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14卦-大有䷍火天大有(乾下离上)-[元]熊良辅撰《周易本义集成•卷一》

[元]熊良辅|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14卦-大有䷍火天大有(乾下离上)

【周易上经】第14卦-大有䷍火天大有(乾下离上)-(元)熊良輔撰《周易本義集成•卷一》

大有,元亨。

大有,所有之大也。離居乾上,火在天上,无所不照。又六五一隂,居尊得中,而五陽應之,故為大有。乾健離明,居尊應天,有亨之道。占者有其德,則大善而亨也。

集疏:

○丘氏曰:一隂在上卦之中,而五陽宗之,居尊能柔,物皆聽與。五爻之有,皆五之有也,豈不大哉?惟其所有者大,故其亨亦大也。

初九,无交害,匪咎,艱則无咎。

雖當大有之時,然以陽居下,上无係應,而在事初,未涉乎害者也,何咎之有?然亦必艱以處之,則无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集疏:

《語録》曰:易書大抵教人戒謹恐懼,无有以為易而處之者。雖至易之事,亦必以艱難處之,然後无咎。

○蔡氏曰:交即應之,謂五之交如是也。大有之初去五遠,而非應无交也,故有害之者。君子之厄於陳、蔡之間,无上下之交是也。害非己致,故曰匪咎。艱難處之,其咎可无。

○徐氏曰:六五為大有之主,二應於五,三亨於五,四與上近,五遠而无交者,惟初而已。獨无得於五,是以无交而有害也。世之君子,固有當時之盛,乃獨窮而在下,不獲乎上,患難之來,有所不免,亦惟脩身補過以俟之耳。

○愚案:无交害之說,蔡氏、徐氏之說似得其旨,讀者宜詳之。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无咎。

剛中在下,得應乎上,為大車以載之象。有所往而如是,可以无咎矣。占者必有此德,乃應其占也。

集疏:

○程子曰:九以陽剛居二,為六五之君所倚任,其才剛健,能勝大有之任,如大車能勝載重物也。可以任重行遠,故有攸往而无咎也。

○易氏曰:當大有富盛之時,六五以一隂為之主,非大臣任重,何以有濟?九二剛健得中,上與五應,有大車以載之象,此伊尹所任以天下之重者也。

○泉峰龔氏曰:大車以載,取居下應上,能任其重之義。於象他无所取,不必過求其說也。

○愚案:易中言輪、輻、輹,皆得重之一體。大車以載,則无所不任也。君子才德積諸内而能任重,譬之車焉,以之積載,可以行遠。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亨,春秋傳作享,謂朝獻也。古者亨通之亨,享獻之享,烹飪之烹,皆作亨字。九三居下之上,公侯之象。剛而得正,上有六五之君,虚中下賢,故為亨於天子之象。占者有其德,則其占如是。小人无剛正之德,則雖得此爻,不能當也。

集疏:

○程子曰:三當大有之時,居諸侯之位,有其富盛,必用獻亨于天子,謂以其有為天子之有也。若小人處之,則不知奉上之道,以其有為己私,故弗克也。

○項氏曰:大有九三公用亨于天子,隨上六王用亨于西山,益六二王用亨于帝,升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四句句法皆同。今獨益作享,讀者俗師不識古字,獨於享帝不敢作亨帝。

○新安胡氏曰:春秋傳晉文公將納王,使卜偃筮之,遇大有之暌,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戰克而王享,吉孰大焉?則是卜偃時已讀為享矣。

○《或問》:九三與五无係應,何以有亨于天子之象?愚曰:九三居上下之際,乾離之交,處下之上,互兌之初,又三與五同功而異位,故有公用亨于天子之象。言有剛正之德,任大有之責,受獻亨之功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

彭字意義未詳。《程傳》曰:盛貌,理或當然。六五柔中之君,九四以剛近之,有僭逼之嫌。然以其處柔也,故有不極其盛之象,而得无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集疏:

○程子曰:九四居大有之時,已過中矣,是大有之盛者也。過盛則凶咎所由生,故處之之道,匪其彭則得无咎,謂能謙損不處其大盛也。彭,盛多貌。詩載驅行人彭彭,行人盛多之狀。大明駟騵彭彭,言戎車之盛也。

○愚案:九二為大臣,九三居下之上,為在外之公侯,而九四則褻近之臣也。居近君之位,而能不有其富盛,得所以處盛位之宜,故无咎。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大有之世,柔順而中,以處尊位,虚己以應九二之賢,而上下歸之,是其孚信之交也。然君道貴剛,太柔則廢,當以威濟之則吉,故其象占如此,亦戒辭也。

集疏:

○程子曰:虚中為孚信之象。當大有之時,人心安易,若專尚柔順,則陵慢生矣,故必威如則吉。旣以柔和孚信接下,衆志說從,又以威嚴使之畏善處有者也,吉可知矣。

游氏曰:已以至誠與人,而人亦以至誠應之,上下合德而无間,故曰厥孚交如。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大有之世,以剛居上,而能下從六五,是能履信思順而尚賢也。滿而不溢,故其占如此。

集疏:

項氏曰:六五在本爻,但見其履信思順而已。至上九而後見其尚賢,故曰又以尚賢也。大傳以此為六五之全德,而象辭亦曰大有上九,明事關全體,非謂上爻也。

○易氏曰:上九不言致吉之道,夫子於大傳發之曰: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說者以此三者歸之上九,詳味其旨,實指六五。六五備是三者,所以能有其大,然不係之六五者,五為成卦之主,上其終也,吉无不利,於終而後驗。

○泉峰龔氏曰:天指上而言,祐之謂祐五也。項氏、易氏之說亦有理。又初之交,二之載,三之亨,四之彭,皆為五而發也,豈以上之祐而獨不為五乎?

總論:

○釋褐楊氏曰:大有以六五為主,隂居尊位,五陽應之,故諸爻以交五為吉。二大車以載,三亨于天子,四匪彭无咎,五虚中以孚交之,諸爻之有,皆五之有也,其大也宜哉!若初九大有之始,勢與五遠,故為无交之害。上九乃大有之終,位在五上,故為自天之祐。初未有大,上則大有之極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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