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济:䷾【离下坎上】
既濟:亨(句)。小(句)。利貞(句)。初吉終亂。
傳: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大象: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序卦: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
雜卦:既濟,定也。
既未濟兩卦對待相推,六十四卦中,泰否天地之合,既未濟泰否之雜,坎離之交,水火之資,天地之用,故以終篇,實時事往復之幾也,天地之無終無始者也。本卦水上火下,其用交,故曰既濟。此如泰然,然泰為天地之交,既濟則水火之交,故泰曰吉亨,而此曰亨,又曰小也。既濟言亨,則已小矣,然莫非亨也,即思患豫防之義。又既濟當用柔,剛大柔小,故曰亨,又曰小也。九五、六二,剛外柔内,皆得正而當位,是其利且貞也。既濟之初,猶未濟也。内卦離體,柔而得中,虚已以上交,審幾而度務,此小者之所以亨也,故吉。既濟之終,未嘗非小,而窮隂在上,偏暗不中,不能永終以持其蔽,亂矣。
上六曰:濡首厲。傳曰:何可久。此濟之所以難為終也。
初九(句)。曳其輪(句)。濡其尾。无咎。
傳:曳其輪,義无咎也。
卦之初多稱尾,初剛離體,不遽進者,故有曳輪濡尾之象。又坎為輿,輿下則輪也。輪,車之所恃以行者。方既濟之始,初九剛明,是時方濟而不敢自恃者。車之行恃乎輪,曳輪則行者止矣。濡尾有應于險,能止險,善補過也,故无咎。
《周易觀彖》曰:既濟之初可以濟,而猶未可輕濟也。初居下,當濟時,有濡尾之象。然有剛正之德,故能曳其輪而不進,則雖濡其尾而无咎矣。蓋欲進而即止,臨事而懼者也,故无咎。
先儒因下小狐濡尾,遂以本句亦取狐象,上下文義,兩端未貫。
傳曰:曳其輪,義无咎也。上句是主,甚為明顯。惟
《周易觀彖》,深得翼義。
六二(句)。婦喪其茀(句)勿逐(句)七日得【茀,子夏傳作髴,荀爽作紱,董遇作弗】。
傳:七日得,以中道也。
六二柔順至中,當既濟之時,而不苟于濟者,彖所謂小者之亨,初之所以吉也。有慎儀守禮,時不克違之象。爻柔故稱婦,婦行必有蔽。茀,蔽也。喪其蔽,則儀弗修,禮不備。勿逐,不急索之也,不行也,有待也。五本正應,而三隔之,四間之,不能遽合也。至七日,則陽數一周而自復。儀無弗修,禮無弗備,斯濟之至善者矣。
傳曰:得中道,以二之德盛也。非僅得其所喪之謂茀。
虞仲翔曰:謂鬒髪也。
王輔嗣亦曰:首飾也。子夏傳亦作髴。毛西河據此,謂先儒不當解為車茀。是不觀二之為婦,柔中得位貴也。其為翟茀,亦可知矣,不必以蒲藻為類也。茀、笰通
九三(句)。高宗伐鬼方(句)。三年克之(句)。小人勿用。
傳:三年克之,憊也。
三當既濟之半,是濟之將過者。九三剛危之地,又離為兵戈,故有克敵之象。上承六四,坎體隂爻,本卦水火之交,離東坎西。鬼方,西戎也。三年,爻數也。以三剛伐六四之隂,期在必克,故至三年。三年則師勞力竭,財用殫耗矣。夫以國家之全勢,必三年而後克之,則濟之難可見。克伐至于鬼方,濟之盛亦可見也。然其時已將過矣。又承坎險,小人之象,而上六正應,柔悦藏奸,不可不慎,故戒勿用。師之上六曰: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蓋事平之後,當定規模,非偏長制勝所能為,亦非懷安溺志者所能與也。其以高宗當之者,易之時幾也。殷道屢興,至武丁之世,中興之後,不復再興,正既濟將過之時也。象以此爻當之,而又曰小人勿用者,殆與文王同一憂時之心乎?西羌傳云:殷室中衰,諸侯皆叛,至高宗征西戎,三年乃克。是其事也。
六四(句)。繻(句),有衣袽(句)。終日戒。【繻,釋文作襦,子夏王廙本作(缺字)。說文作需,王弼云:繻當作濡】。
傳:終日戒,有所疑也。
繻之為濡,王輔嗣說也。蓋舟漏之謂袽,敗絮塞舟漏之物,與帤同。徐鍇云:帤,帛臭。書盤庚篇云:若乘舟,汝勿濟,臭厥載。則袽之足備舟漏,自古有然矣。六四既濟坎體,故有漸濡之象。而以柔居之,不敢自恃其濟者,故既有衣袽以補罅漏,至終日戒嚴而不稍懈弛。上有九五之君,下有重剛之乘,應是不安其所居者也。四本多懼,此又甚焉,故傳曰有所疑。
古者削帛為繻,關門符信也。故舊說有以終日戒為關防戒備者。毛西河謂不當以漢制解周易,良是。然漢制近古,符信在身,而衣敗絮,不敢出以示人,蓋亦疑懼之時為之也。存之以見本字之義。
張氏清子曰:六四出離入坎,此濟道將革之時也。濟道將革,則罅漏必生。四,坎體也,故取漏舟為戒。終日戒者,自朝至夕,不忘戒備,常若坐敝舟而水驟至焉,斯可以免覆溺之患。
九五(句)。東鄰殺牛(句),不如西鄰之禴祭(句),實受其福【禴,漢書作瀹】。
傳: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九五既濟之君,盛已極矣。然六二為其正應,是猶有尚儉之意焉。殺牛,祭之豐者。禴,祭之薄者。東西,彼此之辭。言彼之豐,不如此之儉。蓋郊用太牢在冬,而禴祭在夏。祭得其時,宗廟用享,故受福也。此亦亨小之意。離、坎本東西之卦,而離有牛象,坎得中内實,有致誠尚實之象。致誠尚實,時之大者,故祭則受福。
潘氏士藻曰:五以陽剛中正,當物久豐盛之時,故借東鄰祭禮以示警懼。夫祭時為大,時苟得矣,則明德馨而黍稷可薦,明信昭而沼毛可羞。是以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在于合時,不在物豐也。東西,彼此之詞,不以二五對言。
姚氏舜牧曰:人君當既濟時,享治之盛,驕奢易萌,而誠敬必不足,故聖人借兩鄰以為訓。若曰東鄰殺牛,何其盛也;西鄰禴祭,何其薄也。然神無常享,享于克誠,彼殺牛者,反不如禴祭者之實受其福。信乎享神者在誠不在物,保治者以實不以文,此蓋敎以祈天保命之道。
上六(句)。濡其首(句)。厲。
傳: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當既濟之終,柔暗之甚,而居坎險之極,故有濡首之象。厲,危也。
傳曰:何可久,言濟極而衰也。此彖所謂終亂者也。
薛氏温其曰:濡其尾者,有後顧之義。濡其首者,不慮前也。恃以為濟,遂致陷沒。沒而至首,其尾可知。歷險而不虞患,故曰亂者有其治者也。既濟終亂,其義見矣。
朱氏震曰:以畫卦言之,初為始,為本;上為終,為末。以成卦言之,上為首,為前;初為尾,為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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