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岛吞象《高岛断易》全卦注释| 雷山小过卦

[日本]高岛吞象| 术数相关| 2022-12-01 23:51:22| 0

雷山小过((日本)高岛吞象《高岛断易》全卦注释| 雷山小过卦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初六:飞鸟以凶。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雷山小过卦注释

62 雷山小过

为卦二阳在内,四阴在外,阴为小,谓之小,阴过于阳,谓之过。卦体《震》上《艮》下,《震》动也,《艮》止也,动止宜得其中,若过动过止,皆谓之过。《震》为雷,《艮》为山,若雷过猛,山过险,亦谓之过。以其所过,皆在小事,此卦所以名《小过》也。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小过》者,阴过乎阳,即“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之谓也,过在细故,道乃可通,故曰“小过亨”。“利贞”者,矫世励俗,利在归正,故曰“利贞”。四阴擅权在外,二阳逼处于中,柔弱无力,不足以当大任,只可小受而已,故曰“可小事,不可大事”。《震》为鹄,又为音,故曰“飞鸟遗之音”,遗其音者,哀鸣之声也。飞鸟过高,欲下不得,哀鸣求救,上则愈危,下则犹得安,故曰“不宜上,宜下,大吉”,吉在下也。

《彖传》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过当之谓过,过有大小,是以卦名亦分大小过。阳过乎阴,则过大,阴过乎阳,则过小,二卦内外反对,各有偏胜,故为过也。《小过》动而遂止,所过者小,小则可通,故曰“小者过而亨也”。一动一止,宜当其时,当时之谓正,时当《小过》,宜以小过处之,故《彖》曰“利贞”。而《传》则曰“过以利贞,与时行也”,言其因过而得利贞,乃其时之当过也。“可小事”者,谨小慎微,力所优为,以二五之柔得中也;“不可大事”者,遗易投艰,才不胜任,以三四之刚失位也。“飞鸟之象”者,二阳在中,象鸟身,四阴在外,象鸟欲翼而飞也。鸟之徊翔审集,所以避害,一遭弋,则鸣声上下,呼群求救,如语所云“鸟之将死,其鸣也哀”,故曰“飞鸟遗之音”。乘上则逆,逆则必凶,承下则顺,顺则大吉,故曰“不宜上”,而“宜下”也。

以此卦拟人事,《震》动《艮》止,人事不外动止两端,动而过动,动即为过,止而过止,止亦为过,所过者小,是谓《小过》。在人不动不止,则可无过,然不动不止,则亦不亨,惟其有过,乃亦有亨,故曰“小过亨”。所谓过者,往往因时之过刻,而故崇其厚,因时之过猛,而故用其宽,过之不失正,以其能应时而行也。时而宜柔,人惟行其柔耳,柔得其中,故“小事吉”也;时而宜刚,人惟行其刚耳,刚失其位,故“不可大事”也。盖人事之所以得中失中者,惟以时宜为准而已,至所谓“不宜上,宜下”,观夫飞鸟而得其象焉。“飞鸟”,象由《中孚》上六来,《中孚》上曰“翰音登于天,凶”,是即“不宜上,宜下”之旨也。飞鸟上则危,下则安,故曰“上逆而下顺也”。以喻人事,骄亢则危,逊顺则安,乃知谦卑下人者,虽大任不能当,而小事则无不吉也。惟在柔之能行夫时而已矣。

以此卦拟国家,国家之大典,如夏尚忠,殷尚质,周尚文,三王缔造,其制作皆因时而定也。故时宜忠而忠,时宜质而质,时宜文而文,各因其时,即各得其贞,而道无不亨矣;非其时则过于忠,过于质,过于文,皆谓之过也。其过虽小,亦不得谓之非过哉,此过所以分大小过也。《大过》四刚在内,才力盛大,故过亦大;《小过》四柔在外,智识浅少,识小故过亦小。譬如身任国政者,大权在握,其成大,其败亦大,小节自谨,其得小,其失亦小。此皆在刚柔之分也,故柔得中,则小事必吉,刚失位,则大事不可为矣,即凡政事之道,有顺有逆,有上有下,莫不由此而出焉。宜下而下,则谓之顺,宜下而上,则谓之逆,逆者凶,顺者吉。观夫鸟之高飞也,翱翔冥漠,不知所止,不下则不得其食,亦不得其栖,哀鸣嗷嗷,有欲下而不得者矣,凶之道也,为国家者,居高履危,当取象于飞鸟而自警焉,斯知所顺逆矣。

通观此卦,《大过》自《颐》来,口腹之养过度,则有死丧,《小过》自《中孚》来,性情失常,则有灾眚。故《小过》之内,互为《大过》,不中不信,动而不止,必同至灭亡。《彖》曰“亨”者,谓人宜收敛改悔,则自亨通,使亦如《大过》之“不惧”“无闷”,其咎反甚于《大过》。何则?《大过》有阳刚之才,而《小过》阴柔,飞扬躁扰,尤所深忌也。卦之取象于飞鸟者,亦由《中孚》上爻“翰音登于天”来也,故卦体中,二奇象鸟身,上下四偶象鸟翼。《艮》欲止而《震》欲动,四阴用事,二阳迫处凶惧之地,任阴所往,不能自止,如鸟之振翼高飞,身不自主,翼飞愈远,身愈不安,哀鸣疾呼,求援不得,所谓飞鸟遗音是也。故《小过》之时,下止则吉,上动则凶,所谓“不宜上,宜下”是也。六爻皆取鸟象;初上在外,为翼为翰皆凶;二五为翼,二无咎,下也,五虽中无功,上也;三四为身,三《艮》止之主,不能止而上应,故凶,四《震》之主,虽动而下应,故无咎。是以《传》所谓“上逆而下顺”者,道由是焉。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震》雷者,动而不止,《艮》者,止而不动,山上有雷,是雷为山所止,雷必小矣,故为《小过》。君子取其象以制行,而行不嫌其过恭;取其象以居丧,而丧不嫌其过哀;取其象以致用,而用不嫌其过俭。盖曰“行”,曰“丧”,曰“用”,皆动也,象《震》;曰“恭”,曰“哀”,曰“俭”,皆止也,象《艮》;其过恭、过哀、过俭,皆所以矫一时之弊也,以其非中行也,谓之《小过》,然亦足矫世而励俗焉。

【占】 问时运:运途清高,有不屑于同污流俗之概。

○ 问营商:因一时价值过高,不合时宜,买卖均难。

○ 问功名:以其不谐时俗,反为人忌。

○ 问战征:屯营山上,地位过高,进退俱难。

○ 问婚姻:想是老夫女妻,年岁相去过远。

○ 问家宅:此宅想在高山。

○ 问疾病:是过寒过热之症,须调剂得中。

○ 问六甲:生男。

初六:飞鸟以凶。

《象传》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以”者,即左右之曰以是也。鸟以翼而飞,初与上,象取两翼,故皆言“飞鸟”。《小过》“不宜上,宜下”,初在下,更不宜上,飞则振冀直上,欲下不能,其凶可知也,故曰“飞鸟以凶”。初居《艮》止之始,本无飞象,初与上相终始,上居《震》动之终,上之鸟,动而思飞。初上分为两翼,一翼飞,一翼不能独止,故飞则俱飞,凶亦俱凶。《象传》释以“不可如何”,谓“上逆而下顺”,初在下,乃不顺下而逆上,是自取其凶也,亦无可如何耳。

【占】 问时运:不安本分,妄思风腾上进,凶。

○ 问营商:力小而图大,位卑而谋高,不自量力,必致败也。

○ 问功名:宜卑小自安。

○ 问战征:初在《艮》下,宜按兵不动。

○ 问婚姻:宜门户相当,不宜攀结高亲。

○ 问家宅:屋宇以低小为宜。

○ 问疾病:神魂飞越,凶。

○ 问六甲:生男。

【例】 友人某来,请占谋事成否,筮得《小过》之《丰》。

断曰:鸟本以栖集为安,以飞翔为劳,飞而不下,是鸟不得其栖息矣,是以凶也,犹如人惶惶道路,有不遑安处之状。今君占谋事,得此爻辞,知君所谋,意欲舍小图大,去低就高,为力谋上进之事。就爻象而论,鸟之飞,愈上愈危,欲下不得,喻言君之谋事,愈大愈难,不特其事不成,即他日欲退而就小,而亦不能也。劝君安心退守,不作妄想,斯可免凶也。

【例】 二十七年冬至,占二十八年我国与俄国交际,筮得《小过》之《丰》。

断曰:初爻处《艮》之下,《艮》,止也,本不宜动,乃鸟以动而飞,是失《艮》之止,以从《震》之动,舍顺就逆,是以凶也。《彖》辞曰,“不宜上,宜下”,鸟能安其在下,则凶可免矣。今占我国与俄国交际,得此爻象,是当以内卦《艮》属我,外卦《震》属俄。在俄,虎视耽耽,只知动兵争强;我与清交战,乃俄若忌我之胜,有跃跃欲动之意。彼动而我亦不能不动,故初与上,皆言“飞鸟”,是象之发现在此。果若两动,则必两凶,当谨守宜下之戒,则可以免凶。

后我与清国媾和,法顺下之旨,乃得平和结局。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传》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易》例,阴阳相应,为君臣,为夫妇,取其配偶;无应者,或为父子,或为等夷,或为嫡媵,或为妣妇,取其同类。五为父母之位,亦为祖妣之位,阳爻为父为祖,阴爻为母为祖妣。五为父母,则必以二为子;五为祖妣,则必以二为孙。今二五皆阴,而不相应,有妣妇之配,故曰“过其祖,遇其妣”。常例五为君,此卦君当谓上,五则臣也,故臣谓二五。过四而与五遇,则止于五而不上,故曰“不及其君,遇其臣”。可过而过,不及而不过,为能得经权之中,无过不及之偏,故“无咎”。且二五以柔相亲,五尊二卑,卑之于尊,弗过则可承其礼遇,过则有逾越之嫌,故五视上虽为臣,而二不可遇也,不可遇,则二于上,但觉庙高堂远,瞻仰弗及矣。不可过而不过,安于“宜下”,夫复何咎?此《小过》之最善者也。《象传》之所释者以此。

【占】 问时运:运途平顺,不得其全,犹得其半,亦可无咎矣。

○ 问营商:贸资以往,虽未得满载而归,亦足称十得其五矣。

○ 问功名:不得其上,已获其中。

○ 问战征:已得斩其将,拔其旗,夫复何咎?

○ 问疾病:药力未到。

○ 问婚姻:恐非正配。

○ 问家宅:宅神不安。

○ 问六甲:生男。

【例】 明治十八年七月,余避暑游伊香保,有号其角堂主人者,工俳谐,访余旅寓,自云:近来俳谐道衰,是愚所叹息也。每年朝廷有和歌御制,许民间咸相赓和,独俳谐无闻,愚窃欲上俳谐天览之议,闻先生通晓神《易》,请占成否。筮得《小过》之《恒》。

断曰:此爻六二重阴,柔弱无力,爻曰遇妣遇臣,所遇皆阴象,又曰“不及其君”,是明言不能上达君听也。足下占俳谐上呈,得此爻辞,在俳谐为和歌变体,主文谲谏,片字只句,颇得温和厚平之旨,固非徒玩弄风月已也。爻辞曰“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即此论之,虽不及上献之于宫闱,或陈之于贵显,当必有风雅相尚者矣,故曰“无咎”。

其角堂主人得此占,大为心喜。

【例】 二十九年六月,朝鲜人朴泳孝,归自美国,访我山庄,曰:朝鲜政府,同志者以王内命,促余归国,余犹疑未决,请为一占,以定行止。筮得《小过》之《恒》。

断曰:爻辞曰“不及其君,已可见促足下归国者,不出于君命,或出自臣下之意也。爻象六二重阴,阳多吉,阴多凶,去恐有祸。且卦体上动下止,贵国政府来召,应外卦之动,内卦《艮》止,已示足下不归之兆。爻象如此,在足下虽故国殷情,还宜自爱,切勿匆匆归去。

朴泳孝闻此占,遂绝归计。后闻朝鲜政府,党类倾轧,廷臣多有以冤罪就刑者。

【例】 三十年,占我国与英国交际,筮得《小过》之《恒》。

断曰:我国与英国,地隔重洋,相距数万里,两国所以联盟者,全藉使臣之通其好耳,即爻辞所云“不及其君,遇其臣”之谓也。就卦位言,内卦属我,外卦属英,二五各居卦中;就卦象言,全卦象取飞鸟,二五为鸟两翼,飞则两翼俱动,足见我两国联合之象,相挟相助,俨同一体,故“无咎”也。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象传》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三处下卦之上,重刚不中,《彖》所谓“不可大事”者,三四当之。且三为多凶之地,过将焉往?故爻曰“弗过”。卦体刚阳,一画横亘其中,有防之象,《艮》,止也,有防之义。防者,止其过也,止其过,即当“弗过”。上互《兑》,《兑》为金刀,有戕之象,三窬防而过,或有从而戕之者矣。“或”虽为未然之事,而其势已岌岌可危,故“凶”。《象传》曰“凶如何也”;谓纯刚既足召祸,强进更必致灾,凶由自取,无如何也。

【占】 问时运:运途不正,谨慎自防,尚可免祸。

○ 问营商:贩运出外,防遇盗劫之凶,宜勿前进。

○ 问功名:切弗往求,求则有祸。

○ 问婚姻:非婚媾,则寇雠也,宜防。

○ 问家宅:有凶祸临门,宜谨防之。

○ 问疾病:防是刀伤,凶。

○ 问失物:不必追寻,方可免灾。

○ 问讼事:防干大辟。

○ 问六甲:生男,难育。

【例】 横滨商人,桔屋矶兵卫氏来,曰:友人左右田金作,今朝遣店童,送纸币三千元于三井银行,至午后未还,往问三井银行,云并未送来,于是驰人遍索,不得踪迹。请为一占,明示方向。筮得《小过》之《豫》。

断曰:卦体《震》上《艮》下,《艮》为少男,《震》为长男,三爻重刚不中,正当二男之象。辞曰“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三在内,四在外,言三须谨防,弗过四处,若窬防而过,恐遭戕贼之祸。据此爻象,此人必已遭害,在谋害者,必是相熟之人,非外来之盗贼也。爻在第三,三为鸟身,一时不能飞逸,五爻曰“公弋取彼在穴”,自三至五,为三日,不出三日,凶手必可捕获也。

后三日,果得此死尸于某之米柜中,谋害者名雨宫忠右卫门。捕执拘问,二人系同乡,常相往来,此日该童携三千金币,过忠右之宅,忠右知其赍大金,顿起不良,缢而杀之,夺其金,隐匿尸体于米柜中,以布裹之,意将托邻人而弃诸江云。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象传》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四亦阳刚不中,四处外卦之下,以刚居柔,非若三之重刚在上也,故“无咎”。“弗过遇之”,遇者不期而遇者也。《小过》“不宜上,宜下”,不可前往,往则有危,故曰“往厉必戒”,所以戒其妄动也。《彖》曰“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时当夫动,以动为贞,时当夫上,以止为贞,贞在随时,不在固守,故曰“勿用永贞”。《象传》以“位不当”释“弗过遇之”,谓以阳居阴,刚而失位,示弗过五也。以“终不可长”释“往厉,必戒”,谓往则有危,不可长守其正也。此爻九家《易》谓,四进则遇五,不复过,于卦象最合。汉人言象,固有至当不易者。

【占】 问时运:运以当可之谓时,勿宜妄动轻进。

○ 问营商:得可而止,切勿过贪。

○ 问功名:不求躁进,自得巷遇之庆,若妄动希荣,恐反遭祸。

○ 问战征:四刚而失位,宜勿进攻,乃可无咎。

○ 问婚姻:自有良缘,得时则遇,宜勿急急媒聘。

○ 问家宅:安居为宜,无用迁移。

○ 问六甲:生男。

【例】 友人某来,请占借贷钱财,筮得《小过》之《谦》。

断曰:四处《震》之始,《震》为动,动则思欲前往。自四往上,必先过五,爻曰“弗过”,当自有礼遇,礼遇即在五也。遇则反危,必当戒慎。今占借贷,得《小过》四爻,知足下为借贷而前往。四与五比,不可过也,“弗过”于五,必有相遇于五也。五爻曰“密云不雨”,则大惠必难望矣;又曰“弋取彼在穴”,则小惠当必得也。若越五而往,不特无获,且致危厉,所当自戒。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传》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密云不雨”,与《小畜》《彖》辞同,言其不能济大事,即《彖》辞所云“不可大事”之义也。六五以阴居尊,阴之盛也,阴盛则有云雨之象。五互《兑》为密,故曰“密云”;《兑》又属西,故曰“西郊”;上《震》下《艮》,《震》动而《艮》止之,故曰“不雨”。盖《小过》盛阴在外,阳气伏藏,是以密云而不雨也。云之占自东而西则雨,自西而东则不雨,故曰“自我西郊”。《易》例,大事称王,小事称公,《小过》“可小事,不可大事”,故曰“公”“穴”。卦自《坎》来,《坎》为隐伏,穴之象,《坎》又为弓,为弧,弋之象。弋所以取飞鸟也,故曰“公弋取彼在穴”。“密云不雨”,是“不可大事”也;弋取在穴,是“可小事”也。“不宜上”,故云在上而不雨,宜于下,故穴在下而可弋。五为卦主,故《彖》之旨,皆于五发之。《象传》曰“已上也”,亦即以释《彖》“不宜上”之意也。

【占】 问时运:运途平平,难成大事,只可小受。

○ 问营商:小利可占。

○ 问功名:伏处山林,当有弓旌下逮。

○ 问战征:敌于山穴中,设有埋伏,宜先攻取之。

○ 问婚姻:是钻穴隙以相从者,非正娶也。

○ 问天时:大旱。

○ 问失物:当就穴地中觅之。

○ 问疾病:宜用针刺之法治之。

○ 问六甲:生男。

【例】 三十年,占陆军省气运,筮得《小过》之《咸》。

断曰:云行雨施者,动象也,《震》动而《艮》止之,故有云而不雨。《艮》为穴,《震》为逐,象弋取,是穴在下,而《震》取之,即《彖》“宜下”之谓也。爻象谓雨不下降,是“不可大事”;谓穴而可取,是为可以小事。今占陆军气运,得此爻辞,陆为旱地,本不取雨。西方属金,金兵象,我国居东,兵必西行,西郊正行兵之地也。穴亦陆地,可以伏兵,“公”指陆军之大臣也。弋本军政所必需,或于军隙之暇,猎彼山野,弋取飞鸟,以供军食。弋本小事,无不可也,知本年陆军,无大动作,可相安无事也。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象传》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上爻重阴不中,居全卦之极,上与初为终始,故初曰“飞鸟”,上亦曰“飞鸟”。四曰“弗过遇之”,上曰“弗遇过之”,其义大反。“弗过”者,谓弗过于五,而自得所遇,遇则无咎也;“弗遇”者,谓不过于五,而复欲遇之,遇则必凶也。位处卦外,象为鸟翼,与初并飞,初当始飞,已知其凶,上则其飞己极,故凶尤甚。罗网高张,欲脱不得,《诗》所咏“鱼网之设,鸿则离之”是也。以亢致灾,违“不宜上”之戒也,故《象传》即以“亢”释之。

【占】 问时运:高而愈危,进而愈厉,不知退守,凶由自取也。

○ 问功名:躁进取祸。

○ 问营商:既不遇时,又复妄进,必致取败。

○ 问战征:凡行军前进,不遇敌兵,知敌军必于暗地设伏,宜即退军,否则必陷险难。

○ 问婚姻:防坠奸媒之计。

○ 问六甲:生男。

【例】 友人某来,请占其子疾病,筮得《小过》之《旅》。

断曰:卦象似飞鸟,上为鸟翼,鸿毛遇顺风,飞鸟之所顾也,乃不遇而复过之,是鸟之飞而不止者,取凶之道也。今足下占子病,得此爻辞,上处《震》之极,《震》为长子,知足下必长子患病,爻象重阴不中,知病必是过寒之症,医者不察其过寒,而复以寒凉之剂进之,是以病愈凶也。鸟离罗网,是谓活捕,尚未致死,其病犹可望生。此爻已终,下卦《既济》,《既济》者,谓得济夫险也,如此则病又可挽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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