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卦:䷟【巽下震上】
恆(句)。亨(句)。无咎(句)。利貞(句)。利有攸往。
傳:恆,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恆。恆亨无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大象:雷風,恆。君子以立不易方。
繫辭:恆,德之固也。恆雜而不厭,恆以一德。
序卦: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
雜卦:恆,久也。
咸之覆也,艮剛上而為震,兑柔下而為巽,男女内外尊卑之常,震雷巽風象之常,巽入震動德之常,初柔四剛二剛五柔三剛上柔應之常,四者皆恆理也,故名恆。以恆之體言,則天道久而不已之誠也,故亨通无過咎,而皆利于貞。貞,正也,所以為恆也。以恆之用言,則天地終始不息之運也,故健行而利有攸往。恆得天地之大用,故其行亦似之。
初六,(句)。浚,恆;(句)。貞;(句)。凶;(句)。无攸利。【浚,鄭作濬】。
傳:浚恆之凶,始求深也。
浚,深也。恆,常也,定也。不苟動者而初動焉,不已早乎?猶所謂交淺而言深者也。求親愈疎,事所必至。以剛柔之交言之,巽,女也,其性入;震,男也,其性動。方結褵而即責以夫婦之常道,反目之勢也。若必往而從之,必不宜矣。初與四雖為正應,而情不應也,故凶而无攸利。
九二(句)。悔亡。
傳: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浚恆不遠,宜有悔矣。然九二剛而得中,則恆之能以中而久於其道者,悔之所以亡也。本爻獨得恆理,若初之浚,三之不恆,四之羞,上之振,皆失中也。
程氏迥曰:大壯九二、解初六及此爻,皆不著其所以然,則以爻明之也。
九三(句)。不恆其德(句)。或承之羞(句)。貞吝。【或鄭作咸,大誤】。
傳:不恆其德,无所容也。
恆之為德,中而已矣,无過分者。九三剛而不中,在恆上下之界,是不恆也。志在上進,動輒得咎,二四既不能比上,雖應亦不能合也。或者,不一之辭。
九四(句)。田(句)。无禽。
傳: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震動之象,最常者莫如田獵。田非其地,安所得禽?以恆之理言,則以陽剛之性,處交接之地,與不恆其德者同也。
六五(句)。恆其德(句)。貞(句)。婦人吉(句)。夫子凶。
傳: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恆之德在中,六五得中,故亦曰恆其德。然柔而得中,固正也。夫恆久之道,惟剛健斯為不已不息之常。五位雖尊,而六則已柔,是蓋以順為正者,婦人之恆也。丈夫而徒為柔順,則不恆矣,故凶。此其所以不如九二之剛也。
上六(句)。振,恆(句)。凶。【振,說文作搘,虞、張作震,俱誤】。
傳:振恆在上,大无功也。
恒已可久矣,而上六以陰僻之才,震動之體,當恆之終,則是欲舉常理而振撓之,非徒無益於天下,反有禍于生人,凶之道也。語曰:害不什,不變法;利不百,不更制。可不慎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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