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元]熊良辅撰《周易本义集成•卷一》

[元]熊良辅|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0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

【周易上经】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元)熊良輔撰《周易本義集成•卷一》

師貞,丈人吉,无咎。

師,兵衆也。下坎上坤,坎險坤順,坎水坤地。古者寓兵於農,伏至險於大順,藏不測於至靜之中。又卦惟九二一陽居下卦之中,為將之象。上下五隂,順而從之,為衆之象。九二以剛居下而用事,六五以柔居上而任之,為人君命將出師之象,故其卦之名曰師。丈人,長老之稱。用師之道,利於得正,而任老成之人,乃得吉而无咎。戒占者亦必如是也。

集疏:

○程子曰:比以一陽為衆隂主而在上,君之象也。師以一陽為衆隂主而在下,將之象也。又曰:師之道以正為本,其動雖正,必丈人帥之,則吉而无咎。蓋有吉而有咎者,有无咎而不吉者,吉且无咎,乃盡善也。

○《語録》曰:吉无咎,如一件事元是合做㡳自家做出來又好。師之道旣已正了,又用丈人帥之,如此則是都做得是,便是吉了,更有甚咎。

○泉峰龔氏曰:吉,主事而言。无咎,主理而言。所謂吉无咎者,事旣吉而理亦无咎也。

○愚案:丈人吉无咎,雖專指九二一爻為言,而其意已包一卦。蓋能用丈人,則吉而无咎。其或不然,則出不以律,或輿尸,或不左次而冒進,或用弟子小人,能无凶乎?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律法也。否臧,謂不善也。

晁氏曰:否字先儒多作不,是也。在卦之初,為師之始。出師之道,當謹其始。以律則吉,否臧則凶。戒占者當謹始而守法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律,坎象。荀九家坎為律。

○愚謂:出師之始,貴用法律以裁制之,否則雖臧亦凶。蓋幸勝不可常也,以幸勝為常,而不以律,其凶必矣。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

九二在下,為衆隂所歸,而有剛中之德,上應於五,而為所寵任,故其象占如此。

集疏:

《語録》曰:在師中吉,言以剛中之德在師中,所以吉。

○丘氏曰:九二即師之丈人也,以剛得中,无過不及,故吉无咎。獨與卦辭同。

六三:師或輿尸,凶。

輿尸,謂師徒撓敗,輿尸而歸也。以隂居陽,才弱志剛,不中不正,而犯非其分,故其象占如此。

集疏:

孔氏曰:以隂居陽,以柔乘剛,進无所應,退无所守,以此用師,或有輿尸之凶。

○《語録》問:伊川訓輿尸為衆主,如何?曰:從來有輿尸血刃之說,看來只是兵敗輿尸而歸之義。

○丘氏曰:坎為輪輿,輿尸而歸,趙括長平之戰是也。

○愚謂:以師旅而言,則如趙括長平之戰;以他事而論,皆自取覆敗之義。

六四:師左次,無咎。

左次,謂退舍也。隂柔不中,而居隂得正,故其象如此。全師以退,賢於六三遠矣,故其占如此。

集疏:

○程子曰:見可而進,知難而退,師之常也。度不能勝,而完師以退,愈於覆敗遠矣。易發此義,以示後世,其仁深矣。

○泉峰龔氏曰:老子曰:偏將軍居左,大將軍居右。兵,凶器也。先王以喪禮處之,故軍中之禮,以右為上,而左次為退舍也。

○愚案:再宿為信,過信為次,左次則堅壁不動之意。出坎險,入坤順,故其象占如此。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六五,用師之主,柔順而中,不為兵端者也。敵加於已,不得已而應之,故為田有禽之象,而其占利以摶執而无咎也。言,語辭也。長子,九二也。弟子,三四也。又戒占者專於委任,若使君子任事,而又使小人參之,則是使之輿尸而歸,故雖貞而亦不免於凶也。

集疏:

○程子曰:五興師之主,故言興師任將之道。蠻夷寇賊,為生民之害,若禽獸入田,侵害稼穡,於義宜獵取之,如此而動,乃得无咎。執言,奉辭也,明其罪以討之也。若秦皇、漢武,皆窮山林以索禽獸者耳,非田有禽也。

○泉峰龔氏曰:長子謂二,自二至四,互體為震,故有長子之象。

○愚謂:六五,師之主也。田有禽,利執言,言興師有其道。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言任將在於得其人。以長子帥師為得其當,謂九二也。若使弟子帥師,是不得其當,謂六三也。將有輿尸之凶,自古師出无名,與任將非其人,而致覆敗者多矣,可不戒哉!可不慎哉!《本義》參之二字似未然。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師之終,順之極,論功行賞之時也。坤為土,故有開國承家之象。然小人則雖有功,亦不可使之得有爵土,但優以金帛可也。戒行賞之人於小人,則不可用此占,而小人遇之,亦不得用此爻也。

集疏:

《語録》曰:舊時只作論功行賞之時,不可及小人,今思量理去不得。旣他一例有功,如何不及他?看來開國承家一句是公共得㡳未分别君子小人,小人勿用,則是更勿用他謀議計畫耳。漢光武能用此道,自定天下後,一例論功行封,其所以用之在左右者,則鄧禹、耿弇、賈復數人,他不與焉。因問云:古人論功行封,真箇裂土地與之守,非如後世虚帶爵邑也。若使小人參其間,則誠有弊病。曰:勢不容不封他,但聖人别有以處之。如舜封象,則使吏治其國,此義方思量得,不曾改入《本義》

○愚謂:上六,師之終,開國承家,則天下大定矣。天下旣定,則思得君子以保安扶持之,故戒以不可用小人,用小人則必至於亂邦也。功成治定之後,必思所以守成焉。小人勿用,則其所用者必君子矣。戒辭也,亦猶上章弟子輿尸之義。

總論:

○丘氏曰:初六師之始,故曰師出以律。上六師之終,故曰開國承家。中四爻,五為任將之君,二、三、四則皆用師之將。二以剛居柔,威而不暴,持重之將,故有師中之吉。三以柔居剛,輕躁妄動,僨師之將,故有輿尸之凶。四以柔居柔,度德量力,固无戰勝之功,亦无喪敗之禍,故左次无咎。三之凶不如四之无咎,四之无咎不如二之吉也。興師命將者,盍亦謹於斯乎?

愚謂:師,兵衆也。勝敗,兵家之常,故六爻多寓勝敗之意。初六師之始,故言師出以律則勝,不然則敗。二、三、四皆所任之將,二得中則勝,三不中不正則敗,四得正則在不勝不敗之間。自古興師任將,不能皆得人也,故發此數義;不能常勝也,故兼言勝敗。五為興師之主,又發長子、弟子二義焉。用長子則勝,用弟子則敗,叮不謹哉!上六則功成治定,師道終矣。自兹以往,只戒以小人勿用,則可保安於无窮也。有國者尤所當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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