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臨序卦: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蠱者,事也。有事則可大矣,故受之以臨也。韓康伯云:可大之業,由事而生。二陽方長而盛大,故為臨也。為卦澤上有地,澤上之地岸也,與水相際,臨近乎水,故為臨。天下之物密近【一作邇】。相臨者莫若地與水,故地上有水則為比,澤上有地則為臨也。臨者,臨民臨事,凡所臨皆是。在卦取自上臨下臨民為義。
臨,元亨,利貞。
傳:以卦才言也。臨之道如卦之才,則大亨而正也。
【原文】至于八月,有凶。
傳:二陽方長於下,陽道嚮盛之時,聖人豫為之戒曰:陽雖方盛,至於八月,則其道消矣,是有凶也。大率聖人為戒,必於方盛之時。方盛而慮衰,則可以防其滿極,而圖其永久。若既衰而後戒,亦无及矣。自古天下安治,未有久而不亂者,蓋不能戒於盛也。方其盛而不知戒,故狃安富則驕侈生,樂舒肆則綱紀壞,忘禍亂則釁孽萌,是以浸淫不知亂之至也。
《程氏•附録》:臨言八月有凶,謂至八月是遯也。當其剛浸長之時,便戒以隂長之意。
《本義》:臨,進而淩逼於物也。二陽浸長,以逼於隂,故為臨,十二月之卦也。又其為卦,下兌說,上坤順,九二以剛居中,上應六五,故占者大亨而利於正。然至于八月,當有凶也。八月,謂自復卦一陽之月,至于遯卦二隂之月,隂長陽遯之時也。或曰:八月,謂夏正八月,於卦為觀,亦臨之反對也。又因占而戒之。
《朱氏•附録》:問:臨字不特是上臨下之謂,凡進而迫近者皆謂之臨。曰:然。此是二陽自下而進上,則知凡相逼近者皆為臨也。
○問:至于八月有兩說:前說自復一陽之月至遯二隂之月,隂長陽遯之時;後說自泰至觀,觀二陽在上,四隂在下,與臨相反,亦隂長陽消之時。二說孰長?曰:前說是周正八月,後說是夏正八月。恐文王作卦辭時,只用周正紀之,不可知也。
彖曰:臨,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道也;
【長,丁丈反。說,音悦。後以意讀之】。
傳:浸,漸也。二陽長於下而漸進也。下兌上坤,和說而順也。剛得中道而有應助,是以能大亨而得正,合天之道。剛正而和,順天之道也。化育之功所以不息者,剛正和順而已。以此臨人、臨事、臨天下,莫不大亨而得正也。兌為說,說乃和也。夬彖云:決而和。
《本義》臨,剛浸而長,以卦體釋卦名。說而順,剛中而應,又以卦德卦體言卦之善。大亨以正,天之道也。當剛長之時,又有此善,故其占如此也。
【原文】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傳:臨二陽生,陽方漸盛之時,故聖人為之戒云:陽雖方長,然至于八月,則消而凶矣。八月謂陽生之八月,陽始生於復,自復至遯凡八月,自建子至建未也。二隂長而陽消矣,故云消不久也。在隂陽之氣言之,則消長如循環,不可易也。以人事言之,則陽為君子,隂為小人。方君子道長之時,聖人為之誡,使知極則有凶之理,而虞備之常不至於滿極,則无凶也。
《本義》:言雖天運之當然,然君子宜知所戒。
《朱氏•附録》:剛浸而長以下三句解臨字,大亨以正便是天之道也解亨字,亦是。惟其如此,所以如此。須用說八月有凶者,蓋要反每二陽。
○易中言天之命也,天之道也,義只一般,但取其成韻耳,不必強分析。
【原文】象曰: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无窮,容保民无疆【思息吏反】,
傳:澤之上有地。澤,岸也,水之際也。物之相臨與含容,无若水之在地,故澤上有地為臨也。君子觀親臨之象,則教思无窮。親臨於民,則有【一无有字】教導之意思也。无窮,至誠无斁也。觀含容之象,則有容保民之心。无疆,廣大无疆限也。含容有廣大之意,故為无窮无疆之義。
《本義》:地臨於澤,上臨下也,二者皆臨下之事,教之无窮者兌也,容之无疆者坤也。
初九:咸臨,貞吉。
傳:咸,感也。陽長之時,感動於隂,四應於初,感之者也,比他卦相應尤重。四近君之位,初得正位,與四感應,是以正道為當位所信任,得行其志,獲乎上而得行其正道,是以吉也。他卦初上爻不言得位失位,蓋初終之義為重也。臨則以初得位居正為重,凡言貞吉,有既正且吉者,有得正則吉者,有貞固守之則吉者,各隨其事【一作時】也。
《本義》:卦唯二陽徧臨四隂,故二爻皆有咸臨之象。初九剛而得正,故其占為貞吉。
《朱氏•附録》:問:程易作咸感之義,如何?曰:隂必從陽,謂咸為感,亦是,但覺得牽強些。此等處皆曉未得。如至臨與敦臨亦相似,難分别。今只得如此說,此易所以未易看也。
【原文】象曰:咸臨貞吉,志行正也。
傳:所謂貞吉,九之志在於行正也。以九居陽,又應四之正,其志正也。
九二:咸臨,吉,无不利。
傳:二方陽長而漸盛,感【一作咸】動於六五中順之君,其交之親,故見信任,得行其志,所臨吉而无不利也。吉者,已然如是,故吉也。无不利者,將然於所施為,无所不利也。
《本義》:剛得中而勢上進,故其占吉而无不利也。
【原文】象曰:咸臨吉无不利,未順命也。
傳:未者,非遽之辭。孟子:或問:勸齊伐燕,有諸?曰:未也。又云:仲子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蹠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史記:侯嬴曰:人固未易知。古人用字之意皆如此。今人大率用對已字,故意似異,然實不殊也。九二與五感應以臨下,蓋以剛德之長而又得中,至誠相感,非由順上之命也,是以吉而无不利。五順體而二說體,又隂陽相應,故象特明其非由說順也。
《本義》:未詳。
六三:甘臨,无攸利,旣憂之,无咎。
傳:三居下之上,臨人者也。隂柔而說體,又處不中正,以甘說臨人者也。在上而【一无而字】以甘說臨下,失德之甚,无所利也。兌性既說,又乘二陽之上,陽方長而上進,故不安而益甘。既知危懼而憂之,若能持謙守正,至誠以自處,則无咎也。邪說由己,能憂而改之,復何咎乎?
《本義》:隂柔不中正,而居下之上,為以甘說臨人之象。其占固无所利,然能憂而改之,則无咎也。勉人遷善,為教深矣。
【原文】象曰:甘臨,位不當也,旣憂之,咎不長也。
傳:隂柔之人,處不中正,而居下之上,復乘二陽,是處不當位也。既能知懼而憂之,則必強勉自改,故其過咎不長也。
六四:至臨,无咎。
傳:四居上之下,與下體相比,是切臨於下,臨之至也。臨道尚近,故以比為至。四居正位,而下應於剛陽之初,處近君之位,守正而任賢,以親臨於下,是以无咎,所處當也。
《本義》:處得其位,下應初九,相臨之至,宜无咎者也。
《朱氏•附録》:問:六四以隂居正,柔順臨下,又有正應,臨之極善,故謂之至臨。曰:至臨无咎,未是極好。只是與初相臨得切至,故謂之至。
【原文】象曰:至臨无咎,位當也。
傳:居近君之位為得其任,以隂處四為得其正,與初相應為下賢,所以无咎,蓋由位之當也。
六五:知臨,大君之宜,吉【知音智】。
傳:五以柔中順體居尊位,而下應於二剛中之臣,是能倚任於二,不勞而治,以知臨下者也。夫以一人之身,臨乎天下之廣,若區區自任,豈能周於萬事?故自任其知者,適足為不知。唯能取天下之善,任天下之聦明,則无所不周,是不自任其知,則其知大矣。五順應於九二剛中之賢,任之以臨下,乃己以明知臨天下,大君之所宜也,其吉可知。
《本義》:以柔居中,下應九二,不自用而任人,乃知之事,而大君之宜,吉之道也。
【原文】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
傳:君臣道合,蓋以氣類相求。五有中德,故能倚任剛中之賢,得大君之宜,成知臨之功,蓋由行其中德也。人君之於賢才,非道同德合,豈能用也?
上六:敦臨,吉,无咎。
傳:上六坤之極,順之至也。而居臨之終,敦厚於臨也。與初、二雖非正應,然大率隂求於陽,又其至順,故志在從乎二陽。尊而應卑,高而從下,尊賢取善,敦厚之至也。故曰敦臨,所以吉而无咎。隂柔在上,非能臨者,宜有咎也。以其敦厚於順剛,是以吉而无咎。六居臨之終,而不取極義。臨无過極,故止為厚義。上无位之地,止以在上言。
《本義》:居卦之上,處臨之終,敦厚於臨,吉而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朱氏•附録》:上六敦臨,自是積累至極處,有敦篤之義。艮上九亦謂之敦艮,復上六爻不好了,所以只於五爻謂之敦復。居臨之時,二陽得時上進,隂不敢與之爭,而志與之應。所謂在内者,非謂正應,只是卦内與二陽應也。
【原文】象曰:敦臨之吉,志在內也。
傳:志在内,應乎初與二也。志順剛陽而敦篤,其吉可知。
《朱氏•附録》:二陽在下,四五皆以正應臨之。上无所臨,郤還去臨。每二陽三近,二陽也去臨它。如小人在上位,郤把甘言好語臨在下之君子。至臨,言其相臨之切。敦臨,有敦厚之意。
○此便是好卦。不獨說道理,自是好讀。所謂卦有小大,辭有險易,此便是大底卦。
周易傳義附録卷四上
【资料录入】:王玲玲
【初次点校】:訾翠芬
【再次点校】:暂无
【点校底本】:《欽定四庫全書》第二十册-經部十四易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