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節,亨。苦節,不可貞。
《義》曰:按序卦云: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言凡物不可使之終有離散,故必節制之。然謂之節者,蓋節之道在于人之一身,則言語、飲食、心意、思慮、出處、進退,以至嗜欲,皆有所節。使父子有禮,上下有等,男女有别,尊卑有序,長幼有倫,夫婦有制,内外有分,皆有所節。至于一國以及天下,用度、禮樂、刑政、賞罰、號令、宫室、旌旗、車輿、服器,以至稅賦、徭役,以其時賢不肖各有所處,士農工商各守其業,富貴貧賤各當其分。如此之類,舉而言之,是修身、齊家、治國、正天下皆有所節,故謂之節。
然其得亨者何?盖人之修身以至治天下,皆有所節,則所往之地,所爲之事,无不獲亨通也。苦節不可貞。
苦者,人之所難嗜者也,猶味之苦也。夫節之道不可過,過則人不樂從。以其一身一家節過,則猶无大害。若于治天下人民之衆而節之太甚,則必不樂從。是故聖人預為之備,曲為之防,酌中立法,使其車輿、器用、宫室、旌旗、衣服、制度皆有其節,一合于中正。苟苦之,則天下未易治也。且如賦稅之設,非欲聚斂其財貨,厚取于民以自足已。盖有郊廟之祀,賓客之供,兵儲之備,此為國者不可廢也。是以不得已而取之,取之必有中道。故中者,天下之通制。取之過甚,則在下者財匱而不能給;取之薄,則在上者用度不足。是以量時之豐約,酌民之厚薄,使天下之人樂從而易于輸納,可謂得節之道也。故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皆什一法而得天下之中。
【原文】彖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義》曰:此因二體以明節亨之義。上坎為陽,陽為剛;下兌為隂,隂為柔。剛得中者,九二、九五之爻也。夫節所以得亨者,陽本在上,今處于上;隂本在下,今居于下,是君臣上下各有分也,故曰剛柔分也。
剛得中者,言九二、九五以剛陽之質,居剛陽之位,又居得其中,履得其正,當節之時,能為節制之道,使天下皆得中制,是以亨通也。
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者,夫節之道不可過,過則不能緣人之情,而衆不樂從,是不可久行于世,而為萬代通行之法,窮困之道也。
說以行險者,上坎為險,下兌為說,是說而能行於險也。盖言聖人緣人之情,酌中以為通制,當節之時,雖有險阻,能以說順行,則人亦樂從之也。
當位以節者,言九五有剛明之德,居至尊之位,為節之主,是所居當其位,而能酌民情為之節制也。
中正以通者,此又言九五居中履正,所為節制,得其中又得其正,得其中則无過與不及之事,得其正則不入于私邪,是中正所為之道,可以通行萬世,使天下得盡所以為節制之義也。
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者,此已下廣明節之道也。夫天地之道,隂陽之序,以生以成,皆有所節,至如生成之終,則有風雨霜雪以殺之,殺之既終,復以春陽為發生之始,是天地之道,始始終終,隂陽相盪,寒暑往來,不失其序,所以能生成萬物,此天地盡其為節之道也。聖人法天地之道,為之節制,設其禮法,各有常分,以至取予无不得其中,如是而行,自然財不傷而民不害也。
【原文】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
《義》曰:夫水之性,決之于江河,其性沛然順于下,莫之與禦。今水在澤中,則不能順往而流,故有節制之象。
數者,名數也。度者,制度也。言君子之人,法此節之象,定其名數,立其制度,使禮樂之道,度量之分,无得過差,盡合于中也。
議德行者,夫人本五常而生,其性有全有偏。唯聖人受性之全,賢人則才智有所偏。是以當節之時,必量其才之大小,隨其德之優劣,以任用之。大才者置之大位,小才者置之小位。若其无德无行,則没身而不用。
【原文】初九:不出戶庭,无咎。
【原文】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
《義》曰:戶者,門之内,牖之間也。夫人之情,莫不欲安逸,而惡節制之為禁。此節者,節人之邪情,約人之私欲,遏人之非,絶人之偽。然而節情約欲,遏非絶偽,人莫不惡之。然當節制之始,典章未備,法度未詳,必當慎密之,不可洩機于人。苟所行不密,則必為人所窺,而敗壞成事。如是,則法未出而姦生,令未下而詐起,必不可以節制之也。今初九履下卦之下,居節制之初,是謀事之始,故當慎其幾密,不使宣露于人。使天下之人由之而不知之,而情偽不作,巧詐不生,則是能慎其幾密,不出戶庭之間,所以成節制之道而无咎矣。
《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者,言初九居事之始,所以不出戶庭者,非是藏其幾密,慎其法制,不宣布于天下。蓋當節制之初,典章法度未甚大備,不可以宣露于人,是能知其時可以通則通之,可以塞則塞之,通塞不失其宜也。故繫辭曰:亂之所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言大凡幾密之事,必當慎之。苟宣露于人,則君失臣,臣失身,以至天下皆失其節。如是,則不能免于咎也。
【原文】九二:不出門庭,凶。
【原文】象曰: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
《義》曰:在外謂之門。大凡居事之始,節人之情偽,必當慎重而幾密之。故初九在卦之始,處節之初,典章未備,法度未完,故幾密而不宣露于人,是以不出戶庭也。今此九二居卦之中,是典章已備,法度已立,必當宣布于天下,以制節于人情,使其姦偽不敢萌,巧詐不得作,天下之人皆合于中制可也。今有可致之資,而反不出門庭之間,使制度不立,上下无别,以至天下之人皆亂其常,則是恣人之情,縱人之欲,速凶之道也。
《象》曰:不出門庭,失時極也者,言九二居得其中,而法制已成,當行而不行,當施而不施,使天下之人情偽交作,而上下无等。節制之道,不出門庭之間,失時而不宣布,以至窮極,亦不能行,凶其宜矣。
【原文】六三:不節若,則嗟若,无咎。
【原文】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義》曰:若者,語辭也。夫為節之道,必須先正其身,然後可以正人。身既正,則天下孰不從之?今六三以陰居陽,是為不正;在下卦之上,是為不中。既失其中,又非其正,且在卦之上,是居衆人之上者也。夫居衆人之上,必也賞必信,罰必當,正身立法度,平典章,宣政教,以節天下之人,則姦偽不作,巧詐不生,而人自信從之矣。今反不能自正其身,又不能節制其人,是雖有嚴刑峻法,人亦不從,故反自生嗟怨之聲,如是必不可為節制之主也,无咎。蓋三以不正之身,居衆人之上,不能節制,以至嗟若之凶,皆已自為之,又何咎于人哉?故《象》曰:又誰咎也?
【原文】六四:安節,亨。
【原文】象曰:安節之亨,承上道也。
《義》曰:按此爻居上卦之下,近九五之尊,而又以陰居陰,履得其正。上承其君,下率其民,以柔正之道,上以節君之情,制君之欲,防君之邪僻,致君于正。又能宣君之令,布君之德,以去天下人之邪偽,禁天下人之非僻,使天下之人一歸于正,而得節制之道。是由以柔正自正其身,以至正君率民,安然而行其節制,故所往无不得其亨通也。
《象》曰:安節之亨,承上道者,言六四以柔正之道自正其身,上承于君,以行節制,所以率天下之人得以亨通,是承君上之道也。
【原文】九五:甘節,吉,往有尚。
【原文】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
《義》曰:甘者,味之甘,人所嗜也。夫節之道,是節人之情,防人之欲,人之所惡也。今九五以陽居陽,處得其正,又居上卦之中,履至尊之位,為節制之主。當節之時,能以中正為之節制,无過无不及,施于當世,則天下之人无尊卑、長幼、上下,以至于遠近、幽隱,皆悦然樂而從之。是九五為節之道,使人樂從,如嗜甘味也,所以得其吉矣。
往有尚者,五以中正之道為節制之法,可以為世世之通行,而天下之民皆樂從之。是五有所往,則為人尊上者也。
《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者,言聖人通其情,故能達節;常人違其情,故多苟節。夫能通天下之情,不違其理,守大中之節,不失其時,以此而行,則合聖人中正之道。今五居至尊之位,在上卦之中,是能正其身而為節制之主,使天下之人皆尊尚而從之,是居位中正之故也。
【原文】上六:苦節,貞凶,悔亡。
【原文】象曰:苦節貞凶,其道窮也。
《義》曰:夫節制之道,貴乎中正,則人樂從之。今上六過于九五,是居不得中者也。所為節制之道,皆過于中,是人所厭苦之也。以正道言之,則已凶矣,故曰貞凶。然悔亡者,夫節制有苦于天下,則害其事。今上六居无位之地,但行于一已,而自節苦于一身,則可以悔亡。故孔子曰: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是言凡過節于一身,則可以无悔也。
《象》曰:苦節貞凶,其道窮也者,以陰柔之質,居節制之極,所為失中正之道,而天下之人厭苦之,是過為節制之道,以至窮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