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大壯序卦: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遯為違去之義,壯為進盛之義。遯者,隂長而陽遯也。大壯,陽之壯盛也,衰則必盛。消息【一作長】相須,故既遯則必壯,大壯所以次遯也。為卦震上乾下,乾剛而震動,以剛而動,大壯之義也。剛,陽大也,陽長巳過中矣。大者,壯盛也。又雷之威震而在天上,亦大壯之義也。
大壯:利貞。
傳:大壯之道,利於貞正也。大壯而不得其正,強猛之為耳,非君子之道壯盛也。
《本義》大,謂陽也。四陽盛長,故為大壯,二月之卦也。陽壯則占者吉亨不假言,但利在正固而已。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
傳:所以名大壯者,謂大者壯也。隂為小,陽為大,陽長巳盛,是大者壯也。下剛而上動,以乾之至剛而動,故為大壯,為大者壯與壯之大也。
《本義》:釋卦名義。以卦體言,則陽長過中,大者壯也。以卦德言,則乾剛震動,所以壯也。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傳大者既壯,則利於貞正,正而大者道也。極正大之理,則天地之情可見矣。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巳者,至大至正也。正大之理,學者默識心通可也。不云大正,而云正大,恐疑為一事也。
《本義》:釋利貞之義而極言之。
《朱氏•附録》:大壯利貞,是利於正也。所以大者,以其正也。既正且大,則天地之情不過於正大。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傳:雷震於天上,大而壯也。君子觀大壯之象,以行其壯。君子之大壯者,莫若克巳復禮。古人云:自勝之謂強。中庸於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皆曰強哉矯。赴湯火,蹈白刃,武夫之勇可能也。至於克巳復禮,則非君子之大壯不可能也,故云君子以非禮弗履。
《本義》:自勝者強。
《朱氏•附録》:問: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伊川以為自勝之謂強,又引中庸強哉矯為證。其義是否?曰:固是。雷在天上,是甚生威嚴?人之克,巳能如雷在天上,則威嚴果決,以去其惡,而必於為善。若半上落下,則不濟事,何以為君子?須是如雷在天上,方能克去非禮。
初九,壯于趾,征凶,有孚。
傳:初陽剛,乾體而處下,壯于進者也。在下而用壯,壯于趾也。趾在下而進,動之物。九在下用壯,而不得其中。夫以剛處壯,雖居上猶不可行,況在下乎,故征則其凶有孚。孚,信也,謂以壯往,則得凶可必也。
《本義》:趾在下而進,動之物也。剛陽處下而當壯時,壯于進者也,故有此象。居下而壯于進,其凶必矣,故其占又如此。
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
傳:在最下而用壯以行,可必信其窮困而凶也。
《本義》:言必窮困。
九二,貞吉。
傳:二雖以陽剛當大壯之時,然居柔而處中,是剛柔得中,不過於壯得貞正而吉也。或曰:貞非以九居二為戒乎?曰:易取所勝為義,以陽剛健體,當大壯之時,處得中道,无不正也。在四則有不正之戒,人能識時義之輕重,則可以學易矣。
《本義》:以陽居隂,巳不得其正矣。然所處得中,則猶可因以不失其正。故戒占者,使因中以求正,然後可以得吉也。
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傳:所以貞正而吉者,以其得中道也。中則不失正,況陽剛【一有壯也】而乾體乎?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
【羝,音低。羸,律悲反。下同】。
傳:九三以剛居陽而處壯,又當乾體之終,壯之極者也。極壯如此,在小人則為用壯,在君子則為用罔。小人尚力,故用其壯勇。君子志剛,故用罔。罔,无也,猶云蔑也。以其至剛,蔑視於事,而无所忌憚也。君子小人以地言,如君子有勇而无義為亂,剛柔得中,則不折不屈,施於天下而无不宜。苟剛之太過,則无和順之德,多傷莫與貞固,守此則危道也。凡物莫不用其壯,齒者齧,角者觸,蹄者踶。羊壯於首,羝為喜觸,故取為象。羊喜觸藩籬,以藩籬當其前也。蓋所當必觸,喜用壯如此,必羸困其角矣。猶人尚剛壯,所當必用,必至摧困也。三壯甚如此,而不至凶,何也?曰:如三之為,其往足以致凶,而方言其危,故未及於凶也。凡可以致凶而未至者,則曰厲也。
《本義》:過剛不中,當壯之時,是小人用壯,而君子則用罔也。罔,无也。視有如无,君子之過於勇者也,如此則雖正亦危矣。羝羊,剛壯喜觸之物。藩,籬也。羸,困也。貞厲之占,其象如此。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傳:在小人則為用其強壯之力,在君子則為用罔志氣剛強,蔑視於事,靡所顧憚也。
《本義》:小人以壯敗,君子以罔困。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輹,
【輹音福,本又作輻】。傳:四陽剛長,盛壯已過中,壯之甚也。然居四為不正,方君子道長之時,豈可有不正也?故戒以貞則吉而悔亡。蓋方道長之時,小失則害亨進之勢,是有悔也。若在他卦,重剛而居柔,未必不為善也,大過是也。藩所以限隔也,藩籬決開,不復羸困其壯也。高大之車,輪輹強壯,其行之利可知,故云壯于大輿之輹。輹,輪之要處也。車之敗常在折輹,輹壯則車強矣。云壯于輹,謂壯於進也。輹與輻同。
《本義》:貞吉悔亡,與咸九四同占。藩決不羸,承上文而言也。決,開也。三前有四,猶有藩焉。四前二隂,則藩決矣。壯于大輿之輹,亦可進之象也。以陽居隂,不極其剛,故其象如此。
《朱氏•附録》:此卦如九二貞吉,只是自守而不進。九四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輹,卻是有可進之象。此卦爻之好者,蓋以陽居隂,不極其剛,而前遇二隂,有藩決之象,所以為進。非如九二前有三、四,二陽隔之,不得進也。
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
傳:剛陽之長,必至於極,四雖已盛,然其往未止也。以至盛之陽,用壯而進,故莫有當之。藩決開而不羸困,其力也尚往,其進不巳也。
六五,喪羊于易,无悔,
【喪,息浪反。易,以䜴反。一作疆場之場,象同】。
傳:羊羣行而喜觸,以象諸陽並進。四陽方長而並進,五以柔居上,若以力制,則難勝而有悔。唯和易以待之,則羣陽无所用其剛,是喪其壯于和易也,如此則可以无悔。五以位言則正,以德言則中,故能用和易之道,使羣陽雖壯,无所用也。
《本義》:卦體似兌,有羊象焉,外柔而内剛者也。獨六五以柔居中,不能抵觸,雖失其壯,然亦无所悔矣,故其象占如此。易,容易之意,言忽然不覺其亡也。或作疆場之場,亦通。漢食貨志場作易。
《朱氏•附録》:喪羊于易,不若作疆場之易。漢食貨志疆場之場正作易,蓋後面有喪羊于易,亦同此義。今《本義》所注,只是從前所說如此,只且仍舊耳。
象曰: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傳:所以必用柔和者,以隂柔居尊位故也。若以陽剛中正,得【一作居】尊位,則下无壯矣。以六五位不當也,故設喪羊于易之義。然大率治壯不可用剛。夫君臣上下之勢不相侔也,苟君之權足以制乎下,則雖有強壯跋扈之人,不足謂之壯也。必人君之勢有所不足,然後謂之治壯。故治壯之道,不可以剛也。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艱則吉。
傳:羝羊但取其用【一无用字】壯,故隂爻亦稱之。六以隂處震終,而當壯極,其過可知。如羝羊之觸藩籬,進則礙身,退則妨角,進退皆不可也。才本隂柔,故不能勝已以就義,是不能退也。隂柔之人雖極用壯之心,然必不能終其壯,有摧必縮,是不能遂也。其所為如此,无所往而利也。隂柔處壯,不能固其守,若遇艱困,必失其壯,失其壯則反得【一有其字】柔弱之分矣。是艱則得吉也,用壯則不利,知艱而處柔則吉也。居壯之終,有變之義也。
《本義》:壯終動極,故觸藩而不能退。然其質本柔,故又不能遂其進也。其象如此,其占可知。然猶幸其不剛,故能艱以處,則尚可以得吉也。
《朱氏•附録》:上六取喻甚巧。蓋壯終動極,无可去處,如羝羊之角掛于藩上,不能退遂。然艱則吉者,畢竟有可進之理,但必艱始吉耳。
○問:傳以艱字為遇艱困,則失其壯而得柔弱之分,故吉。竊意不能退遂而无所利,則是已艱困矣,而又曰遇艱,何也?恐此艱字只作艱難其事,而不敢求進不巳,則吉。如大畜九三利艱貞之艱說,如何?曰:當如大畜之例。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傳非其處而處,故進退不能,是其自處之不詳愼也。艱則吉,柔遇艱難,又居壯終,自當變矣。變則得其分,過咎不長,乃吉也。
《朱氏•附録》:問:大壯本好,爻中取卻不好,何故?曰:大壯便是過了,纔過便不好。
○此卦多說羊是兌之屬。季通曰:這箇是夾注。㡳兊卦兩畫當一畫。
【资料录入】:王玲玲
【初次点校】:訾翠芬
【再次点校】:暂无
【点校底本】:《欽定四庫全書》第二十册-經部十四易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