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義集成卷五,元熊良輔撰
象上傳
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繫之辭也。
集疏:
愚案:六爻之辭乃周公所繫,此謂象之傳,乃孔子之言也。
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天,乾卦之象也。凡重卦皆取重義,此獨不然者,天一而已。但言天行,則見其一日一周,而明日又一周。若重復之象,非至健不能也。君子法之,不以人欲害其天德之剛,則自彊而不息矣。
集疏:
○胡氏曰:天者乾之形,乾者天之用。天形蒼然,南極入地下三十六度,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狀如倚杵。其用則一晝一夜行九十餘萬里,天之行健可知,故君子法之以自彊不息云。
○楊氏曰:自彊不息,所以體天之行健,盖思誠之道也。
○《語録》曰:天行健,以氣言之,則一晝一夜周乎三百六十五度,而又過一度。以理言之,則於穆不已,无間容息,豈不是至健。
○深居馮氏曰:天一而已,必言天之行也,每一晝一夜而周一天,於以見重乾之象焉。天一晝一夜行九十餘萬里,人一呼一吸謂之一息,每一晝一夜一萬三千五百息,則是一息之間,天已行八十餘里矣。亘古今未嘗止息,何其健也。法乾以自彊,法重乾以不息,則是人皆可以用健,而自幾於天德也。
○新安胡氏曰:六十四卦大象,皆著一以字。以者,所以體易而用之也。
○愚案:人一呼一吸謂之一息,則天之一晝一夜亦可謂之一息。人身小天地也,觀之潮汐,可見天之呼吸也。天之行也十二萬九千六百年,上不知其何所始,下不知其何所終也,天之健行如是哉!君子體之以進德修業,无有一息之間斷,此其所以能參天地並立而為三才也與
通論:
○孔氏曰:六十四卦象通上下,則稱君子施於天子。不兼在下,則稱先王。其兼諸侯,則稱后。又有稱上、稱大人者,上凡人上者皆是,大人則以德言也。
濳龍勿用,陽在下也。
陽謂九,下謂濳。
集疏:
○孔氏曰:經言龍而象言陽,明經之龍即陽也。一爻舉自然之象,五爻言人事,互相通也。
○徐氏曰:陽釋龍字,下釋濳,濳故勿用。
○愚案:《本義》九當作龍。濳龍釋初九之象。陽在下,又釋濳龍之所以取義。言陽在下,則謂之君子之在下亦可也。
見龍在田,德施普也。
集疏:
《語録》曰:如日方升,雖未中天,而光已无所不被矣。
○徐氏曰:德,龍德也。在地上則澤乎物,故施普也。
○林氏曰:見龍在田,非謂龍之在田也。興雲致雨,雨我田疇,德澤在田也。所貴乎大人者,謂其德之及物也。
終日乾乾,反復道也。
反復重複踐行之意。
集疏:
項氏曰:三之上下皆得純乾,故曰反復道。此解乾乾二字。論位則重剛,故危;論德則反復合道,故无咎。四亦以進退皆合道,故得无咎。三以自修,故曰反復;四以自試,故曰進退。
或躍在淵,進无咎也。
可以進而不必進也。
集疏:
○石氏曰:爻辭但云或躍无咎,夫子加進字以斷其疑。以進字釋躍字。
飛龍在天,大人造也。
造,猶作也。
集疏:
徐氏曰:大人造者,聖人作也。龍以飛而在天,猶大人作而居位。大人釋龍字,造釋飛字。
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
集疏:
徐氏曰:盈謂陽極,釋亢字;不可久,釋有悔字。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言陽剛不可為物先,故六陽皆變而吉。
○天行以下,先儒謂之大象。濳龍以下,先儒謂之小象。後倣此。
集疏:
《語録》曰:乾為萬物之始,故天下之物无不資之以始。但其六爻有時而皆變,故有羣龍无首之象。而君子體之,則當謙卑恭順,不敢為天下先耳,非謂可天德而不可為首。若乾不為首,則萬物何所資而為始,而又誰為之首?
○愚案:天德不可為首,天德釋見。羣龍不可為首,釋无首。蓋言其變而之坤也。六爻皆變而之坤,是謂見羣龍无首象,釋之以天德。今變而之坤,則不可為首矣。上面進盈及天德,皆當微斷句讀。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地坤之象,亦一而已。故不言重,而言其勢之順,則見其高下相因之无窮,至順極厚,而无所不載。
集疏:
《語録》問:地勢猶言高下相因之勢,以其順且厚否?曰:高下相因,只是順。若厚,又是一箇道理。然惟其厚,所以只管上下相因去。若是薄底物,高下只管相因,則傾陷了,不能如此无窮矣。惟其高下相因无窮,所以為至順也。君子體之,惟至厚為能載物。
○馮氏曰:地一而已,而勢有高下,於以見重坤之象焉。地之厚,无不載也。法坤以厚德,法重坤以載物,則是德厚也,物斯載焉。天地民物之責,聖賢道學之傳,任之以身,非其德之厚,孰能載之哉?
履霜堅冰,隂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案:魏志作初六履霜,今當從之。馴,順習也。
集疏:
○丘氏曰:乾初九,小象釋之以陽在下。坤初六,小象釋之以隂始凝。聖人欲明九六之為隂陽,故於乾坤之初畫言之,其旨如此。
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无不利,地道光也。
游氏曰:坤之六二,静則中正,動則直方。坤之道盛於六二,而直方因動而見也。
○徐氏曰:生物而无所回,非直乎?賦形而无所移易,非方乎?
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集疏:
○程子曰:夫子懼人守文而不逹義也,又從而明之。言義所當為,則以時而發,非含藏終不為也。
○泉峰龔氏曰:含章可貞,或從王事,惟知之光大者能之。若淺暗之人,豈能含章?豈能出以從王事?知之不光大者,不知時措之宜也。
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集疏:
○丘氏曰:慎釋括囊義,不害釋无咎義。
○耿氏曰:君子之括囊,非惡有譽也,惡有咎耳。故象曰无咎,不害而不及譽也。
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文在中而見於外也。
龍戰于野,其道窮也。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初隂後陽,故曰大終。
集疏:
《語録》曰:坤六爻皆隂,其始本小,到此隂皆變陽,所謂以大終也。言始小而終大。
雲雷,屯。君子以經綸。
坎不言水而言雲者,未通之意。經綸,治絲之事。經引之,綸理之也。屯難之世,君子有為之時也。
集疏:
○程子曰:坎不云雨而云雲者,雲為雨而未成者也。
○郭氏曰:坎在上為雲,故雲雷屯。坎在下為雨,故雷雨作解。雲而未雨則為屯,已雨則為解。屯猶妊,解猶產也。
○馮氏曰:雲雷方作而未雨,有屯結之象。君子觀象以冶世之屯,猶治絲者,既經之,又綸之,所以解其結而使就條理也。經之如雲之彌密,綸之如雷之發達。
雖盤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集疏:
○程子曰:陽居隂下,以貴下賤之象。方屯之時,隂柔不能自存,有一陽剛之才,衆所歸從,更能自處卑下,所以大得民也。
○楊氏曰:初以陽剛之才,足以濟時之屯,又能以貴下賤,宜得其民矣。然猶盤桓不進者,志行正故也。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得天下不為,所謂正也。
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即鹿無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求而往,明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求謂初上求四,往謂四下從初。四待初求而後往,是知有陽倡隂随之義,其見可謂明矣。
屯其膏,施未光也。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泉水之始出者,必行而有漸也。
集疏:
○司馬氏曰:果行言其動,育德言其静也。君子動果而静專。
○項氏曰:果行象泉之出,育德象山之深。力行者似戅,養德者似愚,皆有蒙之象焉。彖言治人之蒙,此言君子以蒙自治也。
○馮氏曰:泉之出山也,有幽蒙欲達之象。果行如泉,育德如山。蒙與蠱上卦皆山,故皆曰育德。其下卦為泉,則曰果行,為風則曰振民。觀此則知字字有歸著,而用卦之旨可識矣。坎,水也,而不為水者四卦。初出山下者為泉,蒙也。氣在天上者為雲,需也。其遇雷者亦為雲,屯也。或為雨,解也。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發蒙之初,法不可不正,懲戒所以正法也。
集疏:
○釋褐楊氏曰:正法云者,正吾教人之法,非謂置之法律者也。如記之夏楚二物以收其威,書所謂朴作教刑是也。
子克家,剛柔接也。
指二五之應。
集疏:
○程子曰:二五剛柔之情相接,故得行其剛中之道,成發蒙之功。苟非上下之情親,二雖剛中,安得尸其事乎?
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順當作慎,蓋順、慎古字通用。荀子順墨作慎墨,且行不慎,於經意尤親切。
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實,協韻去聲。
集疏:
徐氏曰:剛實發蒙,四獨遠之,困於蒙者也,故吝。
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集疏:
○新安胡氏曰:順以爻柔言,巽以志應二言。
利用禦宼,上下順也。
禦宼以剛,上下皆得其道。
集疏:
○程子曰:利用禦宼,上下皆得其順也。上不為過㬥,下得擊去其蒙,禦宼之義也。
○愚案:蒙小象凡三順字,只是一般,不必以不順為不慎。盖六三所行不順,故勿用取之。
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雲上於天,无所復為,待其隂陽之和而自雨耳。事之當需者,亦不容更有所為,但飲食宴樂,俟其自至而已。一有所為,則非需也。
集疏:
○程子曰:飲食以養其氣體,宴樂以和其心志,所謂居易以俟命也。
○馮氏曰:水氣上於天而雲興焉,有需待將雨之象。飲食之奉,宴樂之暇,安養以待時也。
○項氏曰:飲食,坎象。宴樂,乾象。
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衍,寛意,以寛居中,不急進也。
集疏:
○釋褐楊氏曰:需貴乎遠,而不貴乎近。初九之需于郊,於險為遠。九三之需于泥,於險為近。二居郊與泥之間,故曰沙。論其所居之地,雖不及於郊,而勝於泥焉。故得以寛裕居中,而不陷於險也。
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宼,敬慎不敗也。
外,謂外卦。敬慎不敗,發明占外之占,聖人示人之意切矣。
集疏:
《語録》:問占外之占。曰:象中本无此意,占者不可无此意,所謂占外意也。
○丘氏曰:三既迫坎,故曰致寇至。夫坎在外,未嘗迫人,由人急於求進,自迫於險,以致禍敗。象以自我釋之,明致災之由,不在他人也。然能以敬慎自處,亦不至於敗也。
需于血,順以聽也。
集疏:
○丘氏曰:需之三四,乾坎之會也。三恃健冒險而進,四據險以待乾來。聖人於三以敬告之,能敬則不犯坎矣。於四以順告之,能順則不忤乾矣。二者交盡其道,此處需之要也。
酒食貞吉,以中正也。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以隂居上,是為當位。言不當位,未詳。
集疏:
○程子曰:隂宜在下而居上,不當位也。然能敬以自處,終必得吉,而亦未為大失也。
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天上水下,其行相違。作事謀始,訟端絶矣。
集疏:
○郭氏曰:天體於上,水行於下,天道左旋,水性右流,皆違行而不相親,故曰訟不親也。不親所以為訟。
○馮氏曰:天西而水乃東,相違而為訟。天上而火亦上,相合而為同人。
○項氏曰:作屬乾,謀屬坎。
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集疏:
○程子曰:訟不可長之事,居訟之初,故因以戒之。
○石氏曰:初六自以隂柔居下,无犯上之事。九四居上,恃其剛壯而陵初。如此則初之理直,雖小有言,其辯易明,故得終吉也。
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掇自取也。
集疏:
○程子曰:自下訟上,義乖志屈,禍患之至,猶掇拾而取之,言易得也。
○京口曰:逋言遁之遠,竄言伏之深,掇言自取之速也。
食舊德,從上吉也。
從上吉,謂隨人則吉,明自主事則无成功也。
集疏:
○釋褐楊氏曰:二健而訟上,故取逋竄之羞;三順而從上,則食舊德而吉也。
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訟元吉,以中正也。
中則聽不偏,正則斷合理。
集疏:
○泉峰龔氏曰:訟元吉,以中正也。是訟者得其中正,而元吉似无與聽斷之事也。
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集疏:
愚案:訟終必凶,雖或幸勝,不可以為常。故夫子抑之曰:受服亦不足敬,所以戒人終訟也。
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衆。
水不外於地,兵不外於民,故能養民,則可以得衆矣。
集疏:
○楊氏曰:地中有水,容而能畜也,故君子體師之象,以容民畜衆。
○馮氏曰:地无不容,衆水所歸,有師之象。民與衆對言,則民,農也;衆,兵也。武有七德,亦曰安民和衆也。古者井田,兵農為一,為農則曰比、閭、族、黨、州、鄉,以養民也;為兵則伍、兩、卒、旅、師、軍,以畜衆也。容民如地,畜衆如水,坤容而坎畜也。
師出以律,失律凶也。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集疏:
○程子曰:在師中吉者,以其承天之寵任也。天,謂五也。人臣非君寵任之,則安得專征伐之權,而有成功之吉象?以二專主其事,故發此義。王三錫以恩命,襃其成功,所以懷萬邦也。
師或輿尸,大无功也。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知難而退,師之常也。
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集疏:
愚案:使不當,分明是說帥師當用長子,用弟子則有輿尸之凶。《程傳》衆主之說,非本意。
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聖人之戒深矣。
集疏:
○丘氏曰:初言師之出,六言師之還,則功成奏凱之時也。大君行賞功之命,開國,功之大者也;承家,功之小者也。以正功者,言爵賞之命,所以正諸將武功之等差也。然兵行詭道,出奇立功,不必皆君子也。此曰小人勿用者,盖以小人有功,固當列賞之,若使參預國家之謀議,則必挾功以逞,而生僭竊亂邦之禍,故戒以勿用。勿者,禁辭;必者,决辭也。
○愚案:開國承家,所以正其功;小人勿用,又是開國承家以後底事。言既開國承家之後,則天下大定矣。天下火定,但戒以勿用小人,則可保安於无窮;用小人,則必至於亂邦也。以正功為創業之始,小人勿用為盡守成之道矣。
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地上有氷,水比於地,不容有間。建國親侯,亦先王所以比於天下而无間者也。彖言人來比我,此取我往比人。
集疏:
○程子曰:夫物相親比而无間者,莫如水在地上,所以為比也。先王觀比之象,建萬國所以比民,親諸侯所以比天下也。
○《語録》曰:伊川言建萬國以比民,言民不可盡得而比,故建諸侯使比民,而天子所親者諸侯而已,這便是他比天下之道。
○朱氏曰:建萬國則民比其國君,親諸侯則民比於天子。
○馮氏曰:地上之水,異源同流,有合比之象。畎澮相比,以比於川;九川相比,以比於海。如萬國諸侯,小大相比,而方伯連率率之,以比於天子也。萬國,猶地也。諸侯之得國,猶水居地也。建之親之,比之道也。
○愚案:地上有水,而象之以建萬國、親諸侯而為比政,猶杜詩所謂衆流歸海意,萬國奉君心之義。
比之初六,有他吉也。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得正則不自失矣。
集疏:
○程子曰:守已中正之道以比上,乃不自失也。
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集疏:
張子曰:履非其正,比之又非其人,故可傷。
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集疏:
○童溪王氏曰:已不正,未有能從夫正者也。以六居四,蓋正人也。已之既正,則所從必正,故能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釋褐楊氏曰:比之道,不可執一之人也。果可比也,雖非正應,而當從之人也。果不可比也,則雖正應,而尤在所當舍。六四與初,非可比者,故舍之。以比於五,為比於賢,此君子經權之道也。
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由上之德,使不偏也。
集疏:
○丘氏曰:舍逆,謂舍一隂,隂以乘陽為逆也。取順,謂取下四隂,隂以承陽為順也。失上一隂,故曰失前禽。
比之无首,无所終也。
以上下之象言之,則為无首。以終始之象言之,則為无終。无首則无終矣。
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風有氣而无質,能畜而不能久,故為小畜之象。懿文德,言未能厚積而遠施也。
集疏:
○程子曰:以巽畜乾,能畜而不能固,故為小畜之象。君子觀小畜之義,懿美其文德。君子之所藴畜者,大則道德,小則文藝。文德方之,道藝為小也。
○馮氏曰:文德,乾也。懿,巽也。一隂之畜五陽是也。
復自道,其義吉也。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
亦者承上爻義。
集疏:
○泉峰龔氏曰:復自道,此復字與无往不復、不遠復之義同,謂復於在下之位而不進也。初九以陽剛之才,位居最下,為隂所畜,知幾不進,而自復其道焉,何咎之有?九二牽復,亦謂與初九牽連而内復也。易及諸經无有以復為上進者,此義亦通。
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程子曰:說輹,反目,三自為也。
集疏:
○程子曰:隂剥於陽者也,今反制陽,如婦人為夫寵惑,既而反制其夫焉。未有夫不失道而妻能制之者,故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集疏:
○郭氏曰:上合志者,合九五有孚之志。惟其上合志,是以能畜也。
有孚攣如,不獨富也。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集疏:
○釋褐楊氏曰:上九之載,非尚力也,乃尚德也。然以隂制陽,以婦制夫,俱非正也。君子以往,則不能无凶,无他,有所疑也。易曰:隂疑於陽,必戰。
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程傳》謂:備矣。
集疏:
○程子曰:天在上,澤居下,上下之正理也。君子觀履之象,以辨上下。上下之分明,而後民志有定。民志定,而後可以言治。古之時,公卿大夫而下,位各稱其德,終身居之,得其分也。士修其學,學至而君求之。農工商賈勤其事,而所享有限,故皆有定志。後世自士庶至於公卿,日志於尊榮,農工商賈日志於富侈,億兆之心交騖乎利,天下紛然,如之何其可一也。欲其不亂,難矣。此由上下无定志也。
○馮氏曰:天居上,澤居下,截然各得其分,為履之象。履者,禮也。上者安於上,下者安於下,上下之分辨而民志定,禮之用也。
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集疏:
○程子曰:初處在下,素在下者也。若安其卑下之素而往,則无咎矣。夫人不能安於貧賤之素,則其進乃貪躁而動,求去其貧賤而已,非欲有為。若安履其素而往者,非苟利也,獨行其志願耳。若欲貴之心與行道之心交戰於中,豈能安履其素也。
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集疏:
○楊氏曰:履道幽人,顔子在陋巷,不改其樂是也。非中不自亂,何以與此?古之人雖在側微,若將終身焉,不自亂也。
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愬愬終吉,志行也。
集疏:
○李氏曰:畏懼,所以行其志也。
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傷於所恃。
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若得元吉,則大有福慶矣。
天地交,泰。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財成以制其過,輔相以補其不及。
集疏:
《語録》問:聖人財成輔相之功,當无時而不然,何獨於泰卦言之?曰:天地交,泰。萬物各遂其理,聖人自此方能致其用。若天地閉塞,萬物不生,聖人亦无所施其巧。
○蔡氏曰:天地之道,謂日月寒暑之往來,東西南北之經緯。天地之宜,謂春生秋殺,高黍下稌。財成者,因其全體而裁制其節,使不過。輔相者,隨其所宜而贊助其不及。如氣化流行,籠統相續,聖人則為之裁制,以分春夏秋冬之節。地形廣邈,經緯交錯,聖人則為之裁制其東西南北之限,此裁成天地之道也。春生秋殺,此時運之自然。高黍下稌,此地勢之所宜。聖人則輔相之,使春而耕,秋而斂,高者黍,下者稌,此輔相天地之宜也。
○泉峰龔氏曰:財成以制其過,天氣下降象。輔相以補其不及,地氣上騰象。
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下卦為内,上卦為外。志在外者,謂其志在與三陽上進也。
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无往不復,天地際也。
集疏:
○司馬氏曰:物極則反,天地之常也。是故治者亂之原也,通者塞之端也。三居天地之際,否泰相反之交,可不戒哉!
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隂本居下,在上為失實。
集疏:
○程子曰:三隂皆在下之物,居上乃失其實,其志皆欲下復,故不富而相從,不待告戒而誠意相合也。
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集疏:
徐氏曰:中以行願,居中應二,行其志願,非勉強也。
城復于隍,其命亂也。
命亂故復否,告命所以治之也。
集疏:
○楊氏曰:上六泰之終,泰反為否,上下分崩離析之時也。命亂而不一,衆其可用乎?
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禄。
收斂其德,不形於外,以辟小人之難,人不得以禄位榮之。
集疏:
○程子曰:天地不交通為否。否者,小人得志之時,君子居顯榮之地,禍患必及其身,故宜晦處窮約也。
○丘氏曰:儉德,地卑下象。榮禄,天高顯象。如坤括囊无咎,即儉德辟難也。乾遯世无悶,即不可榮以祿也。
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小人而變為君子,則能以愛君為念,而不計其私矣。
大人否亨,不亂羣也。
言不亂於小人之羣。
集疏:
蔡氏曰:羣,謂衆柔也。九五,大人不為衆柔所亂也。
包羞,位不當也。
集疏:
○程子曰:隂柔居否,不中不正,所可羞者,處不當位,所為不以道也。
有命无咎,志行也。
集疏:
鄭氏曰:君子不可榮以禄,蓋謂不在位者設也。四居近君之位,濟否之責在焉,辟難可乎?
大人之吉,位正當也。
集疏:
○程子曰:有大人之德,而得至尊之正位,故能休天下之否,是以吉也。无其位,則雖有其道,將何所為乎?故聖人之位,謂之大寶。
○泉峰龔氏曰:六二大人否,亨,以其不亂於小人之羣也。九五大人吉,以其得位而能休天下之否也。若六二小人之吉,則以其能包容承順乎君子,易之為君子謀也如此。
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集疏:
○程子曰:豈有長否之理,極則必反,理之常也。
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天在上而火炎上,其性同也。類族辨物,所以審異而致同也。
集疏:
《語録》曰:類族如青底做一類,白㡳做一類,恁地類了,同底自同,異底自異,就其異處以致其同,此其所以為同。
○童溪王氏曰:同人之所以為同者,非混然无所區别之謂也。天下有不同之物,吾安得強之使同哉?此同人之道,所以欲類物之族,而後物得所辨也。物得所辨,以不同同之,乃所以同之也。東坡:水之於地為比,大之於天為同人。同人與比相近而不同,以无所不比為比,以有所不同為同。斯言得之矣。
○馮氏曰:類族如天之兼覆,辨物如火之照燭。
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集疏:
○程子曰:出門同人,所同者廣,无所偏私。人之同也,有厚薄親疏之異,過咎所由生。既无偏黨,誰其咎之。
同人于宗,吝道也。伏戎于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言不能行。
集疏:
蔡氏曰:敵謂五安,何也?安往不得貧賤之安。
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乘其墉矣,則非其力之不足也,持以義之弗克而不攻耳。能以義斷,困而反於法則,故吉也。
集疏:
○童溪王氏曰:四困而反,則聖人與之以吉者,蓋開小人知反之門也。
○丘氏曰:同人之世,二、五正應當同者也,而三、四介乎其間。三近二而爭者也,四遠二而爭者也。四之反,則知義之不勝而止;三之不興,則畏勢之不敵而不敢爭。此四之吉,所以異於三之不興也。
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直謂理直。
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集疏:
蔡氏曰:未及乎野,未盡乎大同之道,故曰志未得也。
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火在天上,所照者廣,為大有之象。所有既大,无以治之,則釁蘖萌於其間矣。天命有善而无惡,故遏惡揚善,所以順天。反之於身,亦若是而已矣。
集疏:
文集曰:堯、舜之治,舉元、凱,放共、兜,此所謂遏惡揚善,順天休命者也。天之為道,既福善禍淫,又以賞罰之權寄之司牧,使之補助其禍福之不及也。
○誠齋楊氏曰:天討有罪而吾遏之,天命有德而吾揚之,吾何與焉?故曰順天休命。
○蔡氏曰:遏惡揚善,離象;順天休命,乾象。
○馮氏曰:謂之大有,則善惡无所不有;謂之天命,則有善无惡。以大之明辨其善惡,而一遏一揚之,則惡者去,善者伸,所以順天命之休也。
大有初九,无交害也。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集疏:
○程子曰:壯大之車,重積載於其中而不損敗,由九二木力之強,能勝大有之任也。
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集疏:
○程子曰:民衆財豐,反擅其富強,益為不順,是小人大有則為害,又大有為小人之害。
○泉峰龔氏曰:小人擅大有之資,不能用亨於天子,則其所有適以為害也。
匪其彭,无咎,明辨晢也。
晢,明貌。
集疏:
蔡氏曰:居離明之始,故能辨其理之必至。
○愚案:晢字以韻協,當音至。
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
一人之信,足以發上下之志也。
威如之吉,易而无備也。
太柔,則人將易之,而无畏備之心。
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大有初九與大有上吉,皆以卦名為言者,大有之始終也。大有之始,以无交而致害,不得於人者也。大有之終,以信順而致吉,則得助於天矣。得助於天,人亦不能外之,宜其吉无不利也。
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以卑藴高,謙之象也。裒多益寡,所以稱物之宜,而平其施。損高增卑,以趣於平,亦謙之意也。
集疏:
《語録》問:謙是損高就低,使敎恰好。曰:大抵人多見得在已者高,在人者卑。謙則抑已之高,而卑以下人,便是平也。
○馮氏曰:山之高也,而在地之中,謙下之象。山本高而降之地下,地本卑而升之山上。裒山之多以益地之寡,稱物之多寡而施如權衡然,平而後已,所以治一世而使之皆謙也。此與虧盈益謙之意同,蓋夫子之易也。
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
集疏:
○程子曰:自牧,自處也。
○童溪王氏曰:牧,養也。夫謙卑德,初卑位也。養德之地,未有不基於至卑。所養者至卑,則愈卑而愈不卑矣。
鳴謙貞吉,中心得也。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集疏:
○誠齋楊氏曰:九三一陽主五隂,以陽剛之才,任天下之重,有大勲勞於天下者也。萬民服者,非服其勞也,服其勞而能謙也。
○蔡氏曰:萬民,衆柔象。
无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言不為過。
集疏:
○泉峰龔氏曰:六四上而能下,柔而得正,謙而不違則者也。惟其不違,則所以無不利。
利用侵伐,征不服也。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也。
隂柔无位,才力不足,故其志未得而至於行師,然亦適足以治其私邑而已。
集疏:
○程子曰:以謙極而反居高位,未得遂其謙之志。
○童溪王氏曰:六二以謙德而居下之正位,得其所欲者也,故曰鳴謙,中心得也。上六以謙德而居極位,豈得遂欲謙之志哉?故曰鳴謙,志未得也。六二、上六,其鳴一也,其所以鳴則不一也。
○泉峰龔氏曰:六二自下而承剛,得以遂其執謙之本心,故曰中心得。上六自上而應剛,非執謙者之所安,故曰志未得。
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雷出地奮,和之至也。先王作樂,既象其聲,又取其義。殷,盛也。
集疏:
○程子曰:雷者,陽氣奮發,隂陽相薄而成聲也。陽始潛閉地中,及其奮發而出地,則通逹和豫,故為豫也。坤順震動,和順積中,而發於聲,樂之象也。
○《語録》曰:象其聲者謂雷,取其吉者謂和,崇德謂著其德,作樂所以發揚其德。
○潘氏曰:樂之為用,朝覲聘饗祭祀,各有所主,惟郊祀上帝,則大合古今衆樂而奏之。大司樂圜丘之奏,樂極九變是也。故曰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郊祀后稷以配天,配以祖也。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配以考也。
○項氏曰:象言作樂者,凡豫多不善,非君子之所尚。惟樂者,先王之所以飾喜也。以此為豫,與天地祖考同其樂,則无惡於豫矣。說文曰:作樂之盛稱殷,崇與殷皆盛大意。
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窮謂滿極。
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盱豫有悔,位不當也。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六五:貞疾,乘剛也。恒不死,中未亡也。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雷藏澤中,隨時休息。
集疏:
○黄氏宗台曰:卦爻取随時而動,大象取隨時而息。人當旦晝之時,酬酢萬變,至於昏晦,則入居宴息者,一動一静,交相為養。若終日役役,而不知止息,則神疲力竭,而无以繼之矣。
○童溪王氏曰:時之運於天也,有晦則有明。君子之隨夫時也,有動則有息。
○馮氏曰:雷發聲於震之春,收聲於兌之秋。由震而兌,雷藏澤中,與時休息,為隨時之象。日出於東方之震,而入於西方之兌。由震而兌,自明嚮晦。出於明者,至晦而入。勞於作者,至宴而息,所以隨用也。天地之隨,為晝夜,為寒暑,為古今。君子之隨,為動息,為語默,為行藏。一晝一夜之頃,而動息隨之,况於消息盈虚之大者乎。
○丘氏曰:雷,陽聲也。發聲於春夏,動也。收聲於秋冬,静也。澤中有雷,其秋冬之時乎?君子體天行事,故動與雷俱出,静與雷俱入。如雷出地奮,豫以之作樂崇德;雷在天上,大壯以之非禮勿履;天下雷行,无妄以之對時育物,皆法雷之動也。雷在地中,復以之閉關息旅;澤中有雷,隨以之嚮晦宴息,皆法雷之静也。
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係小子,弗兼與也。
集疏:
○程子曰:人之所随,得正則遠邪,從非則失是,无兩從之理。二苟係初,則失五矣,弗能兼與也。故以戒人從正,當專一也。
係丈夫,志舍下也。隨有獲,其義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四之從三,為陽隨隂,上隨下,非所當隨者也。事雖有獲,義實凶矣。若能舍其所獲,不為妄隨,而孚於道焉,則變凶為吉,是剛明之功也。
孚于嘉,吉,位正中也。拘係之,上窮也。
窮極也。
集疏:
蔡氏曰:上六之窮,舍五何往?
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山下有風,物壞而有事矣。而事莫大於二者,乃治已,治人之道也。
集疏:
《語録》曰:振民有風之象,育德有山之象。
○釋褐楊氏曰:根萬物者莫如風,育萬物者莫如山。山藴畜而風動盪也。
○馮氏曰:風行山下,山之草木為風所落,蠱壞之象。當蠱壞之時,必有所事,振恤其民,養育已德。天下豈有蠱壞而不振起者乎?所以飾蠱也。秦醫對趙孟曰:在易,風落山為蠱。正合大象之義。
○建安張氏曰:君子體巽風之動以振民,則天下之蠱治矣。體艮山之止以育德,則人心之蠱治矣。
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集疏:
鄭氏曰:子改父道,其事若不順,而其意則在於承其父也。
幹母之蠱,得中道也。幹父之蠱,終无咎也。裕父之蠱,往未得也。幹父用譽,承以德也。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諸爻皆言蠱,而上獨不言蠱,處事之外,无所幹者也。王侯,五也。上獨高尚而不事之,蓋其處艮山之顛,時止則止。以高潔自守之節,廉頑立懦,振蠱壞之風,此其志可則也。
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敎思无窮,容保民无疆。
地臨於澤,上臨下也。二者皆臨下之事。敎之无窮者,兌也。容之无疆者,坤也。
集疏:
○程子曰:无窮者,澤之不竭也。无疆者,地之博厚也。
○蔡氏曰:澤上之地,必臨乎水,臨之象也。敎思无窮,澤潤地之象也。容保民无疆,地容澤之象也。
咸臨,貞吉,志行正也。咸臨,吉,无不利,未順命也。
未詳。
集疏:
○程子曰:九二以剛德之長,而又得中,與五至誠相感,非由順上之命也,是以吉而无不利。五順體而二說體,故象特明其非說順也。
○愚案:未順命之說,以隂未順命,故陽咸臨之。陽咸臨之,則吉无不利矣。
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至臨无咎,位當也。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
集疏:
徐氏曰:六五之行中,與師六五以中行、泰六五中以行願同義。
敦臨之吉,志在内也。
集疏:
《語録》曰:居臨之時,二陽上進,而隂為之應。所謂志在内者,非謂正應,只是卦内與二陽應也。
○古為徐氏曰:臨上六志在内,與否初六志在君同。否之初六,本非應五,臨之上六,亦非應二,此可以志論耳。
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敎
省方以觀民,設敎以為觀。
集疏:
○程子曰:風行地上,周及萬物,為由歷周覽之象。故先王體之,為省方之禮,以觀民俗而設敎也。省方,觀民也。設敎,為民觀也。
○項氏曰:風行地上,所加者偃,所觸者動。先王俯視其民而敎示之,蓋如此。若彖所謂大觀在上,乃風化之本原,非此之謂。彖與大象取義不同,類如此。方與民屬地,省之觀之,敎之屬風。
○丘氏曰:坤屬土,有土此有人。省方觀民,乃坤之象。巽為風,風以動之,敎以化之。設敎乃巽之象。
初六童觀,小人道也。闚觀女貞,亦可醜也。
在丈夫則為醜也。
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三居上下之交,未暇觀人,惟觀已所行之通塞以為進退。三隂柔而不中正,疑其失道者。然能觀已所行以為進退,亦未為失道矣。
觀國之光,尚賓也。觀我生,觀民也。
此夫子以義言之,明人君觀已所行,不但一身之得失,又當觀民德之善否,以自省察也。
觀其生,志未平也。
志未平,言雖不得位,未可忘戒懼也。
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勅法,
雷電,當作電雷。
集疏:
○程子曰:雷電相須並見之物,亦有嗑象。先王觀電雷之象,法其明與威,以明其刑罰,勅其法令也。
○項氏曰:石經作電雷噬嗑,六十四卦大象无倒置者,當從石經。
○蔡氏曰:明罰,離象。勅法,震象。
○徐氏曰:明罰所以示民,而使知所避;勅法所以防民,而使知所畏。未至折獄致刑處,故與豐象異。罰之當避,法之當畏,人猶有冒犯而不顧者,而後不得已而用刑也。
○愚案:雷電皆至而為豐,此為電雷无疑矣。取其先照而後威,故曰明罰勅法;取其威照並行,故曰折獄致刑。然明罰勅法以先王言者,取其法令之垂後世;折獄致刑以君子言者,所以制小人也。
通論:
《語録》曰:噬嗑明在上,動在下,是明得事理,先立這法在此。未有犯底人,留待異時之用,故云明罰勅法。豐威在上,明在下,是用這法時,須用明見下情曲折方得,故云折獄致刑。不然,威動於上,必有過錯之事也。
屨校滅趾,不行也。
滅趾,又有不進於惡之象。
噬膚滅鼻,乘剛也。遇毒,位不當也。
集疏:
○程子曰:六三以隂居陽,處位不當,自處不當,故所刑者難服,而反遇毒也。
利艱貞吉,未光也。
集疏:
○程子曰:在噬嗑四為最善,凡言未光,其道未光大也。戒於利艱貞,蓋其所不足者,不得中正故也。
貞厲无咎,得當也。
集疏:
○程子曰:貞厲所以能无咎者,以所為得其當也。所為當者,居中用剛,而能守正慮危也。
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滅耳,蓋罪其聽之不聰也。若能審聽而早圖之,則无此凶矣。
集疏:
○誠齋楊氏曰:初九滅趾,故惡不行。上九滅耳,以聰不明。使耳聰而明,則聞過而改久矣,何至於惡積罪大,而受大戮之凶乎?
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獄。
山下有火,明不及遠。明庶政,事之小者。折獄,事之大者。内離明而外艮止,故取象如此。
集疏:
《語録》曰:明庶政是就離上說,无敢折獄是就艮上說。
又曰:賁内明外止,雖然内明是箇止殺底明,所以不敢用其明以折獄,與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相似而相反。賁内明外止,旅外明内止,其象不同如此。
○蔡氏曰:有山之才,而照之以火,則光彩外著,賁之象也。政者,治之具,所當文飾也。折獄貴乎情實,則无事於文飾矣。
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君子之取舍,決於義而已。
集疏:
○郭氏曰:无所乘而行,謂之徒行。凡易之義,所乘者在下,乘之者在上。初在下卦之下,无所乘也。
○蔡氏曰:初在最下,亦理无可乘者,故曰義弗乘也。
賁其須,與上興也。
集疏:
徐氏曰:須,附頤而生者也。賁上四爻,外實中虚,有頤之象。二才柔不能自興,隨三而興,猶須之附頤而動也,故曰與上興也。
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集疏:
○潘氏曰:陵,勝也,文終不能勝質也。
○泉峰龔氏曰:九三以一陽居二隂之間,上下交賁之,故曰賁如濡如。夫一陽而上下交賁之,若濡澤然,非貞固自守,則必至浸淫汎濫,而文滅其質矣,故惟永貞乃吉。蓋永貞則陽之自守者固,二柔雖比,已而濡如,終亦莫能陵之也。
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无尤也。
當位疑,謂所當之位可疑也。終无尤,謂若守正而不與,亦无他患也。
集疏:
○程子曰:四與初相遠,而三介於其間,是所當之位為可疑也。雖為三寇讎所隔,未得親其婚媾,然正應終必得合,故云終无尤也。
○蔡氏曰:當乘剛之位,故疑。
六五之吉,有喜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六五當賁飾極盛之時,而能敦本尚儉,斂華就實如此,故有喜也。此孔子所以大林放之問,而天下文明之治將復見於此矣。
白賁无咎,上得志也。
集疏:
○潘氏曰:處賁之極,文變為素,潔白自守,其志得矣。
○釋褐楊氏曰:上九之白賁,聖人取之者,以其處賁之極而能白,所謂既雕既琢,還反於樸之謂也。
山附於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集疏:
《語録》曰:厚下者,乃所以安宅。如山附於地,惟其地厚,所以上安其居而不摇。人君厚下以得民,則位亦安而不摇,猶所謂本固邦寜也。
○項氏曰:彖以六爻言之,隂自下而長,以剥乎陽,則為小人剥君子之象,故曰小人長也。象以二體言之,山自上以附乎下,則為君厚其民之象,故曰上以厚下安宅。上削而下廣,山形之所以安也。大抵卦有吉凶善惡,而火象无不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