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44卦-姤卦䷫天风姤卦(巽下乾上)-[清]晏斯盛撰《易翼宗•卷五》

[清]晏斯盛|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44卦-姤卦䷫天风姤卦(巽下乾上)

【周易下经】第44卦-姤卦䷫天风姤卦(巽下乾上)-(清)晏斯盛撰《易翼宗•卷五》

姤卦:䷫【巽下乾上】

姤(句)女壯(句)勿用取女【姤,鄭本作遘。馮椅云:王洙改今文為姤。毛西河云:雜卦傳、石經亦作遘,張氏明晉王本作媾,義同。取,陸德明作娶,又郭、京本無女字,俱妄改】。

: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時義大矣哉!

大象:天下有風,姤。后以施命誥四方。

序卦: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

雜卦:姤,遇也,柔遇剛也。

一隂五陽,夬之覆推,不期而會曰遇。姤之為遇,羣剛之下柔,忽然來也。柔之初進,其幾甚微,然浸長之勢,從此而始。是隂為之主,以此取女,未必能貞,為其近羣陽而巽以入之也。巽長女,亦壯之象。幽王之得褒姒,高宗之立昭儀,明皇之立貴妃,歷代女禍,皆不謹始之,貽不爽之應。

馮氏椅曰:古文姤作遘,遇也,亦婚媾也,以女遇男為象。王洙易改為今文為姤,雜卦猶是古文,鄭本同。

按:今文先於古文,改遘誤也。姤雖今文,實則初本。

初六(句)。繫于金柅(句)貞吉(句)有攸往見凶(句)羸豕孚蹢躅【柅,子夏傳作鑈,蒼頡篇作檷,王肅本作柅,蜀才本作尼,俱誤】。

傳:繫于金柅,柔道牽也。

金柅,本義謂所以止車,以金為之。來氏謂柅者,收絲之具;金者,篗上之孔。毛西河謂金柅,弱木,實如黎而黄。未見定義。然朱子本程,程本漢儒舊解,義較長,仍從之。柅以止車而繫之,則不行可知。初六一隂而遇羣陽,在方進之時,猶可及止也。止則不自失其身,貞道也,故吉。不然,貪于所遇而有所往,則喪其所守,女禍滋張,必見凶矣。如羸豕之初孚,而蹢躅跳擾也。夫狐媚惑人,入宫見疾,可醜之態,其端已露,可不謹哉!

九二(句)。包有魚:(句)无咎(句)。不利賓。【包,荀爽本作肥,明晉王本作庖,俱非】。

傳: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初,姤之主,質隂下翔,魚象也。九二切近相比,所居得中,足以制初,故曰包有魚。包而有之,其義專一,不可有二,是故初與四應,則四固賓也。而二以比近相遇,物有所主,故无與于賓。若四起而爭之,則犯義矣,其何利哉?

李氏開曰:剝之貫魚,姤之包有魚,皆能制隂者也。

胡氏炳文曰:包如包苴之包,容之于内而制之,使不得逸于外也。

九三(句)。臀无膚(句)。其行次且(句)。厲(句)。无大咎。

傳: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三在下體之上,亦臀也。姤三即夬四,故辭略同。而彼以位言,此以勢言,貪初柔之遇而二間之,次且欲進,至於危厲,剛動之故也。然剛居下體,不牽連于四,不應于初,終不犯體,仍無大咎,則又其位之善于夬四者矣。

九四(句)。包无魚(句)。起凶。

傳:无魚之凶,遠民也。

四與初為正應,當遇者也,而已遇于二矣。是初隂本已所當有之物,而不為己有,則其居于四也,僅擁虚位,而于正應也,亦抱虚名。論隂陽之義,則如夫之不能有其婦;論上下尊卑之分,則如君之不能有其民。其事已出常情之外,其變必在蕭牆之内,凶雖未見,然由此而起矣。隂陽之禍,非一朝一夕之故也。或曰:魚之无非四之罪,然四之所以遇此者,槩可知也。且四終不能忘情于初也,欲无凶,得乎?

九五(句)。以杞包瓜(句)。含章(句)。有隕自天。【以子夏傳作作,郭京作似包,子夏傳作匏,俱謬】。

傳: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舍命也。

陽剛居尊,得中而正,制姤之主。又于初隂不比,不應其下,視之如杞之高,而下以包瓜,絶不相與者。然而變而為雜,有文明之象,故曰含章。以至尊之位,中正之德,不邇不殖,天德内藴,則制隂之任在已。所謂勿用取女者,天運可自我回也。至姤轉為復,雖曰天命,豈非人事哉?

傳曰:志不舍命,亦于其中正而知之也。

上九:(句),姤其角(句)。吝(句)。无咎。

傳:姤其角,上窮吝也。

姤者,一隂之生也。九二而外諸陽之所忌,無取乎遇也。九三為二所間,不相遇也,故厲而无咎。上九則其去初隂為益遠矣,尚何咎哉?但感遇者又忌其窮,九以剛居上,堅不可移,物之角象之,是終不求遇者,亦終無所遇矣。人至于無所遇,遺世違衆,行何之乎?吝矣。

徐氏幾曰:上九處姤之窮,與初無遇,雖吝亦无咎,隂不必遇也。

[/erphpdown]

×关闭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