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28卦-大过䷛泽风大过(巽下兑上)-[元]胡炳文撰《周易本义通释•卷一》

[元]胡炳文|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28卦-大过䷛泽风大过(巽下兑上)

【周易上经】第28卦-大过䷛泽风大过(巽下兑上)-(元)胡炳文撰《周易本義通釋•卷一》

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

大,陽也。四陽居中過盛,故為大過。上下二隂,不勝其重,故有棟橈之象。又以四陽雖過,而二五得中,内巽外說,有可行之道,故利有攸往而得亨也。

《通》曰:上棟下宇,取諸大壯。壯四陽在二隂之下,其本壯也。今二隂在上下,本末弱矣,故有棟橈之象。或曰:既言棟橈,又曰利有攸往,亨,何也?曰:棟橈以卦象言也。利往而後亨,是不可无大有為之才,而天下亦无不可為之事也,以占言也。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當大過之時,以隂柔居巽下,過於畏慎而无咎者也,故其象占如此。白茅,物之潔者,

《通》曰:成卦,以棟橈為象,三、四爻亦取棟象。使六爻不出乎棟橈之一說,則是付天下之事於不可為而復已。是故聖人於初,見其以柔乘衆剛,剛易缺折,而柔以藉之,則可无傷。如物錯諸地可矣,而必有以藉之;藉之用茅可矣,而必用白茅,戒慎恐懼之過也,故其占如此。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陽過之始而比初隂,故其象占如此。稊,根也,榮於下者也。榮於下則生於上矣。夫雖老而得女妻,猶能成生育之功也。

《通》曰:巽為木,兌為澤。楊近澤之木,故以取象。枯楊,大過象。稊,根也。初在下,象女妻。九象老夫。初柔在下,象九二。陽雖過而下比於陰,如枯楊雖過於老,稊榮於下,則復生於上矣。老夫而得女妻,雖過以相與,終能成生育之功。无他,以陽從陰,過而不過,生道也。雖然,女嫁士夫,常也;遇老夫,過也。自古君臣過以相與者多矣。吁!可歎也。

九三,棟橈,凶。

三、四二爻居卦之中,棟之象也。九三以剛居剛,不勝其重,故象橈而占凶,

《通》曰:屋以棟為中。三視四則在下,棟橈於下之象;四在上,棟隆於上之象。然三之橈有二:以剛居剛,過剛則折,一也;應上之柔,柔不能輔,二也,所以凶。

九四:棟隆,吉;有它,吝。

以陽居陰,過而不過,故其象隆而占吉。然下應初六,以柔濟之,則過於柔矣,故又戒以有他則吝也。

《通》曰:九四棟隆,亦有二義。剛而能柔,一也。三應上,是救其末。四應初,是救其本。上六以柔居柔,為隂之極。初六以柔居剛,猶可不橈乎下,二也。盖惟其柔而居剛,故二比之,則如稊之復生於下。四應之,則如棟之不橈乎下也。有他吝,王弼以來,多以他為初。愚案:易中未有以正應為他者。子夏傳曰:非應故稱他。夫子釋爻,於三之應上,則曰不可以有輔,言上為末不可輔,棟之橈也。四之應初,則曰不橈乎下也。下不橈,則上隆矣。四不應初而有他,則吝爾。況大過上下體易,則為中孚。《本義》以中孚之初有他,為不應四也。則大過之四有他,謂不應初可也。是說也,惟鄭翼傳知之,未敢必以為然,安得從先師而質之㦲?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无咎无譽。

九五陽過之極,又比過極之隂,故其象占皆與二反。

《通》曰:枯楊而稊,可以復生;枯楊而華速,其死也老。

夫得其女妻,猶可生育。士夫而有老婦,无復生道矣。故反稱老婦得其士夫,謂上六也。隂柔過極,得陽不為无益。云无咎者,隂欲得陽,非陽之咎也,然亦非美矣。

上六,過涉滅頂,凶,无咎。

處過極之地,才弱不足以濟,然於義為无咎矣。盖殺身成仁之事,故其象占如此。

《通》曰:初六藉用白茅,過於畏慎者也,故无咎。上六過涉滅頂,過於決裂者也,故其事雖凶,於義亦无咎。然亦惟其時而已。初者事之端,能慎其端,以往可无失。上者事之極,極則不可以有為矣,故《本義》以殺身成仁之事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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