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義》曰:蠱,壞也。按左傳昭公元年云:皿蟲爲蠱,穀之飛者亦爲蠱。蓋言三蟲食一皿,有敗壞之象,故云皿蠱爲蠱。又言穀之積久腐壞者,則變而爲飛蟲,亦蠱敗之象,故云穀之飛者亦爲蠱。夫物既蠱敗,則必當脩飾之,故雜卦曰蠱則飾也是矣。以人事言之,則是風俗薄惡,教化陵遲,而不綱不紀也。方此之時,聖賢之人必以仁義之道施爲而拯治之也。
元亨者,元者,天地大生之德,于人爲仁也;亨者,天地大通之德,于人爲禮也。言聖賢當此天下蠱壞之時,思欲拯治之,必有天地大生之德、至仁之道以拯濟之,又當以禮制而拯葺之,以救弱扶衰,興滯補弊,使天下之生靈各得其大通也。
利涉大川者,大川,謂大險大難也。夫治天下弊壞之事,不可安然而治之,必在衝涉大難,奮不顧一己之私,存心於天下,然後可以治其事,措之安平也。何則?以天地之德至廣至大,而發生萬物尚有屯難,況聖賢治天下蠱敗之事,豈无險難乎?
先甲三日,後甲三日者,庚、甲皆申令之名也。凡事仁恩,于五行爲木,木主春,春爲施生,故爲仁恩之令也。凡事已蠱敗,非下民之所能爲,皆在上者致之也。然聖賢必欲治之,則當以仁恩之令而爲之先也。是故民有匱乏者,則出粟帛以濟之;民有失于奢者,則以禮而節之;民有未出于塗炭者,則出之而使安其所;民有入于凶頑而陷于刑辟者,則使之改過自新。故先之三日以申諭之,後之三日以丁寧而勸戒之,如此則天下之事无有不舉矣。
【原文】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義》曰:上體艮爲剛,下體巽爲柔。夫天下之事所以弊壞者,由上无剛明之德以斷制于下,下无柔順之心以從令于上耳。今此卦上既剛明而能斷,下又柔順以奉令,故蠱敗之事可以得治也。故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
蠱者,上艮爲止,下體爲巽,巽爲權變,艮爲鎮靜。夫能用權者,多失于鎮靜。今既止靜,又能行權,故可以治蠱敗之事也。
利涉大川,往有事者,言聖賢之人欲治蠱敗之事,則雖大險大難,必往而治之,庶成天下之事業也。
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者,言上之行仁恩之令,先之三日,後之三日,終而復始,若天有四時之行,春生而秋成,始始終終,无有休息也。
【原文】象曰: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義》曰:按左傳云:在周易,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言山之有材木,今爲其風之所落,而在山之下也。夫風之爲氣,能生物,亦能落物,此即肅殺之風,故爲蠱之象也。君子觀此之象,以拯救天下敗壞之事,振濟萬民之難,使皆得其所而遂其性,又且養育己之德業而加于天下,不使至于蠱敗也。
【原文】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无咎,厲,終吉。
【原文】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義》曰:大凡事之蠱敗,必求所以脩飾之也。初六居卦之始,得巽之體,能用權變,以承家道,而幹集父事,故云幹父之蠱,有子者。夫能代父之任,而成家之事者,子之職也。一不能然,是无子矣。今初以權變而幹父之事,使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内外和睦,上下整肅,是得其爲子之道也。
考无咎者,言父有不能幹家之事,而至于蠱敗,咎莫大焉。苟得賢明之子,以代其任,而成其事,則可使其父立于无過之地矣。今初六能用其權變,以幹濟其事,使其父得无咎也。然謂之考无咎者,夫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蓋言初六不唯能幹父之蠱,而致父于无過,兼使其父雖至于終没,亦免其咎,而致其令名,以光于後也。故祭
《義》曰:亨孰羶薌,嘗而薦之,非孝也,養也。君子之所謂孝者,國人稱願,然曰幸哉,有子若此,所謂孝也已。又哀公問于孔子曰:何謂成親?孔子曰:君子也者,人之成名也。百姓歸之名,謂之君子之子,是使其親爲君子也,是爲成其親之名也。蓋言父雖有過,而子能終幹之,則使其父免咎矣。
厲終吉者,厲,危也。言初六居卦之始,幹父蠱敗之事,是主艱也。故當常若危厲在前,恐懼其始,則終可以獲吉也。
《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者,意謂心之所存也。言爲子之道,不可盡循父之命,但心之所存,以至孝事其親而成之耳。
【原文】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
【原文】象曰:幹母之蠱,得中道也。
《義》曰:九二以剛明居中,而在内卦之内,是能幹其母蠱壞之事也。故曰幹母之蠱,不可貞者,言君子之人,必上思忠于君,下思利于民,不可屑屑然專以治閨門之事,久執其道,爲己之正也。
《象》曰:幹母之蠱,得中道也者,九二以剛明之德,居得中位,在内則能幹母之蠱,在外則能幹父之事,在朝廷則能忠于君而利于民,是周旋進退,皆得于中道也。
【原文】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无大咎。
【原文】象曰:幹父之蠱,終无咎也。
《義》曰:九三以陽居陽,有剛明之德,履于至正,故能幹父之蠱。何則?夫剛則有能斷之才,正則公而不私,以此而行,則克幹其事,而无所不濟也。
小有悔,无大咎者,言九三全用剛斷,以幹其家事,則必傷于和睦之道,而親族之間,必小有悔恨之者。然已代父之任,整肅閨門之教,而幹成其事,則終无大咎也。
【原文】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原文】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義》曰:夫父以柔懦不能剛決,以至蠱壞其家,而六四又以柔弱之質承其蠱敗之後,无剛明果決之才,不能代父之任而幹家之事也。然而以隂履正,故但少能寛裕其父之事耳,故曰裕父之蠱。
往見吝者。夫承蠱敗之後,而以柔弱之質將有所往,必見悔吝而无所成也。然初六亦以隂柔之道,乃能幹父之蠱,此即往而見吝,何也?蓋初六居壞敗之始,當幹家之初,能用權變以治其事,致父于无過之地,故聖人言之,以爲萬世治家之法當在于始也。是以爲臣爲子者,不可以无剛明之才也。今六四既居事壞之後,而无剛明之才,不能幹濟其事,故往見吝而无所得也。
【原文】六五:幹父之蠱,用譽。
【原文】象曰:幹父用譽,承以德也。
《義》曰:譽者,嘉美之稱也。六五所以能幹父之蠱者,蓋承以其德,不在剛威,而能代父之任,承家之事,又有大中之道,下應九二剛明之人,用是所以得嘉美之譽也。
《象》曰:幹父用譽。承以德者,言六五所以用譽者,非徒取于虚名也。蓋以大中至正之德,承父之志,以治其事,使社稷永固,生靈受賜,各遂其所,而天下嘉美之譽,自然至矣。
【原文】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原文】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義》曰:夫事治于始,至于終,則其事已成也。大凡人子之始,竭力盡孝以事父,而治于家;人臣之始,竭力盡忠以事君,而利于民。及夫國家既濟,功業既成,榮問既極,而苟年德衰耗,則必有止足之心,而不累其位,退休歸老,不事于王侯,而自崇高尊尚其事也。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者,言上九之不事王侯,蓋有足止之心,高尚之行,可爲世俗之所法則也。言聖人之德,始終如一,无有衰耗,若周公之輔于周,亦卒于周,未聞高尚其事也。夫有周公之資則可爲,自賢人而下,則不能无衰耗矣。功業既成,則休退宜也。然世俗所謂高尚者,内則无心于家,不孝于父,而幹其事;外則无心于國,不忠于君,而利其民。但高傲衣冠,晦迹山林,遠去人迹,此直豕鹿木石之伍耳,非聖人言蠱上之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