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50卦-鼎卦䷱火风鼎卦(巽下离上)-[宋]方寔孙撰《淙山读周易记•卷十三》

[宋]方寔孙|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50卦-鼎卦䷱火风鼎卦(巽下离上)

【周易下经】第50卦-鼎卦䷱火风鼎卦(巽下离上)-[宋]方寔孫撰《淙山讀周易•卷十三》

䷱【巽下离上】

鼎:元吉,亨。【序卦曰:革物者莫如鼎,故受之以鼎。】

伊川曰:鼎之為用,所以革物者,變腥而為熟,易堅而為柔,水火不可同處也。能使相合為用而不相害,是能革物也,鼎所以次革也。又曰:如卦之才,可以致元亨也。止當云元亨,文羨吉字。卦才可以致元亨,未便有元吉也。彖復止言元亨,其羨明矣。

鼎有用以自養者,有用以養人者,皆欲新潔,則可以烹飪,是元吉而後亨。然聖人之鼎,是謂神器,舉之於上,實之於中,承之於下,皆賴聖賢之力。故鼎卦下三爻則言聖賢自養之事,上三爻則言大亨以養聖賢之事,與常人之所謂亨飪者不同也。初六曰利出否,言聖賢自養於下,先欲自潔也。九二曰鼎有實,言聖賢自養於中,亦素有實也。九三曰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言聖賢自養,設有不幸而處窮塞之時,亦无慕於外也。可見聖賢之能自養矣。唯能自養,然後聖人以大亨之禮而養聖賢,亦是元吉而後亨也。九四曰鼎折足,覆公餗,言聖人欲養聖賢,必先去覆餗之小人也。六五曰鼎黄耳,金鉉,利貞,言聖人巽而聰明,則知所以養聖賢也。上六曰鼎玉鉉,大吉,无不利,言聖人之養聖賢也。金鉉既成,加以玉鉉,有愛護之,无瑕疵之,亦所謂元吉而亨也。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

童溪曰:古者制器,必取諸象。鼎之為卦也,寔具鼎之象焉。故以全卦觀之,則分植乎下者,足也,初六是也;充寔乎中者,腹也,二、三、四是也;對峙乎上者,耳也,六五是也;横亘乎上者,鉉也,上九是也。夫物有足、有腹、有耳、有鉉,非鼎乎?故曰鼎象也。此以卦六畫言,鼎之象也。以二體觀之,則巽為木也,而在下;離為火也,而在上。以木巽火,而火出乎木,則鼎之功用見矣。故曰以木巽火,亨飪也。此以離、巽二體言,鼎之用也。

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伊川曰:以木從火,所以亨飪也。鼎之為器,生人所願至切者也。極其用之大,則聖人亨以享上帝,大亨以養聖賢。

朱氏曰:以享上帝之心,推之以養聖賢,人有不樂盡其心乎

巽而耳目聰明。

童溪曰:鼎之為卦,巽下也,故有人君卑巽下賢之象。離上也,離為目。又六五,鼎耳也,故有耳目聰明之象。夫人君能卑巽以下賢,則天下之賢,孰不為吾用哉?故以天下之耳為耳,則其耳聰;以天下之目為目,則其目明。所謂巽而耳目聰明也。

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伊川曰:几離在上者,皆云柔進而上行。柔在下之物,乃居尊位,進而上行也。以明居尊而得中道,應乎剛,能用剛,陽之道也。五居中,又以柔而應剛為得中道,其才如此,所以能元亨也。

鼎卦六爻曰自趾而至,鉉有鼎之象,故彖曰鼎象。然而六爻言鼎顛趾,九四亦取折足之象。六五爻言鼎黄耳,九三亦取耳革之象。上六爻言鼎玉鉉,六五亦取金鉉之象。象不可以徒泥也。又言以木巽火,是常人之所謂巽者,皆知有亨飪之象。唯聖人能推巽下之義,亨以享上帝,大亨以養聖賢,是事聖賢之禮尤大於事天也。又言巽則耳目聰明,柔益進而上行,得中而應於九二陽剛之賢,則鼎之德愈大而善,故曰元亨而吉在其中矣。

象曰:木上有火,鼎

伊川曰:木上有火,以木巽火也,亨飪之象,故為鼎。

君子以正位凝命

伊川曰:鼎者,法象之器,其形端正,其體安重。取其端正之象,則以正其位,謂正其所居之位。君子所處必正,其小至於席,不正不坐,毋跛毋倚,取其安重之義,則以凝其命令,安重其命令也。凝,聚止之義,謂安重也。

初六:鼎顛趾,

伊川曰:初六在鼎下,趾之象也。上應於四,趾而向上,顛之象也。

利出否。

伊川曰:傾出敗惡,以致潔取新,則可也。故顛趾利在於出否。否,惡也。

得妾以其子,无咎。

伊川曰:六隂而卑,故為妾。得妾,謂得其人也。若得良妾,則能輔助其主,使无過咎也。蘇氏曰:聖人之於人也,貴其身,不問其所從。

象曰:鼎顛趾,未悖也。

童溪曰:夫鼎趾之顛,不正者也。然出否以從貴,則雖顛未悖也。

利出否以從貴也。

伊川曰:出故而納新,瀉惡而受美,從貴之義也。應於四,上從於貴也。

初六在下,曰利出否,以喻聖賢能自潔於其初也。得妾以其子,无咎,以喻聖賢出於微側之地,得其所養,有貴於己,則可以從其上,而為上所貴也。初六顛趾,能出否以從貴,得妾以其子者,貴亦有之,終不若長子主器之為正。故鼎卦之後,受之以震,主器莫如長子,是易之微意也。

九二:鼎有實,

註云:以陽之質,處鼎之中,有實者也。

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註云:我仇,謂五也。困於乘剛之疾,不能就我,則我不溢,得全其吉也。

疏云:有實之物,不可復加也。加之則溢,而傷其實矣。六五:我之仇匹,欲來應我。困於乘剛之疾,不能就我,則我不溢,而全其吉也。

伊川曰:仇,對也。隂陽相對之物,謂初也。相從非正而害義,是有疾也。二當以正自守,使之不能就已。又能自守以正,則不正者不能就之矣,所以吉也。

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

伊川曰:上從六五之正應,乃是慎所之也。

我仇有疾,終无尤也。

《疏》云:五既有乘剛之疾,不能加我,則我終无尤也。

伊川曰:初比已而非正,是有疾也。既自守以正,則彼不能即我,所以終无過尤也。

九二以剛實而居中,是鼎有實之象。六五爻曰中以為實也,可見九二之能謹所之,應於六五,皆有實於其中矣。曰我仇者,謂九四為覆餗之小人也。九四比於六五,剛而不中,與九二之剛中者正相反也。以邪害正,是我仇之有疾者也。唯九二與六五為正應,有實在中,故雖遇我仇有疾之人,亦不能我即而害我矣。終无過尤,可以獲吉,此六五之所以養聖賢,九四之所以其形渥凶也。五為君位,非謂九二之從六五,可以言我仇匹也。初六隂柔以巽體,而在九二之下,有得妾以其子之象,亦非謂九二之於初六,欲使之不能即已,而視之以為我仇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

註云:鼎之為義,虛中以待物者也。而三處下體之上,以陽居陽,守實无應,无所納受,耳宜空以待鉉,而反全其實塞,故曰鼎耳革,其行塞。雖有雉膏,而終不能食也。

伊川曰:其行塞,不能食也。

雉膏不食

伊川曰:膏,甘食之物,象禄位。雉指五也,有文明之德,故謂之雉。三有才用,而不得六五之禄位,是不得雉膏食之也。

方雨虧悔終吉

伊川曰:隂陽交暢則雨,方雨且將雨也。

童溪曰:方將隂陽和而雨焉,則不食之悔,可以虧去,而終獲其吉也。為九三者,宜守其正,以有待焉可也。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伊川曰:始與鼎耳革異者,失其相求之義也。與五非應,失求合之義也。不中,非同志之象也。是以其行塞而不通,然上明而下才,終必和合,故方雨而吉也。

九三欲從於六五,非其正應,是鼎耳革異者也。失其相從之義,則其行塞而不通。為九三者未得自逹,則不食其禄,雖雉膏之美,義亦不食。必待其方雨,終有隂陽和合之時,則可以悔虧而終吉。是聖賢在下,必待聖人在上,巽耳既聰,然後可以受其養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繫辭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

伊川曰:四下應於初,初隂柔,小人不可用者也。其不勝任而敗事,猶鼎之折足也。鼎折足,則傾覆公上之餗。餗,鼎實也。居大臣之位,當天下之任,而所用匪人,至於覆敗,乃不勝其任,可羞愧之甚也。其形渥,謂赧汗也,其凶可知。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伊川曰:失其職,誤上之委任,得為信乎

鼎卦唯九四爻言凶,九四剛不得中,比於六五,欲沮二陽於其下。又下應於初,六隂柔之小人,不能勝任,故有折足覆餗之象。既覆公餗,信復何如?六五為耳聰之主,欲養聖賢,故九四覆餗之小人,不容不去,其形渥,凶,甚可愧也。

六五:鼎黄耳,金鉉,利貞,

伊川曰:五在鼎上,耳之象也。鼎之舉措在耳,為鼎之主也。五有中德,故云黄耳。鉉,加耳者也。二應於五,來從於耳者,鉉也。二冇,剛中之德,陽體剛中,色黄,故為金鉉。五文明得中而應剛,二剛中巽體而上應,才无不足也。相應至善矣,所利在貞固而已。六五居中,應中不至於失正,而質本隂柔,故戒以貞固於中也。

象曰:鼎黄耳,中以為實也。

伊川曰:六五以得中為善,是以中為實德也。

潘氏曰:隂雖虛,以中為實。

六五為養聖賢之主,在上得中,是鼎黄耳之象。鉉,所以助鼎耳於左右也。金者,剛也。以六五虚中之君,加助以九二剛中之臣,是黄耳而得金鉉也。以中應中,利在貞固而能守,故曰中以為實也。唯中虛則可以受實,唯中實則不至於擁虛,是鼎之義也。

上九:鼎玉鉉,大吉,无不利。

伊川曰:在上,鉉之象也。剛而温者,玉也。九雖剛陽而居隂,履柔不極,剛而能温者也。居成功之難,善處而已。剛染適宜,動靜不過,則為大吉,无所不利矣。

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伊川曰:剛而温,乃有節也。上居功成致用之地,而剛柔節,所以大吉,无不利也。

童溪曰:鉉也而金為之,特取其剛而已,猶未足以語其德之全也。而有剛柔之節者,非玉不可。

金鉉以比陽剛之才,玉鉉以比聖賢之德。六五爻曰金鉉,上九爻曰玉鉉,是大亨以養聖賢,又終以德為尚也。曰金曰玉,皆有愛護之之意。後世人主欲以區區爵禄而磨厲其臣,恩意鍥薄,不足以知此義矣。

淙山讀周易卷十三

<經部,易類,淙山讀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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