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25卦-无妄䷘天雷无妄(震下乾上)-[元]胡炳文撰《周易本义通释•卷一》

[元]胡炳文|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25卦-无妄䷘天雷无妄(震下乾上)

【周易上经】第25卦-无妄䷘天雷无妄(震下乾上)-(元)胡炳文撰《周易本義通釋•卷一》

无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无妄,實理自然之謂。史記作无望,謂无所期望而有得焉者,其義亦通。為卦自訟而變,九自二來而居於初,又為震主,動而不妄者也,故為无妄。又二體震動而乾健,九五剛中而應六二,故其占大亨而利於正。若其不正,則有眚而不利有所往也。

《通》曰:朱子解中庸誠字,以為真實无妄之謂。此解无妄,則以為實理自然之謂。自然二字,已兼无所期望之意矣。其占元亨而必利於貞者,无妄,誠也。正而固,誠之者也,不正則妄矣。占辭曰貞,曰匪正,曰利,曰不利,其辭一正一反,聖人示戒深矣㦲。爻辭與卦辭同。初九、九五、六二,正也,故初九曰往吉,六二曰利有攸往,九五曰有喜。六三、上九,不正也,故曰災眚。九四亦不正,故戒以固守則无咎。

初九,无妄,往吉。

以剛在内,誠之主也。如是而往,其吉可知,故其象占如此。

《通》曰:彖曰: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内。《本義》於此曰:以剛在内,誠之主也。主字最有力。盖妄者,誠之反也。誠之主如此,妄自然无矣。如此而往,其吉固宜。或曰:此占辭也,《本義》以為象者,何也?曰:初九剛主於内,誠之主之象也。

六二,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

柔順中正,因時順理,而无私意期望之心,故有不耕穫,不菑畬之象。言其无所為於前,无所冀於後也。占者如是,則利有所往矣。

《通》曰:耕穫者,種而斂之也。菑畬者,墾而熟之也。諸家以為不耕而穫,不菑而畬,是從外添一而字。惟《本義》以為一歲之田,始於耕,終於穫。三歲之田,始於菑,終於畬。不耕穫,不菑畬,六二柔順中正,終始无所作為之象。而必曰因時順理者,理本自然,无所作為,亦有時可如此,不煩作為者。六二柔順之至,因其時,順其理,自始至終,絶无計功謀利之心,无所望而有得焉者也。故其占曰:利有攸往。或曰:利有攸往,則宜於有為矣。而以為无所作為者,何也?曰:惟其因時順理,而不自作為,此其所以可有為也。

六三,无妄之災,或繋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卦之六爻,皆无妄者也。六三處不得正,故遇其占者,无故而有災。如行人牽牛以去,而居者反遭詰捕之擾也。

《通》曰:匪正有眚,人自為之也。无妄之災,天實為之也。六爻皆无妄,三之時,則无妄而有災者也。六二得位,而有无妄之福,時也。六三失位,而有无妄之禍,亦時也。行人牽牛以去,而居者反受詰捕之擾,其災出於意料之外。雜卦曰:无妄,災也。其此之謂歟?三居内,邑人也。四居外,行人也。三以柔居剛,則失其順,失牛者也。四以剛居柔,則得其順,得牛者也。失非其所當失,得非其所當得,皆不正矣。因行人之得,致邑人之災,非邑人所自為也。

九四,可貞,无咎。

陽剛乾體,下无應與,可固守而无咎,不可以有為之占也。

《通》曰:貞,正而固也。曰利貞,則訓正字而兼固字之義;曰可貞,則專訓固字而无正字之義,不可不辨。九四陽剛乾體,下无應與,僅可貞固守之,而其占不可有為,不如初之吉,亦不至如上之凶,僅得无咎而已。

九五,无妄之疾,勿藥有喜。

乾剛中正,以居尊位,而下應亦中正,无妄之至也。如是而有疾,勿藥而自愈矣。故其象占如此。

《通》曰:豫六五以柔乘剛,貞疾固宜。无妄九五剛健中正,下應柔順中正,无妄之至者也。如是而有疾,文王羑里之囚,周公流言之變也。不殄厥愠,亦不殞厥問。公孫碩膚,德音不瑕。文王、周公之疾,不藥而自愈矣。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上九非有妄也,但以其窮極而不可行耳。故其象占如此,

《通》曰:六爻皆无妄也。特初九得位而為震動之主,時之方來,故无妄往吉。上九失位而居乾剛之極,時已去矣,故其行雖无妄有眚,无攸利。是故善學易者在識時。初曰吉,二曰利,時也。三曰災,五曰疾,上曰眚,非有妄以致之也,亦時也。初與二皆可往,時當動而動。四可貞,五勿藥,上行有眚,時當静而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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