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義集成卷六,元熊良輔撰
象下傳
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虚受人。
山上有澤,以虚而通也。
集疏:
○程子曰:澤性潤下,山虚受潤,是一物之氣相感通也。君子觀山澤通氣之象,而虚中以受人。夫人中虚則能受,實則不能入矣。
○丘氏曰:山以虚則能受澤,心以虚則能受人。
咸其拇,志在外也。
集疏:
蔡氏曰:外,謂四也。
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集疏:
○程子曰:二居中正,其才本善,以其在咸之時,質柔應正,故戒以先動則凶,自守則吉。象復明之云:惟順理則不害也。謂守道不先動也。
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言亦者,因前二爻皆欲動而云也。二爻隂躁,其動也宜。九三陽剛,居止之極,宜靜而動,可吝之甚也。
集疏:
○程子曰:不處,謂動也。有陽剛之質,而不能自主,志反在於隨人,是所操執者,卑下之甚也。
○項氏曰:亦不處,承上文也。言腓之柔,固不能以自主,而股之剛,亦復如之,則為可吝也。
○徐氏曰:世之君子,位居人上,所守不正,感不以道,而又徇夫䙝御在下者之私情,至於多行可媿者,皆執其隨也。
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感害,言不正而感,則有害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貞則未有所私感,而於事无所害,故吉而悔亡。若憧憧則有所私感矣,故不能公溥,而惟其朋應之,安能光大乎?
咸其脢,志末也。
志末,謂不能感物。
集疏:
○楊氏曰:居得尊位,无思无慮,不能通天下之故,則其志末矣,非為上之道也。
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集疏:
愚案:上六正當兑上,故有輔頰舌滕口說之象。滕口說者,以言感人,而人不從,是徒多言也。
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集疏:
○程子曰:君子觀雷風相與成恒之象,以常久其德,自立於大中。常久之道,不變易其方所也。
○丘氏曰:震,出也。巽,入也。震剛在外,巽柔在内,二者各居其位,則謂之恒。故君子體之,而立不易方。若巽出而居外,震入而居内,則二者易位,而風雷益矣。故君子體之,則有遷改之義。此恒、益之所以不同。
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集疏:
徐氏曰:交際之道,自有淺深。若交之淺,而遽以深求之,豈理也哉!
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集疏:
○郭氏曰:可久之道无他,中焉而已矣。過猶不及,皆非可久也。
不恒其德,无所容也。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集疏:
項氏曰:九三剛躁而不常,九四以不中不正為常。不常者,固无所容。常久而非其道者,亦无所獲。故曰恒,亨,无咎,利貞,久於其道也。
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集疏:
項氏曰:初六居巽之下,以深入為恒也。上六居震之極,以震動為恒也。在始而求深,在上而好動,皆凶道也。象辭加始字、上字,其義明矣。
天下有山,遯。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天體无窮,山高有限,遯之象也。嚴者,君子自守之常,而小人自不能近。
集疏:
《語録》問:遯字雖是逃隱,大抵亦取遠去之義。天上山下,相去甚遼絶。象云君子以遠小人,則君子如天,小人如山,相絶之義,須如此方得。所以六爻在上而漸遠者,愈善也。曰:恁地推得好。
○蔡氏曰:山高起而止於下,天上運而相違,遯之象也。遠小人,艮象。不惡而嚴,乾象。
遯尾之厲,不往何災也。執用黄牛,固志也。係遯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君子好遯,小人否也。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九五剛陽中正,不係於隂,能正其在已之志,以遯為美而樂之,此其所以為嘉而吉也。
肥遯,无不利,无所疑也。
集疏:
愚案:上九之遯,愈遠愈不干於利害,故曰无不利,无所疑也。
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自勝者強。
集疏:
○程子曰:古人云,自勝之謂強。赴湯火,蹈白刃,武夫之勇可能也。至於克己復禮,非君子之大壯不能也。故曰君子以非禮弗履。
○《語録》曰:雷在天上,是甚威嚴。人之克己,能如雷在天上,則威嚴果決,以去其惡,而必於為善。若半上落下,則不濟事。
○潘氏曰:乾下震上,順乎天而動也。順天而動,動罔不正。一毫不正,則非天矣。是以非禮勿履也。乾下震上為大壯,乾上震下為无妄,皆天理也,非人為也。
○泉峰龔氏曰:禮,天理也。乾象履,動而行也。震象雷,在天上。以天而動,非禮勿履,順理而行也。
壯于趾,其孚窮也。
言必窮困。
九二貞吉,以中也。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小人以壯敗,君子以罔困。
集疏:
○程子曰:在最下而用壯以行,可必其困窮而凶也。
○泉峰龔氏曰:合遯九四象辭而觀之,壯敗、罔困之說似未然。
藩決不羸,尚往也。
集疏:
蔡氏曰:前无困阻,可以上進,故曰尚往。
喪羊于易,位不當也。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集疏:
蔡氏曰:詳,審也。不詳其質之不堪而用壯者也。
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昭,明之也。
集疏:
項氏曰:明德以象日,自昭以象出地。大壯之象:君子以非禮弗履。晉之象曰:君子以自昭明德。聖人之言壯言明,大率如此。世人以敢凌人為壯,以能察物為明,豈不遠哉!
○丘氏曰:晉之自昭明德,致知之學也。乾之自強不息,力行之學也。易大象:惟乾晉以自言之。致知力行,君子盡己之事也。
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初居下位,未有官守之命。
集疏:
蔡氏曰:正釋貞,言進退之間,獨行乎晉之正耳。
○徐氏曰:居无位之地,以寛裕自處,不汲汲於求進,乃其宜也,故无咎。若已受命,則是當事有官職,苟一於裕,則有曠廢之失,能无咎乎?
受兹介福,以中正也。衆允之志,上行也。
集疏:
○丘氏曰:三以柔進於下卦之上而在下,二柔信而從之,二柔之所以信而從之者,以其志同乎上行也。
鼫鼠貞厲,位不當也。失得勿恤,往有慶也。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涖衆,用晦而明。
集疏:
《語録》曰:晦,地象。明,日象。晦即是不察,察若晦而不明,則晦得没理會了,故外晦而内明乃好。
○項氏曰:明而見傷,本非美事。然天地之間,既有此象,君子觀之,皆為有用。是道也,用之以居人上,聰明睿智,守之以愚,豈非君子之善道哉?大象之辭,非聖人其孰能修之?
○蔡氏曰:涖,離象。衆,坤象。用晦,坤象。明,離象。
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惟義所在,不食可也。
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集疏:
蔡氏曰:以柔居中,故順而有則。
南狩之志,乃大得也。入于左腹,獲心意也。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箕子徉狂,晦其明者也。晦其明,則明全而不息,是則箕子之貞也。
初登于天,照四國也。後入于地,失則也。
照四國,以位言。
集疏:
○丘氏曰:六二受人之傷者也,以其順則,故卒能自全而免禍。上六傷人之明者,以其失則,故卒自禍而隕身。順則者文王,失則者其紂與?
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身修則家治矣。
集疏:
○程子曰:正家之本,在正其身。君子觀風自火出之象,則事之由内而出,故所言必有物,所行必有恒也。物謂事實,恒謂常度法則也。言謹行修,則身正而家治矣。
○《語録》曰:火中有風,如一爐火光,此氣自熏蒸上出是也。此只是言自内及外之意。
○蔡氏曰:物恒内也,言行外也。外本乎内,風自火出之象。
閑有家,志未變也。
志未變而預防之。
集疏:
○程子曰:閑之於家人志意未變之時,是以悔亡。志變而後治,則所傷者多矣,乃有悔也。
六二之吉,順以巽也。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集疏:
蔡氏曰:處家之道,易以情勝義,雖曰過嚴,亦未為失節名分之謂。
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集疏:
○丘氏曰:家人利女貞,則女貞者,家之本也。一卦四陽二隂,隂皆得位,女正之象也。女子之道,以順為正。聖人於二之象曰順以巽,於四之象曰順在位,以言女子未有不順其夫,而家道得其正者,故二象皆以順言之。
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程子曰:夫愛其内助,婦愛其刑家。
集疏:
○丘氏曰:治家之道尚嚴,在彖以嚴正為吉,五以相愛為義,何也?曰:嚴以分言,正家之義也。愛以情言,假家之義也。假有感格之義,故象以相愛言之。
○泉峰龔氏曰:交相愛,則一家之父子、兄弟、夫婦、長幼莫不相愛,非特夫婦而已也。
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謂非作威也。反身自治,則人畏服之矣。
集疏:
愚案:治家之道,末歸之反身,所謂身修而後家齊也。反身之道如何?明善誠身而已。
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二卦合體而性不同。
集疏:
○程子曰:君子觀睽異之象於大同之中,而知所當異也。夫聖賢之處世,在人理之常,莫不大同於世俗。所同者,有時而獨異。不能大同者,亂常拂理之人也。不能獨異者,隨俗習非之人也。要在同而能異耳。
○《語録》曰:彖辭言睽而同,大象言同而異。
《本義》:所謂合體者,言同也。而性不同者,言異也。君子有同處,有異處,如所謂周而不比,羣而不黨是也。
○項氏曰:睽非善事也,然有當睽者,同而異是也。二女同居,所謂同也。其志不同行,所謂異也。在君子則和而不同,羣而不黨,皆同而異也。同人於異中見其同,暌於同中而得其異。同象兑之說,異象離之明。
○馮氏曰:彖傳言睽中有合,所以濟睽也。大象言同中有異,所以用睽也。火上而澤下,其性不同,睽之所以為異也。澤上而火下,其勢不久,革之所以去故也。
見惡人,以辟咎也。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本其正應,非有邪也。
見輿曳,位不當也。无初有終,遇剛也。交孚无咎,志行也。厥宗噬膚,往有慶也。遇雨之吉,羣疑亡也。
集疏:
愚謂當睽異之時,疑心易生,六三、上九又處不當位,故其疑為尤甚。象謂羣疑亡者,睽極則變,隂陽和而為雨,羣疑以之而亡也。
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集疏:
○程子曰:君子之遇艱阻,必反求諸己而益自修。孟子曰: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已。故遇艱蹇,必自省於身,有失而致之乎,是反身也。有所未善則改之,无歉於心則加勉,乃自修其德也。
○馮氏曰:蹇,難也。水遇山之險阻,其抵觸激射,曲折旋伏而不進,所以為蹇也。君子觀坎險艮止,水流不行之象。其行有不得者,反求諸己而自修焉,所以濟蹇也。
○新安胡氏曰:反身即思不出位之義,艮象。修德即常德行之義,坎象。
往蹇來譽,宜待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往則入險,不如有所待。待謂待時而動,非終不往也。
王臣蹇蹇,終无尤也。
事雖不濟,亦无可尤。
集疏:
○泉峰龔氏曰:六二之匪躬,而不言其濟難之功者,其才弱,力不足以濟,志義可嘉,終亦何尤之有哉?
○愚謂:六二有濟蹇之才,故雖當蹇時,而能致匪躬之節,故終无尤也。
往蹇來反,内喜之也。
集疏:
項氏曰:九三,艮之主爻,二隂之所依也。其曰來反,内喜之者,猶言季子來歸,喜之也。九三為内所依,故曰内喜。上六依内以濟,故曰志在内。
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集疏:
項氏曰:六四當位實也,上六以從貴也。實與貴皆指陽為言,六四以九三為實,而已連之。上六以九五為貴,而已從之。若但言當位,則六四亦當位也,故加實字以明之。
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大,陽也,而陷於隂中。五,君也,而陷於坎中。皆大蹇之謂也。當大蹇之時,必得衆賢之助,乃克有濟。而六二以中正相應,蹇蹇匪躬,盡王臣之節,則同類之朋,宜皆並起而助之矣。
○愚謂:當大蹇之時,而得朋來以濟蹇,故曰以中節也。若當蹇之時,而朋不來,不得為中節矣。且二五剛柔得位得中,所以中節也。
往蹇來碩,志在内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集疏:
項氏曰:上六以來碩為吉,以見大人為利。碩指九三,九三内卦之上爻,故曰志在内也。大人指九五,九五六爻之最貴,故曰以從貴也。
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集疏:
蔡氏曰:赦宥,解象。過動,震象。罪陷,坎象。
○馮氏曰:解,散也。解,緩也。過小而罪大,有過者散釋之,有罪者寛緩之,皆解之義也。解為屯之對,雲雷交結而為屯,雷雨動施而為解。雷雨作,天地所以解萬物之屯。赦宥行,君子所以解萬民之屯。
○新安胡氏曰:坎在上為雲,在下為雨。方雲雷而為屯,則隂陽未通。及雷雨作解,則隂陽已通矣。屯者難之始,解其難之散與。
剛柔之際,義无咎也。
集疏:
蔡氏曰:際謂交際。柔居解初,入坎尚淺,而承剛應剛,得剛柔交際之宜,難必解矣,故曰義无咎也。
九二貞吉,得中道也。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解而拇,未當位也。君子有解,小人退也。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悖謂三也,悖亂而為難者也。
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慾。
君子修身所當損者,莫切於此。
集疏:
《語録》曰:觀山之象以懲忿,觀澤之象以窒慾。慾如汙澤然,其穢濁解汙染人,須當填窒了。問觀山以懲忿,曰:人怒時自是恁地突起來,故孫權曰:令人氣湧如山。又曰:懲忿如摧山,窒慾如填壑。
○釋褐楊氏曰:山殺瘦,澤增肥,山下有澤,損之義也。
○丘氏曰:忿、慾,吾身愛惡之私,皆所當損也。然懲忿易,窒慾難。盖忿屬陽,其發也如山之突兀,人皆知之,故懲之易。慾屬隂,其溺人也如水之浸淫,使人不覺,故窒之難。懲忿惟用心之剛者能之,窒慾非見理之精者不能也。
○愚案:觀山以懲忿,有取於靜養之象。觀澤以窒慾,有取於止水之象。
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尚上通。
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集疏:
蔡氏曰:中即正也,惟以守中為志。
一人行,三則疑也。損其疾,亦可喜也。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集疏:
○丘氏曰:六五以柔居尊位,與九二為應,本受下之益者也。而上九與五相比,又從其上而益之,故象曰自上祐,盖指上九而言也。
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風雷之勢,交相助益。遷善改過,益之大者,而其相益,亦猶是也。
集疏:
○程子曰:風烈則雷迅,雷激則風怒,二物相益者也。君子觀雷風相益之象,而求益於已。見善則遷,則可盡天下之善;有過則改,則无過矣。益於人者,无大於是。
○《語録》曰:風是一箇急底物,見人之善,已將不及遷之,如風之急。雷是一箇勇決底物,已有過,便頓然改之,如雷之勇決。
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下本不當任厚事,故不如是,不足以塞咎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厚事,即大作之事。在下而任厚事,踰其分者也。故必所作之事大善而吉,乃得无咎。不然,咎將有所不免矣。
或益之,自外來也。
或者,衆无定主之辭。
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益用凶事,欲其困心衡慮而固有之也。
集疏:
愚謂益之以凶事,雖曰災自外來,而已反受益,乃其已分之所固有者,非自外來也。若二之或益,三之或擊,乃自外來者也。
告公從以益志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六四之告公以益民為志,故得見從也。
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莫益之者,猶從其求益之偏辭而言也。若究而言之,則又有擊之者矣。
澤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則忌。
澤上於天,潰決之勢也。施禄及下,潰決之意也。居德則忌,未詳。
集疏:
項氏曰:禄惡積而喜決,決則及下。德惡決而喜積,決則放逸而不為我居矣。是施禄者以決為美,而居德者以決為忌。居,積也。施禄象兑之缺,居德象乾之純。
○蔡氏曰:施禄及下,澤潤下之象。居其德而不施,則與象反矣,故忌。
○案:居德則忌,二說皆通,因附於此。
不勝而往,咎也。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集疏:
蔡氏曰:先事則當惕,及事則不可憂,得居中之道。
君子夬夬,終无咎也。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程傳》謂:備矣。
集疏:
○程子曰:夫人心正意誠,乃能極中正之道,而充實光輝。五近於上六,心有所比,以義之不可而決之,雖行於外,不失中正之義,可以无咎。然於中道,未得為光大也。
○《語録》曰:中未光者,事雖正而意潛,有所係吝,如所謂流注不斷,皆意不誠之本也。
无號之凶,終不可長也。
集疏:
愚謂以一隂處五陽之上,為所夬決,旡所號呼,而能久長者鮮矣,時勢然也。
天下有風,姤。后以施命誥四方。
集疏:
蔡氏曰:風行天下,物无不遇,姤之象也。施,乾象;命,巽象;誥四方,風行天下之象。
○馮氏曰:自上而下曰施,以上諭下曰誥。天與萬物相遠,而皷舞之以風;君與萬民相遠,而皷舞之以號令,皆姤遇之道也。
○泉峰龔氏曰:天下有風,姤。與風行地上,觀相似,故在姤則曰施命誥四方,在觀則曰省方觀民設教。曰施,曰誥,自上而下,天下有風之象也。曰省,曰觀,周歷徧覽,風行地上之象也。
繫于金柅,柔道牽也。
牽,進也,以其進,故止之。
集疏:
蔡氏曰:以柔道而牽於二也。
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集疏:
○易氏曰:賓指九四,初為二所包,義不及於四,故二包有魚,而四包无魚也。
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集疏:
蔡氏曰:謂未牽於初也。
○泉峰龔氏曰:三與初非比非應,故三未為初所牽,雖其行次且而不進,亦无大咎也。
○愚案:牽,只當如上文訓進義,謂未牽引也。未牽,盖釋次且義。
无魚之凶,遠民也。
民之去己,猶己遠之。
集疏:
徐氏曰:民謂初柔,遠民謂去初遠也。
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舍命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志不舍命,横渠張子所謂盡人謀而聽天命者也。五與初相遠,本无相遇之理,惟守其中正、含晦、章美而静俟之,則其遇將有自天而下者矣。中正、含章,所以盡人謀;志不舍命,則一聽之天命也。
姤其角,上窮吝也。
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除者,修而治之之謂。
集疏:
《語録》曰:大凡物聚衆盛必有事,故當預為之備。如人少處必无爭,纔人多少閒便自有爭,所以當預為之防也。又澤本地中,今却上於地上,必有潰決奔突之憂,故其取象如此。
○馮氏曰:水上於地,聚而不流者,有隄防以瀦之也。不虞者,出於意料之外也。水上必下,水聚必散,寧免不虞之決。衆聚必爭,物聚必奪,寧免不虞之變。聚土謹防,所以戒澤之不虞。聚兵為備,所以戒國之不虞也。又曰:水行地中,而澤上於地,水不能常上於地也,故萃有不虞之戒。水流下,火炎上,而水在火上,水不能常上於火也,故既濟有思患之防。
乃亂乃萃,其志亂也。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集疏:
○丘氏曰:二與五應,而雜於衆隂之間,二居中不變,必待九五引而進之,然後往焉,所以吉而无咎。
往无咎,上巽也。
集疏:
蔡氏曰:巽,順也。從上二陽有巽體。
大吉无咎,位不當也。萃有位,志未光也。
未光謂匪孚。
集疏:
○泉峰龔氏曰:以九居五,有其位者也。徒有其位,故人或匪孚,此志之所以未光也。
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王肅本順作慎。今案:他書亦多作慎,意尤明白,盖古字通用也。說見上篇蒙卦。
集疏:
《語録》曰:樹木之生,日日滋長,若一日不長,便將枯悴,便是生理不接。學者之於學,不可一日少懈,大抵德須日日要進,若一日不進則退。
○馮氏曰:木生地中,日長而上,有升之象。自下而外,上順也。木之升也而成材,人之升也而成德,皆以順而積者也。以順而積,由小而大,楝梁者拱把之積,聖賢者其片善之積與?
○項氏曰:順德,坤也。積小以高大,巽也。巽為高,物之高必以積,其所積必以順,非順不可積,非積不能高也。木之始生,伏於地中,積而不已,其高干雲,其大蔽天,此木之積也。
允升大吉,上合志也。九二之孚,有喜也。升虚邑,无所疑也。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以順而升,登祭於山之象。
集疏:
○泉峰龔氏曰:順事者,順以事上也。六四居近君之位,不可復升,故獨言其至誠事神,以為事君之比。六四坤體,爻位俱柔,順而又順者也,故能如此。其文王小心翼翼,以服事殷之事乎?故以亨岐山言之。
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集疏:
○童溪王氏曰:彖曰柔以時升,盖謂五也。六五貞吉升階,言於正既吉,其升有序。以階言之,揖遜而升者也。人君皆升乎天位,而所以升則不同。舜、禹之事,聖人所欲也。湯、武之事,豈聖人之所欲哉?故貞吉升階,為大得志。若夫明夷之九三,其所大得,乃南狩之志爾,非聖人之本心也。
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冥升者,其升已極,昏迷而不知止者也。然升極當降,長極當消,長則富,而消則不富也。
○愚案:爻曰利于不息之貞,而象曰消者,反而言之也。惟不息其貞則利,不然則消而不富也。
澤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水下漏則澤上枯,故曰澤无水。致命,猶言授命,言持以與人而不之有也。能如是,則雖困而亨矣。
集疏:
《語録》曰:君子道窮之時,但當委致其命,以遂吾之志而已。致命,猶送這命與他,不復為我之有。雖委致其命,而志則自遂,无所回屈也。
○馮氏曰:澤所以瀦水也,澤在其上,而水在其下,則澤中无水矣。君子之處困也,有命焉,有志焉。命在天而致之,志在我則遂之。困而安於困者,命之致也。困而有不困者,志之遂也。若小人處之,凡可以求為幸免者,无不為也。而卒不得免焉,則亦徒喪其所守而已矣。體坎,險以致命。體兑,說而遂志。
○愚案:致命,豈持以委人之謂?委致於天可也。莫之為而為者,天也。君子當窮困之時,知其无可奈何,而委致於命焉,則可以遂吾志矣。語曰: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記曰:素貧賤,行乎貧賤。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此皆致命遂志之意也。
入于幽谷,幽不明也。困于酒食,中有慶也。據于蒺藜,乘剛也。入于其宫,不見其妻,不祥也。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集疏:
項氏曰:來徐徐,小象解之曰志在下,明此句指初六也。雖不當位,即解吝字。有與,即解有終字。
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困于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木上有水,津潤上行,井之象也。勞民者以君養民,勸相者使民相養,皆取井養之義。
集疏:
《語録》:問木上有水之義。曰:如草木之生,津潤皆上行,露水直至樹末,此即木上有水之義,雖至小之物亦然。如石菖蒲,每晨葉尾皆潮水珠,雖藏之密室亦然,非露水也。問:井字之義,與木上有水何預?曰:木上有水,便如井中之水,水本在井底,却能汲上來供人食用,故取象如此。
○項氏曰:說者謂運以轆轤,舉以桔橰,為木上有水,此皆汲者之事,非井之本象也。凡大象皆據自然,无用人為者。草木之液,自下而外,上出其杪,往來不息者,自然之井也。勞民,坎象。勸相,巽象。
井泥不食,下也。舊井无禽,時舍也。
言為時所棄。
井谷射鮒,无與也。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行惻者,行道之人皆以為惻。
井甃无咎,修井也。寒泉之食,中正也。元吉在上,大成也。
集疏:
愚案:井以上出為功,自初之泥,二之谷,三之渫,四之甃,井已完矣。至五則寒泉為人所食,至上則井道之大成也。
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歷明時。
四時之變,革之大者。
集疏:
《語録》曰:水能滅火,則只是隂勝陽。火盛則克水,水盛則克火。此澤中有火之象,便有那四時改革底意思。君子觀這象,便去治歷明時。
○小舟李氏曰:晝夜者,一日之革。晦望者,一月之革。分至者,一歲之革。歷元者,无窮之革。
○項氏曰:澤中有火,天之革也。治歷明時,人之革也。凡改世者必治歷,改歲者亦必治歷。治一世之歷者,可以明三正五運之相革。治一歲之歷者,可以明十二月六十甲子之相革。兑為巫史,治歷之象也。離為日中,明時之象也。
○丘氏曰:火在澤中,水火相克,故為革。歷數時會,存乎變也。日行周天,歲差甚微,積之久則差始見,而歷法不容不更,故治歷取諸革也。
鞏用黄牛,不可以有為也。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集疏:
徐氏曰:已日,猶言次日也。卦以一爻當一日,自初至二,已日之象。六二當革之時,上應九五,其才文明,其體柔順,其位中正,處革之至善者也。然猶已日而革者,亦不輕變也。故以之征行,則吉而无咎,而有可嘉之功也。
○泉峰龔氏曰:嘉如嘉乃丕績,予嘉乃德之嘉,言為君所嘉也。二與五應,處革有功,故為所嘉也。
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言已審。
集疏:
○程子曰:審當革之言,至於三而皆合,則必得當。至於是,可以革矣,又何之矣。乃俗語,更何往也。如是而行,乃順理時行,非己之私所欲為也,必得其宜矣。
改命之吉,信志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信志,即有孚之謂也。革以有孚為本,信足以孚乎人心,則可以改命而得吉矣。
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集疏:
○釋褐楊氏曰:其文炳者,禮樂法度煥然一新也。
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集疏:
王氏湘卿曰:豹,虎之小者。九居五,陽也。大人,虎變之象。六居上,隂也。君子,豹變之象。虎文疎而著,故曰炳。豹文密而理,故曰蔚。五與上革道已成,故皆言變。然豹變之蔚然,不若虎變之炳然也。
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鼎,重器也,故有正位凝命之意。凝,猶至道不凝之凝,傳所謂協于上下,以承天休者也。
集疏:
《語録》曰:正位凝命,言人君臨朝也,須安莊端重,一似那鼎相似,安在那裏不動,然後可以凝住天之命。
○馮氏曰:天位不正則傾,天命不凝則覆。正位凝命,鼎之大用也。鼎者,革之反,鼎為凝命之象,革有改命之象。
○項氏曰:鼎之木上有火,猶井之木上有水,非井鼎之本形也,特象之耳。草木皆具水火之氣,其生也,水氣升于上,水至木杪,則為津液,象井泉之上出也。其成也,火氣見於上,火至木杪,則為華實,象鼎氣之上蒸也。正位,離象,離為南面之位。凝命,巽象,巽為命。
○丘氏曰:革言改命,鼎言凝命,盖凝其已改之命也。以鼎繼革,欲人於變革之後,以端重守之,其旨微矣。
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鼎而顛趾,悖道也。而因可出否以從貴,則未為悖也。從貴謂應四,亦為取新之意。
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无尤也。
有實,而不慎其所往,則為仇所即,而陷於惡矣。
集疏:
○程子曰:二不昵初,而上從六五之正應,是乃慎所之也。初比已而非正,是有疾也。自守以正,彼不能即我,所以終无尤也。
鼎耳革,失其義也。
集疏:
蔡氏曰:鼎耳在五而與為異,故曰失其義也。
覆公餗,信如何也。
言失信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信如何也,只是无可柰何之謂,與小過初六小象不可如何也之意同。九四不勝其任,而自取覆餗之凶,則亦末如之何也己矣。
鼎黄耳,中以為實也。
集疏:
○丘氏曰:實,陽也,謂六五之鼎耳,本虚而受鉉。中以為實者,蓋虚中所以為受實之地也。
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集疏:
愚案:上以剛居柔,故曰剛柔節而比德於玉也。
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集疏:
馮氏曰:雷聲相屬為洊,重震之象。恐猶驚也,懼猶畏也。既恐而懼,亦洊之義。修其所未為,省其所已為。既修而省,亦洊之義。雷之震也,莫不恐懼。恐懼之定,莫不修省。體震以恐懼,體洊雷以修省,昭然上帝之臨,而无貳爾心矣,震之用也。
○丘氏曰:雷,天威也。方其仍洊而至,聞之者莫不恐懼。而君子於恐懼之後,必以修省繼之。使恐懼而不修省,則變至而憂,變已而休,猶无懼也。恐懼,憂其變之來初,震象。修省者,思其變之弭洊,震象。
震來虩虩,恐致福也。
集疏:
愚案:恐致福,謂恐懼方能致福也。後有則,故笑言啞啞也。
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來厲,乘剛也。震蘇蘇,位不當也。震遂泥,未光也。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喪也。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凶无咎,畏鄰戒也。
中謂中心。
集疏:
○泉峰龔氏曰:中未得者,處震之極,志氣消索,中无所主也。
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集疏:
項氏曰:兩雷、兩風、兩水、兩火、兩澤,皆有相往來之理。獨兩山並立,各止其所,不相往來。人之一身,至易止者背,至難止者心。能使心之所思,各止其位,不貳不遷,則可以言止矣。
○馮氏曰:艮為山,山止其所,不移改也。位者,止之所也。思而出位,失其所止也。思而不出其位,得其所止也。隨所居之位而安焉者也,故曰不出所居之位。自樂日用之常,所以用艮也。
○愚案:兼山、艮,言物各有所當止之處也。君子思不出其位,言人當知所當止之處也。此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也。觀六十四卦大象,又有以見易之有關於世教人心為甚大。
艮其趾,未失正也。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三止乎上,亦不肯退而聽乎二也。
艮其限,危薰心也。艮其身,止諸躬也。艮其輔,以中正也。
正字羨文,協韻可見。
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二者皆當以漸而進,疑賢字衍,或善字下有脱字。
集疏:
《語録》曰:山上有木,漸長則山漸高,所以為漸。
○馮氏曰:山上有木,其長以漸,為漸進之象。居,積也。德以漸而積,俗以漸而善。德者,俗之表也。久居其德,而俗化成焉,德以漸而善俗也。内卦艮,止也。居德者,止諸内也。外卦巽,入也。善俗者,入於外也。體艮以居德,體巽以善俗。
又曰:益動而巽,進德之象。漸止而巽,居德之象。
○丘氏曰:夬以決潰為義,故居德則忌。漸以積累為義,故可以居賢德也。
○泉峰龔氏曰:地中生木,以時而升。山上有木,其進以漸。升之象曰順德,積小以高大,以成於已者言也。漸之象曰居賢德善俗,兼成於人者言也。二卦取象之意也。
○愚案:鄭東卿云:古易善字下有風字,理或然也。
小子之厲,義无咎也。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素飽,如詩言素餐,得之以道,則不為徒飽而處之安矣。
集疏:
○泉峰龔氏曰:二以中正應五而得禄,非尸位素餐者比,故食之衎衎而樂也。
○愚案:坎體多說酒食,六二之飲食衎衎,互坎故也。
夫征不復,離羣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漸之為義,有進无退。九三過剛不中,進處二隂之外,止而不反,離其羣醜,而往不復者也。進比六四之隂,合不以正,失夫婦之道,而孕不育者也。若能用其剛勇,扞禦外寇,則不順者去,而順者可以相得矣。夫指三,婦與寇似皆指四而言也。
○愚案:艮體故利禦寇,順相保,順、慎通用,只是謹慎以相保守也。
或得其桷,順以巽也。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漸進愈高,而不為无用,其志卓然,豈可得而亂哉。
集疏:
○丘氏曰:賢達之人,進處高潔,不累於位,非外物所能亂,其志足為天下儀表矣。
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雷動澤隨,歸妹之象。君子觀其合之不正,知其終之有敝也。推之事物,莫不皆然。
集疏:
馮氏曰:澤上有雷,澤氣隨之而上,為女人從人之象。有始必有終,終身不改,歸妹之終也。有新必有故,恩義或替,歸妹之敝也。君子觀此象也,謹之於始,務求其終,則有終矣。戒之於新,知有其敝,則不至於敝矣。永終則不敝,知敝則不俟其終而後圖之,所以用歸妹也。永終當如澤之隄防,知敝當如雷之警省。
歸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恒,謂有常久之德。
集疏:
○釋褐楊氏曰:歸妹以娣,禮之常也。跛而能履,二承五,初承二,吉,相承也。
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集疏:
○丘氏曰:象於初曰以恒,於二曰未變常。惟各安其常,此初之所以吉,而二之所以利與。
歸妹以須,未當也。
集疏:
○丘氏曰:未當者,以六居三,以柔乘剛也。
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以其有中德之貴而行,故不尚飾。
上六无實,承虚筐也。
集疏:
愚案:上六以士女對待而言,而此獨舉承筐无實者,以隂爻故也。言承筐无實,則刲羊无血之義在其中矣。
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
取其威照並行之象。
集疏:
○程子曰:雷電皆至,明震並行也。二體皆合,故云皆至。明動相資,成豐之象。離,明也,照察之象。震,動也,威斷之象。折獄者,必照其情實,惟明克允。致刑者,以威其姦惡,惟斷乃成。故君子觀雷電明動之象,以折獄致刑也。
○蔡氏曰:折獄,離明象。致刑,震懼象。
雖旬无咎,過旬災也。
戒占者不可求勝其配,亦爻辭外意。
集疏:
○程子曰:夫與人同而力均者,在乎降已以相求,協力以從事。若懷先已之心,有加尚之意,則患當至矣,故曰過旬災也。
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三應上六,昏蔽之極,不可與成豐大之事也。
豐其蔀,位不當也。日中見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六五之吉,有慶也。豐其屋,天際翔也。闚其戶,閴其无人,自藏也。
藏謂障蔽。
集疏:
《語録》曰:天際翔也,是其屋高大,至於天際,却只是自障蔽。又曰:是如翬斯飛様,言其屋之大,蔽障濶。
山下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慎刑如山,不留如火。
集疏:
蔡氏曰:火行山上而不留,旅之象也。明,離象。慎,艮象。不留獄,火行而不處之象。
○馮氏曰:不留獄者,於刑易至於輕誤。而明慎於用刑者,其獄類多淹久。明愼用刑而不留獄,其善用旅者與?
○丘氏曰:山者,火之所旅,久則延燒。獄者,囚徒之所依,留則淹滯。旅有行而不處之象,故火不可使久處於山,囚不可使久留於獄也。
○建安張氏曰:山在内為主,火在外為客。山止而不遷,猶旅館也。火行而不居,猶旅人也。君子體火行山上而不留之象,而以之用刑,明則无遁情,慎則无濫罰。明慎既盡,斷決隨之。聖人取象於旅,正恐其留獄也。
旅瑣瑣,志窮災也。
集疏:
○程子曰:志意窮迫,自取災也。災眚對言則有分,獨言則為災患耳。
得童僕貞,終无尤也。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以旅之時而與下之道如此,義當喪也。
旅于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終以譽命上逮也。
上逮,言其譽命聞於上也。
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
集疏:
○程子曰:終莫之聞,謂終不自聞知也。使自覺知,則不至於極而號咷矣。
○潘氏曰:處旅之極,居高用剛,始意甚快,其如終何?于易者,禍生於所忽而莫之察也。
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隨相繼之義。
集疏:
《語録》問:申命是兩番降命否?曰:非也。只是丁寧反復說,便是申命。巽,風也。風之吹物,无處不入,无物不皷動。詔令入人,淪肌浹髓,亦如風之動物也。
○隆山李氏曰:天下有風,姤,所以施命。若風相隨而至,則是申命之象。古之出命者,必反復申戒之,然後其事可行於天下。
○項氏曰:凡卦之有巽者,多文教風俗之事。小畜之懿文德,蠱之振民育德,觀之觀民設教,姤之施命誥四方,漸之居賢德善俗,巽之申命行事,鼎之正位凝命,皆此意也。
○丘氏曰:風所以發揚天之號令,君子體隨風之象,發號施令,反復申戒,然後見之行事。申命者,所以致其戒於行事之先。行事者,所以踐其言於申命之後。重巽有申命之象,隨風有行事之象。
○愚謂:以卦言之,則上下皆巽,取其上以巽出命,而下以巽順命也。以畫言之,取其二隂爻皆在一卦之下,而順乎陽從命之義也。以其重巽也,故有申命之辭。以其巽順也,故可以行事。
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紛若之吉,得中也。頻巽之吝,志窮也。
集疏:
○童溪王氏曰:謂之頻巽,則頻失可知。三以剛處剛,卑巽之志,不出於自然。勉為屢失,其志易窮,故可吝也。
田獲三品,有功也。九五之吉,位正中也。巽在牀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凶也。
正乎凶,言必凶。
集疏:
愚案:正乎凶也,正乎問辭凶也。應辭言喪其資斧,則雖正亦凶。正字,釋貞字。
麗澤,兑。君子以朋友講習。
兩澤相麗,互相滋益。朋友講習,其象如此。
集疏:
○程子曰:麗澤,二澤相附麗也。兩澤相麗,互有滋益。先儒謂天下之可說,莫若朋友之講習。朋友講習,固可說之大者,然當明相益之象。
○蔡氏曰:講,兑象。習,重兑象。
○饒氏曰:習,重也。重險,故謂之習。坎,凡學字下著習字者,既學而又重學。講字下著習字者,既講而又重講也。
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居卦之初,其說也正,未有所疑也。
集疏:
徐氏曰:疑謂係於隂也。卦四陽,惟初與隂无係,故其行未疑。若二之有悔,四之商兑,五之孚于剥,皆係於隂,而其行不能无疑者也。
孚兑之吉,信志也。
集疏:
○程子曰:心之所存為志,二剛實居中,孚信存於中也。志存誠信,豈至悦小人而自失乎?是以吉也。
來兑之凶,位不當也。九四之喜,有慶也。孚于剥,位正當也。
與履九五同。
集疏:
○泉峰龔氏曰:五居說體,以陽剛居尊,而不知戒懼,故易至孚剥而取危也。
上六引兑,未光也。
集疏:
蔡氏曰:牽引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