鄰,隂也,謂二。殺牛,盛祭也。禴,薄祭也。盛不如薄者,時不同也。二五皆有孚誠中正之德,二在濟下,尚有進也,故受福。
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而鄰之時也,
《注》云:在于合時,不在于豐也。
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伊川曰:吉大來者,在既濟之時為大來也。亨,小初吉也。
孔頴達第四論云: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說者皆云,西鄰謂文王,東鄰謂紂。文王之時,紂尚南面,豈容自言已德,受福勝殷,又欲抗君之國,遂言東西相鄰而已?是孔子之所疑也。伊川云:東鄰,陽也,謂五;西鄰,隂也,謂二。今從伊川說。竊謂九五下濟于六二,以大而亨小,譬如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是六二以小者而受福,實自九五大者而來也,故曰吉,大來也。君臣同福,情交意密,曰東鄰、西鄰者,猶舜所謂臣哉、隣哉之義。臣之福,皆受君之福也。王用大牲,臣用禴祭,萃卦、六二已互發其義。當既濟之時,西鄰禴祭,不敢僭王者用大牲之禮,誠敬有加,反受實福,亦足以見文王事殷之本心也。易他卦皆以五為君象,唯既濟卦于九三爻言高宗伐鬼方之事,于九五爻言東隣、西隣之祭禮,與他卦不同。五為東鄰,二為西鄰,以見九三、六四隂陽得位,善處于東隣、西隣之間,是坎、離之交,人道之正也。易六爻之中,三、四為人位。按乾鑿度云:孔子曰:陽三隂四,位之正也。其義可見于此矣。
上六,濡其首,厲,
伊川曰:既濟之極,固不安而危也。又以隂柔處之,而在險體之上。坎為水,濟亦取水義,故言其窮而至于濡首,危可知也。既濟之終,而小人處之,其敗壞可立而待也。
誠齋曰:濡至于首,則溺其身可見矣。坎水,故濡。上六在上,故為首。
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疏》云:首既被濡,身將䧟沒,何可長久者也?
上六以小人而濡其首,卦所謂終亂者也。未濟上九亦有濡其首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