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24卦-复卦䷗地雷复卦(震下坤上)-[元]熊良辅撰《周易本义集成•卷一》

[元]熊良辅|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24卦-复卦䷗地雷复卦(震下坤上)

【周易上经】第24卦-复卦䷗地雷复卦(震下坤上)-(元)熊良輔撰《周易本義集成•卷一》

復:亨。出入无疾,朋來无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復,陽復生於下也。剥盡則為純坤,十月之卦,而陽氣已生於下矣。積之踰月,然後一陽之體始成而來復,故十有一月,其卦為復。以其陽旣往而復反,故有亨道。又内震外坤,有陽動於下而以順上行之象,故其占又為己之出入,旣得无疾,朋類之來,亦得无咎。又自五月姤卦一隂始生,至此七爻而一陽來復,乃天運之自然,故其占又為反復其道。至於七日,當得來復,又以剛德方長,故其占又為利有攸往也。反復其道,往而復來,來而復往之意。七日者,所占來復之期也。

集疏:

《語録》問:十月何以為陽月?曰:剥盡為坤,復則一陽生也。復之一陽不是頓然便生,乃是自坤卦中積來。且一月三十日,以復之一陽分作三十分,從小雪後便一日生一分,上面䟎得一分,下面便生一分,到十一月半一陽始成也。以此便見得天地无休息處。

曰:陽无驟生之理。如冬至前十月中氣是小雪,陽已生三十分之一分。到得冬至前幾日,須已生到二十七八分,到至日方是一畫。不是昨日全无,今日一旦便都復了,大都剥盡處便生。如列子所謂運轉无已,天地密移,疇覺之哉!

曰:隂剥,每日剥三十分之一,一月方剥得盡。陽長,每日長三十分之一,一月方長得一陽。隂剥時,一日十二時,亦每時中漸漸剥全,一日方剥得三十分之一。陽長之漸亦如是。

曰:大扺都則是一箇陽氣,只是有消長。上面陽消一分,下面便隂長一分。又不是别討箇隂來,只是陽消處便是隂。故陽來謂之復,復是本來物事;隂來謂姤,姤是偶然相遇。

問:冬至子之半,是一陽方生,是生成一陽?曰:冬至是結算那一陽。冬至以後,又漸生二陽,過一月却成臨卦。坤卦之下,初陽已生矣。

問“朋來无咎“曰:復卦一陽方生,疑若未有朋也。然陽有長之道,自一陽漸長以至於極,則有朋來之道而无咎也。

○蔡氏曰:出謂由剥上出而為坤,入謂由坤下入而為復。又曰:陽自建午之月漸漸消剥,至建子之月而為復。在卦經七爻,於時經七月,故云七日來復。不言月而言日者,猶所謂一之日、二之日也。

○新安胡氏曰:七日來復,論陽之長也。猶八月有凶,論陽之消也。論其消曰月者,幸其消之遲。論其長曰日者,幸其長之速也。

○愚案:復亨以下,是言天道之如此。然人事有不能外乎是,卦畫乃天道人事之準則也。聖人作易,以天地之自然,明人事之當然也。

初九,不遠復,无祗悔,元吉。

一陽復生於下,復之主也。祇,扺也。又居事初,失之未遠,能復於善,不祇於悔,大善而吉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集疏:

○程子曰:初剛陽乘復,處卦之初,復之最先者也。失而後有復,不失則何復之有?唯失之不遠而復,則不至於悔,大善而吉也。无祇悔,不至於悔也。

○愚案:有隂陽之復,有善惡之復。卦辭所言,隂陽之復也。六爻所言,善惡之復也。隂陽之復,天道之自然。善惡之復,人道之當然也。舉天道者,人道固在其中。舉人道者,明天道之所以然也。

六二:休復,吉。

柔順中正,近於初九,而能下之,復之休美,吉之道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二隂柔,復於中正,復之休美者也。又一陽初復,二即下之,為得所從,亦休美也。象辭言其下仁者,舉二能從初之一義言之耳。其實爻之得中正,本自休復者也。

六三:頻復,厲,无咎。

以隂居陽,不中不正,又處動極,復而不固,屢失屢復之象。屢失故危,復則无咎,故其占又如此。

集疏:

○程子曰:頻復,頻失而不能固者也。復貴安固,復善而屢失,危之道也。聖人開遷善之門,與其復而危其屢失,故云厲无咎。

○誠齋楊氏曰:厲,危也。非頻復之危,頻過之危也。聖人危其頻過,故曰厲以警之。開其頻復,故曰无咎以勸之。

六四:中行獨復。

四處羣隂之中,而獨與初應,為與衆俱行,而獨能從善之象。當此之時,陽氣甚微,未足以有為,故不言吉。然理所當然,吉凶非所論也。董子曰:仁人者,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於剥之六三及此爻見之。

集疏:

○誠齋楊氏曰:居上下四隂之間,而處其中,故為中行。不從四隂,而獨應初陽,故謂之獨復。

六五:敦復,无悔。

以中順居尊,而當復之時,敦復之象,无悔之道也。

集疏:

○童溪王氏曰:五體坤德,而得尊位大中,當復之時,遠於陽剛之應,躬自厚者也,故曰敦復。蓋下仁從道之復,資諸人者也。而敦復之復,則資諸己者也。夫資於己以為復,則能自原其德,无失之可指矣。而象曰中以自考云者,以明敦復之復,非資於人而然也。

○蔡氏曰:敦,厚也。坤象雖與初无係,而處位得中,能自厚於復者,故无悔。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以隂柔居復終,終迷不復之象,凶之道也,故其占如此。以,猶及也。

集疏:

○程子曰:災,天災,從外來。眚,已過,自内作。

○《語録》曰:過而能改,則亦可以進於善。迷而不復,自是无說,所以无往而不凶。若三歲猶是有箇期限,到十年便是无說了。

○○南軒張氏曰:易中爻辭鮮有如此之極者,而獨於復之上六見之,其源蓋起於一念之微,不能制遏耳。夫以隂柔之才,去剛大遠,所謂人欲肆而天理滅者,故有大敗終凶之戒。

○愚謂:迷而不復,固已凶矣。而又用行師,則終无可復之理。過而不改,又從而遂其非焉,不可以與為善也。

總論:

○丘氏曰:復六爻有動而即復者,初之不遠復是也。有屢失屢復者,三之頻復是也。有終身不復者,上之迷復是也。有資人而復者,二之休復下仁,四之獨復從道是也。有不資人而復者,五之敦復自攷是也。初為明睿君子,上也。二、四為樂善之賢者,次也。五為不踐迹之善人,又其次也。三為改過不勇之人,抑又其次也。上則物欲沉滯,本心喪失,下愚不移者也,尚何復之可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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