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40卦-解卦䷧雷水解卦(坎下震上)-[清]晏斯盛撰《易翼宗•卷四》

[清]晏斯盛|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40卦-解卦䷧雷水解卦(坎下震上)

【周易下经】第40卦-解卦䷧雷水解卦(坎下震上)-(清)晏斯盛撰《易翼宗•卷四》

解卦:䷧【坎下震上】

解:(句)利西南(句)。無所往其來(句)。復(句)。吉(句)。有攸往(句)。夙吉。

: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衆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解之時大矣哉!

大象: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序卦: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

雜卦:解,緩也。

解,蹇之反。艮反為震,而往坎來,居下而復。坎險震動,動出險外,所以名解。由此推之,東北蹇地,既不利而利西南,則其解也,亦惟西南之為利矣。西南為坤,坤為衆。六五柔中,難平禍静,可與休息,人共安之也。由坎之來觀之,則九二得中,復得其所,亦吉道也。然難之解,乘乎時也。時也者,中也。于是而有所往焉,急宜早為之所也。苞桑之繫,萌蘖之生,其勢不可少緩也,緩則失中矣。天道人事,皆有然者。時乎時乎,不可失也。

初六(句)。无咎。

傳:剛柔之際,義无咎也。

本爻初六自蹇之上六而來,當解之始,親承九二,又得九四之應,以剛濟柔,適當解、蹇之際,不少過差,无咎之道也。

胡氏炳文曰:恆九二悔亡,大壯九二貞吉,解初六无咎,三爻之占只二字,其言甚簡,象在爻中,不復言也。

九二(句)。田獲三狐,得黄矢(句)。貞吉。

傳: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坎為水,為溝瀆,為矢,為弓輪。黄,中色。震帥在上,而坎險陽剛,田獵之象也。六三陰柔而疑,故不為豕而為狐。本爻剛健得中,故不為弓輪而為矢。弋而取之曰獲,失而復有曰得。九二在中,其來復而攸往,夙吉者也。

王氏應麟曰:世之治也,君子以直勝小人之邪。易曰:田獲三狐,得黄矢。世之亂也,小人以狡勝君子之介。詩曰:有兔爰爰,雉離于羅。

六三(句)。負且乘(句)。致寇至(句)。貞吝。

傳: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寇,又誰咎也?繫辭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易曰:負且乘,致寇至。盜之招也。

六陰柔,三疑懼,乘剛中之上,小人之妄據也。而坎為勞憂,負之象也。為輿,則乘之象也。又為盜,則寇之象也。柔有貞義,當解之交,而乘剛中之上,則吝矣。

九四(句)。解而拇(句)。朋至斯孚【拇,荀氏作母,誤】。

傳:解而拇,未當位也。

震為足,拇之象也。四剛五柔,彼此相須,朋之象也。方解之際,震剛不寧,其位未當,故必六五之濟,而後解可成也。

六五,(句)。君子;(句)。維;(句)。有解;(句)。吉;(句)。有孚于小人。

傳: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六五柔中居尊,為解之主,操解之勢,有解之德。君子兼德位言之。維,網之綱也。禍網之設,一解其維,則俱解矣,吉之道也。其為解也,君子道長為之也。君子道長,則小人道消。其消也,非僅勢力為之,蓋有以服其心也。孚,信也。小人孚,則其解廓然矣。天下之勢,若小人未孚,則雖解難于一時,而難機猶伏,解尚未盡。極之于小人之孚,斯解之至,惟五為能當之。

上六:(句),公用射隼(句)。于高墉之上,獲之(句)。无不利。

傳:公用射隼,以解悖也。繫辭: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穫之,无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

隼,猛鷙之鳥,謂三也。三坎上,蓋嘗為蹇者,于本卦則為寇,故曰悖而震上。解極若垣墉然,今在上六,則高墉之上矣。震動乎蒼筤竹,則射之象也。斯時也,蓄久而後動,審固而後發,獲之則首難除矣。以其處于解後,操必獲之道者也,故曰于高墉之上獲之。

易翼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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