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十翼】系辞•下传-[宋]胡瑗撰《周易口义》

[北宋]胡瑗|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宋]胡瑗撰《周易口義》繫辭下

周易口義,宋胡瑗撰。

繫辭下

《義》曰:此十翼之中第七翼也。然按上繫、下繫之說,先儒議多矣。何氏則曰:上篇明无,故曰易有太極;下篇明幾,故曰知幾其神。或曰:上篇論易之大理,下篇論易之小理,皆失之。蓋以簡編重大,故分為上繫、下繫也。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義》曰:自此已下至禁民為非曰義為一章,言伏羲始畫八卦,取天、地、水、火、山、澤、風、雷之象,畫為乾、坤、艮、巽、震、離、坎、兌之卦,八卦既成列,而天地萬物之象莫不在於八卦之中也。

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

《義》曰:夫伏羲始畫八卦,以盡天地、水火、風雷、山澤之象。然於萬物之情,萬事之理,在伏羲之時,世質民淳,情偽未遷,利害未作,雖八卦之設,三畫可以盡人事之宜。迨乎後世,民欲叢生,巧妄交作,則八卦不能盡吉凶之變。文王囚於羑里,極天地之淵藴,明人事之終始,是以取伏羲所畫之八卦,因其數而重為六十四卦,分為三百八十四爻,以盡天地之賾,人事之理。有得有失,有吉有凶,有應有不應,有正有邪,有利有害,盡在此卦爻之中。然則爻,效也。使後世之人效而法之,故卦爻之中,有情偽之理,有是非之道,有變通之常,有動静之事,有剛柔之限。凡人觀其爻,則知其效法此象而行事也。然重卦之說,先儒議多矣。或曰伏羲所重,或曰神農所重,或曰夏禹所重,皆失之。蓋見下文包犧氏之王天下,作結繩而為網罟,蓋取諸離;神農氏作,斵木為耜,楺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又因尚書之文,有洛書錫禹之言,故有此說。殊不知繫辭是仲尼所作,蓋仲尼因其聖人制立器用,以取合於聖人之卦。以其結繩為網罟,蓋合德於離卦,取其有附麗之義;因其耒耜有益於人,蓋合德於益卦,以其有相資益之義。先儒不究原本,故疑而有此說也。且六十四卦既是伏羲、神農所重,則文王何心哉?不然,何以仲尼曰: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其有憂患乎?且伏羲之時,又非中古;神農之時,又非憂患。推此以言,文王重卦之心,又可見也。

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

《義》曰:,陽也;柔,隂也。夫六十四卦之中,卦有六爻,陽為剛,隂為柔,陽主其生,隂主其殺。故剛柔之位,則有變有通,有動有静。故事之久,静則動;物之久,動則静。動静之道,則有變有通。是故聖人因其剛柔二氣,互相推盪於六爻之間,然後成其生養之道也。故上繋曰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是也。然則不言隂陽相推,而止言剛柔,蓋隂陽,天地之氣;剛柔,是隂陽之體。言剛柔,則隂陽之功可見矣。

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

《義》曰:言聖人既因剛柔二氣互相推盪,而為生成之道,又恐後世之人難曉,故於諸卦諸爻之下,各繫屬其文辭,以明得失之道,吉凶之變,情偽之端,萬事之理。使人觀其得,則可以知其失;趨其吉,則可以明其凶。逆順之道,動静之理,在所命之辭,皆可見矣。

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義》曰:夫六十四卦有六爻,有吉有凶,有悔有吝,皆由爻位之動也。若動而合於理則為吉,動而昧於道則為凶,有事之微小可以追悔,有事之萌兆可以鄙吝,皆繋在於卦爻之變動也。是故聖人因卦爻之變動,明人事之大體,推其情偽之端,明其得失之迹,使人觀之,不失於動静之道也。

剛柔者,立本者也。

《義》曰:言伏羲始畫八卦,始窮變於天地隂陽之理,以成剛柔之道,以為萬事之大本,以成天下之大法,天下之人皆本此以為法則也。故六十四卦之所本,君臣父子之所法,皆由此剛柔之象為之根本也。至如剛定體為乾,柔定體為坤,陽卦兩隂而一陽,隂卦兩陽而一隂,是立其卦本而不遺也。

變通者,趣時者也。

《義》曰:凡六十四卦,卦有六爻。一卦之體,象其一時;一爻之義,象其一人。六爻之道,上下相應而成變通,所以趣就一時也。至如屯之卦,言天下屯難之時,故其卦體以象其屯。故初六居卦之始,當屯難之時而磐桓,利居正,利建侯,以蘇息天下之人。至於六二,言女子貞不字,言女子守正,應於九五,雖為初九、九六寇難,然專應於五,不改其節。至於六四,乘馬班如,退守其正,待時而行。如此之類,是皆一卦則言其一時,其諸爻各言其一人,以趣就其時也。然則君子之人,凡所動作,必從其時,不失其中。故中庸曰:君子而時中。是言君子之人,動作之間,皆從其時也。

吉凶者,貞勝者也。

《義》曰:,正也。夫有動則未免乎累,殉吉則未免乎凶,盡會通之變而不累於吉凶,其唯貞勝。故六十四卦之内,人事之端,情偽之作,吉凶之驗,无不備載於其間。若爻位之吉,又能行其大正之道,則其事愈吉。若居爻位之凶,而能行大正之道,則其事不至於凶。惟是貞正之道,則能勝於凶吉也。

天地之道,貞觀者也。

《義》曰:,為天下之所仰觀,則謂之觀。夫天本在上,地本在下,天地之性,本不相得。及夫天以純陽之氣降於下,地以純隂之氣騰於上,二氣上下,交相通感,然後以成生長之道。是天地之道,生成之理,皆本正一,故為物之仰觀也。

日月之道,貞明者也。

《義》曰:夫日為陽德,月為隂精,運行四時,晝夜不息,日月之明也。然而往來不停,照臨下土,不混其光,蓋各得貞一,而明有所一也。

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

《義》曰:夫少,多之所貴;寡,衆之所宗。故天下之情偽,人事之動静,皆歸一而後可正也。然則天下之廣,周於萬里,人心至衆,萬孔千狀,執一何由而治哉?蓋萬化一術也,天下一統也。若以至正之道、純一之德而治之,則天下自然而治矣。若不以純一之德而治之,則天下自然而睽乖矣。故王輔嗣嘗曰:夫衆不能治衆,治衆,至寡也。夫動不能制動,制動,貞夫一也。是天下之動,必由寡之所治,貞其一而已。

夫乾,確然示人易矣。

《義》曰:此又言天得一之道也。確,則謂剛健也。夫乾以剛健之德,運行不息,生成萬物,示人以和易,由其得一之故也。故无為而物成,不言而時化,是示人易也。

夫坤,隤然示人簡矣。

《義》曰:隤然,則謂柔順也。此言地之得一也。夫坤之道,以柔順之德,承天之氣,生成萬物,不煩而物成,不勞而物遂,亦由其得一故也。故不須經營,而萬品自化,是示人簡也。若乾不得專一之道,或有隤然,則不能示人易矣。若坤不得專一之道,或有確然,則不能示人簡矣。且以乾坤之道,生成之理,確然隤然,示人易簡,况為天下之君哉?夫尊為聖人,必法此乾之剛健之德,生成天下,不至於煩勞,則天下從而治矣。夫為人臣,必法此坤之柔順之德,承君之命,行君之事,則天下不勞而治矣。若為君為臣,能法易簡之道,則天下國家可正也。

爻也者,效此者也。

《義》曰:夫六十四卦分三百八十四爻,有動有静,有邪有正,有凶有吉,有是有非,故通變之道皆在諸爻之中,為人之所效法也。故所謂爻,效物之變動也。

象也者,像此者也。

《義》曰:夫六十四卦之象,皆法於天、地、水、火、風、雷、山、澤之象也。如乾以天為象,坤以地為象,艮以山為象,坎以水為象,如此之類,是皆象其卦之所本之像也。注所謂象此物之形狀也。

爻象動乎内,吉凶見乎外。

《義》曰:夫六十四卦之象三百八十四爻,爻象之間有正有不正,有應有不應,有善有不善,有吉有不吉。若爻象之發動於一卦之内,則吉凶之事顯見於一卦之外也。

功業見乎變。

《義》曰:言聖人用此大易之道,觀其卦爻之變動,可行則行,可止則止,推而求之,以立成天下之功業,以通天下之心志。

聖人之情見乎辭。

《義》曰:,則爻象之辭也。夫六十四卦之中,有情偽之端,得失之理,其吉凶悔吝,皆在爻辭之間。欲知聖人設卦之情意,觀其爻象之辭,則可見矣。至如乾之初九言潛龍勿用,則聖人勿用之情可知矣。比卦上六曰比之无首,凶,則聖人无首之情可見矣。如此之類,皆在爻辭間,可見矣。

天地之大德曰生。

《義》曰:夫天地之大德,惟是隂陽二氣,上下相交,生成萬物,周而復始,无有限極,故其德常大。若生之不常,運之有極,則所生之道不廣也。

聖人之大寶曰位。

《義》曰:,愛也。位,所守之位也。夫聖人之大寶,惟在其位。然則聖人之大寶,何以在乎位?蓋聖人之有才德,若无其位,則其功不能及於天下;若有其至尊至寶之位,則其功可以及於天下。无有遠近,皆被其澤,皆被其功德也。是故聖人重德行道於民,故大寶其位也。

何以守位?曰仁。

《義》曰:言聖人既有才德,又能大寶其位,何以守其位哉?必須法天元之德,以仁愛之道生成於天下,使天下之人皆被己之仁德,然後父子有禮,上下相親也。

何以聚人?曰財。

《義》曰:夫聖人何以萃聚於人哉?必曰財而已。財,使衣食豐足,用度常備,仰有所奉,俯有所畜,則天下有戴君之心。若其衣食不足,用度不備,則不能萃於天下之民。是故古之聖人,修其水、火、金、木、土五行之事,正德、利用、厚生,使天下之人各得其所。如是,則父子兄弟遞相親睦矣。至於為農勤於耕,為商勤於貨,為工勤於器,如此之類,則可以保六親。六親既相保,則親族内外自相親愛。如是,是聚人曰財也。

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義》曰:言聖人既能守位以仁,又能聚人以財,使天下父子各有所養,各得其所。然而貨財之道,必主於均平,使多不得積其私,少皆得盡其養。又須與正其辭,為之節制,以禁民之有非僻,使皆合於義而得其宜矣。然則所謂義,蓋裁制合宜之謂義也。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義》曰:自此已下至蓋取諸夬為一章,言包犧氏以聖人之才德以王天下,為天下之主。然於上古洪荒之世,典章法度未立,而包犧氏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既觀察天地之象,又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以畫成其八卦也。然則上既言觀法於地,下又言與地之宜,既言觀鳥獸之文,下又言遠取諸物,何哉?蓋上文言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蓋是伏羲始觀象之初也。此又言鳥獸之文,蓋東方之宿則為蒼龍,南方之宿則為朱鳥,西方之宿則為白虎,北方之宿則為龜蛇,如此之類,是伏羲仰觀天之垂象之宿,鳥獸之文,又觀其地之動植,山川丘陵之象,萬物所生之宜。既觀天之垂象之文,又觀地之所生之宜,然後近取諸身。至如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艮為手,又近取人之一身,其有思慮口鼻之屬,如此之類,是近取諸身也。既近取諸身,又遠取諸萬物之象,若乾為龍,坤為馬,山澤風雷之類是也。

於是始作八卦。

《義》曰:,起也。言伏羲因此天地萬物之象,然後興起八卦,以象動植之宜也。

以通神明之德。

《義》曰:神明,即謂天地之道,隂陽之運,變通不測之宜,吉凶未兆之事。如此之類,則謂之神明,是八卦通此神明之德也。

以類萬物之情。

《義》曰:夫萬物之情狀,至繁至衆,故不可得而知之也。聖人作此八卦,取其天地水火山澤風雷之象,以類聚萬品之情偽,皆可見也。

作結繩而為罔罟,以佃以漁。

《義》曰:網罟,取魚獸之物也。言伏羲既畫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以至天地之始終,人事之淵藴,无不畢備於其間。然而於人事之間,未有所食之物,是故伏羲又結繩以為網罟,以佃以漁,使人取其魚獸以為所養。

蓋取諸離。

《義》曰:,疑之之辭也。離,麗也。言山之高而禽鳥麗之,水之深而魚鼈麗之。然則山之高,水之深,而人莫能及之,而聖人創立其事,結繩而為網罟,使人用之,雖禽鳥居山之高,魚鼈居水之深,皆得而取之,是使人麗而用之也。然謂之蓋,即疑之辭也。言聖人創立其事,不必觀此卦而成之。蓋聖人作事立器,自然符合於此之卦象也,非準擬此卦然後成之,故曰蓋取諸離。

包犧氏没,神農氏作,斵木為耜,楺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

《義》曰:言包犧氏既没之後,又有神農氏以聖人之才興起於世。以其人既得其網罟,以佃以漁,然而未有飲食之道。神農氏是以樸斵其木,以為之耜。耜,博五寸,其首有華觜,以為耕作之用。又揉其曲木,其曲有鉤,以為之耒。耒耨之利,以教於天下之人,使四時耕作之。種其禾黍之利,以為飲食之養。蓋取諸益,益,取其有益於人,為萬世之利也。

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

《義》曰:言於日中為其市,以貿遷於貨財,以萃聚於天下之人,使皆貿易之相交,民之无從而有之,民之有從而散施之。既貨財交易,貿遷有无,天下之民各得其所,各得其宜,故曰市也。然必取於日中,蓋日之早而遠必不能及,若日之晚而又失其時,必於日中之時取其遠近之人,皆得以及矣,故於日中為市也。然則蓋取噬嗑,以其噬嗑之卦上體是離,下體是震,震動於下,離明於上,是下動而上明,聚之則為之市也。又頤中有物曰噬嗑,凡頤中有剛梗之物,必囓而去之也,然後得其通而物有所合也。

神農氏没,黄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

《義》曰:夫法之久則必弊,弊則物有所不通。法既不通,則人情多至怠情,而有厭倦之心。是故神農既没之後,復有黄帝,以聖人之才德,繼世而興起,能通人事之理。以其伏羲既結繩而為網罟,而斵木為耜,楺木為耒,又聚天下之民財以交易之,為之市。然事之久,必有其弊壞,故黄帝能通其變化而裁之,引而伸之,隨其物之變通,因其時而更造之,以為萬世之法,使民宜之,皆得其利用。民既得其利用,則无怠倦之心也。

神而化之,使民宜之。

《義》曰:神而化之,使民宜之,言天下之民既得其利用,則不知聖人之制作所以然而然也。既不知所以然而然,則所作為用,皆得其宜也。

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

《義》曰:言黄帝既能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如此,蓋得大易通變之道也。夫大易之道,窮極而復變,變極而必通。天地生成之道,人事終始之理,无有限極,周而復始,无有窮際,可以永久,為萬世通行之法也。

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義》曰:言黄帝之法如此,為萬世久行之道,則自天而下,至於鬼神,皆祐助之。在鬼神尚且祐助,況於天下之人乎?鬼神人民既以祐助,則盡善盡美之功,所往之處,何所不利哉?故引易文而證之。

黄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義》曰:自此已下,凡有九事,皆黄帝、堯、舜因象而立制也。夫上古之時,世質民淳,民皆敦樸,則上如槁枝,下如野鹿,則上下自然而正矣。迨黄帝、堯、舜之世,垂衣裳而天下治,以其乾有剛陽之德在於上,故為尊;坤有柔隂之德在於下,故為卑。爰作衣裳,以分尊卑、上下、貴賤之等,此蓋取乾、坤之象也。然則黄帝、堯、舜連言之,蓋衣裳之起,始於黄帝,成於堯、舜之時,故以黄帝、堯、舜而通言之也。

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

《義》曰:,謂刳木之中,虛其中以為舟也。以濟於水,使人乘載之,以濟不通,免其沈溺之患也。剡木為楫,又剡削其木,以為舟之用也。凡人有川險之深,而不可以涉之,而黄帝能刳木之中為舟,又剡削其木為楫,以濟川險之患,使人乘之,皆得以濟,致遠之處,皆得以利。蓋取諸渙,蓋渙之卦,上是巽,下是坎,巽為木,坎為水,故其彖辭曰: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是言巽木為舟,有涉川之象也。又曰:,散也,能散釋其民難,令為舟以濟於天下,使人免其沈覆之患。故此亦得變通之一端也。

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

《義》曰:夫物之重,人力不能及之;地之遠,人力不能至之。是故聖人服習其牛,調習其馬,使重得以及之,遠得以至之。然則牛馬本无知之物,而聖人能馴服之,使其至重之物亦得以行之,至遠之地亦得以至之。重引之,遠利之,天下之人皆得其利,蓋取諸隨也。然則隨,是動作必隨於人,以之遠則亦隨於人,以之近則亦隨於人,是動作所在皆隨於人也。

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

《義》曰:夫治平之世,不能无姦宄之人,是故聖人用其兩木相擊,昏夜之間,擊其聲以為之警備,使其姦人暴客不能踰越也。然而必取諸豫,蓋豫樂也。按豫卦:雷出地奮,豫。言雷自地奮出,以發生萬物,物既生,各遂其安,故曰豫樂也。此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而云蓋取諸豫,蓋言凡人居治平之時,外既有警備,則姦人不能犯,姦人既不能犯,則在内自然安矣。

斷木為杵,掘地為臼,臼杵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

《義》曰:言聖人既能教民以粒食五穀,然又不能精治其五穀,以為飲食之養,是故後世聖人復斷其木為杵,又掘其地為臼,以其臼杵之利,以精治其五穀。夫既精治其五穀,則天下之萬民皆得以濟,故取諸小過焉。然則必取小過,蓋小過之卦,聖賢之人過為其事,以矯過於人。今此杵臼而取小過,蓋聖人既教人粒食以自養,又教人精治其五穀,是小有過為其事故也。

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

《義》曰:夫治平之世,不能无姦暴之人;堯舜之代,不能无逆命之人。是故聖人雖立刑罰之事以懲戒之,然其間亦有不庭不軌之人。非刑罰之威可以懲也,是故復以弦繫於木上以為弧。弧,即弓也。既以弦於木為弓,又剡削其木,取其矯厲,故為矢以中於人。弧矢既成,以威中於不庭不軌之人。威既中於不庭不軌之人,則天下之姦暴皆畏而懼矣。然蓋取諸睽,蓋睽,離也。言人心之乖離,必用弧矢以威之。至如蠻夷之人,當奉於中國,反抗衡於中國,有離叛之心。又如諸侯當尊奉於王,今不能貢賦,反有倍於王之心。又如姦猾之俗,不能歸奉於上,反有離二之心。如此之人,聖人因其有睽離之心,故制矢以威服之,故云蓋取諸睽也。然則弧矢、杵臼、服牛、乘馬、舟楫,皆云利,此蓋器物有益於人,故稱利也。然重門擊柝,不言所利,蓋擊柝之事,止以禦暴客,是亦利之異名也。垂衣裳不言利,此亦隨便立義,故云天下治,治亦利也。此皆義便而言,故不可一例取也。

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宫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

《義》曰:夫上古之時,未有宫室。當此之時,人但冬則居營窟,夏則居層巢。人既安居,然於風雨之時,无可禦止。是故後世聖人易之以宫室,上隆其棟,下為之宇,以待風雨有所棲止,故取諸大壯也。然必取諸大壯,以其制度宏壯,有便於人,故取大壯也。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无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

《義》曰:夫上古之時,凡人之死,不能蔽䕃其尸,但厚衣之以薪。及葬之中野之間,又不能封土為墳,是不封也。又不能種樹為别,是不樹也。及其哀戚,又无時而止,但哭除則止。喪之期制,又无其日月之限,是无數也。其於死,知耶?不知耶?是故後世聖人以木合為之棺椁,以䕃庇其尸,又封其土以為之墳,又種其樹以為之别,又立五服之制,三年之喪,使其哀戚有時也。然則蓋取諸大過,原大過之卦,是聖人大有所為,過越常分,以拯救天下,則為之大過。今此人之死,不能蔽䕃其尸,而取此大過,何也?蓋聖人重人之生,孝子哀戚之情,以其人之生,必有其死。蓋死是人之終,人之既終,孝子之大事。重其死,人之大事,故過為棺椁,以䕃庇其尸,又封土以為之墳,種樹以為之别,立其五服之制,又立饗祀之禮,其事過越至大,故取諸大過也。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義》曰:夫上古之時,世質民淳,情偽未遷,凡人有事,必結其繩而取信。若有大事,則結之以大繩;若有小事,則結之以小繩。迨及後世,情偽已遷,利害漸作,巧詐萬狀,不可以救正之。是故後世聖人易之以文書,成之以契券。文書所以取其信驗,契券所以取其要約。文書既立,契券既明,則百官之事皆得其治,萬民之情皆得以察。然而蓋取諸夬,蓋夬決也,能明決其事,驗人之情偽以決斷之。自此而後,民之利病,事之姦詐,不可以隱也。

是故易者,象也。

《義》曰:自此已下至小人之道為一章。夫大易之道,皆本諸萬物之形象而成。至如乾為龍,坤為馬,艮為山,兌為澤,如此之類,皆是本於物象也。

象也者,像也。

《義》曰:言聖人立六十四卦之象,皆因其物像而名也。至如兼山、艮,麗澤、兌,巽為木,坎為水,離為火,如此之類,皆是本諸象也。

彖者,材也。

《義》曰:,即六十四卦下彖辭也。如乾元亨利貞,坤元亨利牝馬之貞,此類皆聖人設其彖辭,以象一卦之材德而成之也。

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

《義》曰:夫六十四卦,一卦則象其一時,一爻則象其一人。然而爻有變動,位有得失,變而合於道為得,動而乖於理為失。人事之情偽,物理之是非,皆在六爻之中,所以象天下之動,使人效法之也。

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義》曰:夫六十四卦之爻,有得位有失位,有凶有吉,皆繫於爻之動静也。若動得其道則吉,動失其道則凶。然動静之間,有可追悔,有可鄙吝。若能慎於動静,則凶害不生矣。若不能慎於動静,則凶咎著焉。是吉凶悔吝著見於外,皆繫於爻之變動也。故上文所謂吉凶悔吝生乎動也。

陽卦多隂。

《義》曰:即剛也,隂即柔也。夫八卦之設,有純陽之卦,有純隂之卦,有一卦有二陽,有一卦有二隂。至如坎之一卦,上下二隂而一陽在其中矣。艮之一卦,一陽在上而二隂在其下矣。震之一卦,二隂在上而一陽在其下矣。是陽卦多隂也。

隂卦多陽。

《義》曰:夫八卦之中有隂卦而多陽,至如離之卦,二陽在外,一隂在内矣;兌之一卦,一隂在上,而二陽在下矣;巽之一卦,二陽在上,而一隂在下,是隂卦多陽也。

其故何也?

《義》曰:此是孔子疑問之辭也。言陽卦多隂,隂卦多陽,其故果如何多也。

陽卦奇,隂卦偶。

《義》曰:此是孔子復陳陽卦多隂,隂卦多陽,各有本末也。言陽卦所以多隂,蓋陽卦純一,故多奇也。隂卦多陽,蓋隂卦純二,故多偶也。是故聖人因其奇偶之數,所以如此也。

其德行何也?

《義》曰:此孔子又發問之辭,言陽卦所以多奇,隂卦所以多偶,其於德行果如何哉?

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

《義》曰:此是孔子又自釋陽卦奇、隂卦偶之所由也。言陽之卦是君,隂之卦是民。一陽在上,則衆隂歸之;一君在上,則二民歸之。猶天下一統,衆歸於一主,則成邦國之道,是至治之本,此是君子之道也。

隂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義》曰:言隂,是小人之象也。夫二隂在上,而一陽歸之,是由二君在上,而在下之人无所的從。在下之人既无所的從,則天下不能統一,如此則乖邦國之道,是致亂之本,此是小人之道也。

易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義,曰自此已下至德之盛也為一段。憧憧往來,朋從爾思,此是咸卦九四之爻辭。凡易卦中有義理深遠,卦爻之内未能盡其義,孔子特引於此而明之。言天地之道,生成之理,不能感於物,蓋物自然而咸感之。聖人之道,亦不求感於人,蓋但任仁義之道以行於世,則天下之人自然而歸之。今九四以陽居隂位,是不正也。當咸感之時,以不正之身,不能任以仁義之道以感於人,反自思慮其朋以求所感,故所感之道不廣。但其憧憧然朋從爾思之,惟是己之朋黨,則感之也。

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塗。

《義》曰:此孔子自釋九四之辭。言天下之大,萬宇之廣,為感之道。聖人未嘗思之,但任其仁義之道以感於天下,則天下雖廣,而人自感悦而隨之,故云同歸而殊塗。

一致而百慮。

《義》曰:言人之百慮,雖然煩多,及其歸也,終歸於一致也。

天下何思何慮?

《義》曰:此重言之,言聖人凡有天下之衆,為感之道,不在思慮以感於人,如是則所感之道至廣也。

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義》曰:此已下又明天地之道,隂陽之端,人事之理,萬物之情,亦自然而然也。言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之道互相推盪於天地之間,而晝夜之道自然明矣。然則日月之道不求照耀於人,而天下之人物自然感日月之照臨也。

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

《義》曰:夫天地之道,晝則為陽,夜則為隂。以隂陽之道,互相推盪而成寒暑;寒暑之道,互相推盪而成歲功。然則寒暑之道,非自求成其歲功,蓋歲功自然而隨於寒暑也。

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義》曰:此一節又明萬事之理亦皆本於自然而然也。屈,去也;信,進也。往既去,來求進,屈信之間而利害生焉,是利害自然而生於屈信也。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

《義》曰:夫尺蠖之屈,雖一本於天賦,然而凡於動静之間,非自樂也,蓋所以求其信也。龍蛇之蟄,潛其所處,蓋所以求其安身也。

精義入神,以致用也。

《義》曰:夫人得天性之自然,禀五常之至正,然而有服君子之事,有服小人之事,何也?蓋曰操心積慮,學而致諸善,不學而致諸不善也。惟是聖人得天地之全性,凡所動作,精思遠慮,以合於義,以通神妙。及發於外也,可以措天下之用,興天下之利也。至如網罟取諸離,書契取諸夬,宫室取諸大壯,凡百所為之事,有利用於民,皆由聖人精義入神,然後能也。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義》曰:言聖人既能精義入神,以致天下之用,又能宴樂以安其神,飲食以養其體,居富貴而不自充詘,在貧賤而不自隕穫,如此則安於身而崇大其德業也。

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

《義》曰:言聖人舍其精義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舍此二道而往,則雖聖人亦不能知之也。

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義》曰:言聖人既能精義入神,利用安身,如是則可以窮極鬼神之情狀,通曉變化之終始,此是德之至盛也。

易曰: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見其妻,凶。

《義》曰:此是困卦六三之辭也。言六三之爻以隂居陽位,是不正也。在下卦之上,是不中也。夫君子之人,凡欲求進,必須俟其時。今此六三居困之時,其性動而欲上進,是故為九四之所止,故困於石也。既上不能進,復退其居,又下乘九二之剛,故曰據於蒺藜。上既无所進,下既无所適,是猶入於其宫,不見其妻,凶之道也。夫妻,至親之人,亦不可得而見之,況於他人乎?

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

《義》曰:此已下是孔子之辭,言此六三所以困於石,非是所困而困焉。蓋六三居困之時,躁而求進,為九四之所止。然君子之名必求榮,今為九四所困,是其名必辱也。

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

《義》曰:夫君子之人,進必以道,動必合義,不惟澤天下之人,又且先安其身,而不陷於過惡也。今六三既下乘九二之剛,為九二之所據,為九四之所止,是必不能安全其身,而自必自至於危厲也。

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邪?

《義》曰:言六三既非所困而困,非所據而據,既辱且危,是不知死期將至也。既死期將至,雖屬至親之人,必不可得而見也。

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无不利。

《義》曰:此是解卦上九之辭也。隼,貪殘之禽也。墉,牆也。言解難之時,而六三以隂柔不正之身居於下卦之上,是不正之小人也。夫居解之時,而以小人居君子之位,是猶貪殘之禽居於墉牆之上,必為人之所射而獲之。既射而獲之,則何所不利哉?

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

《義》曰:夫弓矢之事,皆是威天下之器,除天下之害也。今君子之人,欲去貪殘之禽,必以弓矢而射去之,然後可也。

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

《義》曰:言君子之人,凡去小人,必須有其才,有其德,有其時,有其位,然後可以有所施為,有所動作也。若无才德,无時位,欲去非類之人,必自取敗亡之道。是故君子之人,必當藏畜其器,韜光其業於身,待其時而動之,則所往必有所獲也。

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

《義》曰:,結也。夫君子之人,凡能畜積其德,韜藏其器,則无有括結凝滯之事,如是則沛然莫之能禦也。以至凡有所施為,有所動作,必有所獲,所在必有所成功,是語成其器而動也。

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

《義》曰:此已下又言小人之道也。夫小人之性不常,亦不知仁義,不知亷恥,不以刑法威之,則不畏不義。是故古聖人設其鞭朴之事。刑法之威,蓋為小人不恥不仁,所以設之使知畏而為義也。

不見利,不勸。

《義》曰:言小人之心,專在於利。凡事不見其利,則不知有所勸勉也。是故聖人立為㕓市,使得交相貿易;立農桑,使得互相耕養,而有所勸也。

不威不懲。

《義》曰:夫小人以小善為无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无傷而弗去也,但恣縱其心,而放僻邪侈之事无不至矣。若不以刑而懲之,則不知懲戒也。

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

《義》曰:言君子之人既以刑懲於小人,亦非君子之素心也,蓋為小人不恥之故也。然雖小有所懲,而若能戒懼,不為大惡,此亦小人之福也。

易曰:屨校滅趾,无咎。此之謂也。

《義》曰:此是噬嗑初九之爻辭也。夫噬嗑之卦,是先王用刑以去剛梗之俗。今此初九居卦之初,是受刑之始也。然居受刑之始,其罪未至大,其惡未甚著,故但屨校其足,滅没其趾,而能改之,所以无咎。今此小人若小懲而能戒慎之,則其罪亦不至於大,此是小人之福,故引此噬嗑之初九而證之,故曰此之謂也。

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

《義》曰:言凡人若能積小善以至於大善,積之不已,以至著見於外,則可以成萬世之名也。若小善不積,則不能以成其名也。若以小惡為无傷而弗去,及小惡積之已久,反成大惡,及其著見於外,不惟受戮,亦致滅没其身也。

小人以小善為无益而弗為也。

《義》曰:夫小人之性,以小善不能益於身,是以因因循循,至於老耄,不能脩飾而不為,以致喪身取咎,自取滅亡之道也。

以小惡為无傷而弗去也。

《義》曰:言小人以惡為无傷,積小惡以至大惡,從微至著,日復一日,不能悛改而弗去,以至惡大罪㴱也。

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

《義》曰:言小人既不能積其小善,反自為其小惡。小惡之積,久而不已。及夫惡大而彰顯於外,不能以掩閉;罪大而及於身,不可以解脱。如是,則滅身受戮也宜矣。

易曰:何校滅耳,凶。

《義》曰:此是噬嗑上九爻辭也。言初九居受刑之始,而屨校其足,其罪亦未甚大。至此上九居受刑之終,不能悛改其惡,但以小惡為无傷,以至惡積罪深,而其身受戮,滅没其耳,何校其首?此是大凶之道也。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

《義》曰:夫君子之人所以危,蓋由安然居位,恃其泰不為之備,恃其安不知其亂,以至泰久必否,安久必亂,所以致其不安而社稷之危也。若能居安慮危,居治思亂,然後可以保其位而不失也。

亡者,保其存者也。

《義》曰:夫人之所以亡,蓋由恃其安不思其危,恃其存不思其亡,任其放僻邪侈之事,所以致其身之危亡,基業之隕墜也。若能常自深思遠慮,不為奢侈之行,則可以保其存而不亡也。

亂者,有其治者也。

《義》曰:言人居安平之時,但恃其天下之治,不能思慮存亡之機,不能憂恤天下之人,恣其驕盈之志,不知亂之所生也。

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

《義》曰:言君子之人,若能居於安平之時,常自戒慎,恐有傾危之事,則可以獲吉也。

存而不忘亡。

《義》曰:言居平易之時,能常思其危亡之事,所以保其存而不亡也。

治而不忘亂。

《義》曰:言居治平之時,當自恐懼修省,鑒其前車之覆,則无禍亂之事也。

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

《義》曰:言君子之人,既能安而不忘其危,存而不忘其亡,治而不忘其亂,夫如是,其身可以安,其國家社稷可以永保也。

易曰:其亡其亡,繋于苞桑。

《義》曰:此是否卦九五之爻辭也。言當否塞之時,小人在下,皆失其道,獨九五能休去天下之否,常思其社稷之危亡。言我其亡乎,我其亡乎,是猶繋其社稷於苞桑之上也。桑,即是其根深固而不拔。苞,即是叢生之類。言九五既居否塞之時,能休去天下之否,常自思慮戒懼,是猶繋其社稷於苞桑之上,而其根深固不可以拔也。

子曰:德薄而位尊。

《義》曰:夫居君子之位,必有才有德,然後可以居也。若才之薄,德之寡,而居於尊貴之位,必不可也。

知小而謀大。

《義》曰:言人之才知之小,反欲謀國家之大事,是必不可也。然居幽闇之時,尚不免其誅戮,而況居於明盛之時,其有不受君之誅戮鮮矣。是小知不可謀國家之大事也。

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

《義》曰:夫小力之才,必當任其輕小之用。若任以國家之重器,其勝任亦鮮矣。

易曰:鼎折足,履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

《義》曰:此是鼎卦九四之爻辭,言九四以陽居隂位,是不正也。夫以不正之身,居於大臣之位,而才力之不勝其職,是猶鼎之折足,而傾覆公家之美實,而又且汚染其鼎也。然則君子之人,凡居高位,必須有其才,有其德,然後可以稱國家之大任也。若无才无德,而居大位,是猶鼎之九四,以不才之身,而居國家之重位,而傾覆公家之美實,敗壞國家之綱紀,是大凶之道也。如此之人,所謂不勝其任也。然則謂之言不勝其任,此是孔子引此鼎卦之辭,以釋德薄位尊、知小謀大、力小任重之人,故以此爻而結言之。

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

《義》曰:此一節是孔子釋豫卦六二之辭。子曰知幾其神乎,幾,是有理之形之謂也;神,妙微无方之謂也。夫君子之人,有先幾之識,深思遠慮,凡有所施為,必能極未形之理,未萌之兆也。既未形之理,未萌之兆,皆先知之,是其知如神之妙用而通於靈也。君子上交不諂,夫常常之人,凡於有權位之人,則必行苟諛佞媚,甘言巧語,以求其說,以求其進。是故君子之人,知其諂諛佞媚之道不可以求進,是以守其正,自潔其身,切問近思,博聞強識,待時而動,不以邪佞之道以求其進,不以甘言巧語以說其上也。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夫常常之人,凡見其下交之人,必以強暴之性,苟悦之道,以瀆亂於下。是故君子之人,凡居上位,雖於下交,亦以中正之道,至正之德,以待於下,未嘗敢以柔邪苟媚之道,以瀆亂於下也。言如此之人,既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又極於未形之理,未萌之兆,是知幾之人也。

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

《義》曰:言人知其有理未形之事,極其禍福萌兆之來,則於動静之間,戒其微小之事。動得其道則吉,動失其道則凶,是以從其吉而背其凶,去无道而就有道。是幾,吉之先見也。

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

《義》曰:君子之人,既知未形之理,慎其微小之事。夫如是,則吉凶之變,不俟終日之間而可以明見矣。

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

《義》曰:此是豫卦六二之爻辭也。言豫之時,九四以剛陽之德居上卦之下,是居人臣之極位也。夫居人臣之重位,必為在下之所歸向,是故初六以隂柔之質居豫之初,為九四之正應。當豫之時,不能守其正道,但以柔邪諂媚以說於上,以求其進,故為九四之所見從。但有聲名虛譽以聞於外,然既有聲名傳聞於外,是虛譽也,故其爻辭曰鳴豫,凶。至於六三比於九四,居豫之時,在下卦之上,履非其位,上承於九四,亦以柔邪諂媚之道以悦於九四,故其爻辭曰盱豫,悔。惟此六二以隂居隂,居得其正,不為富貴以易其志,不為貧賤以易其心,堅然守一介之節,確然守不變之心,履得其中,居得其正,雖下比於初六,亦未嘗敢以非道而褻瀆,雖近於九四,亦未嘗敢以柔順而苟求,但堅執其心,不苟其進,故其心如石之堅,不能變動,不待終日而獲其貞吉。然則六二既能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動静之間,幾微之事未嘗不知之,既幾微之事未嘗不知之,則吉凶之來,又寧用於終日之間而斷可見矣。此是知幾之人也,若見事於己萌之後,則是不知幾也。然則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此是夫子解釋六二之爻辭也。言六二有如此之美,故仲尼稱美之也。

君子知微知彰。

《義》曰:此已下至无祗悔元吉為一節,以解復卦初九之辭也。言君子之人,凡所施為,動作之間,必慎其微小之事。夫微,亦是幾微之事,有理未形也。唯君子之人,凡所動静,凡有思慮,吉凶之兆,禍福之理,未萌之前而已知之。既知之,則舍其凶而趨其吉,此是知微也。既知其微,逆知禍福,雖有其理,未有其形,更不可使彰露顯然而著聞於外,如此是知彰也。

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義》曰:夫事之萌漸,必始於柔小,得失之理,亦自於幾微,以至凡百之事,皆是自小而至大,自柔而至於剛也。是故君子之人,極未形之理,既知其本,又知其末,本末之間,不使吉凶之道形著於外。夫如是,則可以為萬夫之所瞻望,天下之所仰賴也。

子曰:顔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

《義》曰:此孔子言知微知彰,知柔知剛也。自古已來,惟顔子一人而已,其庶幾可以近之。夫顔氏之子,即孔門之高弟,亞聖之上賢,能知禍福之萌,吉凶之兆,有不善未嘗不知,有一惡未嘗不悟,及其知也,便從而改之,未嘗復行於事業。故孔子曰:有顔回好學,不遷怒,不貳過,不幸短命死矣。是言顔子能修其身,能深其慮,凡有吉凶不善之事,未嘗不知,既知之,亦未嘗復行,故唯顔子庶幾可以近乎。

易曰:不遠復,无祇悔,元吉。

《義》曰:此是復卦初九之爻辭。夫復之初九,以陽之德居復之初,當羣隂用事之時,獨以一陽而反於地下,以萌生萬物,是復之初九而來復之速也。亦猶賢人君子得天之性,凡思慮之間亦有不善之事,則能早辨之,明其心,復其性,使過惡不形於外,所行之事皆合於中道。自古聖賢之中,惟顔氏之子知有不善,未嘗不速改之,以復於善道。故三千徒中,惟此顔子一人而已。故孔子特稱舉之曰:不遠復,无祗悔,惟顔子一人而已。

天地絪緼,萬物化醇。

《義》曰:此已下至言致一也,解損卦六三之爻辭。絪緼,蓋薰蒸之貌。夫天地之道,隂陽之氣,二氣相薰蒸而成交感之象,是以萬物皆得以亨通也。

男女構精,萬物化生。

《義》曰:言男女相構和會,而萬品之物亦得以變化而生也。

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

《義》曰:此損卦六三之辭也。夫損之時,損下以益於上,損民以益於君。今此六三、六四、六五以三隂上進,歸於上九之陽,是其志不能醇一也,必損於上九之陽也。然則天地之道皆尚於醇一,故一隂一陽之謂道,男女相遇亦在於醇一。今若以三隂上進,必損上九之陽,若但六三獨往之,則得正應之道,然後得其友也。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

《義》曰:自此已下至立心勿恒,凶,解益卦上九之爻也。君子安其身而後動,言君子之人,凡欲動作施為,必先安其身,若身不安,則行事之失。是必凡所施為,必先安静其身,然後動作施於行事,則无有所失也。

易其心而後語。

《義》曰:言。君子之人,凡欲形於語默,必先平易其心,安静其志,深其思慮,然後形於言語。夫如是,則言无可擇,所出皆中於節,所行皆合於道也。

定其交而後求。

《義》曰:言君子之人,凡欲求進,必須先定其交,觀其人之可否,量其人之賢愚,可與之求則求之,不可與之求則退之。其或不觀人之可否,不量人之賢愚,不素定其交分,躁而求之,則自取窮辱之事。

君子脩此三者,故全也。

《義》曰:言君子若能安其身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能脩此三,故所行之事得其全也。

危以動,則民不與也。

《義》曰:言君子之人,若不能安其身,而以危而動,必為民之弗與也。此復解上三之事也。

懼以語,則民不應也。

《義》曰:言。君子之人,若於言語之間,不能安易其心,深思遠慮,反自以言語之間,自恐自懼,所出之言,必為民之所弗應也。

无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

《義》曰:言君子之人,若不能先定其求,素結其分,妄而求之,必為人之所不與也。既為人之所不與,則傷害之事從而至矣。

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

《義》曰:此是益之上九之辭也。當益之時,損上以益於下,損君以益於民。今此上九當益之時,反自求於下,既求於下,心又无厭,故為人之所不與也。故云莫益之,或擊之,言不惟所求之人不與,抑亦為人之所擊棄也。既為人之所擊棄如此,蓋是立心勿恒,所求无益之故也。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邪?

《義》曰:此已下至其當衰世之意邪為一章,言天地初判,乾坤已有形狀,而大易亦已行於其中矣。是故大易之道,變化之理,皆由乾坤而出,是以聖人迹乾坤而成諸卦之名。是乾坤,其為易之門戶也。

乾,陽物也;坤,隂物也。隂陽合德,而剛柔有體。

《義》曰:言乾體剛健,為陽物也;坤體柔順,為隂物也。是以隂陽二氣,上下相配合,而成生育萬物之道。若乾坤上下不相配合,則萬物不生。故隂陽相配合,則萬物得以生。萬物得以生,則其剛柔之體,上下之象,自然而成也。

以體天地之撰。

《義》曰:,數也。言隂陽相配合而生,萬物自然而成,剛柔之體以是而分,隂陽奇耦之數由此而成也。

以通神明之德。

《義》曰:神明之德,即為妙用无窮,不可測度也。今此大易之道,變化之理,生成之道,可以通於神明之德,窮於萬事之理也。

其稱名也,雜而不越。

《義》曰:言大易之道,其爻卦錯雜,物理煩碎,其稱名也雜。然雜而各有倫理,不相干亂,不相踰越也。

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

《義》曰:稽,考也。類,物類也。言上古之時,世質民淳,情偽未作,典章法度未立,伏羲畫為八卦,以為萬世之法。歷夏及商,世漸澆漓,民欲叢生,是故文王以伏羲所畫之八卦,重為六十四卦,盡其天地人事之道,變通之理,吉凶悔吝之由,无不盡載於諸卦諸爻之間。然稽考其義類,其皆因衰世之意邪?

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

《義》曰:自此已下至以明得失之報為一章。夫大易之道,至深至粹,明其吉凶之理,得失之迹,彰明已往未來之事,皆由易道可明也。既彰明已往未來之事,至於微小幽闇之理,凡事不可以明,亦皆由此易道而顯闡之,故曰微顯闡幽。

開而當名辨物,正言斷辭,則備矣。

《義》曰:開,謂開釋爻象,各當諸卦之名,辨其事物之理。正,謂正其聖人之言,斷定其吉凶悔吝之事。皆繋屬之爻辭,无所不備矣。

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

《義》曰:言諸卦之名,皆取其類而稱之。至如乾則稱龍,坤則稱馬,然則龍與馬皆天下之一物耳。雖稱名也小,然其取類也至大。故於人事則為君臣、父子、夫婦、兄弟、長幼之道,天地之理,隂陽之端,无不備於此矣。

其旨遠,其辭文。

《義》曰:,意也。言其易之旨至近至遠,其理雖委曲,然於其辭則有文采,不尚質朴也。至如龍戰於野,是近明龍戰之事,遠明隂陽鬬争之理,是其旨遠也。又如坤言黄裳元吉,不直言居中得位,乃言黄裳,是其辭文也。

其言曲而中。

《義》曰:言,變化无恒,不可為體例,其言必隨物之屈曲而各中其理。

其事肆而隱。

《義》曰:,陳列也。言易之所載之事於爻象之間,雖其文皆陳列其事,然其義幽隱,不可驟然而曉之。

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義》曰:貳,則謂吉凶二理也。言得失之理,吉凶之道,二之理,以濟萬民之行事。然萬事之理,有得位得正為吉,有失位不得正為凶。失則有凶報,正則有善應。因此二之理,以濟民之行事,以明得失之報,使人趨其吉而背其凶,向其善而違其惡也。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義》曰:自此已下至巽以行權為一章。夫易之起,始於伏羲。上古之時,世質民淳,情偽未形,巧妄未作,世凝然而不撓。當此之時,雖八卦亦盡萬事之情。歷夏及商,至於桀、紂,暗君在上,情偽漸遷,巧妄已作,澆浮崇尚,不可勝說。文王罹於憂患之中,有聖人之才,上懼君之見去,下慮民之情偽,是以取伏羲所畫之八卦,重為六十四卦,以盡天地之淵藴,以明人事之終始。至於吉凶之道,得失之理,憂虞之象,悔吝之事,无不備載於其間,使人知其吉而背其凶,向其善而捨其惡,以為萬世之法,使人防患於未萌也。

是故履,德之基也。

《義》曰:此已下九卦,是修身防患之術也。然則六十四卦皆是防患之術,何以特取此九卦?蓋此九卦最是修德之基,為人事之先,故特陳此九卦也。履,禮也。言人踐行其禮,敬事於上,不失其尊卑之分如此,是履德之基也。

謙,德之柄也。

《義》曰:,人之所以操持也。夫人雖有爵禄之分,崇高之位,若无謙順之德,恃其驕盈,必至於傾失。是故君子之人,若能居爵禄之位,必當持謙順之德,則雖危而不失,雖高而不危。如此,是謙德之柄也。

復,德之本也。

《義》曰:言君子之人,若能復其性,明其心,至於思慮之間,有不善之事,必先改之。如此,是復其性為德之根本也。

恒,德之固也。

《義》曰:言為德之時,常能執守終始不變,如此則其德固,故恒卦為德之堅固也。

損,德之脩也。

《義》曰:言君子之人,若能謙損以自增新,降損其志,此是脩身之本也。

益,德之裕也。

《義》曰:,寛大也。言人凡所作事,能利益於人,日新一日,則其德寛裕而有所包容也。

困,德之辨也。

《義》曰:言君子之人,居於治平之時,恣其安逸之性,多不知艱險之事。惟是居困否之時,備歷艱苦,知其君子小人之道,然後能明辨困否之事也。

井,德之地也。

《義》曰:夫君子之身,可貴可賤,可貧可富,而其志不可易,其心不可變,其德不可改,猶井之居地,不可遷改也。

巽,德之制也。

《義》曰:夫愚民之性,蚩然而无所識,其非辟姦偽,无所不至矣。是故聖人必行號令,以示其法制。然行號令之始,必以權變之術,而巽入於人心,然後民可制也。此已上九卦,各與德為用也。

履,和而至。

《義》曰:此已下又復明九卦之德也。履,禮也。言人有恭敬之德,有剛直之行,必須與人和同。既與人和同,則可以至於道也。

謙,尊而光。

《義》曰:夫人有其才,有其德,雖在崇高之勢,必須謙恭以自卑,謙遜以接下。如是,則德益大而身益光也。

復,小而辨於物。

《義》曰:,萬物之理也。言人於性之初,吉凶未形之時,始於為小之事,有其不善,便從而改之,使无能為之咎也。

恒,雜而不厭。

《義》曰:言君子之人能守其常道,不改其操,不變其節,雖錯雜混處於小人之間,亦其心不厭倦於事。

損,先難而後易。

《義》曰:言凡人若不能謙損於己,反欲他人謙損而奉於己,則失為人之道。是故君子之人,必須先減損其身,謙讓其己,以及於他人。是損己以益於下,損身以尊於人,是先難也。及其性既復,行既成,所言皆合於道,所行皆中於禮,不失其法度,是後易也。

益,長裕而不設。

《義》曰:言君子之人,先求仁義以益於身,身既益,則其仁義之道可以推及於天下。然其仁義既及於物,則可長裕於天下,因其所利而利之,不待先為施設而行之,而天下之人自有其餘也。

困,窮而通。

《義》曰:言君子之人,雖居困窮之時,身即困窮,而其道得以亨通也。

井居其所而遷。

《義》曰:言井之道,居其所不可以遷改,而其澤可以遷施於人。猶君子之德,固不可遷易,不可變改,而其道可以濟人。

巽稱而隱。

《義》曰:,是聖人之權也。言聖人以權變之術行其號令,以及於天下,而人不知所以然而然也。

履以和行。

《義》曰:言凡人有剛直之性,温良之行,必以禮而和之。故論語曰禮之用,和為貴是也。

謙以制禮。

《義》曰:言人性能謙順自卑,尊人則可以裁制其禮法而行之也。

復以自知。

《義》曰:言人既於事微小之初,知其不善而能改過,是自知也。

恒以一德。

《義》曰:言人能守其常道,不變其節,終始不移,雖居富貴而不自恃,雖居貧賤而不自移,是純一其德也。

損以遠害。

《義》曰:言人能自降損其身,謙沖其德,以尊於人,則无患害之事也。

益以興利。

《義》曰:言人能以仁義之道自益於身,又益於他人,因其所利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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