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口義,宋胡瑗撰。
說卦
《義》曰:夫周易說卦者,此是孔子第八翼也。以其伏羲畫八卦之後,文王重為六十四,復作爻、彖之辭,以明卦、爻之義。然其理或有未盡之事,孔子又作此說卦,以陳說諸卦之情偽,爻、彖之義理,故謂之說卦。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
《義》曰:言昔者聖人之作,為大易之道,以盡天地之理,人事之要,又通明贊助於鬼神,以生用蓍之法,然後揲蓍以求其萬物之數者也。
參天兩地而倚數,
《義》曰:言聖人既畫成八卦,作為大易,上準擬於天地,下幽贊於神明,是以生其用蓍之法,以揲求天地之數。是以參天兩地而倚數者,因其天地生成之數,以分隂陽奇偶之數也。生數則以一三為天之生數,二四為地之生數,因其天地之生數,又有七九八六之數,以為天地之成數,然後分天地奇偶,老隂老陽、少隂少陽之數,自此而立矣。
觀變於隂陽而立卦
《義》曰:言聖人因其天地生成之數,分其奇偶之象,是以觀其奇偶之數,隂陽變動之理,而立成一卦者也。
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義》曰:言聖人既能參天兩地而倚數,又觀隂陽之變動而立成一卦,又察其變化之道,得失之理,發越揮散,剛柔之體,互相資取而生於六爻也。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
《義》曰:言八卦之位,大易之道,上以通於天地,下又和合參順聖人之道德,又窮極萬物之象,人事之義理,以成變化之道者也。
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義》曰:言大易之道,爻象之設,上既通於天地,下又贊於鬼神,又發揮剛柔之體而分其爻,又和順聖人之道德而理於義,又窮極萬物之理以盡萬物之性,以至于命者也。命者,則謂長短、凶折、夭亡之類是也。然則大易之道,皆能盡萬物之性,又能盡人之性者。蓋性者,皆天所禀受之善性者也。若能守己之性,不陷於邪佞,則其命可以知矣。若人不能守己之性,而放僻邪侈,无所不至,則其命不能固矣。是故大易之道,爻象之間,有變有動,皆所以盡人之性命者。使人觀之,則趨吉背凶,向善改惡也。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
《義》曰:自此已下至六位而成章為一章,以明卦爻之意也。言古者聖人所以畫為八卦,作為大易者,蓋以上順天地之命,下順萬物之性。既能順天地萬物生成之性命,則其言吉凶之道,情偽之理,无不備載於其間也。
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
《義》曰:言大易之道,既以盡天地萬物生成之性命,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其地能承受天之氣而生成萬物,是以立地之道曰柔與剛。言其天地隂陽剛柔二氣,上下交感而成剛柔之理也。
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義》曰:天地既立,則人生於其間。人既生於其問,則立仁義之道以本於人。仁者,博愛之謂仁也。義者,行而宜之,合於道則謂義。又因其人而立仁義之道,以生成於天下也。
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
《義》曰:言伏羲既畫八卦之後,但以三爻為一卦,故上一爻以象天,中一爻以象人,下一爻以象地,以盡三才之道。後世聖人因而兼之,重其三才之道,兼而兩之,以六畫而成一卦,故上二爻以象天,中二爻以象人,下二爻以象地,六爻既備,以成一卦之理。
分隂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
《義》曰:既以六畫而成卦,又以一、三、五為陽位,二、四、六為隂位,分為隂陽之道。隂則為柔,陽則為剛,因其六爻之位,分其隂陽之象,用其剛柔之理,交相錯雜,或升或降,故此大易之道,六爻之間上下變動而成其文章者也。
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數往者順,知來者逆。
《義》曰:此一章言伏羲畫卦之始,始因天地定位之後,作為八卦。故因天地之道,畫為乾坤之象,取山之象為艮,澤之象為兌,雷之象為震,風之象為巽,水之象為坎,火之象為離。因天地定位之後,取此山澤雷風水火之象,畫為八卦,以盡萬物之理,萬事之情。後世聖人觀其天地生成之體,又艮有止静之德,澤有潤物之性,山澤之象其氣可以相通。又因雷之能震動萬物,風之能發生萬物,又取雷風之象能相擊搏,以生萬物。又觀水火之性不相資射,言水之性其性濕而潤下,火之性其性燥而炎上,因其水火之性不相資射,以成八卦之象。互相變動,互相錯雜,以推測其物理,以稽考其人之情偽,分其奇偶之數,人之過去未來之事。若數其已往之事,則以順而數之,言其易知也。若數其未來之事,則以逆而數之,言其難知也。是故聖人因此大易之象,逆人之吉凶之兆,皆以逆數之術,以前萬民之用,使人知其吉而背其凶也。
是故易逆數也。
《義》曰:言此大易之道,八卦之理,交相錯雜,以盡吉凶,然而皆逆知來事,以前萬民之用也。
雷以動之。
《義》曰:此一節總明八卦養物之功也。
風以散之。
《義》曰:言雷能鼓動萬物,風能散育萬物也。
雨以潤之。
《義》曰:潤,滋也。萬物之生,非雨而不潤也。
日以晅之。
《義》曰:既雨以潤之,又日以乾晅之。
艮以止之。
《義》曰:艮,以止静之德止於萬物,而不使過其分也。
兌以說之。
《義》曰:兌,能和說萬物,使之成就也。
乾以君之。
《義》曰:乾,以剛健君臨於物也。
坤以藏之。
《義》曰:坤以柔順,能含藏於物也。此八卦交相錯雜,然後能成於物也。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
《義》曰:帝者生物之宗,以尊而言之則謂之帝,此復言八卦之用也。言帝之始生萬物必自震而始,潔齊萬物則在乎巽,令萬物相見而繁盛必在乎離,致役萬物則在乎坤,和說萬物必在乎兌,隂陽相戰必在乎乾,受賜萬物則在乎坎,能成萬物則在乎艮者也。
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
《義》曰:言萬物出乎震,震東方者,以震是東方之卦,斗杓指東,為春主生,故萬物皆由震而出也。齊乎巽者,以巽是東南之卦,斗杓指東南之時,萬物潔齊而不相瀆亂也。離者明也,以離是南方之卦,萬物盛大,必假離而臨照之,故萬物相見,必自離而後可明也。然而聖人之治天下,必法此離為日之象,以明天下之事,取其明无所不矚之義也。
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隂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義》曰:坤者,地也。以地能生養萬物,是有勞役之事,故曰致役乎坤。兌者,說也。萬物說兌,必在於秋,故兌為正秋之卦也。然不言方而言秋者,以兌說萬物,非止於一方,故言秋也。戰乎乾者,以乾是純陽之卦,主於西北,西是隂地,而乾居之,是有隂陽相薄之義,故曰戰乎乾。坎者,水也,北方之卦也。上下皆坎,有水之象焉。水行不舍晝夜,所以為勞。萬物之生,非水而不滋益,故曰萬物之所歸也。艮者,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萬品之所成始,皆由艮以本之。其位在丑寅,故曰東北之卦也。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
《義》曰:此已下一節,明八卦生成之用也。言八卦運動,交相錯雜,以妙萬物。然而求其真宰之用,无有遠近,不知所以然而然,是其用如神也。然則謂之神者,以其无形无狀,人之所不見者也。
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撓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義》曰:動者,鼓動也。言鼓動萬物,莫疾乎雷,震者雷之象,故不言震而言雷也。撓散萬物者,莫疾乎風,風者巽之象。乾燥萬物,莫熯乎火,火者離之象也。兌說萬物,莫說乎澤,兌者澤之象也。滋潤萬物,莫潤乎水,水者坎之象也。終始萬物者,莫盛乎艮,艮者止之象也。水火之性,雖不相入,然而相逮,有相資之理。雷風相薄而不相悖逆,山澤相懸而能通氣,夫如是,然後能成變化之道,生成之理也。然則艮不言山而言艮者,以其動撓燥潤之功,是雷風水火之性,至於終始萬物之義,於山為微,故言艮而不言山也。然而雷風相薄而不言相逆者,蓋雷風若相悖逆,則生物之理息,故言相薄而不言悖逆也。
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
《義》曰:此一節說八卦名訓也。乾象天,運行不息,故為健。坤象地,能承順事,故為順。震象雷,能奮動萬物,故為動。巽象風,无所不入,故為入。坎象水,水居險陷,故為陷。離象火,能著於物,故為麗。艮象山,山有止静之德,故為止。兌象澤,能澤潤萬物,故為說也。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
《義》曰:此一節說八卦畜獸之象也。所謂遠取諸物者,此也。乾為馬,健速之物也。坤為牛,至順能任重也。震為龍,潛動而變於隂也。巽為雞,體多陽,輕舉之物主於下也。坎為豕,豕主汚濕,故為豕也。離為雉,有文章也。艮為狗,狗能善守,禁止外人,故為狗。兌為羊,外柔而不害物也。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義》曰:此一節說八卦人身之象也,所謂近取諸身者此也。乾尊在上,故為首;坤能包容萬物,故為腹;震動在下,故為足;巽順於人,故為股;坎陽明在内,故為耳;離陽明在外,故為目;艮能止静其物,故為手;兌能和說於人,故為口。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義》曰:此一節明乾坤六子父母之道也。索者,求也。乾為天,父之道也。坤為地,母之道也。二氣相求勝而男女生也。得父氣者為男,得母氣者為女。乾初求於坤而得長男曰震,乾生於坤也。坤之初求於乾而得長女曰巽,坤生於乾也。乾之再配於坤得中男曰坎,坤再配於乾得中女曰離。乾三配於坤得少男曰艮,坤三配於乾得少女曰兌。二氣相推,八卦著矣,男女之道備矣,天下之情見矣。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
《義》曰:此已下廣明卦象之義也。乾為天者,此廣明乾之象也。乾為天,剛健不息,萬物之宗也。為圜,周萬物也。為君,為父,有尊嚴之道也。為金,為玉,性堅剛也。為寒,為冰,氣凝嚴也。為大赤,老陽之色也。為良馬,行健也。為老馬,行健之久也。為瘠馬,无其膚,其骨堅也。為駁馬,堅猛之至也。為木果,老而為實,生之本也。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衆,為柄,其於地也為黑。
《義》曰:此一節明坤之象也。坤為地,能生育萬物,故為母。為布,取其廣載也。為釡,取其化生成熟也。為吝嗇,取其生物不移也。為均,取其均平也。為子母牛,取其生育之順也。為大輿,取其能載萬物也。為文,取其色雜也。為衆,取其載物不一也。為柄,取其生物之本也。其於地也為黑,取其極隂之色也。
震為雷,為龍,為玄黄,為旉,為大塗,為長子,為決躁,為蒼筤竹,為萑葦。其於馬也,為善鳴,為馵足,為作足,為的顙。其於稼也,為反生。其究為健,為蕃鮮。
《義》曰:此一節廣明,震之象也。為雷,能震於物也。為龍,隂中之畜也。為玄黄,取其蒼雜之色也。為旉,取其敷布而生也。為大塗,取其剛動而上柔,萬物之出也。為長子,以其為初求也。為決躁,以其剛性之甚也。為蒼筤竹,取其堅貞而上虛也。為萑葦,以其類而列也。其於馬也,為善鳴,取其象雷聲之遠聞也。為馵足,取其剛在下也。為作足,取其一動也。為的顙,取其陽下應於上也。其於稼也,為反生,取其反甲而出也。其究為健,取其剛行也。為蕃鮮,取其蕃育之盛也。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於人也,為寡髮,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
《義》曰:此一節廣明,巽之象也。為木,取其可揉而順也。為風,取其陽在上也。為長女,取其初求也。為繩直,取其齊一也。為工,取其能揉物為器也。為白,取其能潔於物也。為長,取其風行之遠也。為高,取其風性高遠也。為進退,取其隨物之上下也。為不果,取其能樂於物也。為廣顙,取其有容也。為多白眼,取其色多白也。為近利,取其躁人之情多近利也。市三倍,取其生物之盛也。為躁卦,取勢躁急也。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義》曰:此一節廣明,坎象也。為水,取其北方也。為溝瀆,取其水行无不通也。為隱伏,取其水行地中也。為矯輮,取其曲直得所也。為弓輪,取其激矢運行。其於人為加憂,取其險難也。為心病,取剛在中也。為耳痛,取其主聽也。為血卦,取其水行地中也。為赤,取其血色也。其於馬也,為美脊,取其陽在中也。為亟心,取其急也。為下首,取其水流向下也。為薄蹄,取其水流行也。為曳,取其行地也。其於輿也,為多眚,取其重載也。為通,取其水行也。為月,取其水之明也。為盜,取其潛行也。其於木也,為堅多心,取其剛在内也。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胄,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鼈,為蟹,為蠃,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槁。
《義》曰:此一節廣明,離之象也。為火,取南方也。為日,取火精也。為電,取有明也。為中女,取再求也。為甲胄,取剛在外也。為戈兵,取外剛利也。其於人也,為大腹,取其隂在内也。為乾卦,取其日所烜也。為鼈、為蟹、為蠃、為蚌、為龜,皆取剛在外也。其於木也,為科上槁,取其隂在中而空也。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蓏,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
《義》曰:此一節廣明,艮之象也。為山,取其静而不動也。為徑路,取其可上而行中也。為小石,取其陽堅也。為門闕,取其止出入也。為果蓏,取其陽在上也。為閽寺,取其禁止也。為止,取其止物也。為狗、為鼠,取其止人也。為黔喙之屬,取其剛喙而能喙物也。其於木也,為堅多節,取其陽生也。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毁折,為附決,其於地也為剛鹵,為妾,為羊。
《義》曰:此一節廣明,兌之象也。為澤,取潤下也。為少女,取三索也。為巫,取其順也。為口舌,取其能口說人也。為毁折,取其缺於上也。為附決,取柔附上,非所麗也。其於地也,為剛鹵,取其下堅而上潤也。為妾,取其少女也。為羊,取其中壯而外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