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象传》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五居尊位,为《萃》之主,故曰“萃有位”;居其位以御其众,故“无咎”。然亿兆之归往在有位,亦不仅在有位也,要必有足以服众者,而众乃中心诚服矣。是《萃》以位,实《萃》以德,以德服人,此之谓“孚”,若徒曰“萃有位”而已,是以权位胁取,非心服也,孚何有焉?“非孚”而《萃》,后且有悔。“元永贞”者,《乾》《坤》之德也,“元”者,《乾》之“长人”,“永贞”者,《坤》之载物,既具此德,则德位兼备,群黎百姓,罔不相应,悔自亡矣。《象传》曰“志未光”,为徒有其位言之耳。按:《比》《彖》亦曰“元永贞”,《比》以一阳统众阴,故“元永贞”言于卦;《萃》虽有二阳而统众阴者,以五为主,故“元永贞”言于五。义各有当也。
【占】 问时运:得位得权,运当全盛,自可无咎。
○ 问营商:财则聚矣,信尚未也,能守其正,业自可久。
○ 问功名:位则高矣,望则隆矣,更宜修德履正。
○ 问战征:三军既集,大业可成,更宜推诚相与,可保永终。
○ 问婚姻:位尊金多,可称贵婿。
○ 问家宅:此宅地位,山环水聚,聚族而居,吉。
○ 问疾病:心神不定,宜静养。
○ 问讼事:以讼者爵位隆,声势盛,虽枉得直。
○ 问六甲:生女。
○ 问失物:久后可得,无咎。
【例】 一日友人来,请占气运,筮得《萃》之《豫》。
断曰:五爻为《萃》之主,既有其位,又有其众,运无咎也。足下占气运,得此爻象,知足下非卑下之俦,有位有财,非一乡之望,即一家之主也。特一时信义未孚,在众人或怀疑虑,当履道守正,久而不失,斯言寡尤,行寡悔,而万事亨通矣。