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52卦-艮卦䷳艮卦为山(艮下艮上)-[元]胡炳文撰《周易本义通释•卷二》

[元]胡炳文|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52卦-艮卦䷳艮卦为山(艮下艮上)

【周易下经】第52卦-艮卦䷳艮卦为山(艮下艮上)-(元)胡炳文撰《周易本義通釋•卷二》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

艮,止也。一陽止於二陰之上,陽自下升,極上而止也。其象為山,取坤地而隆其上之狀,亦止於極而不進之意也。其占則必能止於背而不有其身,行其庭而不見其人,乃无咎也。盖身,動物也,惟背為止。艮其背,則止於所當止也。止於所當止,則不隨身而動矣,是不有其身也。如是則雖行於庭除有人之地,而亦不見其人矣。盖艮其背而不獲其身者,止而止也。行其庭而不見其人者,行而止也。動静各止其所,而皆主夫静焉,所以得无咎也。

《通》曰:人身惟背不動,此艮止象。不獲其身,内艮象。不見其人,外艮象。四五兩爻在門闕之中,行其庭象。人之所當止者,義理而已。止其所當止,則惟知有義理,不知有人我。不獲其身,理所當止,止而止也。行其庭,不見其人,理所當行,行而止也。如是則其止其行,可以无過矣。文王彖震艮,又自是一例。震來虩虩以下三句,只是發明虩虩之效驗。艮其背以下三句,亦只發明艮背之效驗也。惟《本義》為能發之。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貞。

以陰柔居艮初,為艮止之象,占者如是則无咎。而又以其陰柔,故又戒以利永貞也。

《通》曰:事當止者,當於其始而止之,乃可无咎。止於始,猶懼不能止於終,而況不能止於始者乎?初六陰柔,懼其始之不能終也,故戒以利永貞,欲常久而貞固也,其即上九之敦艮乎?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六二居中得正,既止其腓矣。三為限,則腓所隨也。而過剛不中以止乎二,雖中正而體柔弱,不能往而拯救之,是以其心不快也。此爻占在象中,下爻放此。

《通》曰:咸六二與艮六二皆象腓,咸下體即艮也。艮以三為主,咸於二言腓,三言隨,隨二而動者也。三為下卦之主,不能自守而下隨於二,故往吝。艮於二言腓,又言隨,隨三而止者也。三列夤,不得止之宜,而二隂柔不能救其所隨,故其心不快。雖然,視咸之執其隨者有間矣。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

限,身上下之際,即腰胯也。夤,膂也,止於腓則不進而已。九三過剛不中,當限之處而艮其限,則不得屈伸而上下判隔,如列其夤矣。危厲薰心,不安之甚也。

《通》曰:震所主在下,初九,下之最下者也,九四雖亦震所主,而溺於四柔之中,有泥之象,故不如初之吉。艮所主在上,上九,上之最上者也,九三雖亦艮所主,然界乎四柔之中,有限之象,有列其夤之象,故不如上之吉。二曰其心不快,三曰厲薰心,盖寂然不動者心之體,如之何可以徇物?感而遂通者心之用,如之何可以絶物?二隂柔隨三而不能拯之,是徇物者也。二本中正,故其心猶以為不快,三過剛,確乎止而不能進退,以至上下隔絶,是絶物者也。三不中,惟見其危厲薰心而已。

六四,艮其身,无咎。

以陰居陰,時止而止,故為艮其身之象,而占得无咎也。

《通》曰:艮二與三皆言心。四,心位也,與咸九四同。咸九四憧憧往來,以心之動言。此不言心而言身,兼動靜言也。身止則知心得其所止矣。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六五當輔之處,故其象如此,而其占悔亡也。悔謂以陰居陽,

《通》曰:輔。頰之兩旁骨背後可得而見者,咸言其面,故并見頰舌。艮其背,故止言輔。初艮趾,止其行也。五艮輔,止其言也。能止其言者,必能止其所行,故悔亡。

上九,敦艮,吉。

以陽剛居止之極,敦厚於止者也。

《通》曰:咸、艮皆以身取象,咸言人前,艮言人背,艮言腓,咸亦言腓,腓雖在後,而前亦可見也。咸言輔,艮亦言輔,輔雖在前,而後亦可見也。故咸得兼艮之腓,而不得兼艮之限、夤,艮得兼咸之輔,而不得兼咸之頰、舌,其取象可謂精矣。上獨不言象何㦲?敦臨、敦復皆取坤土象,艮山乃坤土而隆其上者也,其厚也彌固,故其象為敦,其占曰吉。凡上爻除井、鼎外,鮮有吉者,惟艮之在上體者凡八而皆吉,人可不自厚㦲?厚於始,可不厚於終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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