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坤,純陰至柔也,及生物而動,厚載无疆,則又至剛焉,柔則至靜矣。地,類也,而行地无疆,則動剛者其德又方焉,此彖所謂元亨而利牝馬之貞者也。天一而地二,坤,地也,乾先而坤後,故效法謂坤。其至柔而動剛,至静而德方者,皆效法之事。後順則得其常,此彖所謂先迷後得主也。西南坤方,萬物皆致役焉,不為先迷。東北艮方,篤實光輝得所主,故能含且化而光,此彖所謂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者也。地勢,坤順之象,後順得常之道也。前之應地无疆者,實天為之主也。惟坤承之,時行不悖,此彖所謂安貞之吉也。前傳既分釋彖文以著其義,此又串合言之,以見坤之配乾也。
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與六二直方大之義同。蓋六二為坤之正位,如九五為乾之正位也。
何氏楷曰:乾剛坤柔,定體也,坤固至柔矣。然乾之施,一至坤,即能翕受而發生之。氣機一動,不可止遏屈撓,此又柔中之剛矣。乾動坤靜,定體也,坤固至靜矣。及其承乾之施,陶冶萬類,各有定形,不可移易,此又靜中之方矣。柔靜者,體也;剛方者,用也。趙氏汝楳曰:坤無乾以為始,孰開其端?先迷也。天先施而地後生,先陽後陰,乃天地生生之常理。
俞氏琰曰:坤道之常,蓋當處後,不可攙先也。攙先則失坤道之常矣。惟處乾之後,順乾而行,則得其所主,而不失坤道之常也。
王氏宗傳曰:惟其動剛,故能德應乎乾,而成萬物化育之功。惟其德方,故能不拂乎正,而順萬物性命之理。此坤之德所以能配天也。後得主而有常,則申後順得常之義。含萬物而化光,則申含弘光大,品物咸亨之義。
《周易觀彖》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申釋元亨利貞也。柔靜者,坤之本體。動剛,則其發也,元亨也。德方,則其成也,利貞也。後得主而有常。申釋先迷後得主也。柔靜,是其居後也。剛方,是其得主也。惟居後,故能得主而有常也。含萬物而化光。含弘光大,亨也。西南之位。又申西南得朋之義。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以順承天,而行無疆。貞元相生,東北之位也。又申東北喪朋之義。
又曰:六二卦主,故其德即坤德。動剛,則二之直也。德方,則二之方也。所以雖柔靜,而能直方也。化光,則用與天配。順承,則體與天合。是皆二之所謂大,而不習无不利也。乾彖傳以九五明辭義,故于此文言發之。
按:《周易觀彖》各條俱有著落,然以含萬物而化光,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分貼西南得朋,東北喪朋,稍有未安。蓋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即後得主之義,而坤順承天,則安貞之義也。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積由初起,漸由初進,故當辨之早。重陰始凝,不可聽其馴致也。
毛西河曰:順,馴也。音義並同。此即本文積漸小象馴致之義,與順承順字有别。本義順、慎同,則慎字在小象四爻不合。
《周易觀彖》曰:陰陽之類,在人心則為理欲之消長而有善惡,在人事則為君父臣子之順逆而有治亂,其理一也。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内,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无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六二,坤之正位,中虛而無物欲之撓,所謂至柔而動也剛,則剛即其直也,中正之本體也。坤為地,地有四方,方各有宜,故曰至静而德方,則方即其義也,事物之當然也。人心本直,而肆則失之,惟齋莊静壹,則一私不擾,可以直其内。制行有方,而昧則違之,惟明晰精當,則一事不苟,可以方其外。是敬立乎方之體,義立乎直之用,内外交養,德合无疆,故不孤,是即彖所謂大矣。凡人之行,多疑懼而不安者,由其内外之無所主持也。至敬義立而德不孤,則安固而不搖,寧静而不惑,行而宜之矣,夫何疑?君子自修之功,此為切至,皆實而可循者也。
明道程子曰:敬以直内,義以方外,合内外之道也。釋氏,内外之道不備者也。敬義夾持,上達天德自此。問:必有事焉,當用敬否?曰:敬只是涵養一事,必有事焉,須當集義。又問:義莫是中理否?曰:中理在事,義在心。問:敬義何别?曰:敬只是持己之道,義便知有是有非,順理而行,是為義也。若只守一箇敬,不知集義,却是都無事也。又問:義只在事上,如何?曰:内外一理,豈特事上求合義也。
朱子語類曰:敬以直内,是持守工夫;義以方外,是講學工夫。直是直上直下,胸中無纖毫委曲;方是割截方正之意,是處此事皆合宜,截然不可得而移易之意。又云:敬義夾持,直上達天德,自此最是下得夾持兩字好。敬主乎中,義防乎外,二者相夾持,要放下霎時也不得,只得直上去,故便達天德。自此表裏夾持,更無東西作去處,上面只更有箇天德。問義形而外方。曰:義是心頭斷事底,心斷於内,而外便方正,萬物各得其宜。又云:文言將敬字解直字,義字解方字。敬義立而德不孤,即解大字。敬而無義,則作事出來必錯了。只義而無敬,則無本,何以為義?皆孤也。須是敬義立,方不孤。施之事君則忠于君,事親則悦于親,交朋友則信于朋友,皆不待習而無一之不利也。
黄氏幹曰:乾言德業,坤言敬義,雖若不同,而實相為經緯也。欲進乾之德,必本之以坤之敬;欲修乾之業,必制之以坤之義。非敬則内不直,德何由而進?非義則外不方,業何由而修?終日乾乾,雖進修夫德業,而所以進修者,乃用力于敬義之間。用力于敬義,固可以至于大,而所謂大者,乃德之日新,而業之富有也。王氏應麟曰:丹書敬義之訓,夫子于坤六二文言發之,孟子以集義為本,程子以居敬為先,張宣公謂工夫並進,相須而成也。
胡氏炳文曰:乾九三,明誠並進也;坤六二,敬義偕立也。主敬是為學之要,集義乃講學之事。
薛氏瑄曰:敬以直内,涵養未發之中;義以方外,省察中節之和。
又曰:敬以直内,戒慎恐懼之事;義以方外,集義之事。内外夾持,用力之要,莫切于此。
蔡氏清曰:敬義二字,皆以見成之德言。然直不自直,必由于敬;方不自方,必由于義。直即主忠信,方即徙義;直即心無私,方即事當理。
《周易觀彖》曰:凡物之直者,未必大也。以其直而周方之,積厚之則大矣。敬而無義,其德猶孤,程子所譏佛氏之學是也。然非直則不能成方,如申、韓引繩墨,切事情,而卒流於偏曲。故敬者,事之本也。
陰(句)。雖有美(句)。含之(句)。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句)。地道也(句)。妻道也,臣道也(句)。地道无成而代有終也。
六居于三,在下之上,若將表著其美者。然坤體陰盛,與二相從,故特揭之曰:此亦陰爻也。雖章美於内,仍含之而不自暴也,所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又實指之曰:此地道也。正言坤體也。以人倫言之,則妻之于夫,臣之于君,同此道也。代終,釋地道,光天事,代之以終,地之所以配天也。代終,代天事,終天事也。地無事,生長收藏,皆天事也。
程子曰:天地日月一般,月之光乃日之光也。地中生物者,皆天氣也。惟無成而代有終者,地之道也。谷氏杰曰:爻言有終,此言代有終,則并其終亦非坤之所敢有也。
何氏楷曰:乾能始萬物而已,必賴坤以作成之,故曰代有終,正對乾之始言。
天地變化(句)。草木蕃(句)。天地閉(句)。賢人隱(句)。易曰:括囊,无咎无譽(句)。蓋言謹也。
四上下交接之地,以乾四重剛不中觀之,則此為重陰而不中矣。與六二隔絶,而六五無情,惟初六似之。初六爻辭曰履霜,此曰括囊,其文言曰蓋言順也,此曰蓋言謹也。前後文意相承,初蓋防其漸,四則慎其出也。重陰不中,二五不協,故有天地閉,賢人隱之象。然辭曰括囊,而文言直曰天地閉,賢人隱,彼象物理,此抉天人,小大實一致也。象傳曰慎不害,即本文當謹之意。
君子(句)黄(句)。中通理(句)。正位居體(句)。美在其中(句)。而暢于四支,發于事業(句)。美之至也。
君子謂六五,指其人以實之也。黄中通理,釋爻辭之所謂黄者,以其中也。惟中,故通而不累于物,理而不淆于私。正位居體,釋辭所謂裳者,以其位乎中而正也。正,故得乎坤之體。是六五之善,惟其中而已。故又申言之曰:黄中通理,則美在其中矣。黄,中之色;通理,中之德也。其正位居體,即暢于四支,而發于事業矣。四支者,體也;事業,身之施也,皆中之致也。故又重言以結之曰:美之至也。象傳曰:文在中,一言蔽之矣。蔡氏淵曰:黄中通理,釋黄義;正位居體,釋裳義。黄中正德在内,通理文無不通,言柔順之德蘊於内也。正位居在中之位,居體居下體而不僭,言柔順之德形於外也。美在其中,黄中通理也。暢于四支,發于事業,正位居體也。二五皆中,二居内卦之中,其發見于外者,不疑其所行而已。五外卦之中,其施于外,有事業之可觀。坤道之美,至此極矣。
蔡氏清曰:黄裳二字,分而言之,則黄為中,裳為順;合而言之,則惟中故順。存于中為中,形於外為順,理一而已。天下無有形于外而不本乎中者,惟有黄中之德,故能以下體自居。
林氏希元曰:文言既分釋黄裳了,又恐認為二物不知歸重處,故發美在其中一條,見得其所謂順,乃本于中,與象傳文在中也及六二之動直以方也意思一般。
《周易觀彖》曰二言直方,五言中順者,二居下,貴有剛方之操,故以直方言;五居上,貴有虛冲之美,故以中順言也。然内直之至,即無不中矣;外方之至,即無不順矣。中庸之學,始于敬義,極于中和者,此也。或問:乾坤之學,何以不同?曰:乾二之存誠,乾三之忠信,即坤二之直,坤五之中也。乾二之言信行謹,乾三之修辭立誠,即坤二之方,坤五之順也。蓋陽實陰虛,人心之德必兼體焉。以其實心體之,謂之存誠,謂之忠信;以其虚心涵之,謂之直,謂之中,而其為性之存存無異也。以其實心而形于事,謂之立誠,謂之信謹;以其虛心而順乎理,謂之方外,謂之正位,而其為發之中節無異也。兩卦之所以不同者,特以人心之德互發其義。先儒之說,其大致則然,然不可不知兼體之妙也。乾五稱聖人,而坤五稱君子,蓋成象謂乾所以合德天地,而位乎天德,其用功則九二之信謹閑邪,九三之忠信立誠,體立而用即行,工夫甚易。效法謂坤所以美在其中,而暢于四支,發于事業,其功則六二之直内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内外夾持,工夫甚簡。雖兼體而實分明也,又不可不知
陰疑于陽必戰(句)。爲其嫌于无陽也,故稱龍焉(句)。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句)。夫玄黄者,天地之雜也(句)。天玄而地黄。
象言:龍戰于野,其血玄黄。此逐字釋之,以著其義。象之所謂戰者,為其陰疑于陽也。坤至上六,陰盛極矣,與陽相亢,情乖勢勝,而無小大之分疑,故戰。戰者,陰為之主,而象稱龍者,為其嫌于無陽也。陽本陰之主,至陰極之時,不配陽而欲勝之,幾幾乎无陽矣,是主之見敵也,故不稱牝馬而仍稱龍。既稱龍矣,則所傷者不獨陰也,而象稱血者,為其猶未離乎陰也。氣陽而血陰,故曰類。象既稱血,則其色當專屬黄矣,而又稱玄者,陽與陰雜也,當戰之時,兩敗俱傷也。是雖以其血言,而所指者遠,言玄黄即言天地矣。天地之間,至陰盛而戰,高卑之定位何如哉?分終不可不辨也,故指其正者以明之。
鄭氏維嶽曰:謂之曰陰,陽交戰也。交戰而獨曰龍者,是時陰處其盛,嫌于无陽也,故獨稱龍為戰,若曰陰犯順而龍戰之云爾。以討陰之義與陽,不許陰為敵也。當其雜也,玄黄似乎莫辨,而不知即雜之中,玄者是天,黄者是地,斷斷不可混淆,定分原自如此。易翼說卷六。
<經部,易類,易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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