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大有序卦: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夫與人同者,物之所歸也,大有所以次同人也。為卦火在天上,火之處高,其明及遠,萬物之衆,无不照見,為大有之象。又一柔居尊,衆陽並應,居尊執柔,物之所歸也,上下應之,為大有之義。大有,盛大豐有也。
大有,元亨。
傳:卦之才,可以元亨也。凡卦德,有卦名自有其義者,如比吉、謙亨是也;有因其卦義便為訓戒者,如師貞、丈人吉、同人于野亨是也;有以其卦才而言者,大有元亨是也。由剛健文明,應天時行,故能元亨也。
《本義》大有,所有之大也。離居乾上,火在天上,无所不照。又六五一隂,居尊得中,而五陽應之,故為大有。乾健離明,居尊應天,有亨之道。占者有其德,則大善而亨也。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
傳:言卦之所以為大有也。五以隂居君位,柔得尊位也。處中,得大中之道也。為諸陽所宗,上下應之也。夫居尊執柔,固衆之所歸也。而又有虛中文,明大中【一无大中字】之德,故上下同志應之,所以為大有也。
《本義》:以卦體釋卦名義。柔,謂六五。上下,謂五陽。
【原文】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
傳:卦之德,内剛健而外文明。六五之君,應於乾之九二。五之【一有體字】性柔順而明,能順應乎二。二,乾之主也,是應乎乾也。順應乾行,順乎天時也,故曰應乎天而時行。其德如此,是以元亨也。王弼云: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則必元亨矣。此不識卦義。離乾成大有之義,非大有之義,便有元亨。由其才,故得元亨。大有而不善者,與不能亨者,有矣。諸卦具元亨利貞,則彖皆釋為大亨,恐疑與乾、坤同也。不兼利貞,則釋為元亨,盡元義也。元有大善之義,有元亨者四卦,大有、蠱、升、鼎也。唯升之彖,誤隨它卦作大亨。曰:諸卦之元,與乾不同,何也?曰:元之在乾,為元始之義,為首出庶物之義。它卦則不能有此義,為善為大而己。曰:元之為大,可矣。為善,何也?曰:元者,物之先也。物之先,豈有不善者乎?事成而後有敗,敗非先成者也。興而後有衰,衰固後於興也。得而後有失,非得則何以有【一作為】,失也。至於善惡、治亂、是非,天下之事,莫不皆然,必善為先。故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
《本義》:以卦德、卦體釋卦辭。應天,指六五也。
《朱氏•附録》:問:應乎天而時行,程說以為應天時而行,何如?曰:是以時而行,是有可行之時。
【原文】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傳:火高在天上,照見萬物之衆多,故為大有。大有,繁庶之義。君子觀大有之象,以遏絶衆惡,揚明善類,以奉順天休美之命。萬物衆多,則有善惡之殊。君子享大有之盛,當代天工治養庶類。治衆之道,在遏惡揚善,而己惡懲善勸,所以順天命而安羣生也。
《本義》:火在天上,所照者廣,為大有之象。所有旣大,无以治之,則釁蘖萌於其間矣。天命有善而无惡,故遏惡揚善,所以順天。反之於身,亦若是而己矣。
《朱氏•附録》:火在天上大有,凡有物,須是自家照見得,方見得有。若不照見,則有无不可知,何名為有?
○問: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竊以為天之所以命我者,此性之善也。人惟蔽於非心邪念,是以善端之在人心,日以湮微。君子儻能遏止非心邪念於未萌,則善端始自發揚,而天之所以命我者,始无所不順。如此而為順天休命,若何?曰:天道喜善而惡惡,遏惡而揚善,非順天休命而何?吾友所說,卻是嫌他說得大,要束小了說。
○天命有善而无惡,當大有時,遏止其惡,顯揚其善,反之於身,亦莫不然。非止用人,用人乃其一事耳。
初九:无交害,匪咎,艱則无咎。
傳:九居大有之初,未至於盛,處卑无應與,未有驕盈之失,故无交害,未涉於害也。大凡富有鮮不有害,以子貢之賢,未能盡免,況其下者乎?匪咎,艱則无咎,言富有本匪有咎也。人因富有自為咎耳,若能享富有而知難處,則自无咎也。處富有而不能思艱兢畏,則驕侈之心生矣,所以有咎也。
《本義》:雖當大有之時,然以陽居下,上无系應,而在事初,未涉乎害者也,何咎之有?然亦必艱以處之則无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朱氏•附録》:此爻本最吉,不解有咎,然須說艱則无咎。蓋易之書,大抵教人戒謹恐懼,无有以為易而處之者。雖至易之事,亦必以艱難處之,然後无咎也。
【原文】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傳:在大有之初,克念艱難,則驕溢之心无由生矣,所以不交涉於害也。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无咎。
傳:九以陽剛居二,為六五之君所倚任。剛健則才勝,居柔則謙順,得中則无過。其才如此,所以能勝大有之任。如大車之材,強壯能勝載重物也。可以任重行遠,故有攸往而无咎也。大有豐盛之時,有而未極,故以二之才,可往而无咎。至於盛極,則不可以往矣。
《本義》:剛中在下,得應乎上,為大車以載之象。有所往而如是,可无咎矣。占者必有此德,乃應其占也。
【原文】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傳:壯大之車,重積載於其中而不損敗,猶九二材力之強,能勝大有之任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亨,許庚反,一香兩反。象同】。
傳:三居下體之上,在下而居人上,諸侯人君之象也。公侯上承天子,天子居天下之尊,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在下者何敢專其有?凡土地之富,人民之衆,皆王者之有也,此理之正也。故三當大有之時,居諸侯之位,有其富盛,必用亨通乎天子,謂以其有為天子之有也,乃人臣之常義也。若小人處之,則專其富有以為私,不知公已奉上之道,故曰小人弗克也。
《本義》亨,春秋傳作享,謂朝獻也。古者亨通之亨,享獻之享,烹飪之烹,皆作亨字。九三居下之上,公侯之象。剛而得正,上有六五之君,虚中下賢,故為亨于天子之象。占者有其德,則其占如是。小人无剛正之德,則雖得此爻,不能當也。
《朱氏•附録》:亨享二字,據說文本是一字,故易中多互用。如王用亨于岐山,亦當為享,如王用享于帝之云也。字畫音韻,是經中淺事,故先儒得其大者,多不留意。然不知此等處不理會,卻枉費了无限辭說牽補,而卒不得其
《本義》:亦甚害事也。
【原文】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傳:公當用【一无用字】亨于天子,若小人處之,則為害也。自古諸侯能守臣節,忠順奉上者,則蕃養其衆,以為王之屏翰;豐殖其財,以待上之徵賦。若小人處之,則不知為臣奉上之道,以其有為已之私。民衆財豐,則反擅其富強,益為不順。是小人大有則為害,又大有為小人之害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彭,步郎反】。
傳:九四居大有之時,巳過中矣,是大有之盛者也。過盛則凶咎所由生也,故處之之道,匪其彭則得无咎。謂能謙損,不處其太盛,則得无咎也。四近君之高位,苟處太盛,則致凶咎。彭,盛多之貌。詩載驅云:汶水湯湯,行人彭彭。行人,盛多之狀。雅大明云:駟騵彭彭。言武王戎馬之盛也。
《本義》:彭字,音義未詳。
《程傳》曰:盛貌。理或當然。六五柔中之君,九四以剛近之,有僭偪之嫌。然以其處柔也,故有不極其盛之象,而得无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朱氏•附録》:問:匪其彭,只當依《程傳》作盛貌。曰:程說為優。王弼作下比九三分權之臣,蓋以彭為旁,言專心承五,常匪其旁。
【原文】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皙也【晳,章舌反,又之世反】。
傳:能不處其盛而得无咎者,盖有明辯之智也。晳,明智也。賢智之人,明辯物理,當其方盛,則知咎之將至,故能損抑,不敢至於滿極也。
《本義》:晳,明貌。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傳:六五當大有之時,居君位,虚中為孚信之象。人君執柔守中,而以孚信接於下,則下亦盡其信誠以事於上,上下信孚相交也。以柔居尊位,當大有之時,人心安易,若專尚柔順,則陵慢生矣,故必威如則吉。威如冇,威嚴之謂也。既以柔和孚信接於下,衆志說從,又有威嚴,使之有畏,善處有者也,吉可知矣。
《本義》:大冇之世,柔順而中,以處尊位,虚已以應九二之賢,而上下歸之,是其孚信之交也。然君道貴剛,太柔則廢,當以威濟之則吉,故其象占如此,亦戒辭也。
【原文】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備也【易以䜴反】。
傳:下之志,從乎上者也。上以孚信接於下,則下亦以誠信事其上,故厥孚交如。由上有孚信,以發其下孚信之志。下之從上,猶響之應聲也【一有威如之吉,易而无備也几字】。威如之所以吉者,謂若无威嚴,則下易慢而无戒備也。謂无恭畏備上之道。備,謂備上之求責也。
《本義》: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一人之信,足以發上下之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備也。太柔則人將易之,而无畏備之心。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傳:上九在卦之終,居无位之地,是大有之極,而不居其有者也。處離之上,明之極也。唯至明所以不居其有,不至於過極也。有極而不處,則无盈滿之災,能順乎理者也。五之孚信而履其上,為蹈履誠信之義。五有文明之德,上能降志以應之,為尚賢崇善之義。其處如此,合道之至也。自當享其福慶,自天祐之,行順乎天而獲天祐,故所往皆吉,无所不利也。
《本義》:大有之世,以剛居上,而能下從六五,是能履信思順而尚賢也。滿而不溢,故其占如此。
《朱氏•附録》:上九以陽剛居上,而能下從六五者,盖陽從隂也。大有唯六五一隂,而上下五陽應之。上九能下從六五,則為履信,思順而尚賢。盖五之交孚,信也。而上能履之,謙退不居,思順也。志從於五,尚賢也。天之所助者順,人之所助者信,所以有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之象。若无繫辭此數句,此爻遂无收煞。以此見聖人讀易,見爻辭有不分明處,則於繫辭傳說破,如此類是也。
【原文】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傳:大有之上,有極當變,由其所為,順天合道,故天祐助之,所以吉也。君子滿而不溢,乃天祐也。繫辭復申之云: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履信謂履五,五虚中信也。思順謂謙退不居,尚賢謂志從於五。大有之世,不可以盈,豐而復處,盈焉非所宜也。六爻之中,皆樂據權位,唯初上不處其位,故初九无咎,上九无不利。上九在上,履信思順,故在上而得吉,蓋自天祐也。
【资料录入】:王玲玲
【初次点校】:訾翠芬
【再次点校】:暂无
【点校底本】:《欽定四庫全書》第二十册-經部十四易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