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29卦-坎卦䷜坎卦为水(坎下坎上)-[清]晏斯盛撰《易翼宗•卷三》

[清]晏斯盛|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29卦-坎卦䷜坎卦为水(坎下坎上)

【周易上经】第29卦-坎卦䷜坎卦为水(坎下坎上)-(清)晏斯盛撰《易翼宗•卷三》

坎卦:䷜【坎下坎上】

習坎:(句)有孚(句)。維心亨(句)。行有尚。【坎,歸藏作犖,劉瓛作欿,郭氏舉正習上有坎字,誤】。

: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

大象: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說卦:水火不相射,雨以潤之,勞乎坎。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潤萬物者,莫潤乎水。坎,陷也。坎為豕,坎為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盗。其于木也,為堅多心。

序卦: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雜卦:離上而坎下也。

坎與離對待,水火日月,天地之大用,故上下經皆以終篇。陽陷隂中,故名為坎。陷則不測,故為德。險質為水,兩坎重險,故曰習。習者,更歷也。習即水之流而有常也,有常即其信。惟水潤下,其性然也。其所以有常者,中實也。二五剛中也,如人之行事,以心為主。心實而無偽,誠也。誠則感而通,險而不困,故亨。心亨則行亦亨矣,故行有尚。水性惟行,乃成濟物之功。人之處坎,惟行乃能濟事之急。有尚猶言尚往,故曰往有功。

初六(句)。習坎(句)。入于坎窞(句)。凶。

傳:習坎入坎,失道凶也。

當重險之時,而以陰柔處下,禍深而不知避,入于坎之窞者也。非習坎之道,故凶。窞者,坎之在下者也。謂初。

九二(句)。坎有險(句)。求小得。

傳:求小得,未出中也。

小對大而言,濟險者貴剛中。九二以剛中而處柔,在習坎之下體,是尚有險也。所求者小,有得而已,未能遽出乎險,如九五之平也。

六三(句)。來之坎坎(句)。險且枕(句)。入于坎窞(句)。勿用【險,鄭元、向秀俱作檢。鄭曰:木在首曰枕,在手曰檢】。

傳:來之坎坎,終无功也。

下坎方終,而上坎又來,故曰來之坎。坎六三質本柔暗,又在偏危之地,無孚心之亨,是處重險之中,而且以為安枕無憂也。入險日深,而已不能成濟之功者,故勿用。

六四(句)。樽酒(句)。簋貳(句)。用缶(句)。納約自牖,終无咎。【牖,陸作誘,誤】。

傳: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禮:天子大臣出會諸侯,主國樽、棜、簋、副。何氏楷云:貳,副也,謂樽酒而副以簋是也。缶,瓦器,皆至約之儀。約,簡儉也。牖,牖下,室西南隅,詩所謂宗室牖下者也。納此于牖,以將誠意,神其格之矣。六四柔正,承五近君,當坎險之中,資以出坎,剛柔相比,情誼切至,故其象如此,而終得无咎也。

九五(句)。坎不盈(句)。祗既平(句)。无咎。

傳:坎不盈,中未大也。

傳曰: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二、五皆不陷于坎,而五尤中正居尊,為卦之主,故不盈之義,惟此當之。祗之為言適也,不盈則適至于平,不自侈大,自無壅遏之患,此君子存心至實而亨者也,何咎之有?

上六(句)。繋用徽纆(句)。寘于叢棘(句)。三歲不得(句)。凶,【寘。劉瓛作示云:衆議于九棘之下】。

傳:上六失道,凶三歲也。

徽纆,黑索也。巽為繩,上爻變巽之象。叢棘,以棘圍牆也。坎為叢棘,本象周官司圜,收教罷民,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移。上六以隂柔而居險極,是失中道而終于坎者。坎為獄,三歲為改舍之期,其舍與不舍,以三歲為斷,凶已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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