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宋]董楷撰《周易传义附录•卷四上》

[宋]董楷|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

【周易上经】第17卦-随卦䷐泽雷随卦(震下兑上)-[宋]董楷撰《周易傳義附錄•卷四上》

傳:隨序卦: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夫說豫之道,物所隨也,隨所以次豫也。為卦兌上震下,兌為說,震為動,說而動,動而說,皆隨之義。女隨人者也,以少女從長男,隨之義也。又震為雷,兌為澤,雷震於澤中,澤隨而動,隨之象也。又以卦變言之,乾之上來居坤之下,坤之初往居乾之上,陽來下於隂也,以陽下隂,隂必說隨,為隨之義。凡成卦既取二體之義,又有取爻義者,復有更取卦變之義者,如隨之取義,尤為詳備。

《朱氏•附録》:伊川說說而動,動而說,不是不當說說而動。凡卦皆從内說出去,蓋卦自内生,動而說郤是。若說說而動,郤是自家說他後他動,不成隨了。我動彼說,此之謂隨。

動而說成隨,巽而止成蠱。

【原文】随卦䷐卦辞:

隨,元亨利貞,无咎。

傳:隨之道,可以致大亨也。君子之道,為衆所隨,與已隨於人,及臨事擇所隨,皆隨也。隨得其道,則可以致大亨也。凡人君之從善,臣下之奉命,學者之徙義,臨事而從長,皆隨也。隨之道,利在於貞正。隨得其正,然後能大享而无咎。失其正,則有咎矣,豈能亨乎?

《本義》:隨,從也。以卦變言之,本自困卦九來居初,又自噬嗑九來居五,而自未濟來者,兼此二變,皆剛來隨柔之義。以二體言之,為此動而彼說,亦隨之義,故為隨。已能隨物,物來隨已,彼此相從,其通易矣,故其占為元亨。然必利於正,乃得无咎。若所隨不正,則雖大亨而不免於有咎矣。春秋傳穆姜曰:有是四德,隨而无咎,我皆无之,豈隨也哉?今按四德雖非

《本義》:然其下云云,深得占法之意。

【原文】随卦䷐彖传:

彖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大亨,貞,无咎,而天下隨時【下,遐嫁反。說,音悦】。

傳:卦所以為隨,以剛來而下柔,動而說也。謂乾之上九來居坤之下,坤之初六往居乾之上,以陽剛來下於隂柔,是以上下下,以貴下賤。能如是,物之所說隨也。又下動而上說,動而可說也,所以隨也。如是,則可【一有以字】大亨而得正。能大亨而得正,則為无咎。不能亨不得正,則非可隨之道,豈能使天下隨之乎?天下所隨者時也,故云天下隨時。

《本義》: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以卦變、卦德釋卦名義。大亨貞无咎而天下隨時,王肅本時作之,今當從之。釋卦辭,言能如是,則天下之所從也。

【原文】隨時之義大矣哉!

傳:君子之道,隨時而動,從宜適變,不可為典要。非造道之深,知幾能權者,不能與於此也。故贊之曰:隨時之義大矣哉!凡贊之者,欲人知其義之大,玩而識之也。此贊隨時之義。大與豫等諸卦不同,諸卦時與義是兩事【一作與豫卦以下諸卦不同,時義是兩事。一作與豫等諸卦不同,時與義是兩事】。

《本義》:王肅本時字在之字下,今當從之。

【原文】随卦䷐象传:

【原文】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嚮晦入宴息【宴,烏練反,一為顯反】。

傳:雷震於澤中,澤隨震而動,為隨之象。君子觀象以隨時而動。隨時之宜,萬事皆然,取其最明且近者言之。君子以嚮晦入宴息。君子晝則自強不息,及嚮昬晦,則入居於内,宴息以安其身,起居随時,適其宜也。禮,君子晝不居内,夜不居外,隨時之道也。

《程氏•附録》:凡易卦,有就卦才而得其義者,亦有舉兩體便得其義者。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此是就卦才而得隨之義。澤中有雷,隨,此是就象上得隨之義也。

《本義》:雷藏澤中,隨時休息。

《朱氏•附録》:問:程先生云澤隨雷動,君子當隨時宴息,是否?曰:既曰雷動,何不言君子以動作,郤言宴息?蓋其卦震下兌上,乃雷入地中之象。雷隨時藏伏,故君子亦嚮晦入宴息。此是某所見如此,不知舊人曾如此看否?

【原文】随卦䷐初九: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

傳:九居隨時,而震體且動之主,有所隨者也。官,主守也。既有所隨,是其所主守有變易也,故曰官有渝,貞吉。所隨得正則吉也,有渝而不得正,乃過動也。出門交有功,人心所從,多所親愛者也。常人之情,愛之則見其是,惡之則見其非,故妻孥之言,雖失而多從,所憎之言,雖善為惡也。苟以親愛而隨之,則是私情所與,豈合正理?故出門而交,則有功也。出門,謂非私暱,交不以私,故其隨當而有功。

《本義》卦以物隨為義,爻以隨物為義。初九以陽居下,為震之主,卦之所以為隨者也。既有所隨,則有所偏主,而變其常矣。惟得其正則吉,又當出門以交,不私其隨,則有功也。故其象占如此,亦因以戒之。

《朱氏•附録》:問:初九官有渝,貞吉,官是主字之義,是一卦之主首。變得正便吉,不正便凶。曰:是如此。又曰:這必是變了。只要出門交有功,郤是變。

官有渝,隨之初主有變動,然尚未深。

【原文】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

傳:既有隨而變,必所從得正,則吉也。所從不正,則有悔吝。

【原文】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傳:出門而交,非牽於私,其交必正矣。正則无失而有功。

【原文】随卦䷐六二:

六二:係小子,失丈夫。

傳:二應五而比初,隨先於近,柔不能固守,故為之戒云:若係小子,則失丈夫也。初陽在下,小子也。五正應在【一作居】上,丈夫也。二若志係於初,則失九五之正應,是失丈夫也【一无也字】。係小子而失丈夫,捨正應而從不正,其咎大矣。二有中正之德,非必至如是也,在隨之時,當為之戒也。

《本義》:初陽在下而近,五陽正應而遠,二隂柔不能自守,以須正應,故其象如此,凶吝可知,不假言矣。

【原文】象曰:係小子,弗兼與也。

傳:人之所隨,得正則遠邪,從非則失是,无兩從之理。二苟係初,則失五矣,弗能兼與也,所以戒人從正當專一也。

【原文】随卦䷐六三:

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

傳:丈夫,九四也。小子,初也。陽之在上者,丈夫也。居下者,小子也。三雖與初同體,而切近於四,故係於四也。大抵隂柔不能自立,常親係於所近者。上係於四,故下失於初。舍初從上,得隨之宜也。上隨則善也,如昬之隨明,事之從善,上隨也。背是從非,舍明逐暗,下隨也。四亦无應,无隨之者也。近得三之隨,必與之親善,故三之隨四,有求必得也。人之隨於上,而上與之,是得所求也。又凡所求者,可得也。雖然,固不可非理枉道以隨於上,苟取愛說以遂所求,如此乃小人邪諂趨利之為也,故云利居貞。自處於正,則所謂有求而必【一无必字】得者,乃正事君子之隨也。

《本義》丈夫,謂九四。小子,亦謂初也。三近係四而失於初,其象與六二正相反。四陽當任而已,隨之有求必得,然非正應,故有不正而為邪媚之嫌,故其占如此,而又戒以居貞也。

《朱氏•附録》:小子丈夫,程說是。

【原文】象曰:係丈夫,志舍下也【舍音捨】。

傳:既隨於上,則是其志舍下而不從也。舍下而從上,舍卑而從高也,於隨為善矣。

【原文】随卦䷐九四:

九四:隨有獲,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傳:九四以陽剛之才,處臣位之極,若於隨有獲,則雖正亦凶。有獲,謂得天下之心隨於已。為臣之道,當使恩威一出於上,衆心皆隨於君,若人心從己,危疑之道也,故凶。居此地者奈何?唯孚誠積於中,動為合於道,以明哲處之,則又何咎?古之人有行之者,伊尹、周公、孔明是也。皆德及於【一无於字民而民隨之,其得民之隨,所以成其君之功,致其國之安。其至誠存乎中,是有孚也。其所施為无不中,道在道也。唯其明哲,故能如是以明也,復何過咎之有?是以下信而上不疑,位極而无逼上之嫌,勢重而无專強【一作權】之過,非聖人大賢則不能也。其次如唐之郭子儀,威震主而主不疑,亦由中有誠孚,而處无甚失也。非明哲能如是乎?

《本義》:九四以剛居上之下,與五同德,故其占隨而有獲。然勢淩於五,故雖正而凶。惟有孚在道而明,則上安而下從之,可以无咎矣。占者當時之任,宜審此戒。

【原文】象曰:隨有獲,其義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傳:居近君之位而有獲,其義固凶,能有孚而在道則无咎,蓋明哲之功也。

【原文】随卦䷐九五:

九五:孚于嘉,吉。

傳:九五居尊得正而中實,是其中誠在於隨善,其吉可知。嘉,善也。自人君至于庶人,隨道之吉,唯在隨善而已。下應二之正中,為隨善之義。

《本義》:陽剛中正,下應中正,是信于善也。占者如是,其吉宜矣。

【原文】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傳:處正中之位,由正中之道,孚誠所隨者正中也,所謂嘉也,其吉可知。所孚之嘉,謂六二也。隨以得中為善,隨之所防者過也,蓋心所說隨,則不知其過矣。

【原文】随卦䷐上六:

上六:拘係之,乃從維之,王用亨于西山。【亨,許庚反,一許兩反】。

傳:上六以柔順而居隨之極,極乎隨者也。拘係之,謂隨之極,如拘持縻係之。乃從維之,又從而維繋之也,謂隨之固結如此。王用亨于西山,隨之極如是。昔者太王用此道亨王業于西山。大王避狄之難,去豳來岐,豳人老稚扶攜以隨之如歸市。蓋其人心之隨固結如此,用此故能亨盛其王業於西山。西山,岐山也,周之王業蓋興於此。上居隨極,固為太過,然在得民。【一有心字】之隨與隨,善之固如此,乃為善也,施於它則過矣。

《程氏•附録》:隨之上六,才與位皆隂柔,隨之極也。故曰:拘係之,乃從維之,又從而維之,王用亨于岐山。唯太王之事,民心固結而不可解者也,其他皆不可如是之固也。

《本義》:居隨之極,隨之固結而不可解者也。誠意之極,可通神明,故其占為王用亨于西山。亨,亦當作祭享之享。自周而言,岐山在西,凡筮祭山川者得之,其誠意如是則吉也。

《朱氏•附録》:王用亨于西山言:誠意通神明,神亦隨之,如況於鬼神乎之意。

【原文】象曰:拘係之。上窮也。

傳:隨之固,如拘係【一无係字】維持【一无持字】。隨,道之窮極也。

《本義》:窮,極也。

【资料录入】:王玲玲

【初次点校】:訾翠芬

【再次点校】:暂无

【点校底本】:《欽定四庫全書》第二十册-經部十四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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