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象传》曰:往无咎,上《巽》也。
三处《坤》之上,《坤》为众,得《萃》之象。盖《萃》必众心欢悦,其《萃》乃为可用,三以阴居阳,不能统率《坤》众。《萃》者以利而《萃》,《萃》而无利,则《萃》者嗟矣,故曰“萃如嗟如”。卦以五爻为《萃》之宗主,即《彖》所称“利见”之“大人”也,往而归之,有攸利焉。“小吝”者,三无御《萃》之才,致腾众口,为可鄙耳。《传》曰“上巽也”,《萃》上互《巽》,《巽》五曰“无不利”,谓往而可得《巽》之利也。
【占】 问时运:运途平平,无可获利也。
○ 问功名:功名不利,反被人鄙。
○ 问营商:货物虽多,不售可嗟,何所获利?惟转运他处,可得无咎。
○ 问战征:有兵而不得其用,反致怨嗟,在主将无御众之才也。
○ 问婚姻:未免兴怨偶之嗟。
○ 问家宅:同居不睦,致多口舌,往迁可以无咎。
○ 问疾病:胸膈积滞作痛,致声声叫苦,以两便不利所致,利则可以无咎。
○ 问讼事:不利。
○ 问六甲:生女。
【例】 友人来,请占气运,筮得《萃》之《咸》。
断曰:卦体上悦下顺,众人归附,占象得此,可为佳矣。今占得第三爻,三爻以阴居阳,自无御众之才,无以利众,以致众怨,故曰“萃如嗟如,无攸利”。知足下身任副局长,不得众心,爻辞之言,若适为足下发也。足下当令其往附于局长,斯众得其利,而可无咎矣。《象》曰“上巽”,巽顺也,在足下运途亦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