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象传》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居《艮》之初,当趾之位。凡人动止,必自趾始,是以欲止其心,先止其身,欲止其身,先止其趾。趾止则不妄动,不妄动,则止得其所,而无失矣,故曰“无咎”。吉凶悔吝,每生乎动,止其趾,止动之初也,是遏人欲于将萌,存天理于未著,图之于始,尤当持之以永,故曰“利永贞”。《象传》曰“未失正也”,谓以阴居阳,位虽失正,而止其所止,初基正矣,故曰未失其正。
【占】 问时运:运途初交,宜守稳步,不可妄进,自得无咎。
○ 问战征:屯军山足,宜静守,不宜妄动。
○ 问营商:宜知足。
○ 问功名:初步虽微,不失其正。
○ 问家宅:此宅近在山麓,可以长住,无咎。
○ 问婚姻:百年好合,无咎。
○ 问疾病:病是足疾,艰于步履,一时难愈。
○ 问讼事:不失其正,无咎。
○ 问行人:因足不能行,一时不归。
○ 问失物:必不遗失,宜就地下僻处寻之。
○ 问六甲:生女,防有足疾。
【例】 明治二十四年,占某大臣气运,筮得《艮》之《贲》。
断曰:《艮》者两山并峙之卦,两山并峙,则不能前进,有止而不动之象也。今贵下占气运,得此初爻,“趾”足指也,凡人行动,以足在前,“艮其趾”,则足趾不动,而全体亦因之不动,即《大象》所谓“君子以思不出其位”也。知贵下宜永守其正,葆此爵位,无容再求升用,否则妄动,未免有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