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艮序卦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動靜相因,動則有靜,靜則有動,物无常動之理,艮所以次震也。艮者,止也。不曰止者,艮山之象,有安重堅實之意,非止義可盡也。乾坤之交,三索而成艮,一陽居二隂之上,陽動而上進之物,既至於上則止矣。隂者,靜也。上止而下靜,故為艮也。然則與畜止之義何異?曰:畜止者,制畜之義,力止之也。艮止者,安止之義,止其所也。
《程氏•附録》:看一部華嚴經,不如看一艮卦經,只言一止觀。
○一本云:周茂叔謂一部法華經,只消一箇艮卦可了。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
傳:人之所以不能安其止者,動於欲也。欲牽於前而求其止,不可得也。故艮之道,當艮其背,所見者在前,而背乃背之,是所不見也。止於所不見,則无欲以亂其心,而止乃安。不獲其身,不見其身也,謂忘我也。无我則止矣,不能无我,无可止之道。行其庭,不見其人,庭除之間,至近也。在背則雖至近不見,謂不交於物也。外物不接,内欲不萌,如是而止,乃得止之道,於止為无咎也【一无也字】。
《本義》艮,止也。一陽止於二隂之上,陽自下升,極上而止也。其象為山,取坤地而隆其上之狀,亦止於極而不進之意也。其占則必能止于背而不有其身,行其庭而不見其人,乃无咎也。蓋身,動物也,唯背為止。艮其背,則止於所當止也。止於所當止,則不隨身而動矣,是不有其身也。如是則雖行於庭除有人之地,而亦不見其人矣。蓋艮其背而不獲其身者,止而止也。行其庭而不見其人者,行而止也。動靜各止其所,而皆主夫靜焉,所以得无咎也。《朱氏•附録》:人之四體皆能動,惟背不動,取止之義。各止其所,則廓然而大公。
○艮其背,便不獲其身。不獲其身,便不見其人。行其庭對艮其背,只是對得輕。身是動物,不道動都是妄,然而動斯妄矣,不動自无妄。
○艮其背一句是腦,故彖中言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四句只略對。
○艮其背,渾只見得道理合當如此,入自家一分不得,着一些私意不得。不 獲其身,不干自家事,這四句須是說艮其背了。靜時不獲其身,動時不見其人,所以彖辭傳中說是以不 獲其身至无咎也。周先生所以說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這依舊只是就艮其背邊說下來。
○此段分作兩截,卻是艮其背不獲其身為靜之止,行其庭不見其人為動之止。總說則艮其背是止之時當其所止了,所以止時自不獲其身,行時自不見其人。此三句乃艮其背之效驗。
○艮其背,不獲其身,是只見箇道理,不見自家;行其庭,不見其人,是只見箇道理,不見箇人也。
○因說不獲其身,曰:如君止於仁,臣止於忠,但見得事之當止,不見此身之為利為害。纔將此身預其間,則道理便壤了。古人所以殺身成仁,舍生取義者,只為不見此身,方能如此。
○不獲其身,不得其身也,猶言討自家身已不得。
○欲出於身,人才要一件物事,便須以身已去對副它。若无所欲,則只恁地平平過,便似无此身一般。
○行其庭,不見其人,一似不曾見人一般。
○問:不獲其身,不見其人,莫是舜有天下而不與之意否?曰:不相似。如所謂百官萬民,金革百萬之衆,飲水曲肱,樂在其中,萬變皆在人,其實无一事。
○伊川謂艮其背為止於所不見,竊恐未然。據彖辭,自解得分曉。曰:艮其止,止其所也。上句止字便是背字,故下文便繼之云是以不獲其身,更不再言艮其背也。止是當止之處,下句止字是解艮字,所字是解背字,蓋云止於所當止也。所即至善之地,如君之仁,臣之忠之類。大槩看易須謹守。獲象之言,聖人自解得精密平易。
○伊川說艮其背是止於所不見,其意如說閑邪,如所謂制之於外以安其内,如所謂姦聲亂色不留於聰明,淫樂慝禮不接於心術,此意亦自好。但易之本意未必是如此。
○問:伊川艮其背,傳云止於所不見,又云不交於物,則是无所見,无所交,方得其所止而安。若有所見,有所交時,全无可止之處矣。曰:這處无不見底意思。周先生也恁地說,是它偶看這一處錯了,相傳如此。
【語録中有云:周茂叔謂看一部華嚴經,不如看一艮卦。注云:各止其所。又看得止字好】。
○明道曰:與其非外而是内,不若内外之兩忘也。說得最好,便是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不見有物,不見有我,只見所當止也。如為人君止於仁,不知下面道如何,只是我當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不知上面道如何,只是我當止於敬,只認我所當止也。以至父子兄弟夫婦朋友,大事小事,莫不皆然。從伊川之說,到不獲其身處,便說不來;至行其庭,不見其人,越難說。只是止其所止,更不費力。
○問:伊川云:内欲不萌,外物不接,如是而止,乃得止之道。似只說得靜中之止否?曰:然。
○問:外物不接,内欲不萌,竊恐外物无有絶而不接之理。若拘拘然務絶乎物,而求以不亂其心,是在我都无所守,而外為物所動,則奈何?曰:此一段亦有可疑。外物豈能不接?但當於非禮勿視、勿聽、勿言、勿動四者用力。
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
傳:艮為止。止之道,唯其時。行止動靜不以時,則妄也。不失其時,則順理而合義。在物為理,處物為義。動靜合理義,不失其時也,乃其道之光明也。君子所貴乎時,仲尼行止久速是也。艮體篤實,有光明之義。
《本義》:此釋卦名,艮之義則止也。然行止各有其時,故時止而止,止也;時行而行,亦止也。艮體篤實,故又有光明之義。大畜於艮,亦以輝光言之。
《朱氏•附録》: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行固非止,然行而不失其理,乃止也。
○問:止有兩義:得所止之止,是止義理之極;行止之止,則就人所為而言。曰:然。時止之止,止字小;得其所止之止,止字大。
○問:艮之象何以為光明?曰:定則明。凡人胷次煩擾,則愈見昏昧中有定。止則自然光明,莊子所謂泰宇定而天光發是也。
艮其止,止其所也。
傳:艮其止,謂止之而止也。止之而能止者,由止得其所也。止而不得其所,則无可止之理。夫子曰於止知其所,止謂當止之所也。夫有物必有則,父止於慈,子止於孝,君止於仁,臣止於敬,萬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則安,失其所則悖。聖人所以能使天下順治,非能為物作則也,唯止之各於其所而已。
《程氏•附録》:艮思不出其位,乃止其所也。動靜不失其時,皆止其所也。艮其背,乃止也。背,无欲无思也,故可止。
○艮其止,止其所也。各止其所,父子止於恩,君臣止於義之謂。艮其背,止於所不見也。
○艮卦,只明使萬物各有止分便定。艮其背,不獲其身,不見其人。
○艮其背,止欲於无見。若欲見於彼,而止之所施各異。若艮其止,止其所也,止各當其所也,聖人所以應萬變而不窮。【一作勞】。者,事各止當其所也。若鑒在此,而物之妍自見於彼也,聖人不與焉。時止則止,時行則行,時行對時止而言,亦止其所也。
○艮其止,止其所也。八元有善而舉之,四凶有罪而誅之,各止其所也。釋氏只曰止,安知止乎?
【吳本罪作惡,誅作去】。
○釋氏多言定,聖人便言止。且如物之好須道是好,物之惡須道是惡,物自好惡,關我這裏甚事?若說道我只是定,更无所為,然物之好惡亦自在裏,故聖人只言止。所謂止,如人君止於仁,人臣止於敬之類是也。易之艮言止之義曰:艮其止,止其所也。言隨其所止而止之,人多不能止。蓋人萬物皆備,遇事時各因其心之所重者更互而出,纔見得這事重,便有這事出。若能物各付物,便自不出來也。
上下敵應,不相與也。
傳:以卦才言也,上下二體以敵相應,无相與之義。隂陽相應則情通,而相與乃以其敵,故不相與也。不相與則相背,為【一作與】,艮其背止之義。【一有同字】也。
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也。
傳:相背,故不 獲其身,不見其人,是以能止,能止則无咎也。
《本義》:此釋卦辭。易背為止,以明背即止也。背者,止之所也。以卦體言,内外之卦,隂陽敵應而不相與也。不相與,則内不見已,外不見人,而无咎矣。晁氏云:艮其止,當依卦辭作背。
《朱氏•附録》:《程傳》云:能使天下順治,非能為物作則也,惟止之各於其所而已。此意卻最解得分明。艮其背,恐只當如此說。艮其止,便是艮其背。經文或背字誤作止字,或止字誤作背字,或以止字解背字,不可知。
○艮背之用,固在止其所,然能止其所,乃知至物格以後事。
○上下敵應不相與,猶言各不相管,只是各止其所。
○這兩卦各是一箇物,不相偢睬。
○八純卦都不相與,只是艮卦是止,尤不相與。内不見已是内卦,外不見人是外卦,兩卦各自去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傳:上下皆山,故為兼。山此而并彼為兼,謂重復。【一作複】也,重艮之象也。君子觀艮止之象,而思安所止,不出其位也。位者,所處之分也。萬事各有其所,得其所則止而安。若當行而止,當速而久,或過或不及,皆出其位也,況踰分非據乎?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貞。
傳:六在最下,趾之象。趾,動之先也。艮其趾,止於動之初也。事止於初,未至失正,故无咎也。以柔處下,當止之時也,行則失其正矣,故止乃无咎。隂柔患其不能常也,不能固也,故方止之初,戒以利在常,永貞固,則不失止。【一作正】之道也。
《本義》:以隂柔居艮初,為艮趾之象。占者如之則无咎,而又以其隂柔,故又戒其利永貞也。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傳:當止而行,非正也。止之於初,故未至失正。事止於始則易,而未至於失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腓,符非反】。
傳:六二居中得正,得止之道者也。上无應援,不獲其君矣。三居下之上,成止之主,主乎止者也。乃剛而失中,不得止之宜。剛止於上,非能降而下求,二雖有中正之德,不能從也。二之行止,繫乎所主,非得自由,故為腓之象。股動則腓隨,動止在股,而不左腓也。二既不得以中正之道,拯救三之不中,則必勉而隨之。不能拯而唯隨也,雖咎不在已,然豈其所欲哉?言不聽,道不行也。故其心不快,不得行其志也。士之處高位,則有拯而无隨,在下位,則有當拯,有當隨,有拯之不得而後隨。
《本義》:六二居中得正,既止其腓矣。三為限,則腓所隨也。而過剛不中,以止乎上,二雖中正,而體柔弱,不能往而拯之,是以其心不快也。此爻占在象中,下爻放此。
《朱氏•附録》:問:艮六二不拯其隨,程子謂二不得以拯三之不中,則勉而隨之,不拯而惟隨也。恐惟字未的當。若不拯而惟隨,則如樂正子之於子敖,冉求之於季氏也。當只言不拯其所隨,故其心不快。如孔孟之於時君,諫不行,言不聽,則去而已。勉而隨之,恐非時止之義。曰:得之。
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傳:所以不拯之而唯隨者,在上者未能下從也,退聽下從也。
《本義》:三止乎上,亦不肯退而聽乎二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
【夤,引真反】。
傳:限,分隔也,謂上下之際。三以剛居剛而不中,為成艮之主,決止之極也。已在下體之上,而隔上下之限,皆為止義,故為艮其限,是確乎止而不復能進退者也。在人身如列其夤,夤,膂也,上下之際也。列絶其夤,則上下不相從屬,言止於下之堅也。止道貴乎得宜,行止不能以時而定於一,其堅強如此,則處世乖戾,與物睽絶,其危甚矣。人之固止一隅,而舉世莫與宜者,則艱蹇忿畏,焚撓其中,豈有安裕之理?厲薰心,謂不安之。【一作其】勢薰爍其中。【一有心字】也。
《本義》限,身上下之際,即腰胯也。夤,膂也。止于腓,則不進而已。九三以過剛不中,當限之處,而艮其限,則不得屈伸,而上下判隔,如列其夤矣。危厲薰心,不安之甚也。
《朱氏•附録》:艮其限,是截做兩段去。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傳:謂其固止不能進退,危懼之慮,常薰爍其中心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
傳:四,大臣之位,止天下之當止者也。以隂柔而不遇剛陽之君,故不能止物。唯自止其身,則可无咎。所以能无咎者,以止於正也。言止其身无咎,則見其不能止物,施於政則有咎矣。在上位而僅能善其身,无取之甚也。
《本義》:以隂居隂,時止而止,故為艮其身之象,而占得无咎矣。
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傳:不能為天下之止,能止於其身而已,豈足稱大臣之位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傳:五君位,艮之主也,主天下之止者也。而隂柔之才,不足以當此義,故止以在上取輔。【一有之字】義言之。【一无之字】。人之所當慎而止者,唯言行也。五在上,故以輔言。輔,言之所由出也。艮於【一作其】。輔則不妄出而有序也,言輕發而无序則有悔。止之於輔,則【一作故】。悔,亡也。有序,中節有次序也。輔與頰舌,皆言所由出,而輔在中。艮其輔,謂止於中也。
《本義》:六五當輔之處,故其象如此,而其占悔亡也。悔,謂以隂居陽。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傳:五之所善者,中也。艮其輔,謂止於中也。言以得中為正,止之於輔,使不失中,乃得正也。
《本義》正字羨文協韻可見。
上九,敦艮,吉。
傳:九以剛實居上,而又成艮之主,在艮之終,止之至堅篤者也。敦篤,實也。居止之極,故不過而為敦。人之止難於久終,故節或移於晚,守或失於終,事或廢於久,人之所同患也。上【一无上字】。九能敦厚於終止,道之至善,所以吉也。六爻之德,唯此為吉。
《本義》:以陽剛居止之極,敦厚於止者也。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傳:天下之事,唯終守之為難。能敦於止,有終者也。上之吉,以其能厚於終也。
《朱氏•附録》:艮卦是箇最好底卦,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又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皆艮之 彖也。艮居外卦者八而皆吉,惟蒙卦半吉半凶。如賁之上九白賁无咎,上得志也;大畜上九何天之衢,道大行也;蠱上九不事王侯,志可則也;頤上九由頤厲吉,大有慶也;損上九弗損益之,大得志也;艮卦敦艮之吉,以厚終也;蒙卦上九擊蒙,不利為宼,利禦宼。雖小不利,然卦爻亦自好。
○蒙,學者之事,始之之事也;艮,成德之事,終之之事也。
○復卦靜中有動,艮卦又是動中要靜。復卦便是一箇大飜轉底艮卦,艮卦便是兩箇飜轉底復卦。復是五隂下一陽,艮是二隂上一陽。陽是動底物事,隂是靜底物事。凡陽在下,便是震動意思;在中,便是陷在二隂之中,如人陷在窟裏相似。在上則没去處了,只得止,故曰艮其止。隂是柔媚底物事,在下則巽順,隂柔不能自立,須附於陽;在中則是附麗之象,在上則說。蓋柔媚之物,在上則歡說。
○餘見咸卦。
【资料录入】:王玲玲
【初次点校】:訾翠芬
【再次点校】:暂无
【点校底本】:《欽定四庫全書》第二十册-經部十四易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