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四庫全書*易翼說卷七
湖北廵撫晏斯盛撰
象上傳
天行(句),健(句),君子以自彊不息。
天行健,乾象。君子謂學易者自彊不息,體乾也,即法天也。天一日一夜一周,萬古如此,此行之健也。象乾不僅曰天,亦不僅曰健,而曰行,則乾之形體性情俱著,而純陽一元之理盡見,即元亨利貞之四德亦畢具於其間。學易者體此,而静專動直,無時間斷,則天德之剛在我,而長人之仁,嘉會之禮,利物之義,幹事之知,浩然流行矣。士希賢而希聖以希天,莫切於此。何以主之?曰誠。何以入之?曰致知力行。
何氏楷曰:健而無息之謂乾。中庸言至誠無息者,通之于天也。自彊言不息,不言無息,學之為法,天事耳。始于不息,終于無息,故中庸於無息之下文推原之曰:不息則久。自彊之法何如?曰:主敬,君子莊敬日彊。
潛龍勿用(句)。陽在下也。
陽謂九釋龍,下謂初釋潛。陽在下則非發用之時位,勿用意自明。
見龍在田(句)。德施普也。
德,天德也,施之普,見之為也。
程傳曰:見于地上,德化及物,其施已普也。陸氏希聲曰:陽氣見于田,則生植利于民;聖人見于世,則教化漸于物。
終日乾乾(句)。反復道也。
反復,釋終日反復于道,即乾而又乾也。蓋指其實而言之。三陽本多凶,又當乾體上下相繼之地,是以反復于道而不自寧也。
或躍在淵(句)。進无咎也。
進无咎,或躍之意。言審于進而期其无咎,作一句讀,非必進而後可无咎也。
飛龍在天(句)。大人造也【造,劉向、劉歆俱作聚,誤】。
大人釋龍,造釋飛。飛則在天,造則得位,即所謂聖人作。
亢龍有悔(句)。盈不可久也。
盈,釋亢。以人事言,謂盛滿也。不可久,釋有悔。久,猶言長也。
用九(句),天德(句),不可為首也。
天德即乾道,不為首則變化也,善藏其用也。辭曰見羣龍无首,謂龍見而不見其首,乾用而坤應也。不可為首,明其非无首也。乾為萬象先,萬物資始,首出庶物,豈不當為首?然羣陽俱動,則六爻適均,不為首矣,與上九之亢者迥異也。天德渾然,統天御天者,變化各正,保合太和,一元亨利貞之體也,故文言曰乃見天則。
地勢(句)。坤(句)。君子以厚德載物。
以純隂而配天,至順而能承,故名坤。坤為地,不僅曰地,而曰地勢,則至元、光亨、馴利、安貞之德俱見。厚德載物,君子之所以法地也。惟順故厚,厚則無不承,故能載物。物猶衆也,六二之直方大,不習无不利者,此也。文言敬以直内,義以方外,君子法地之實功,物之所以能載也,故曰敬義立而德不孤。
履霜堅氷(句),隂始凝也(句)。馴致其道(句)。至堅氷也【魏志作初六履霜,郭京舉正據王輔嗣、韓康伯本作履霜,無堅氷字,謬】。
隂始凝,釋履霜。至堅氷也,釋堅氷。至馴致其道,釋至字。言方履霜而知其堅氷至者,由馴致其道以至於此。隂進之初,當防其漸。
丘氏富國曰:乾初九,小象釋之,以陽在下。坤初六,小象釋之,以隂始凝。聖人欲明九六之為隂陽,故于乾坤之初畫言之。
六二之動(句)。直以方也(句)。不習无不利(句)。地道光也。
辭直方大,不習无不利,此不釋大者。直方故大,文言所謂敬義立而德不孤也。直方而大,故不習无不利,順之至也,文言所謂不疑其所行也。六二得坤之全象,為一卦主爻,本含弘光大,故曰地道光。乾之動直,坤二六曰直者,以其動而承天也,故曰坤至柔而動也剛。然至靜而德方,而此曰動者,蓋方者其體以動之直而成,故曰直以方。生物之功,因生生之理而為一定之質也。以學者之事言之,有主敬之力,而後有精義之神。
含章可貞(句)。以時發也(句)。或從王事(句)。知光大也。
以時發,因下文從王事而言。六三之章含之者,有待也,貞也。貞屬知,故能待時。光大則知之發也,以无成有終言。
括囊无咎(句)。愼不害也。
愼釋括囊,不害即无咎。不釋无譽者,僅能不害,則无譽可知。
黄裳元吉(句)。文在中也。
文黄裳,取文繡之象。在中謂五。
谷氏家杰曰:中具于内黄,中見于外曰黄裳。文在中,乃闇然之章,不顯之文也,即美在其中意。
龍戰于野(句)。其道窮也。
其道謂隂,窮謂上。隂至窮極,與陽為敵,不止于盈。
用六永貞(句)。以大終也。
上之戰,迷也,失道也。貞者,坤之體,常道也。永,長也。能長此貞,乃後順得常,故大終。當六隂皆變之時,其體適均,終於所事,一牝馬之貞也。坤能從乾,故著其用。
雲雷(句)屯(句)君子以經綸【經綸,鄭氏本作經論,謂撰書禮樂政事,與象義不協,謬】。
雲者,雨之屬,坎象。雷,震象。以在屯時,故不言雨而言雲。彖傳言雷雨之動者,主震初也。雲雷鬱勃,則必兩而散。君子當屯難之際,必有撥亂定傾之用。
雖盤桓(句)。志行正也(句)。以貴下賤(句)。大得民也。
盤桓而利居貞,故動而不躁,志行之正為之也。初為亨屯之主,故貴。又為三隂所歸,故大得民,釋建侯之利。
六二之難(句)。乘剛也(句)。十年乃字(句)。反常也。
剛謂初九、六二,切而乘之,又為震體,雖有中德,而不免於難。難謂屯邅也。然六二得中,能守其正,久而應五,則剛柔正,配婚禮之正,故曰反常。常謂常道。反,復也,亦其中德為之。
卽鹿无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句)。往吝(句)。窮也【郭、京本謂以從禽上有何字,謬】。
无虞而禽必陷林中以從禽也句,已見其意,故直言君子舍之。不然,窮无所往也,故吝。
求(句),而往(句),明也。
求謂初九,濟屯主象,求助者也。往謂應初,共往而濟五之屯也。明不妄進,初與五皆有求於四者也。而應初承五,情義相關,故曰求而往也,明也。
屯其膏(句)。施未光也。
膏澤不下于民,五陷坎中,正當其屯,是以施而未光。有膏而自屯之,則未光者究未能施也。節嗇之過,豈可大事?
泣血漣如(句)。何可長也。
屯不能亨者,上六屯極,去震已遠,是已無望於亨也。
山下出泉(句)蒙(句)君子以果行育德
周子曰:山下出泉,靜而清也。汨則亂,亂則不決也。慎哉,其惟時中乎!
坎動故以果行,山靜故以育德。又動于靜中,果也;流而止之,育也。
利用刑人(句)。以正法也。
正法申明法紀,所以止惡于初萌,開人之昏昧。不釋下文者,意已足也。用說桎梏,則法弛矣,其吝可知。
子克家(句)。剛柔接也。
剛,本爻也。柔,初、三、四、五也。接,承先啓後。下接初,上接三、四、五。蓋一剛主於内,而羣柔相應,若子之賢而能起其家者也。辭所謂包蒙、納婦者,俱可以此句統之,故不重釋。
勿用取女(句),行不順也。
坎三偏暗,爻不中正,外應上九,則動而合九二,雖為同體,剛中志應,而不為所有,不順之甚,見金夫不有躬矣,故勿用取女。
困蒙之吝(句)。獨遠實也。
實謂兩剛爻,從二不得,從上亦不得。蒙之亨,亨以正,九二是也,而三間之遠矣。
童蒙之吉(句)。順以巽也【鄭註巽當作遜,然古字通用,不必改遜】。
六五得中,又與九二相應,良知良能,與理相說,故曰順蒙。五以六居之,則虚其中,而遜志孚心,有敎能入,是其巽也。
利用禦寇(句)。上下順也。
艮,止也。蒙極而止之,順也。一陽而止衆隂,亦順也。順則遏亂有餘,故利。釋此則為寇之不順不利可知,故不及。
雲上于天(句)。需(句)。君子以飲食宴樂。
坎為雨,雨在天上,則猶然雲也。上于天,則雨可待也。彖有孚元亨,主九五言。象九五需于酒食,中正居尊,下乘乎乾,孚信在己,以斂食宴樂,有所以為需也。飲食日用所必需,需之而宜,則宴樂矣。為學則勿正勿助也,處事則不躁,嘗不操切也。
需于郊(句)。不犯難行也(句)。利用恆,无咎(句)。未失常也。
不犯難行,去坎尚遠。在坎之初,未失常,得需之道。
孫氏質卿曰:不犯難而行便是常,不失常便是恆德。人惟中無常主,或為才能所使,或為意氣所動,或為事勢所激,雖犯難而不顧,所以不失常最難。飲食要樂,不失常也。能不夫常,更有何事?
需于沙(句)。衍在中也(句)。雖小有言(句)。以吉終也【沙,鄭氏作沚,誤】。衍在中,乾之中爻也。乾為郊,平曠之地。史記封禪書注:山陂曰衍。周禮注:下平曰衍。沙雖近水,而九二居中,尚在平衍之地,猶為得所需者。小有言終吉,而增雖以二字者,總為九二之得中故也,言雖險而中平也。
需于泥(句)。災在外也(句)。自我致寇(句)。敬愼不敗也。
災在外,謂近坎敬慎不害。九三剛勝,可不致寇,寇來逼我,無如之何。自我為主,猶可不致,蓋坎為外卦,爻未入險。
需于血(句)。順以聽也。
方至于坎,上順以聽五,下順以聽初,入險未深,兩剛相援,故可出險。血穴通,陷之小者。
酒食貞吉(句)。以中正也。
中正謂九五,雖在坎中,不得為險,彖傳所謂剛健而不陷,位乎天位者。本卦主象,故象與象辭同。
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句)。雖不當位(句)。未大失也。
不中正,居險極,故曰不當位。近九五,應九三,而乾體皆應,則所需仍不虚,故曰未大失。不當位,釋入于穴。未大失,釋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不釋三人者,即客也。
天與水違行(句)。訟(句)。君子以作事謀始。
天乾象,水坎象。天行上,水行下,是為違。違故訟。訟必有因,息訟必正其本。是故謀其始,則爭端絶。凡事皆然,故作事謀始。
胡氏炳文曰:凡事有始有中有終,訟中吉終凶,然能謀于其始,則訟端既絶,中與終不必言矣。
不永所事(句)。訟不可長也(句)。雖小有言(句)。其辨明也。
長,上聲。訟,初也。爭端不可長,入訟而即悔者,其辯明,故不長訟。辯明者,自反之謂,謂人己之辯明也。俞氏琰曰:彖傳云詮不可成,蓋言訟之通義,而不欲其成。爻傳訟不可長,蓋言初為訟端,而不欲其長。
不克訟歸逋(句)。竄也(句)。自下訟上(句)。患至(句),掇也。
竄也。釋不克訟歸逋,言不勝而逃避也。自下訟上,釋不克之故。患至,釋不克之事。掇,兩手取物而去。釋歸逋,言避患之急也。訟以不終為吉,逋則奏當未成。釋此,則元罪既逋,餘得免禍可知,故不及邑人无眚。古詞云:明明如月,如何可掇。憂從中來,不可斷絶。掇去心憂之義當如此。
食舊德(句)。從上吉也。
上謂上卦乾也。三才柔不競,與人無爭,上乾雖剛,六能柔之,承順有餘,安然自足,此其所以吉也。從事无成,即食舊順承之道也,故不再釋。
復即命渝安貞(句)。不失也。
不失,謂其復且渝也。九剛始有爭端,幾乎失矣。而處四在乾之下,則終能改圖,不致有失也。六三從上者,未嘗有失,柔能承乾為之也。九四不失者,轉而從理,承五之位為之也。
訟元吉(句)。以中正也。
中正,謂九五無訟人之事,有聽訟之權。凡聽訟者,不中則猛,不正則偏,非生靈之福。九五剛而得中,則不為猛,欽恤以為之本也。中而且正,則不至偏,明允以為之用也。釋元吉之所以然。
以訟受服(句)亦不足敬也。
亦不足敬,言受服即非美事。辭曰或錫,猶意外未必然之事也。傳直曰受,則竟錫之矣。即其實事而言,已有危道,較辭更顯更捷,彖傳之所謂終凶也。
地中有水(句)。師(句)。君子以容民畜衆。
古者以田賦出兵,則井田之間,即甲乘之所從出。坤為地,坎為水,地有水,即井田之象。民之所在,即衆之所在。容,保也。畜,聚也。民何以容?田里是也。則比、閭、族、黨、州、鄉,即伍、兩、卒、旅、軍、師也,容之則所以畜之矣。
師出以律(句)。失律凶也。
為否臧二字解,故就律字反復之,而辭義顯矣。失律亦在出師時,見為初言也。
在師中,吉(句)。承天寵也(句)。王三錫命(句)。懷萬邦也。
天謂六五為九二,正應虚己任賢者也。與二相孚,寵眷備至。自二得之則為承,言得君之專也。懷萬邦,言錫命之實,見上下之志同也。
師或輿尸(句)。大无功也。
惟輿尸故无功,无功故凶,為本爻之乘剛言也,與大人爭也。
左次无咎(句)。未失常也。
左次,師之退也,不敢輕進,六四之柔順為之也,貞也。得師之常道,仍未失律。
楊氏時曰:師以右為主,常也。左次則失常矣。然四以柔順之資,量敵而後進,慮勝而後會,退而左次,未失常也。
長子帥師(句)。以中行也(句)。弟子輿尸(句)。使不當也。
以中行,謂六五得中而應九二也。此句已包田有禽,利執言,无咎而為言,謂執言可服也。弟子,專功之人,六三也。不執言而窮兵,是我使之不當矣。玩傳不釋上文而意自明。
大君有命(句)。以正功也(句)。小人勿用(句),必亂邦也。
正功,師之終也。敘績行賞,君命之實。必亂邦者,戒其漸,正其始也。
邵氏寶曰:弟子輿尸,戒于師始;小人勿用,戒于師終。始無弟子,則終無小人,即始有之。成賞而不封,或封而不任,亦不用也。
地上有水(句)。比(句)。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坤有國之象,四隂順承,諸侯之象。九五當尊,羣隂皆輔,一人有道,賴及萬方。肇邦啓宇,大小相維,臂指相使,分封治以至公,衆建不為少力。萬國以地言,九服之内也。諸侯以人言,五等之爵也。
胡氏炳文曰:師之容民畜衆,井田法也,可以使民自相合而無間。比之建國親侯,封建法也,可使君與民相合而無間。
比之初六(句)。有他吉也。
初比之始,開天下之先,當方來之日,吉且洊至,不一而足。其為有孚之比,孚之盈缶者,皆可于其初卜之也。故畧之,而直以有他吉括之。
蔣氏悌生曰:爻辭有孚凡兩端,及盈缶等語,象傳皆畧之。直舉初六為言,可見比之要道,在乎始先。此義與卦辭後夫凶之意相發明。
比之自内(句)不自失也。
内有中正之德,與九五為正應,不苟于比者,湯聘三往,伊尹乃就,比二有之。
比之匪人(句)。不亦傷乎?
六三危而懷疑,在比之介,外隔於四,不能從五,又與上六為應,而上六无所終。後夫也,匪人也,凶也,不僅傷矣。三與之應,雖未至凶,得無傷乎?
外比于賢(句)。以從上也。
五以中正之德為比之主,故曰賢。上謂五,四親承之,是之為從。雲從龍,風從虎從,蓋比之親切者乎?貞吉可知。
顯比之吉(句)。位正中也(句)。舍逆取順(句)。失前禽也(句)。邑人不誡(句)。
上使中也【郭京本舍逆取順,失前禽也作失前禽,舍逆取順也,妄改,并無韻】。位正中,九居五也,一陽得位而衆隂從,光大尊臨,得乾五之一體,所謂中天下而立者。逆,迎也。迎者,舍之順而取之不殺降,如前禽之失王者寛大之道,中正之德也。上使中,言邑人所以不誡之故,由于上使之然。詩所謂氏之質矣,日用飲食。羣黎百姓,徧為爾德者,中正之化也。
比之无首(句)。无所終也。
比之窮也。无首,猶言不早。无所終,言无可為後。无首所以无終,无終則凶可知矣。
蔣氏悌生曰:即卦辭後夫凶之義。
風行天上(句)。小畜(句)。君子以懿文德。
風,巽象。天,乾象。風有聲,故巽多主命令,如重巽以申命,其較然者。天,君也,朝廷之上也。風行于天上,是命令之在朝廷也。懿,美也。五陽畜于一隂,隂美好柔嘉,而九五以剛中之德主之。蓋其時陽繫于隂,澤雖未下,事雖未行,而命令之脩,仁言藹然,德澤政事畜于斯矣,其亦有待而行也。
先儒以風有氣無質為小畜,又以懿文德為文章才藝,未合象意。
復自道(句)。其義吉也。
陽剛在初,乾之本然也。不為物亂,四相應而不相制也。在身為道,在事為義,斷之曰義吉,則无咎可知。
牽復在中(句)。亦不自失也。
兩陽相連,不為隂繫,二當爻中,道與初同,故曰亦不自失。
夫妻反目(句)。不能正室也。
男以女為室。六,四室也。三與之比,陽剛不中,迫而承之,而四為畜主,三不能制,是以反目,兩相惡也。
有孚惕出(句)上合志也。
上謂九五,五尊而四卑,五剛而四柔,又在巽下,以善相畜者,彼此心孚,故為合志。志與五合,則三雖迫于其下,不得而相奸也。血去惕出,皆由於此。
有孚攣如(句)。不獨富也。
四為畜主,惟五足以正之。五剛中位尊,四柔順而善承。四既與五孚,而五亦與四孚,畜之相得益彰者也。畜盛故富,能不豐已,故以其鄰。
既雨既處(句)。德積載也(句)。君子征凶(句)。有所疑也。
德積則畜滿而不傾,疑生由婦貞而有厲。載德當從五也。有所疑,踰五而隔于四也。
上天下澤(句)。履(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天尊澤卑,上天下澤,其分秩然。是故履也者,禮也。制法天地,有定分也。禮逹而分定,分定而志定。故曰:治天下莫大乎禮。
王氏應麟曰:上天下澤,履,此易之言禮;雷出地奮,豫,此易之言樂。呂成公之說,本于漢書:上天下澤,春雷奮作,先王觀象,爰制禮樂。
素履之往(句)。獨行願也。
願者,心之自具,本爻之剛正也。居初,故曰獨行。未與物雜,自樂其素,陶詩所謂撫已有深懷,任眞無所先者也。
幽人貞吉(句)。中不自亂也。
九二得中,故不自亂,此其所以為貞吉之道也。周于德者邪?世不能亂,履中之謂也。
眇能視(句)。不足以有明也(句)。跛能履(句)。不足以與行也(句)。咥人之凶(句)。位不當也(句)。武人為于大君(句)。志剛也。
柔暗偏邪,妄自以為明,而實不明也。眇矣,肆焉欲有行,而實不可與也。跛矣,當上下相履之介,而柔獨履之也。此履虎尾而咥人者,故凶。以其人而言,則外柔而獨履乎剛,越分犯義而不顧,此武人之為也。武,隂賊也,不明而妄行者也。咥人之凶,在所不免。
愬愬,終吉(句)。志行也。
才剛而下於五,危而知懼,不敢妄行。巽以行志,上承九五,故志可行,是以終吉。
夬履貞厲(句)。位正當也。
九五剛尊而履,故曰位正當。位正當,故夬履貞厲而亦不至凶,言履尊之難也。與彖履虎尾,不咥人,傳履帝位而不疚同。噬嗑之貞厲无咎,傳曰得當,兌五之有厲,傳曰位正當,皆言當乎位之尊也。
元吉在上(句)。大有慶也。
大有慶,言履之至善。履何以善?以在上也。上履之詳審,更歷久而節文中,非貿貿以往,硜硜自任者也。上以考詳有慶,則五之貞厲正當可知矣。履難乎其斷,而莫善於審也。
天地交(句)泰(句)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財,九家易作裁】。
天氣下降,而地氣上行,故曰交。交則小往大來,四字俱括矣。和煦之時,化育之盛,人君體此,本天地自然之道而裁成之,因天地利物之宜而輔相之,於以佐助生民,同得此泰矣。隂陽寒暑,東西南北,道本自然也,而明時定候,畫壤辨方,若裁制而成就之者然。分至啓閉,高下燥濕,宜所自遂也,而作息舒藏,植刈畜牧,若夾輔而相扶者然。
王氏申子曰:天地交而隂陽和,萬物遂,所以為泰。人君象之,裁成其道,輔相其宜,此天地之間所以無一物之不泰也。
拔茅征吉(句)。志在外也。
初,内也;四,外也。初方進,四近君,泰交之始,其勢連類而升,故曰志在外。
包荒得尚乎中行(句)。以光大也。
包荒,得尚乎中行,舉辭之首尾,兼用馮河,不遐遺,朋亡三句在其中,省括之文也。得尚乎中行,本爻主象,上四句之所以善者,俱在乎此。九二體實居中,乾之正體,兼容萬類,不比朋私。包荒朋亡,泰以乾德,故光且大,中行故也。惟其中行,故包荒而不遐遺,無私小之見大也;用馮河而朋亡,無比溺之累光也。
元住不復(句)。天地際也。
小大之往來,于三為交際。彖无平不陂,无往不復,相際之理。艱而恤者,當其際之事;貞而孚者,處其際之道。无咎也,于食有福也,其際之貞且孚為之也。
翩翩不富(句)。皆失實也(句)。不戒以孚(句)。中心願也。
失實謂不有其富,中心願謂不戒之孚。四,泰之交近君者也,與初、二、三翩翩而來,同孚于五,無或異志。
以祉元吉(句)。中以行願也。
六五得中居尊,柔交于剛,貴而有禮。泰之隆者,交由于中,故曰中以行願。
城復于隍(句)。其命亂也。
泰之極而為否,成者欲壞,治者將亂。亂之作也,由于人事,觀其命而可知矣。紀綱之顚倒,政令之乖張,亂也,不待其否而知之也。
天地不交(句)。否(句)。君子以儉德辟難(句)。不可榮以祿。
天上地下,隂陽離絶,不交也。泰之反也,不利君子貞,故以儉德辟難。危行言孫,儉也。辟人辟世,皆辟也。苟繫縻于榮祿,則非儉矣。否難之時,不可為也。
抜茅,貞吉(句)。志在君也。
九五剛中有其亡,苞桑之危,而初六當否之初,位雖遠而心則殷,願忠之志切于草茅,救世之正也。
大人否,亨(句)。不亂羣也。
六二中正,雖小人道長,不為所亂。不為所亂,則小人之包承不害君子,亦自可見,故不釋。
包羞(句)。位不當也。
六三隂柔處危,偏邪自用,絶陽黨隂,不順君子,正否之所由成,所謂匪入者也。
有命无咎(句)。志行也。
九四剛而近君,才足濟否,志在救世,承弼出入,可以有為,故曰志行。此象所謂有命无咎也。志行,則疇人之離祉可知矣。
大人之吉(句)。位正當也。
九五剛中而正,正當尊位,故曰位。正當有大人之德者也,否雖久而事可振也。苞桑之繫,專賴一人。
否終則傾(句)。何可長也?
長,平聲,言不終否也,喜可知矣。
天與火(句)。同人(句)。君于以類族辨物。
天與火,乾與離也。隂麗于陽,與乾為體,故曰天與火同人。天與火者,同人之象。類族辨物,同人之事。同人非無别之謂,親疎内外,貴賤尊卑,賢愚善惡,各得其所以異,而後為同也。蓋天下有火,以高明為質也。族衆倫物,等威制度,俱以人言。
虞氏翻曰:方以類聚,物以羣分,君子和而不同,故于同人以類族辨物也。
來氏知德曰:凡大象:皆有功夫,故曰君子以。以者,用也。若以類族為人,士為士族,農為農族;以辨物為物,螺為螺物,羽為羽物,則君子以三字无安頓而托空矣。
蘇氏軾曰:同人以不同為同。
出門同人(句)。又誰咎也。
出門同人,畧變爻辭,見同人于門,非有私于門内也。出門者,同人之始,門以内家人也。不必言同人,同人于門外,則無所偏黨,以理為同。又二為同人主爻,而初承之,即得所同者,故占曰无咎。
同人于宗(句)。吝道也。
卦以離應乾,大同之象。六二則志應而專乎五,非大同之道。蓋同取其公,惡其私,心有所繫,私矣。此外皆不可為同矣,故吝。
伏戎于莽(句)。敵剛也(句)。三歲不興(句)。安行也。
敵剛謂乾,以乾與離之同,而三獨偏暗,居離之間,欲敗之也。然乾體剛正居尊,勢不得肆,又二五相同,三欲間之而不能間也,故曰伏莽。安行,潛行也。觀望持久而終未敢動,故升陵不興。
乘其墉(句)。義弗克也(句)。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九四剛而能下,惡二之專乎五?而九五位尊正應,欲攻之而不能,非但勢不敵,亦義不敵也。既知有義,弗克而還,則心輸志服,以分自安,故曰反則。則,法則也,此吉之由。
同人之先(句)。以中直也(句)。大師相遇(句)。言相克也。
同人之先,謂號咷也。中直,言其誠切。五與二陰陽正應,本不可間也,而三四之伏莽乘墉,實是間之,故必用大師克之而後相遇。遇在克之後,故曰大師相遇,言相克也。克而後遇,遇則仍然同矣。
董氏銖曰:雖大帥相克而後相遇,亦以義理之同,物終不得而間之故也。
同人于郊(句)。志未得也。
惟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以其廣大無私也。于郊與于野不遠,然而有間矣。居同人之外,而心有不孚,故曰志未得,而占僅曰无悔。
火在天上(句)。大有(句)。君子以遏惡揚善(句)。順天休命。
火在天上,普照萬方,所有者大也。所有者大,則庶類繁多,善惡殊致,天命有德,實為休美。故君子于此制禮明法,惡者有以遏之,而止惡于方萌;善者極為揚之,而長善于不已。此皆天理之當然,明乎天理而順之,則有之所以大也。
大有初九(句)。无交害也。
六五居尊,有乎羣陽者也。初九去五尚遠,故无交。剛德居初,未與物擾,故亦无害。明匪咎之所以然,而艱則无咎已見矣,故不及。
大車以載(句)。積中不敗也。
九二在下卦之中,陽盛而所有多,故曰積。乾體健而能運,中而未盈,故不敗。其有攸往而无咎可知。
公用亨于天子(句)。小人害也。
九三以乾下之上而上交離,明公用亨於天子之象也,亦有之大者。然地處偏隘,在剛柔兩卦之交,與初之無交害者異。健以繼明,雖不能勝,亦不可不慎也。故又申小人弗克之義,曰小人害也。
匪其彭,无咎(句)。明辨晳也。
九四承五,密邇于上,當有之大,稍或自豐,身家不可保矣。惟其剛而能下,心知戒懼,不有其有,一以奉公,故稱明晳。
厥孚交如(句)。信以發志也(句)。威,如之吉(句)。易而无備也。
六五得中,能有大者中,故信。信則人任,故足發志,所謂大中而上下應之也。易,坦易也,信之著也。无備,不戒也,信之素也。遏惡揚善,順天休命,無所作威也。
大有上吉(句)。自天祐也。
有之極而下為六五,有順理之至,是履信思順而尚賢者。天者,理而已。順天之理,自天祐之。
地中有山(句)謙(句)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裒,鄭、荀作芾,蜀本又作捊】。
地本卑平,而有山在其中,是高而在下者謙也。謙以制禮,禮有以多為貴者,有以少為貴者。人情務多喜益,不稱乎物,施必不平。惟裒取其多者以益寡,則事物之間,文質相稱,而施之于用,彼此適均。故曰:謙者,德之柄也。朱子語類:問:裒多益寡,是損高就低,使敎恰好,不是一向低去。曰:大抵人多見得在己者高,在人者卑。謙則抑己之高,而卑以下人,便是平也。
謙謙君子(句)。卑以自牧也。
自牧之自,對涉川之吉言,言卑遜之道,君子所以自養耳。所養者深,則其外之利用固非所計也。謙而又謙,其養深也,解涉川之意甚精。
孔氏穎逹曰:牧,養也。解謙謙君子之義,恆以謙卑自養其德也。
鳴謙貞吉(句)。中心得也。
六二中正,得謙之實,上承九三,剛柔相協,故鳴其心之所得,有諸内而形于外,存于已而應于人也。
勞謙君子(句)。萬民服也。
九三為謙主爻,以一陽而為羣隂所依,有得民之象。體本艮止,居坤之下,不自矜伐,衆益歸之,故曰萬民服,此謙之最盛者。
无不利,撝謙(句)。不違則也。
則,法也,謂九三。蓋九三為謙之主爻,衆之所取則也。六四柔正,與之相比,能下從之,是以不違,此辭之所謂撝謙。
利用侵伐(句)。征不服也【侵,王廙本作寢,後人妄改。又郭京謂當作征,亦不必,且與下征字復】。
謙而至用侵伐,不得已之為也。謙而至利侵伐,又謙之至也。何也?謙者,萬民所服,而彼不服也。因其不服而征之,義也,非欲多上人也。
何氏楷曰:侵伐非黷武,不得已而征之,正以釋征伐用謙之義。
鳴謙(句)。志未得也(句)。可用行師征邑國也。
上六與九三應,處謙之極,位高而亢,雖鳴三之謙,而其志實有未得也。但以退為進,行師之道,故謙極而師可行也。
雷出地奮(句)。豫(句)。先王。以作樂崇德(句)。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震上坤下,陽氣奮出,生意和暢,故為豫樂,以宣幽逹滯,和暢人心,豫也。先王之有天下也,德在生民,上帝之所居歆,而祖考之所佑啓也。故本其德而播諸聲容,精微盡致,鼓舞盡神,是之謂崇極其盛也。陳之而祀上帝,配以祖考,合萬國之歡以成豫,豫之至也。鄭氏康成曰:奮,動也。雷動于地上,萬物乃豫也。人至樂,則手欲鼔之,足欲舞之。王者功成作樂,以文得之者作籥舞,以武得之者作萬舞,各充其德以為制。祀天地,配以祖考者,使與天同饗其功也。故孝經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也。
初六,鳴豫(句)。志窮(句)。凶也。
志,鳴之心也。窮,窮其豫之至也。陰柔不中,當豫之初,上應九四,肆然自鳴,推其心必極乎豫以為快,將放逞無度,勢所必至,故凶。
不終日,貞吉(句)。以中正也。
六居二得中,不以豫為安者,明理燭幾以為之本,故視宴安如酖毒,而不居貞且吉之道也。不終日,即介石之斷也。
盱豫有悔(句)。位不當也。
六三柔居危地,是不當也。豫不中正,覬覦九四之豫,以為豫固悔矣,即稍遲留焉,亦不免于悔也,不如介石之斷也。盱豫有悔,撮爻全文而中省二字。
由豫大有得(句)。志大行也。
九四為本卦主爻,以一陽而統衆陰,時之所由以豫者。彖傳曰剛應而志行,正謂此也。剛應者,九四剛而羣隂應也。言志大行則心無所疑,而朋盍簪在其中矣,故不釋。且大有得爻之全理也,全理舉而餘可畧也。
六五,貞疾(句),乘剛也(句)。恆不死(句)。中未亡也。
乘剛,謂九四。五雖尊而六柔弱,又下逼于剛,欲豫不敢,故為貞疾。中,謂六。居五得爻之中,足以自存,故恆不死。貞疾而恆不死,雖乘剛而中未亡也。
胡氏炳文曰:豫最易以溺人,六二柔中且正,能不終日而去之。六五隂柔不正,未免溺于豫矣。猶得不死者,中未亡也。人莫不生于憂患,而死于逸樂,以六五之中,僅得不死。然則初之鳴,三之盱,上之冥,其不中者,皆非生道矣。
冥豫在上(句)。何可長也?
何可長,即有渝无咎之意,言當速改。
澤中有雷(句)。隨(句)。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兌為澤,正秋也。雷乃收聲,陽氣隨隂而歛也。君子觀此,因時休暇。日出暘谷,震東方也。入昧谷,兌西方也。震下兌上,即日之東而西也。向晦矣,一日之秋也。有動必有静,出作必入息,與時相隨也。禮,君子晝不居内,夜不居外,隨時之道也。
官有渝(句)。從正吉也(句)。出門交有功(句)。不失也。
六二中正,而初九以剛正之才隨之,是從正也,此所謂貞吉。隨有交象,出門隨之,初也,不失得所從也,即二之中正也。
係小子(句)弗兼與也。
言二不可兼三,當專隨乎初也。陽大隂小,若係三,則失初矣。以失丈夫釋係小子。
係丈夫(句)。志舍下也。
下謂六二,六二雖隂之同類,而隂之隨陽,其情尤切。既隨乎四,則在下之二志已舍之矣。以失小子釋係丈夫,既曰志舍下,則不隨二而隨四矣。以隂隨陽為得其正,爻所謂隨有求得而利居貞者俱備,故不兼釋。
隨有獲(句)。其義凶也(句)。有孚在道(句)。明(句)。功也。
四,近君臣也。又臨三,為下所隨獲也。上逼君而下得衆,于義不安,故凶。明,謂明于義。率下以奉上,而不敢以衆自隨,此則孚上之道,保身之功。
爭于嘉,吉(句)。位正中也。
九五中正,樂于從賢,亦為人所共隨。上六處卦外,賢而高上者也。九五心與之孚,敬而尚之,若拜嘉者然。
拘係之(句)。上窮也。
上窮無可復,隨退而隨二。
山下有風(句)蠱(句)君子以振民育德
振動者,巽風之行;育養者,艮山之厚,俱以民言,如作新、新民之謂。蓋蠱當有事之時,振興率育,最為要務,即興賢育才,亦在其中。程傳、本義以育德為治己之事,于文義未合。
李氏舜臣曰:山下有風,則風落山之謂。山木摧落,蠱敗之象。飭蠱者,必須有以振之。振民者,猶巽風之鼔為號令也。育德者,猶艮山之養成材力也。
李氏簡曰:山下有風,振物之象也。蠱之時,民德敗矣。敗而育之,必振動之,使離其故習可也。猶風之撓物,適所以養之也。
幹父之蠱(句)。意承考也。
幹蠱在初,意在承考,則子之賢者,故考可以无咎,雖厲而終吉也。
幹母之蠱(句)。得中道也。
九二得中,不至過激,爻所謂不可貞者,委曲以濟,即中之謂也。
幹父之蠱(句)。終无咎也。
无大咎,則終无咎矣。終者,以其究竟言之也。九三以剛居危,當蠱之時,不無過激,然飭蠱之事,惟剛能濟。三當其際,幹之有成,故爻曰小有悔,无大咎,而傳曰終无咎也。
裕父之蠱(句)。往未得也。
蠱,深矣六四,才柔不中,不能幹者,往無所濟。
幹父用譽(句)。承以德也。
六五柔尊得中,是其德也。既幹父之蠱而親乂,不失令名,惟其德之盛也。初六曰意承考,雖柔而不中,故不言德譽。此則柔而居尊得中,幹蠱之最善者,以德為承,非僅以意承也。三之悔,四之吝,奚啻什伯?
不事王侯(句)。志可則也。
尚志即其事也,故可。則上九居事之外,惟志為尚。
澤上有地(句)。臨(句)。君子以教思无窮,容保民無疆。
臨,大也,澤之盛滿也。澤與地平,亦大之義。兌悅而坤順。理義以悅民心,教思所以无窮;休養以順民欲,容保所以无疆。此臨之最盛者,君子以之。
王氏弼曰:相臨之道,莫若悅順,不恃威制,得物之誠,故物無遺也。
蔡氏清曰:勞之來之,匡之直之,輔之翼之,又從而振德之,此可見君子教思之无窮。民吾同胞,以至鰥寡孤獨,皆吾兄弟之顛連而無告者也。必使皆樂其樂而利其利,可見君子之容保民无疆也。
咸臨,貞吉(句)。志行正也。
志正行正,本爻剛明,當臨之初,與二相比,正臨之時,此其所以為貞而吉也。
咸臨,吉,无不利(句)。未順命也。
命,君命也。兌象内卦以說為體,正臨乎隂,疑于順上之命矣。然本爻為臨之主,剛而得中,上應六五,以道為臨,非苟從者。彖傳所謂大亨以正,天之道也。否之匪人,所不得干也,時方泰而不至于否也。
甘臨(句),位不當也(句)。既憂之(句)。咎不長也。
兌,說體。臨隂之始,有浸味乎其下之意,故六三曰甘臨。柔居危地,故不當。不當,則甘臨者之所以无攸利也。咎,不長能改也。三知憂惕,不復甘矣。
至臨无咎(句)。位當也。
【虞氏、荀九家皆作當位,非也。毛氏奇齡謂其與上長韻不協,證據甚明】。
柔當坤順之下,爻之正位,上近君,下親民,四之所以為至。臨得正,所以无咎。
大君之宜(句)。行中之謂也。
好問好察,執兩端而用中于民,此聰明睿知智之所以大也。六五柔中,下應九二,虚己任人,臨中之道,故曰行中所以為大君之宜。
敦臨之吉(句)。志在内也。
坤,順也,厚也。居臨之終,用成初二之臨,故志在内,非正應,故曰志。泰初曰志在外,陽方通也,欲成泰也,伊尹所以身任天下之重也。臨上曰志在内,陽已長也,成其臨也,堯、舜所以髦期而不倦也。
風行地上(句)觀(句)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坤為地為衆,四方萬民之象。巽以申命敎之象。命令行于四方,及乎氓庶,則廵行觀風布化之義。此先王所為有省方之禮,用以觀民俗,設政敎。奢則約之以儉,儉則示之以禮。
初六,童觀(句)。小人道也。
小人,謂細民。民可使由,不可使知。初六柔居觀初,去陽甚遠,無所見者,不識不知其常也。明其為小人之道,則君子而一無知見,羞可知矣,非觀之道。
闚觀女貞(句)。亦可醜也。
五,觀之主也。二雖得中應五,而與三四相隔,非大觀也。淺識之人,所見無多,其賢于小人不遠矣,故曰亦可醜。
觀我生進退(句)未失道也。
六三去五不遠,將觀國之光者,柔居危地,當觀上下之際,審慎之至,不易于進,故曰未失道。
觀國之光(句)。尚賓也。
尚賓,猶言尚賢,謂四切近于五,為上所賓也。此下觀之最盛者。
觀我生(句)。觀民也。
觀民者,觀我生之實。九五之尊,呼吸斯民,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觀民則觀我者至矣。義極精邃。
觀其生(句),志未平也。
處觀之極,無位之地,似可忘情于民矣。然陽德與五同也,豈以身為物外之身哉?觀五之生,所以為民也。憂樂君民,心未嘗忘,故曰志未平。
雷電(句),噬嗑(句),先王以明罰勑法。
【蔡邕石經本、李鼎祚易解皆作電雷,程傳、朱子本義亦謂此文有誤。然以泰象觀之,亦可作雷電例,不必作電雷也】。
震下離上,隂陽摩戞,相和而成,若頤中有物,噬之而嗑者,此其象也。雷震動而威,電離麗而明。罰,刑讞也;法,律令也。明者,彰示之以其條;勑者,儆飭之以其理。蓋震威為體,而離明為用也。
雷電隂陽之交氣,由内而外,順語為文,故曰雷電噬嗑,猶地天泰不曰地天交而曰天地交也。不必如石經本作雷電噬嗑。
項氏安世曰:陰陽相噬而有聲則為雷,有光則為電,二物相噬而嗑,故曰雷電噬嗑。此為得之。
徐氏幾曰:明罰者,所以示民,而使之知所避;勑法者,所以防民,而使之知所畏。此先王忠厚之意也,未至折獄致刑也,故與豐象異。
屨校滅趾(句)。不行也。
不行者,噬嗑震動之初,即有以懲之使不行也。如此方得无咎,明爻象之意。
噬膚滅鼻(句)。乘剛也。
乘剛,初剛而二乘之也。用法有過嚴之意,為无咎解也。六二本柔中,而僅曰无咎,以其乘剛也,故其象為噬膚滅鼻。
遇毒(句)。位不當也。
不當謂六三兩噬之介。震極又危地也,噬四而不免于梗也,故吝。
利艱貞,吉(句)。未光也【陸德明本光字下有大字,與當韻不協,謬增可知】。
九四正當所噬之地,剛而難合,上下重陰,暗昧交雜,故未光釋。吉之在于利艱貞也,象之所謂乾胏金矢者可見矣。
貞厲,无咎(句)。得當也。
得當,謂九五得中也。尊而柔中,以之治獄,仁心為質,欽恤明允。
何校:滅耳(句)。聰不明也。
因象而追咎之,言此何校之重者,聽之不聰,目之不明也。言不悔之于早也,為上處噬之極也。
山下有火(句)。賁(句)。君子以明庶政(句)。无敢折獄【明蜀本作命,訛謬】。
山艮火離,山下有火,即所謂文明以止者。君子觀此百司職事,以離之文明治之,使紀綱布而德意昭可也。至于折獄,則文不知所正,而文飾情誣矣,故不敢。
何氏楷曰:呂刑曰:非侫折獄,惟良折獄。苟恃其明察,而緣飾以沒其情,民且有含寃矣。故言刻覈者曰深文,言煆煉者曰文致,法曰文網,弄法曰舞文。治獄之多冤,未有不起于文者,此皆敢心誤之也。
舍車而徒(句)。義弗乘也。
六二為初之所承,二乘初,而初不可以上乘乎二。時處下位,以質為文,雖柔來文剛,有六二之賁而不有也,義也。曰弗乘,則舍車而徒可知矣。
賁其須(句)。與上興也。
上謂三,與三並興,相須而動也。二陰而比三之陽,三陽而比二之隂,故相須為賁。
永貞之吉(句)。終莫之陵也。
陵,過之也。九三剛以為質,雖當上下重陰之賁,而其質不可踰也。
六四(句)。當位疑也(句)。匪寇婚媾(句)。終无尤也。
剛上文柔,艮文離也。柔來文剛,離文艮也。當位,當兩賁之位也。剛上文柔,艮也。四艮之同體,欲得上之賁而隔于五,能无疑乎?然上既同體,則四順乎五,亦終得上之賁也,故无尤。
又六四應下初九為賁,而近乘九三,則又間之矣,故疑。然陰陽正應,非疑者所能間,終與初賁,故无尤。
六五之吉(句)。有善也。
喜,喜上之賁也。剛上文柔,賁之主爻也。六五無應,而求賁于上,上適有以賁之,故有喜。不言吝者,其義吉也。
白賁无咎(句)。上得志也。
得志謂賁六五,蓋剛上文柔而成賁之功。本卦主爻與他卦之无位者異,道高而袪天下之浮,德盛而救當世之靡,上九有之。
山附于地(句)。剝(句)。上,以厚下安宅。
山與地為同體而曰附,則山有頹委于地之勢,故象為剝。亦其下之不固為之,即陰剝陽之義。觀剝象者,所當扶其弊也。凡居處必根基厚而後棟宇完,故為上者欲保其邦,必厚其民,斯不至于剝而無傾覆之患。故曰:民為邦本,本固邦寧。
司馬氏光曰:基薄則牆頹,下薄則上危,故君子厚其下者,所以安其居也。
剝牀以足(句)。以滅下也。
滅下,剝初也。蔑,貞也,下不固也。陰漸侵陽,下不固,能為上乎?剝觀其初,而勢已危矣。
剝牀以辨(句)未有與也。
六二隔上九四位,不能應陽,故未有與,如牀足之交蠧蝕而無與扶持者,是絶意于陽而正為其剝者,與初無異也。此蔑貞,所以凶。
崔氏憬曰:辨當在第足之間,是牀梐也。未有與者,言至三則應,故二未有與也。
剝之无咎(句)。失上下也。
上下謂四隂,失者不與四陰同也,獨應上九也。
剝牀以膚(句)。切近災也。
四近君,剝之甚者,由足至辨之上,則及其身矣,災即凶也。
以宮人寵(句)終无尤也。
隂剝陽,皆尤也。而六五親承上九,得陽居尊,能中順以事之,而率羣隂以奉上,終不剝盡,故无尤。
君子得輿(句)。民所載也(句)。小人剝廬(句)。終不可用也。
一陽在上,無終剝之理,為衆陰所載。惟有君子之德,足以持剝而為復,民之向治者,翕然歸心矣。小人則與陽德相違,當此之時,無復可用,不使姑容。
雷在地中(句)。復(句)。先王以至日閉關(句)。商旅不行(句)。后不省方。
雷,陽氣也,在地中,則剝者復矣。至日,冬至也,一陽始生之候。陽復在初,其幾甚微,宜靜以養之。是以先王因積陰之在上,養陽氣于方萌。于時有閉關之令,商旅息其貿遷,同乎民也;方域停其廵省,慎乎已也。至日,冬至之日,十一月也。然虞書云:十有一月朔廵狩。則至日當止以冬至之一日言矣。
不遠之復(句)。以脩身也。
初九一陽始生。元,陽也。元者,善之長,本爻為復之主。其在人也,元善之還,為幾甚速。善幾之動,天心具見。善長惡消,修身之道,莫要于此爻。所謂无祗悔者,在其中矣。
休復之吉(句)。以下仁也。
仁,元陽也,謂初九二與之比。下而從之,猶言從善也。柔中之德,秉懿是好,其所固然,此所以吉。
頻便之厲(句)。義无咎也。
頻復中雖有頻失之厲,然能復則改過遷善之義也,故无咎。上下句相足見意。
中行獨復(句)。以從道也。
從道謂慮初。二比初,故曰下仁;四應初,故曰從道。以性言曰仁,以行言曰道,要皆人心之元也。
郭氏雍曰:剝六三乃復六四反對,其意相類。在剝取其失上下以應陽,在復取其獨復以從道。
敦復无悔(句)。中,以自考也。
中謂五,得中也,考善也,察也,成也。中,德之自有也,誠也。擇善而固執之,所以自成也。此敦厚乎復,所以无悔。
迷復之凶(句)。反君道也。
遂過長惡,喪失天理,去陽已遠,不知復者,非人道也。曰反君道者,因象以其國君凶而言,凶字已包災眚師敗。
天下雷行物與(句),无妄(句),先王以茂對時(句),育萬物【郭、京本無萬字,臆刪,非古】。
天下雷行,必曰物與者,即物之與以見天地之无妄也。物與,物物而與之也。无妄、物物,皆天地之性也。實,理也,誠也,乾也。震,其初動也。先王因雷行物與之理以撫時,以大生于天地也。茂者,暢然之意。對時,猶言乘時。育物,謂敎養也。
蔡氏清曰:物與无妄,萬物各正其性命也。對時育物者,因其所性而不為私,乃聖人盡物之性也。
毛氏奇齡曰:漢後易家皆以天下雷行為句,物與无妄又句,如九家易之物受以生,无有災妄是也。後儒有以天下雷行物與句者,張清子云天雷而物應,胡旦云物物相與,以應雷行是也。又王幾、焦竑、錢一本皆以此句,今從之。
无妄之往(句)。得志也。
得志,以天動也。震本乾之初動,與天同心,一誠相感,往無不得。
不耕穫(句)。未富也。
【不耕穫,郭京本作不耕而穫,未富也,作求富也,大失象意,妄也】。未富,不謀利,不計功也,未嘗有穫之心也。事其所事,无妄念之雜也。言不耕穫則不菑畬,已該往无不利亦可知。
行人得牛(句)。邑人災也。
牛,謂或所繋之牛也。行人得而邑人災,其為无妄可知。六三震極,爻又不中,所值然也。節省辭句而義益明。
可貞无咎(句)。固有之也。
九四乾體在外卦之初,守其在我,不致災眚,言貞本可以无咎也。
无妄之藥(句)。不可試也。
无妄之藥,妄也,不可試,當自信也。九五剛正之至,毫不可私,極之意外,更見其純。
无妄之行(句)。窮之災也。
窮,謂上九。剛之極,不免妄動,失其本體,故災。災即有眚也,无攸利也。
何氏楷曰:无妄之行,猶彖傳所云无妄之往。上九乾之窮,與乾亢龍同義,故二小象亦同。以其失意于行,故曰眚;以其時位使然,故曰災。
天在山中(句)。大畜(句)。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識,劉瓛作志,義同】。
天謂乾,山謂艮,大謂陽。乾大而艮止,是天在山中,陽之止也,大畜之所以名也。夫言行者,德之輿也,而前言往行,皆德之歸也。君子之多識,非有外也,言行知所止而德藴焉,則所畜者大矣。彖傳曰: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然則多識前言往行者,固所以畜之功也。君子之脩,日新之美,有由然矣。
丘氏富國曰:大畜言畜德,小畜言懿文德。畜德雖同,而文德則德之小者也。
張氏清子曰:天在山中,畜其氣也。凡山中有風雲雷雨之氣,皆天也。
有厲利己(句)。不犯災也。
當畜之時,而初當其始,又應四而動,則止之端倪矣。卦本无妄之反,初九者,无妄之上九,其傳曰:窮之災也。今轉而為畜,則前之所謂災者,可以已矣,故曰不犯。需之初曰:不犯難行。訟反為需,亦初與四應,需之始也。爻象相近,故辭亦相近。
輿說輹(句)。中无尤也。
九二在下卦之中,能應艮止,有以自畜,不致妄行,何尤之有?乾為輿而說其輹,輹在輿中,說之者自止也,故曰中无尤。
呂氏祖謙曰:二以剛而居中,能度其宜,見其不可,自說其輿輹而不行也,故曰旡尤。
利有攸往(句)。上合志也。
上,上九也。一卦之主,本爻與之同德,則内外一心,故曰合志。合志則三進而上,共亨天衢可也,其攸往之利可知。釋利有攸往,則利艱貞,閑輿衛,無他義矣。
《周易觀彖》曰:小畜三上,亦同德而義異者,此卦有剛上之象,三近上體而與上應,所以為合志。
六四,元吉(句)。有喜也。
艮以畜乾,四則畜之最近者也。剛而以柔為體,順以畜之,彼此相應。童牛之牿,禁制於未然,習慣於少成,所謂大善之道也,故有喜。其曰六四之吉者,則元吉也。
六五之吉(句)。有慶也。
指言:六五之吉者,以柔中居尊之能畜剛也。畜之吉,莫盛于此。威伐不事,而法制足以維之,若一牙之繫豶豕,不大聲以色,而有以馴其剛暴,天下之福,不僅有喜,且有慶也。喜見于未然,慶著于已定。
何天之衢(句)。道大行也【衢下,郭京本有亨字,妄增】。
上九艮止之終,大畜之成也,主乎畜者也。道釋衢,大行釋亨,蓋剛上尚賢而不家食其道。大行與乾同道,而道能畜乾,又為五所尊,不僅身都通顯,而且其道光昌矣。亨也,畜極而通也。
游氏酢曰:畜道之成,賢路自我而四逹矣,故曰何天之衢,亨。彖曰剛上而尚賢,則大畜之義主于上九也。崇俊良以列庶位,推轂賢路,使天下無家食之賢者,上九之任也。天下至于無家食之賢,則道之大行孰盛于此?
何氏楷曰:備于身之謂德,逹于世之謂道。道可大行,其亨可知。彖所謂不家食吉,而利涉大川者,此也。
山下有雷(句),頤(句)。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頤,口象。言語飲食,皆口之為之,下動上止。動則言語易放,飲食易過;止則慎而不至于放,節而不至于過,是艮猶為養之主也。養身之道,莫切乎此。
朱子語類:或云:諺有禍從口出,病從口入,甚好。曰:此語前輩曾用以解頤之象:慎言語,節飲食。
俞氏琰曰:頤乃口頰之象,故取其切于頤者言之,曰慎言語,節飲食。充此言語之類,則凡號令政敎之出于己者,皆所當慎,而不可悖出。充此飲食之類,則凡貨財賦稅之入于上者,皆所當節,而不可悖入。
觀我朶頤(句)亦不足貴也。
當頤之初,而志在飲食,斯亦不足觀矣。失其所養,故賤。亦字承舍靈龜而言,專釋觀朶頤,則舍靈龜可知。
六二:征凶(句)。行失類也。
乘剛妄動,志主于進,而五不相應與,故曰失類。失類也者,拂經也。釋征之為凶,則顛頤、拂經于丘頤,皆征之為矣。
程傳曰:征而從上則凶者,非其類故也。往求而失其類,得凶宜矣。行,往也。
十年,勿用(句),道大悖也【大,李鼎祚作德,謬】。
道大悖,失養之道也。艮止頤之貞也,養道也。六三不中,下體動極,當止而不能止,自養之不善者,故曰道大悖。是即所謂拂頤者也。拂頤,故十年不用而无所利。釋一句而上下俱見。
項氏安世曰:拂顛貞三字當連讀。頤之卦辭曰:頤,貞吉。三之爻辭曰:拂頤,貞凶。卦中惟此一爻與卦義相反,故曰道大悖也。
顚頤之吉(句)。上施光也。
上謂上卦,與震初應,是下顛震,而四以柔止養之,有以厭其願,遂其求也。四承五以養人,其體光輝,有應于下,無少虧欠,故曰上施光。然則視耽耽而欲逐逐无咎者,猶欲仁得仁,又焉貪云爾也。
居貞之吉(句)。順以從上也。
頤,貞養之正道也,上九是矣。六五質柔,欲有所茹,若拂經矣。然柔而得中,能虚己下賢以順從乎上,則養賢以及萬民,養之道正矣,此其所以吉也。知順從之吉,則涉川自用之不可明矣。
由頤,厲,吉(句)。大有慶也。
頤之主爻,養道由此而成,上足以沛國恩,下足以澤萬民,所謂四海之内,以恬以熙,中外之福也。故曰:大有慶,其厲不足言矣。
王氏宗傳曰:豫之九四,天下由之以豫,故曰大有得。頤之上九,天下由之以頤,故曰大有慶。
澤滅木(句)。大過(句)。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无悶。
澤謂兌,木謂巽。滅,沒也。此著其象。獨立不懼,遯世无悶,亦其中德為之,此大過之所以亨也。剛而得中,是有大過人之行者也,故進則獨立而不懼,退則遯世而无悶。
李氏簡曰:君子進則大有為,獨立不懼可也。退而窮居,則堅貞不移,遯世无悶可也。皆大過之事。
藉用白茅(句)。柔在下也。
柔謂六,下謂初,過剛之當用柔也,于初尤善。繫辭所謂慎之至者盡之。
老夫女妻(句)。過以相與也。
過,謂陽之過也。於人,則婚期之過也。然初隂在下,有相助之理,柔以濟剛也,故曰相與。觀相與之意,則枯楊生稊之象,无不利之占,俱見矣。
棟撓之,凶(句)。不可以有輔也。
上下微陰,大過之輔也。九三偏危之地,剛過之極,初隔于二,上比于五,皆不相與,此所以撓且凶也。項氏安世曰:全卦有棟撓之象,而九三乃獨有之;全卦有利往之象,而九二乃獨有之。蓋九二當過剛之時,獨能用中,在六爻之中,獨此一爻不過,故无不利也。卦體本以中太強而本末弱,是以為撓。九三以剛處危,在六爻之中,獨此一爻為過,故棟愈撓而不可輔也。
棟隆之吉(句)。不撓乎下也。
下,謂初。不撓,以其相應相藉也。有藉之者,故不撓。不撓于下,則棟隆于上,自然之理,非三之可得而與也。應初之義重,故不釋有它之吝。
枯楊生華(句)。何可久也(句)。老婦士夫(句)。亦可醜也。
何可久,陽過而生意盡矣。亦可醜,失偶而人道窮矣。可醜,則无譽之實无咎,不足言也。
蘇氏軾曰:稊者顛而復蘖,反其始也;華者盈而畢發,速其終也。
何氏楷曰:盛極將枯,而又生華以自耗竭,不能久矣。
過涉之凶(句)。不可咎也。
大過之極,適丁其凶。事雖不濟,非其罪也。
蘇氏軾曰:過涉至于滅頂,將有所救也。勢不可救,而徒犯其害,故凶。然其義則不可咎也。
水洊至(句)。習坎(句)。君子以常德行,習敎事【洊,京房作臻,干寶作薦。毛氏奇齡曰:皆聲轉義同】。
坎為水,内外皆坎,如水之漸進而來不息也,故曰習。此釋卦名象。常德行,習敎事,即從習字起義。德存諸心,行見于事,惟有常斯可久;洊習不懈,則内存而不忘。條敎政事,惟能習斯可成;洊習不弛,則深入而不覺。習坎之習,以卦體言;習敎事之習,以施于人者言。常德行,習敎事,當如本義分冶己、冶人。司馬氏、蘇氏俱以治己言,未協。
陸氏佃曰:離言明兩作,坎言水洊至。起而上者,作也;趨而下者,至也。
王氏宗傳曰:坎者,水之科也,故以水洊至為習坎之象。上坎既盈,至于下坎,孟子所謂盈科而後進也。盈科後進,不舍其晝夜之功也。君子德行貴其有常,而敎事貴于習熟,此不舍其晝夜之功也。
習坎入坎(句)。失道凶也。
入坎,知其為坎而身試之也。六動坎,初似之,非處險之道。納諸罟獲陷阱之中,而莫之知避,凶可知矣。錢氏志立曰:行險而不失其信,此是出險之道。若小人行險以僥倖,則為初六、上六失道之凶也。
求小得(句)。未出中也。
未出中,猶言未失中也。未失中,故雖有險而小得。彖曰“坎有孚,維心亨。”傳曰“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本爻剛而得中,故本傳實指而明之曰未出中。蓋因坎有險而言,似乎無所得也。而又小有得者,以其有剛中之德也。
郭氏雍曰:一離乎中,則失之矣,故象言未出中也。
來之坎坎(句)。終无功也。
三,下卦之一,終爻又不中處危,且上坎繼至,故无功。言无功,則入于坎窞可知。
樽酒簋貳(句)。剛柔際也。
剛九五,柔六四,際彼此相需。九五不陷于險,勢尊足以相維。六四承之,資以出險,患難之交,情誼親切,愈朴愈誠。滹沱豆粥,蕪婁麥飯,差有似之。
王氏弼曰:剛柔相比而相親焉,際之謂也。
姜氏寶曰:觀孔子小象,以樽酒簋貳為句,則晁氏之說以貳用缶為句者非矣。
坎不盈(句)。中未大也。
未大,言其平也,亦所以无咎也。坎難以平為亨,五剛中居尊,能出乎險,天下之患既息,湯火新去,則平矣。至于流行濟物,尚有待也,且其時未可驟施也。以坎之時言之,故未大,非終有所不足也。
陸氏振奇曰:知二之得小,則知五之未大矣。
易簡錄曰:流水之體,原不可盈,祗平原來,是平而要于平。象曰中未大,亦殊是大不得。詩咏文王,小心翼翼,二求小,五未大,總是乾體自強不息一脈。坎中未大,要于乾;震主未光,要于艮氏,通八為一脈。
上六,失道(句)。凶,三歲也。
當險極而陰柔不振,失剛中之道也。凶三歲,終不可脱險也。
易簡録曰:水須上下通流,故初入窞即不流,即曰失道;上有係與寘即不流,亦曰失道。
明兩作(句)離(句)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郭、京本以字下有明而二字,又一本無繼于二字,俱增刪之,妄】。
明兩作,重明不息之謂。内外兩體之象,虚明在中,照臨四逹,治人之事,故稱大人。大人觀此明兩作而成象,則明之為體大矣。上者欽明文明,次之日躋緝熙,又次之則學有緝熙于光明,所以四方在御,旁照無遺,離明之功,固作睹之大用矣。彖傳曰: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亦此意也。
朱子語類曰:明兩作,猶言水洊至。今日明,來日又明,明字便是指日而言,只是一個明,兩番作。
徐氏在漢曰:繼明者,無時不明也。照于四方者,無處不照也。惟其無時不明,所以無處不照,是之謂明明德于天下也。
履錯之敬(句)。以辟咎也。
履錯者,咎之叢也。惟敬足以定錯,故曰辟咎。此卦一陽一隂紛錯之際,自下觀之如履然。然爻剛而明,敬之象也。慎此以往,其無所失矣。
黄離元吉(句)。得中道也。
黄,中色。言得中道,則柔麗乎中正之謂矣。離,坤道也。六二得之,以為虛明之體,是其本然,故元吉也。二五得中,而獨以中予二者,離之正位也。曰以中正而明無不照,過此則昃矣。至五則繼明之象,憂勞後吉,視二之元吉遠矣。
郭氏忠孝曰:離之所以亨,柔麗乎中正,故亨也。黄離之所以元吉,文明而用中,故元吉也。故盡一卦之美,其惟六二乎!
日昃之離(句)。何可久也。
過中則昃,明將晦矣,故不可久。曰:何可久,則鼔缶而歌,大耋之嗟,欣戚不常者可知也,故不釋。
突如其來如(句)。无所容也。
犯上絶下,恃才妄作,身處危地,誰其予之?焚心無所容,死生無所容,棄身無所容,剛逆之禍也。
六五之吉(句)。離,王公也【離,鄭本作麗】。
離,麗也。王公,尊位也。當繼明之時,而麗乎尊位,憂勤惕厲,其所有事。
王用出征(句)。以正邦也。
【王肅本此,下有獲匪其醜,大有功也二句。毛奇齡曰:小象于象辭原不必用到此妄增之語】。
邦之亂,必有渠魁折首,刖渠魁得,而聲罪致討之義彰矣。正明定分,明作有功者也。離明之極,聽命于五,亦繼照四方矣。
易翼說卷七
<經部,易類,易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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