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益,增益也。為卦損上卦初畫之陽,益下卦初畫之隂,自上卦而下於下卦之下,故為益。卦之九五、六二,皆得中正,下震上巽,巽木之象,故其占利有所往,而利涉大川也。
《通》曰:凡卦以内為主,凡物以下為本。損下謂之損,益下謂之益,而上之損益不與焉,厚其本也。古者富厚之資,寧使在民而不在己;儉薄之用,寧使在己而不在人,厚其本也。他卦言利往者,不言利涉,益兼之益,以興利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无咎。
初雖居下,然當益下之時,受上之益者也,不可徒然无所報效,故利用為大作,必元吉而後得无咎。
《通》曰:陰為小,陽為大。初陰在下,本小也,損乾之陽以益之,則大矣。在下而受上之益,非大有作為以效報稱,不可也。必元吉而後无咎,所為非大善,未免有咎,與師吉无咎之義同。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吉。
六二當益下之時,虛中處下,故其象占與損六五同。然爻位皆隂,故以永貞為戒。以其居下而受上之益,故又為卜郊之吉。占
《通》曰:損之五即益之二,故其象同。皆有柔順虛中之德,故或益之亦同。但損五上卦之中,當下益上之時,而受下之益。益二下卦之中,當上益下之時,而受上之益。五元吉,二必永貞而後吉。位有剛柔之殊,分有君臣之異也。二非王也,而曰王用享于帝吉者,占在二則永貞吉,在王者之占則為享帝之吉占也。享帝亦以下而受上之益,故於下卦之中言之,此可以見占法矣。二,臣也,豈特臣可占㦲?二簋可用享,損之時用也。王用享于帝,益之時用也。故曰:損益盈虚,與時偕行。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不當得益者也。然當益下之時,居下之上,故有益之以凶事者,盖警戒震動,乃所以益之也。占者如此,然後可以无咎。又戒以有孚中行,而告公用圭也,用圭所以通信。
《通》曰:下三爻皆當益下之時,而受上之益者也。三處多凶之地,故有益之以凶事者,困心衡慮,乃所以增益其所不能也。如此既可以无咎,又戒之以有孚中行,而告公用圭者,孚,信也,圭所以通信也。當信上之人,所以警戒震動我者,益我者也。信之篤而行之必合乎中,則可以通信於上矣。或曰:以二體則二、五各居中,以全體則三、四並居中,故中孚以三、四為中,此三、四稱中行。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三、四皆不得中,故皆以中行為戒。此言以益下為心,而合於中行,則告公而見從矣。傳曰:周之東遷,晉、鄭焉依?盖古者遷國以益下,必有所依,然後能立此爻,又為遷國之吉占也。
《通》曰:遷,四自上而遷於初,初自下而遷於四也。坤為國,四下之初有遷國象,三、四皆非中,三而中則告公而可以用圭矣,四而中告公則見從矣,皆戒辭也。於四復許之曰利用為依,遷國者,損乾之初陽,下益坤之初隂,四與初上下往來之爻也,故於初曰作,於四曰遷。二為郊之吉占,此為遷國之吉占,皆非小益之事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
上有信以惠於下,則下亦有信以惠於上矣,不問而元吉可知。
《通》曰:益莫大於信,惠莫大於心。有孚惠心,上有信以益下也;有孚惠我德,下有信以益上也。言惠不言益,益之大者也,不問而元吉可知矣。
上九,莫益之,或撃之,立心勿恒,凶。
以陽居益之極,求益不已,故莫益而或擊之。立心勿恒,戒之也。
《通》曰:六二柔居下之中,不求益而或益之。上九剛居上之極,求益不已,人莫益之而或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